嘉鱼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嘉鱼县小麦“一喷三防”采购农药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42122120250600013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5 18:18:2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嘉鱼县农业农村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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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789925789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2025 年嘉鱼县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农药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421221202506000131 四、项目名称:2025年嘉鱼县小麦“一喷三防”采购农药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嘉鱼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2、地址:发展大道168号 3、联系方式:13789925789 4、供应商(乙方):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地址:建湖县 6、联系方式:159051167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高效药45%戊唑咪鲜胺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460000元 5、合同金额:4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2月24日至2025年06月01日;履约地点:嘉鱼县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21-2025-0009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2-2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2-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相关下载 一喷三防采购合同.pdf 2025年嘉鱼县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农药采购合同甲方:嘉鱼县农业农村局乙方: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就嘉鱼县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农药采购达成如下协议。一、采购农药本协议约定的采购农药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己足”牌45%戊唑·咪鲜胺(其中戊唑醇含量15%、咪鲜胺含量30%),包装规格500克/瓶。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本次采购农药总数量23233瓶,单价19.8元/瓶,合同总价款460000元(大写:肆拾陆万元整)。甲方经检测合格后凭乙方出具的正式税票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三、采购农药运输及验收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所采购农药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采购农药的装卸及运输过程的全部费用。1/4甲方在指定的收货地点对乙方所供农药进行初检,经检验乙方所供农药外包装完好,视为初检合格,但乙方仍需承担农药质量责任。四、甲方权利义务(一)按本合同约定对乙方所供农药进行初检,采取随机抽检方式对乙方农药外包装标注的数量进行复核,接收经初检合格的农药,要求乙方更换初检不合格农药。由甲乙双方和嘉鱼县农业执法大队随机抽取农药样品送到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检测戊唑醇、咪鲜胺等有效成分的含量,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二)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三)因乙方所供农药质量不合格给实际使用人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和使用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和使用人的直接损失及预期收入损失、因追索产生的差旅费、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追索费用)。五、乙方权利义务(一)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农药,并保证农药外包装完好,包装内农药与外包装标注内容一致,按甲方要求更换初检不合格农药。(二)按甲方要求将农药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农药装卸及运输过程中的全部费用。2/4(三)保证所供农药质量,承担因农药质量给甲方和实际使用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和使用人的直接损失和预期收入损失、因追索产生的差旅费、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追索费用)。六、违约责任(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但因嘉鱼县财政支付原因除外。(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将农药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未更换甲方初检不合格农药,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委托第三方供货。(三)乙方所供农药数量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赔偿全部损失。七、争议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八、其它。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4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嘉鱼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15905116711户名: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建湖县支行营业部帐号:10413701040012969签订地点:嘉鱼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2月24日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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