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黑水县卡龙镇、知木林镇堤防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N5132282025000007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9 15:33:2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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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黑水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四川隆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87.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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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N5132282025000007-1 二、合同名称:黑水县卡龙镇、知木林镇堤防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32282025000007 四、项目名称:黑水县卡龙镇、知木林镇堤防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水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 地址:黑水县团结路5号 联系方式:0837-6722456 供应商(乙方):四川隆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祥鹤四街418号1栋26层7号、8号、9号、10号 联系方式:028-640677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黑水县卡龙镇、知木林镇堤防建设项目 1(项) ¥873,000.00 ¥873,000.00 无 合同金额: 873,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柒万叁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3月17日至2025年04月25日 履约地点:黑水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3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黑水县卡龙镇、知木林镇堤防建设项目.pdf.pdf 合同-黑水县卡龙镇、知木林镇堤防建设项目.pdf.pdf 黑水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 2025年04月09日 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合同项目名称:黑水县卡龙镇、知木林镇堤防建设项目项目地点黑水县卡龙镇、知木林镇合同编号:采购人黑水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供应商四川隆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项目名称:黑水县卡龙镇、知木林镇堤防建设项目项目地点黑水县卡龙镇、知木林镇合同编号:采购人黑水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供应商四川隆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3月17日签订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正文合同编号:签订地点:黑水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黑水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供应商(乙方):四川隆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黑水县卡龙镇、知木林镇堤防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5132282025000007)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服务内容黑水县卡龙镇、知木林镇堤防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报告和施工图编制。二、合同价格合同价格¥87.3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柒万叁仟元整)351010三、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四、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符合验收标准。2五、服务费用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2、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3、通过施工图审查并完成财评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七、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天不整改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逾期天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款额向9483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服务款及其利息。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3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乙方要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编制工作,乙方每延长1天承8担(超期天数×500.00元/天)的工期违约金。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4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十三、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尚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立语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A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5签署页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黑水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四川隆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头(盖章)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住所:\住所: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祥鹤四街418号1栋26层7号、8号、9号、10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五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51050145820800001553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7日6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合同项目名称:黑水县卡龙镇、知木林镇堤防建设项目项目地点黑水县卡龙镇、知木林镇合同编号:采购人黑水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供应商四川隆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项目名称:黑水县卡龙镇、知木林镇堤防建设项目项目地点黑水县卡龙镇、知木林镇合同编号:采购人黑水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供应商四川隆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3月17日签订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正文合同编号:签订地点:黑水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黑水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供应商(乙方):四川隆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黑水县卡龙镇、知木林镇堤防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5132282025000007)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服务内容黑水县卡龙镇、知木林镇堤防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报告和施工图编制。二、合同价格合同价格¥87.3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柒万叁仟元整)351010三、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四、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符合验收标准。2五、服务费用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2、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3、通过施工图审查并完成财评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七、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天不整改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逾期天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款额向9483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服务款及其利息。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3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乙方要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编制工作,乙方每延长1天承8担(超期天数×500.00元/天)的工期违约金。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4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十三、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尚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立语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A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5签署页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黑水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四川隆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头(盖章)房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住所:\住所: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祥鹤四街418号1栋26层7号、8号、9号、10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五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51050145820800001553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7日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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