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东丰县金城谷物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400-822-2870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05-09 10:43:2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预算金额1708.31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相关产品房产及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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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拍卖公告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25日10时至2025年5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东丰县金城谷物有限责任公司房产及土地,无证房屋、相关附属设施设备、地上附着物等。 起拍价:17,083,180.80元,保证金:3,00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5月9日起至2025年5月2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瑕疵说明: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位于东丰县3-15沙河村九组,拍卖房产10处、土地二宗及其附属的无证房屋、相关附属设施设备、地上附着物等(具体以评估报告为准)。本次评估报告中,对土地及房产及附属物进行了现场测绘,在测绘报告中将房产及土地等面积现状情况进行标明,实际面积与房产、土地权证面积存在不符情况,竞买人如想要竞买,需要现场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如竞买成功,视为对该情况完全了解并认可,请竞买人慎重参与竞买。相关法律后果本院只能按照评估报告予以提醒,未来需要承担的责任及费用,本院不能进行承诺及保证。评估土地证号东国用(2004)第042100157号,也就是房产坐落土地的出让终止日期为2019年1月18日,欠缴土地出让金6年。该宗地如发生处置,需补缴土地出让金。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可以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并可以依法追讨滞纳金,费用情况请自行了解; 2、本次评估的房产坐落超过证载红线,未来可能需要解决房产坐落问题,提醒竞买人慎重考虑,一旦买受视为了解该情况,本院不予退还拍卖款项; 3、相关房产坐落的土地涉及可能涉及相邻权,未来需要解决相邻权问题,提醒竞买人慎重参与竞买; 4、如存在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在本次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起5日内,可以向法院申请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买受人竞买成功,在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可持本院相关法律文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次司法拍卖如存在相关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被执行人可能存在无能力负担等情况,买受人为过户需要慎重考虑费用负担。);该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于上述费用之外,如果存在可能产生的相关等等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本次拍卖程序,如果存在国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地**策等等不可调整等等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本院可以撤回相关拍卖程序。 7、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拍卖尾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与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8、本次拍卖以评估报告内容为准,可能评估报告以外可能存在的瑕疵,请竞买人在实地了解相关情况后,慎重竞买。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及时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10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6月2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账号:2205016386360000024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37-316204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37-316202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