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动物展出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czqt202208-069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6 01:43:1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预算金额81万元
中标单位安徽丰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中标金额79.80万元
代理单位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动物展出
联系方式
  • 马露:18905507810
  • 王菁:0550-3030626

正文内容

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动物展出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动物展出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qt202208-069 二、项目名称: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动物展出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丰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欧景名城小区34幢103室 中标金额:柒拾玖万捌仟元整(¥7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动物展出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龚文捷、张霞 、张英学、 朱传莉、朱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9576元(不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金鹏99广场8号楼6楼,联系电话:0550-3030626。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 http://ggzy.chuzhou.gov.cn/zwxx/002001/002001001/20220114/673ab83f-0eb5-477f-9264-c3a3139c379d.html)。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7fb88e17-63dd-4f17-b17c-290526c6eda8.html)向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或者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b079d9ca-90f2-4cce-aa7c-94a444e7ac91.html),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二楼两区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301956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皇甫山 联系方式:马露 18905507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金鹏99广场8号楼6层 联系方式:王菁0550-3030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露、王菁 电话:18905507810、0550-3030626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分项报价清单 附件: 8.26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动物展出项目招标文件.doc 8.26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动物展出项目招标文件.doc 分项报价清单.pdf 分项报价清单.pdf 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动物展出项目中标结果公告.doc 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动物展出项目中标结果公告.doc 视频: 采购人: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盖章)招标文件项目编号:czqt202208-069(电子招标投标)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动物展出项目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一章招标公告2目录2022年08月代理机构: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3(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2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7(二)招标文件16(一)总则13二、投标人须知13二投标文件初审32一总则30第三章评标办法.30(八)质疑与投诉、诚实信用28(七)纪律和监督28(六)合同的授予27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1二、商务要求39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37五推荐中标候选人34四比较与评价34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第七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66商务标57资信证明文件4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7二合同条款42一合同协议书(格式)41项目名称: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动物展出项目项目编号:一、项目基本情况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动物展出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5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最高限价:81万元/三年预算金额:81万元/三年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动物展演等相关内容;时间:2022年08月26日至2022年09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三、获取招标文件备注:第2、3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3.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2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⑤投标人被采购监管部门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2022年09月15日8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0元方式:网上下载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2.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七、其他补充事宜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名称: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投标人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联系方式:王菁15212021089地址:滁州市金鹏99广场8号楼6层名称: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马露18905507810地址:滁州市南谯区皇甫山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电话:18905507810、15212021089项目联系人:马露、王菁3.项目联系方式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项目名称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动物展出项目1.1供货期(服务期)供货方式服务期限为三年。注:如中标单位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违约或者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详细条款合同签订时制定。1.1服务地点滁州市南谯区皇甫山1.2采购人及联系人联系人:马露 电话:18905507810 1.2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联系人:王菁 电话:0550-30306261.3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1.4采购预算81万元/三年2.1招标范围(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中《采购内容及其它要求》4.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2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动物展演等相关内容;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⑤投标人被采购监管部门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3.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2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备注:第2、3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务必自行踏勘现场。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2年9月5日17时(投标截止 10 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2022年9月7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uzhou.gov.cn /)“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11.1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3招标代理费及评审费代理服务费金额:约9720元,取费基数按照中标价执行(不含专家评审费,专家评审费按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代理服务费支付主体:上述两项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上述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可出具发票,专家评审费无发票。16.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同表10.319.1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报价设置总价最高限价:810000.00元/三年;投标总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总价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4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25.1投标文件数量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单位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 2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25.2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章”部位,指电子签章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均可。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7.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8时00分(北京时间)注: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解密程序开始后6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2.解密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8时00分至2022年9月15日9时00分。27.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29.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2年9月15日 8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29.4开标程序开标顺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后,由评标委员会评审。30.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专家 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由采购人在开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2.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是,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32.1.2中标结果公告媒介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等网站32.3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加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后方可发出36.1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担保:☑收取,□不收取形式:☑银行转账 ☑银行保函(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国有控股的商业保险金额:中标合同金额×10%,取整到千位;收款单位:另行通知 开户银行:另行通知 银行帐号:另行通知交纳时间:签订合同前履约保证金退还:服务期限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付款方式、时间、条件动物展出费用甲方一次性按乙方每年中标价支付(每年服务期满支付一次)。其他展出期间的创收全归甲方所得。注:支付时间为:每年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中标单位须向采购人开具合法有效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获取时间:招标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3.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4.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6.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7.投标人投标MAC地址一致,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8.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9.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10.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后,需要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公司到开标截止时间后共同解锁,不存在商务报价等投标信息通过系统泄密的风险;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修改。集中到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可能出现由于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不熟练、网络拥堵等不可预知的情况而且无法及时解决,丧失投标机会,请各投标企业提前制作、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无法及时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而废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况,责任自负!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项目概况(一)总则二、投标人须知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人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货期(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3.标包划分:2.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其它要求。2.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1.5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6.评标办法: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5.计价方式: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招标方式:8.投标费用7.4投标人必须确保自己在信息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投标人因此蒙受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7.3根据电子化采购的特点,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7.2由于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7.投标人资格: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9.踏勘现场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1.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1.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3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澄清。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投标预备会代理服务费支付主体:上述两项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上述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可出具发票,专家评审费无发票。12.1约9720元,取费基数按照中标价执行(不含专家评审费,专家评审费按实际支付金额为准);12.招标代理费11.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1.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1.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4.1投标人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14.凡投标人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2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数量和要求等必须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13.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16.1招标文件包括内容:16.招标文件的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15.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二)招标文件14.2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被记不良信息记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文本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章投标公告1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7.1招标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7.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16.4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2年9月5日17时(投标截止10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16.2除16.1款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9.1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中标样品封存等事项。(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投标人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19.样品18.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18.招标文件的发出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7.3招标文件的解释21.投标文件的组成、上传说明20.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2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20.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9.2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按上述要求自行描述)(3)请投标人通过系统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利用CA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务必通过此方式上传投标文件。(2)如果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则需按标段下载对应标段招标文件分别生成对应的投标文件,通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按标段分别上传到系统中。(1)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利用用户名或CA数字证书登录下载招标文件(.czzf格式)后,在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后,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好的投标文件格式有2种:第一种.cztf格式加密投标文件;第二种.ncztf格式是非加密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将第一种投标文件通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中。21.2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二(商务标)两部分组成。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21.1投标文件的组成(3)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要求详见系统内帮助模块。(2)本次招标投标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在投标人的会员系统中制作、电子签章、上传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3投标文件的编制(5)如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代理公司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代理公司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签章、上传过程中如有任何操作的疑问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50-3801701。22.4投标报价包括:人工费、交通费、动物的运输费用,材料费、饲养员的餐饮费用、动物的饲料、治疗等费,动物的驯养费用,服务期限内动物发生的所有一切费用,利润、风险费用、代理费、评审费以及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采购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22.3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22.2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价格。22.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22.投标报价(4)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分别签章。22.10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22.9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货物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22.8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7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22.6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采购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22.5投标报价的价格是货物交货地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2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23.投标有效期22.13投标人应根据货物的技术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总投标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无论投标人在报价中列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质保期内采购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22.12投标人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中标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22.11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4.2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完成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网上备案完成之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4.投标保证金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24.4投标保证金按《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滁公管【2017】1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2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26.投标文件的提交25.2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25.1投标文件份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7.5采用网上招投标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从网上招投标系统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上传,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27.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投标文件的递交的规定进行编制、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27.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27.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21.5款的要求签字或盖章。27.1投标人在本章26.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28.3开标程序28.2.1采购人可以邀请相关监管部门参加。28.2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28.1.1采购人按本须知第26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在线参加。28.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28.开标(5)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质量目标、供货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3)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等;(2)宣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主持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1)宣布开标纪律;开标会议由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主持。29.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9.评标委员会投标人对开标有质疑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28.4开标异议多标段(包)项目应按以上顺序依次开标。(6)开标结束。(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9.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29.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9.1.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29.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9.4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各级财政部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8)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5)无效情况说明;(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3)开标记录;31.评标29.6评标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29.5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10)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31.2评标办法31.1.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31.1.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31.1.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31.1.1阅读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31.1评标准备工作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1.4关于提供相同品牌的处理(本项目不采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1.3评标原则:31.2.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31.7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1.6报价合理性的判断31.5.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31.5投标文件的澄清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31.9评标过程的保密31.8.1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31.8评标报告的签署(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要求重新评标。(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32.1.2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应将中标信息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公告。32.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中标人的确定32.定标采购人应将中标人的情况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若有业绩要求,业绩同时公告)。31.10评标结果公告33.1重新招标33.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32.2.3采购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2.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并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见证章后,方可发出。3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公告中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2.2中标通知书(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投标人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证据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3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4.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34.合同授予标准(六)合同的授予按照滁州市公管局和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33.2变更采购方式3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6.履约保证金35.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5.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5.2采购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5.1采购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8.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7.1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7.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七)纪律和监督3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6.1款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八)质疑与投诉40.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40.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9.2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9.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39.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1.4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1.3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质疑。但属于第41.1款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41.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41.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1.询问、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招标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四)事实依据;(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一总则第三章评标办法42.1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42.投诉41.6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投标人质疑函、出具受理证明的时间开始计算。41.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投标人;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并向投标人出具受理证明。2.1投标文件的初审2.评标程序1.2最低价评标法一般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的项目评审。注:若各投标单位最终报价税率不一致时,须按不含税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名,如投标人税率为免税税率,该合法有效可抵扣的增值税率按0.00%计。1.1最低标评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本次评标采用最低价评标法2.2.3采购人不接受投标单位主动提出的澄清。2.2.2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2.2.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单位应做出答复。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服务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2.2投标文件的澄清2.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3.资格性审查:二、投标文件初审2.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2.4.1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2.3.1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报价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2.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3比较与评价4.符合性审查3.4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中涉及到的投标人需要提供企业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如企业的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等可以提供公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扫描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扫描件。交易活动资格审查和评标环节中,凡是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原件扫描件的,投标企业均可以提供带官方二维码的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替代原件扫描件,但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复印件扫描件二维码不清晰,无法扫描,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3.3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即使投标人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否决投标处理。3.2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上传到投标人系统-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对应栏目,制作资格审查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若所需材料无对应栏目,则将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用证明材料”里或电子投标文件对应栏中,做电子投标文件时从“其他所需材料”里获取。请各投标人位自行完善主体库管理中的单位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3.1评审细则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重要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检验电子标书。2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2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3)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检验电子标书3投标人应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4)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检验电子标书4.5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4.4投标人可在20分钟内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异议,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异议进行复议。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4.2评委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4.1评审细则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标书的有效 性(1)投标文件签署签字、盖章符合要求。1标书的有效 性(2)投标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标书的有效 性(3)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1标书的有效 性 (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完全响应。2标书的完整 性(5)投标文件份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2标书的完整 性(6)投标文件形式内容投标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2标书的完整 性(7)商务条款响应程度(包括工期、售后服务、培训等)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5.3评委会修正错误的原则:5.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系统进行,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5.1评审阶段,评委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如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视同投标人放弃该权利。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请精心准备,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以上相关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即使投标人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温馨提示:1.请各投标人自行完善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的单位基本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6.1技术标评审(本次不采用)6.详细评审即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报价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四比较与评价5.4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予以书面确认。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5.3.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开标一览表;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数量不一致,以招标数量为准5.3.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货物服务报价表、投标函的总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7.1如出现报价相同情况,则由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7.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税前)由低到高,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五推荐中标候选人6.2.2评标委员会按修正后按投标总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6.2.1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2商务标评审(1)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8.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企业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解密时间: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8.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8.无效投标条款(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6)被暂停营业的;(5)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本条不采用)(4)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的;(3)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本条不采用)(2)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3)投标人MAC地址一致的;(12)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11)开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投标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线索依法查处;(10)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8.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14)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5)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各项单价高于招标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4)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二、甲方负责动物笼舍维修及宣传动物展示牌制作。一、本次招标为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动物展出招标,甲方提供动物笼舍及水电安装,并且提供乙方展出人员的住房,其他方面费用自理。第四章:采购内容及其它要求(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6)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八、乙方必须必须接受甲方的各种管理条例,服从甲方安排。并且接受甲方的日常检查和监督。七、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如发现动物走失,以及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期间对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均有乙方自行承担。六、乙方必须定期给动物进行病疫预防和诊治。五、所有展出动物的饲养、医疗、驯养费用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限定时间内动物补给到位。四、乙方必须配置2-3名饲养员,并有饲养证件,中标后提供饲养证件。工资乙方自理。甲方不负任何费用,同时受甲方管理安排。三、乙方必须提供东北虎1只、黑熊3只、棕熊1只、欧洲盘羊6只、黑天鹅8只、梅花鹿5只、白黇鹿5只、牦牛1只,鸵鸟1只、狼1只、羊驼2只、马4匹、大小猕猴10只。每半年要调整动物品种、数量与甲方协商而定。住所:住所:电话:电话:买方:卖方:合同名称编号合同协议书(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2、付款方式:动物展出费用甲方一次性按乙方每年中标价支付(每年服务期满支付一次)。其他展出期间的创收全归甲方所得。(4)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补充条款或说明(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下列每一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阅读和解释:1、本合同文件(甲方)的中所需经公开招标,确定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三、乙方职责:2、甲方提供动物笼舍及水电安装,并且提供乙方展出人员的住房,其他方面费用自理。1、甲方负责动物笼舍维修及宣传动物展示牌制作。二、甲方职责:税发票。注:支付时间为:每年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中标单位须向采购人开具合法有效可抵扣的增值6、乙方必须必须接受甲方的各种管理条例,服从甲方安排。并且接受甲方的日常检查和监督。5、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如发现动物走失,以及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期间对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均有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必须定期给动物进行病疫预防和诊治。3、所有展出动物的饲养、医疗、驯养费用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限定时间内动物补给到位。2、乙方必须配置2-3名饲养员,并有饲养证件,中标后提供饲养证件。工资乙方自理。甲方不负任何费用,同时受甲方管理安排。1、乙方必须提供东北虎1只、黑熊3只、棕熊1只、欧洲盘羊6只、黑天鹅8只、梅花鹿5只、白黇鹿5只、牦牛1只,鸵鸟1只、狼1只、羊驼2只、马4匹、大小猕猴10只。每半年要调整动物品种、数量与甲方协商而定。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五、本合同一式陆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招标采购管理部门一份。四、本协议未尽之处,或在合作期间任何一方有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其产生的补充协议,同样具法律效力。一旦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即日生效并具法律效力。账号:账号:开户行:开户行: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单位名称: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单位名称: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采购人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一.合同文件二合同条款签订时间:签订时间:有关图纸、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合同的一般性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4、完整物权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2)合同文件使用技术性条款约定的为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行业标准、规范。非标货物应按约定的技术性条款的标准和规范。(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合同的主要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6、包装(3)除合同主要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按不低于国家标准和卖方承诺的高于国家标准的质保期(卖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2)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提出索赔。(1)卖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卖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5、质量保证对于出卖的标的物,卖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卖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标的物的现场安装或指导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1)卖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7、伴随服务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2)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8、标的物的交付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买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对买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2)买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1)在交货时,卖方应配合买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9、检验和验收(3)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采购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11、合同价款和支付五.合同价款和支付(3)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2)如买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卖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1)买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10、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4)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3)买方应按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买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合格的销售发票;(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2)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在合同生效后,买方要求退货的,应向卖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卖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13、买方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2、违约责任六.违约责任(1)因水灾、火灾、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5、不可抗力(2)卖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和管理部门协商,买方仍需求的,卖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买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1)卖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买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买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足。14、卖方违约责任(3)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卖方交付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卖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买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16、索赔七.索赔(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17、履约保证金八.履约保证金(4)买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当地管理部门备案。卖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当地管理部门审核。(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卖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18、合同的解除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退回。(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卖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买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五天内(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1)卖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不低于合同有效期。19、合同的转让(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买方和卖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1、争议解决十一.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经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20、合同的生效十.合同的生效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本合同一式陆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招标采购管理部门一份。22、合同份数。十二.附则(2)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双方同时申请仲裁;买卖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进行调解,协商不成,可选择: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解释。23、未尽事宜(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人:(签章)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件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信证明材料。(4)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_日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投标人:(签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_职务: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章)投标人:(签章)附: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同投标有效期本人(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编号)招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二、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2年月日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被采购监管部门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8、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9、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10、参与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开户银行:基本账户: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本承诺声明:(投标人名称)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投标有效期等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致:(采购人):服务承诺书附件3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商务标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特此声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人:(签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二)附件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3)分项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目录投标函附件2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人(签章):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动物展出项目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总投标价一年投标价 (大写): 元(小写) : 元三年投标价(大写): 元=(一年报价*3年)(小写) : 元提供合法有效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税率: 2、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动物展出项目”的服务,三年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动物展出项目”的采购。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致: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日期: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单位名称:(签章)5、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我单位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我单位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我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3、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采购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采购投标书或成为合同签字人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退还该保证金的权力。注:1、所有投标只能选择一种方案,单价和合价的报价只能是唯一,且须列出详细的分项报价(与采购清单项相一致,不得缺项,否则视同包含在其他项目。)分项报价清单(格式)附件3电话:通讯地址:序号名称服务要求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元/年)投标报价=(一年报价*3年)(元/三年)是否属于小微企业、监狱等(是/否)1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动物展出项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810000.00/三年第七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人名称(签章):2、投标报价包括:人工费、交通费、动物的运输费用,材料费、饲养员的餐饮费用、动物的饲料、治疗等费,动物的驯养费用,服务期限内动物发生的所有一切费用,利润、风险费用、代理费、评审费以及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采购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我单位对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动物展出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招标单位: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露 电话:18905507810 (单位盖章)2022年8月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王菁联系电话:15212021089(单位盖章)2022年8月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一)工程建设项目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一、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附件1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③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①前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①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3、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③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二)政府采购项目③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4、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3、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①前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5、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①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三、相关要求5、结果公告须提供有评标委员会、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现场见证人员查询记录三方签字表方可发布。4、交易中心见证人员对预中标候选人信用查询结果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规定程序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3、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记录留存。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评审最终得分排序前3名(含)的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值。“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附件2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按附件2执行)。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或承诺,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自查或承诺内容)并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下面将部分类别的严重失信行为列举如下:(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的;(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四)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三)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一)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二、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依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第二条(十)违法从事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活动,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九)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八)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六)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依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十四)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的。(十三)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的;(十二)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十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五)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三)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二)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一)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十二)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九)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十七)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十五)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或者开标前泄露标底等情形的;(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情形的;(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四、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五、建筑市场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七、水利建设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三年内受到财政部门作出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一)三万元以上罚款;(二)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三)在一至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四)撤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仅针对《政府采购法》第78条修改前作出的处罚决定)。六、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加强监管。(六)公开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五)对重(特)大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四)有行贿、受贿违法记录的;(三)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的;(二)围标、串标的;(一)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未列出的其他类别严重失信行为,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根据各类别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进行判断。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分项报价清单(格式)序号名称服务要求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元/年)投标报价(元/三年)是否属于小微企业、监狱等(是/否)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动物展出项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810000.00三年266000.00798000.00是注:1、所有投标只能选择一种方案,单价和合价的报价只能是唯一,且须列出详细的分项报价(与采购清单项相一致,不得缺项,否则视同包含在其他项目。)2、投标报价包括:人工费、交通费、动物的运输费用,材料费、饲养员的餐饮费用、动物的饲料、治疗等费,动物的驱养费用,服务期限内动物发生的所有一切费用,利润、风险费用、代理费、评审费以及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采购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22022年9月15日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欧景名城小区34幢103室供应商名称:安徽丰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三、中标信息二、项目名称: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动物展出项目一、项目编号:czqt202208-069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动物展出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七、公告期限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9576元(不含专家评审费)五、评审专家名单:龚文捷、张霞、张英学、朱传莉、朱旻四、主要标的信息中标金额:柒拾玖万捌仟元整(¥798000.00元)服务类名称: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动物展出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1.采购人信息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7fb88e17-63dd-4f17-b17c-290526c6eda8.html)向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或者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b079d9ca-90f2-4cce-aa7c-94a444e7ac91.html),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二楼两区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3019566。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金鹏99广场8号楼6楼,联系电话:0550-3030626。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http://ggzy.chuzhou.gov.cn/zwxx/002001/002001001/20220114/673ab83f-0eb5-477f-9264-c3a3139c379d.html)。八、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金鹏99广场8号楼6层名称: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马露18905507810地址:滁州市南谯区皇甫山名称:安徽皇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招标文件十、附件电话:18905507810、0550-3030626项目联系人:马露、王菁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王菁0550-30306262.分项报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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