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常州市钟楼区西横街61号常柴大厦601-604、612室办公用房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N0101FCZZ250732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11-12 09:38:4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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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常州兴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预算金额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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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120,000 元/年 保证金 24,000元 租赁期限 3年 租赁面积 329.00m2 承租押金 12000元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项目名称 常州市钟楼区西横街61号常柴大厦601-604、612室办公用房招租 项目编号 N0101FCZZ250732 挂牌起始日期 2025-11-12 挂牌截止日期 2025-11-1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最终一期挂牌截止日为2026年11月25日。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常州市钟楼区西横街61号常柴大厦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办公用房 所在层数 第6层/共22层 租赁面积约(㎡) 329.00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租金递增方式 无 装修期限 无 承租押金 1200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出租(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5年12月29日)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是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标的位于西横街61号,常州市第二中学对面,区域位置较好,临近阳光国际大酒店、常州吾悦国际广场等,交通便利。周边学校、银行、商业配套齐全,生活便利。 其他情况 1.本次标的的竞价成交价为年租金,年租金包含物业管理费用(其中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用的比例为6:4)。《房屋租赁合同》与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常柴大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与常州兴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2.本次招租标的不得用于经营餐饮、高污染、高噪音、废品回收、理财私募财富公司、保健类产品推销、无证照幼儿园、无证照养老机构、危险品经营等项目,且不得用于进行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在接到通知7天内无条件将房屋交还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3.本次招租标的租赁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等欠费均由出租方承担;租赁交付后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且不能影响主体结构,费用由承租方自理。5.承租方需与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6.其他承租要求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常柴大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样稿,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常柴大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按上述合同签订。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 租金底价(元) 120000.00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1.出租方名称:常州兴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4727395605G3.注册资本:100万元4.注册地址:钟楼区南大街街道怀德中路123号 出租方承诺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 1.本次招租标的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 2.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产交所已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360全景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意向承租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4.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招租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次招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招租公告内容及招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常柴大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出租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 6.本次招租标的租金为含增值税价。 7.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经营场地,不得转租房屋,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违约或被视为违约,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返还承租方的已付租金,并可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承租方应接受招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营业执照、消防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常柴大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意向承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出租方通知时间内,将首期租金、承租押金及各项费用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逾期付款,则按照公告内容及《房屋租赁合同》、《常柴大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相关约定执行,视为恶意竞价并自动放弃此房屋,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标的交割 1.承租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至出租方单位缴纳房屋租金及各项费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常柴大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提交以下资料:① 自然人身份证原件;②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与公章;③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2.承租方未履行上述规定的,产交所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违约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3.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产交所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产交所无关,承租方仅有权要求产交所退还保证金(不计息)。4.本次招租产交所系受出租方委托,出租方已承诺在《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无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1.展示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联系后组织察看标的。蒋先生:13815036018)2.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11-12 09:00:00 至 2025-11-18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24000.00元,截止时间2025-11-1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3.退还:承租方缴纳首期房租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常柴大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后,保证金将转为交易服务费,如有剩余部分将无息退还,如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剩余应缴部分需承租方另行补足;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5-11-12 09:00:00-2025-11-19 09:3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3960元+竞价溢价部分的0.6%,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附件下载 房屋租赁合同(样稿).pdf常柴大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样稿).pdf安全管理协议书(样稿).pdf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沈女士 咨询电话 18112880095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段:9: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B座13楼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其    他 无 房屋租赁合同(样稿)出租方(简称甲方):常柴股份有限公司承租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甲方同意将拥有所有权、使用权或管理权的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房屋租给乙方作为使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为m。第二条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租金、保证金1、房屋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每支付一次房租(先付后用),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常州兴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且乙方付清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保证金将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付利息)本合同如为原承租方续租,则原合同的保证金转为本合同的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第四条设施及费用承担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水、电、煤气、电话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不得有违公序良俗,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业务需要而装修,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方案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确认;租赁期满,乙方交还房屋必须保留乙方的固定装修不能恣意拆除,甲方不承担任何装修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转租、转借等行为。4、租赁期内,乙方是承租房屋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和第一责任人,应自行加强消防工作,如发生刑事案件或火灾等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第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11、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转借的;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对环境有严重污染超过国家标准50%以上的(水、烟、气、噪音等);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房屋的;5、乙方迟延支付租金及水电气等费用且经甲方两次书面催告后仍未能在限期内支付的。第八条违约责任1、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租金或费用的,每拖欠一天,乙方必须按拖欠金额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七天的,乙方必须另按拖欠费用总额的2%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必须支付合同年租金20%的违约金。3、本合同终止的,自终止日起5日内,乙方必须搬离清空所租房屋,同时保留固定装修不能恣意拆除。如乙方逾期未搬,视同放弃出租房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以任意处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4、乙方应审慎地管理和使用租赁房屋,如因乙方过错或过失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5、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如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外,还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其实现权益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查档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邮寄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6、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拆迁等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而给各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九条补充约定承租期内,甲方房屋土地遇有政府征收拆迁时,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终止,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交的剩余租期房租,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按时腾退房屋,甲方不承担乙方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由此产生的政府各项补偿费用依法律规定处理。第十条甲方应提供产权证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2房屋租赁合同(样稿)出租方(简称甲方):常柴股份有限公司承租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甲方同意将拥有所有权、使用权或管理权的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房屋租给乙方作为使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为m。第二条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租金、保证金1、房屋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每支付一次房租(先付后用),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常州兴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且乙方付清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保证金将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付利息)本合同如为原承租方续租,则原合同的保证金转为本合同的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第四条设施及费用承担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水、电、煤气、电话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不得有违公序良俗,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业务需要而装修,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方案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确认;租赁期满,乙方交还房屋必须保留乙方的固定装修不能恣意拆除,甲方不承担任何装修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转租、转借等行为。4、租赁期内,乙方是承租房屋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和第一责任人,应自行加强消防工作,如发生刑事案件或火灾等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第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11、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转借的;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对环境有严重污染超过国家标准50%以上的(水、烟、气、噪音等);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房屋的;5、乙方迟延支付租金及水电气等费用且经甲方两次书面催告后仍未能在限期内支付的。第八条违约责任1、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租金或费用的,每拖欠一天,乙方必须按拖欠金额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七天的,乙方必须另按拖欠费用总额的2%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必须支付合同年租金20%的违约金。3、本合同终止的,自终止日起5日内,乙方必须搬离清空所租房屋,同时保留固定装修不能恣意拆除。如乙方逾期未搬,视同放弃出租房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以任意处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4、乙方应审慎地管理和使用租赁房屋,如因乙方过错或过失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5、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如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外,还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其实现权益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查档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邮寄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6、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拆迁等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而给各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九条补充约定承租期内,甲方房屋土地遇有政府征收拆迁时,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终止,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交的剩余租期房租,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按时腾退房屋,甲方不承担乙方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由此产生的政府各项补偿费用依法律规定处理。第十条甲方应提供产权证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2常柴大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样稿)委托方(以下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称乙方):常州兴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甲方承租常柴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面积为平方米。租赁时间为年。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现委托常州兴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经双方洽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支付给乙方物业管理费,人民币j元/年,缴费日期与房屋租赁费同期执行。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物业服务保证金,待合同期满且甲方付清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保证金将全额退还给甲方(保证金不计付利息)。本合同如为原委托方续约,则原合同的保证金转为本合同的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2、甲方按月支付水、电费,并承担分摊公用部位水、电费。(如需要使用宽带网,交纳网络流量费)3、甲方在租用期内,承担自用部位电器维修的材料费。4、甲方不准乱接电源,如工作需要加添电源配置,必须经乙方同意后,由乙方派人施工或监理。5、现房已装修,如甲方需要二次装修,甲方必须把装修方案报送给乙方,并报市房屋安全鉴定所批准,经乙方考察同意后方能进行二次装修,但施工前须做到:(1)交纳保证金。(每平方米按5元计算)(2)破坏大厦主体结构和外墙面结构的视破坏程度处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3)装修期间不能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4)装修结束后经乙方验收,退还保证金。6、甲方在租用面积内,为之所有安全第一责任人。7、甲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爱护公用部位的设施,以保证正常使用。如发现人为破坏,甲方有义务赔偿和接受处罚。8、甲方不能在公用部位堆放物品,如发生上列情况,在乙方发出通知后仍不清理,乙方可视无用物品给予处理。并收取一定的人工处理费。9、甲方专用设施、设备由甲方负责修理,承担所用费用。10、使用电梯时,不能运载超重、超宽、超高的物品。严禁运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如违反规定者将处500元至2000元的处罚,造成电梯损坏的承担全部修理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甲方所租房的正常使用和公共设施的使用,并负责对房屋及公用设施的定期检查、保养和修理。2、乙方保证甲方的水、电供应(无法抗拒的外力因素除外)3、乙方负责公共楼道、卫生间的保洁工作及生活垃圾的清理、清运工作。4、乙方负责公共部位的照明,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工作。5、乙方负责全大厦的消防器材管理,每层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做到定期检查、更换附件,确保有效使用。并有义务为甲方讲授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的有关知识。6、乙方必须做好大厦的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对所有进、出的货物进行登记,夜间做好每层楼的巡回安全检查工作。三、有关问题的说明1、乙方受产权人的委托管理该大厦。2、委托管理合同附房屋租赁合同同时生效。四、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而又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五、其他约定事项:在租赁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必须支付年物业管理费20%的违约金。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签字盖章之日有效。甲方:乙方:常州兴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月日年月日年月安全管理协议书甲方: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进一步加强商办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创建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甲方、乙方(指各办公场所的业主、承租人或实际使用人)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签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一、办公及经营场所日常管理安全责任(一)乙方在该房屋内从事经营活动时,应当遵守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文化、治安、消防管理在内的各项法律规定,自行负责该房屋内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和责任。(二)乙方保证办齐经营相关的各类证照(复印件提交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备案),遵守物业服务公司的管理要求,并保证其经营行为不损害其他住户及甲方、物业服务公司的利益。如乙方因治安、消防等安全问题被社会新闻媒体曝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等相关协议,由乙方承担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三)乙方保证在经营范围内正常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不得放置任何超过该房屋设计荷载的物品;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保险赔偿额减少、取消或保险费用增加的行为;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不合理缩短该房屋及其所在建筑物、相关设施设备使用期限的行为。(四)乙方保证不从事任何可能阻碍、影响相邻区域内甲方或其他业主、承租人合法权利的行为,或其他不合理干涉、扰乱甲方及其他业主、承租人正常经营的行为:1、如乙方经营产生特殊气味或者噪音干扰,乙方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止。如乙方经营产生的特殊气味(包括油烟)或者噪音干扰严重妨碍周边商户和公共环境,经环保部门认定或具备法定资质机构测定为超标,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如因环保问题涉及任何检测费用或行政处罚,乙方应自行承担,并赔偿因此造成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的损失。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该房屋水、烟、燃气等物质外泄,或发生火灾、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事件,或乙方发生不良经营行为的,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乙方的营业状态并进行处罚,乙方应当对甲方及第三方因此而蒙受损失(包括人身和财产损害)给予赔偿。3、本条前述乙方责任同样适用于乙方工作人员、乙方顾客和访客或其他与乙方相关人员。乙方应对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其顾客和访客在该房屋内不当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二、办公及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乙方保证在该房屋装修和运营期间执行国家、地方消防法规、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一)乙方应确定本单位的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服从甲方消防安全的管理,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习,确保所有员工懂得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的基本知识、防火常识;(二)甲方在乙方责任区内配置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由乙方负责监护,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损坏、遮挡、圈占和随意移动位置或挪做他用。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在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影响使用;TO(三)禁止乙方在办公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四)乙方如需动火作业,必须报甲方批准,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11H采取相应防火措施后方可实施;(五)乙方在班前班后,应仔细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安全情况,落实安全措施;(六)乙方装修方案及图纸经甲方事先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甲方不因该审核而对乙方装修行为承担消防安全等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使用劣质、易燃材料,并应在装修材料进场前向甲方提供其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消防系统和建筑结构。装修施工应遵守物业的装修管理规定,并报物业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乙方负责落实,甲方有权监管;无吊顶的喷淋应安装集热盘,感烟报警器应吸顶安装,感烟报警器和喷淋都必须保持原有颜色(不能涂色)装修区域内的消防系统在装修过程中应确保正常运行,如有损坏须立即报至物业管理部门,由物业管理部门安排维修,该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七)禁止在楼道及公共区域乱扔烟头,乱扔废纸屑,严禁在楼道内乱堆堆乱放杂物,以免引起火灾;(八)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物业服务公司或消防主管部门等安全检查,对于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乙方必须按要求无条件整改。如该房屋存在消防隐患,乙方应立即自行主动整改,予以消除。乙方拒绝、拖延整改或整改未能消除消防隐患的,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有权对乙方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处罚、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举报等措施),且不构成违约或侵权。三、其他1、凡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任何责任义务,导致出现环境保护、火灾、触电等安全责任事故时,视为乙方违反《安全管理协议书》和《租赁合同》的违约行为,乙方应赔偿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违反法律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如乙方为承租人,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和补偿责任。2、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作为《租赁合同》的附件。本协议书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3、本协议书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字或签章)柴大M美豪酒店MehoodHotelH室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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