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新昌江堰坝生物多样性提升改造工程招标文件公示

项目编号2025040(SL)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7 13:39:0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新昌县石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预算金额676.58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生物多样性提升改造工程
联系方式
  • 黄先生:0575-86383008
  • 俞先生:17306550117

正文内容

新昌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新昌江堰坝生物多样性提升改造工程招标文件公示 新昌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新昌江堰坝生物多样性提升改造工程招标文件(公示稿)现向社会公示。在公示期间,对本招标文件有相关意见或合理化建议的,请反馈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新昌县石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新昌县七星街道万丰路688号检测中心大楼 邮编 312500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575-86383008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 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新昌县七星街道文锦东苑体育场路98号 邮编 312500 联系人 俞先生 联系电话 17306550117 传真 / 公示时间 2025年6月18日8时30分至2025年6月23日17时00分(不少于5日)(截止日为国家法定休假日的,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 意见或建议的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电子邮箱:1203194810@qq.com(单位名义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照片或电子扫描件形式反馈;个人名义的请签署本人姓名,以电子照片或电子扫描件形式反馈,并在邮件中附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或电子扫描件);2、电联,咨询招标代理机构。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新昌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新昌江堰坝生物多样性提升改造工程.pdf 新昌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新昌江堰坝生物多样性提升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25040(SL)招标新昌县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梅新名县同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五年六月新昌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新昌江堰坝生物多样性提升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25040(SL)招标人:新昌县石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五年六月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25040(SL)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昌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新昌江堰坝生物多样性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新昌县人民政府以新政复(2024)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新昌县石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新昌县石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新昌县城共有城西、城东、城北三座翻板闸,该翻板闸始建于2002年,原闸门为混凝土翻板闸门。工程区处于新昌县城,县城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本工程为III等工程,堤防、翻板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由于原混凝土翻板闸门易受污物卡阻,运行不畅,闸门全开后面板阻水,影响行洪,液压油缸和管路长期承压并受水流冲击,油缸老化,管路多次泄露,拟对三座翻板闸进行提升改造。本项目维持原项目规模不变,对混凝土闸门进行提升改造,并新增过鱼设施。2.2项目建设地点:浙江新昌县城区。2.3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城西、城东、城北三座翻板闸及增设鱼道的土建部分(含建筑、电气部分),不含3座闸的金属结构闸门及相应的液压启闭机(已另外设备招标)。相应概算投资约3215万元,计划工期330日历天,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765814元。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口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口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它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220.191.226.173:91/TPBidder。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或“浙江CA互认”APP扫码登录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220.191.226.173:9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220.191.226.173:91/TPBidder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220.191.226.173:91/BidOpeningHall,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新昌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招标。招标时如有疑问,可拨打0575-86125372咨询。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jyxxgk/list.html)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jxc.gov.cn/col/col1634736/index.html)上发布注:潜在投标人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申请办理介质CA或者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手机扫码下载“浙江CA互认”APP并申请办理移动CA(详见《浙江CA签章互认操作指南》)。特别注意:各潜在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计价软件问题请咨询各自计价软件公司,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2注: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jxc.gov.cn/col/col1634736/index.html),可能有澄清、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新昌县石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万丰路688号检测中心大楼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文锦东苑体育场路98号邮编:312500邮编:312500联系人:黄先生联系人:俞先生电话:0575-86383008电话:17306550117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2025年6月17日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序号资格条件内容一企业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5年月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1.1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1.2拟派项目负责人人须提供包含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须加盖社保缴费证明章)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4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不得互相兼任)三其他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5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6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注:1、以上电子文件和扫描件等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签章)。2、取消原件备查要求,评标过程中需询标的,将通过电话询问等方式进行,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中注明委托人联系方式,如电话询问时联系不上,由此产生的不利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4、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5、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为准,业绩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6、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新昌县石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万丰路688号检测中心大楼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575-86383008传真:/电子信箱:/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文锦东苑体育场路98号联系人:俞先生电话:17306550117传真:/电子信箱:/1.1.4项目名称新昌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新昌江堰坝生物多样性提升改造工程1.1.5建设地点浙江新昌县城区。1.1.6现场管理机构1.1.7设计人1.1.8监理人1.1.9代建机构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城西、城东、城北三座翻板闸及增设鱼道的土建部分(含建筑、电气部分),不含3座闸的金属结构闸门及相应的液压启闭机(已另外设备招标)。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总工期33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节点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1.3.3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3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2.1投标人提出澄清申请的时间及形式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文件联系方式:17306550117联系人:俞先生2.2.2招标人发出澄清的形式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发出修改通知的形式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修改通知,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3.1投标文件成册要求不需要分别成册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60天。3.4.1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从基本账户转出)(1)交纳要求(转账):户名:详见招标公告。帐户:详见招标公告。开户银行:详见招标公告。(2)交纳要求(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业务系统)首页-电子保函处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备注:3.4.1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未缴、错缴、非基本账户缴纳、缴纳账户与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不一致等情况都认定为“未缴纳”。(诚信库中基本账户须填写正确)系统显示“未缴纳”得投标人不再进入下一步。3.4.4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5.其他:投标文件出现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没收保证金情形的。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年份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之外,其余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由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或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2.其它要求:/3.7.4投标文件的份数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2.中标候选人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当按照招标人要求另行提供若干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并加盖骑缝章。注:本项目开标、评标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当开标、评标过程中出3.7.4投标文件的份数现停电、自然灾害、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电子招投标的,则延期开标。4.1.1光盘、样品等材料的包装和标记/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1.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220.191.226.173:91/TPBidder。4.2.5投标文件拒收的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5.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情形。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新昌不见面开标大厅。3.开标平台:(http://220.191.226.173:91/BidOpeningHall)不见面开标大厅,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新昌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或“浙江CA互认”APP扫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开标时如有疑问,可拨打0575-86125372咨询)4.其他:/。5.2开标程序1.开标程序(一)宣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开始开标,宣读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二)公布投标人数量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数量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若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当场宣布招标失败,结束开标。(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情况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由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对比,系统显示“未缴纳”的不再进入下一步。(四)X值抽取值范围为:0.6、1.2、1.8、2.4、3,由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五)投标人解密投标人解密开始时间为:系统提示的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具体以系统提示的截止时间为准。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过后,仍未解密的5.2开标程序,视作放弃投标。(六)招标人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投标人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CA锁或“浙江CA互认”APP扫码登录解密投标文件。(七)公布开标结果招标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目标等内容。(八)开标结束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本次开标结束。2.不见面开标软硬件要求:(一)建议电脑配置:4G以上内存,Microsoft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正版office软件,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耳机、麦克风等)。(二)50M以上网络带宽连接。(三)安装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CA签章互认驱动及开标大厅直播播放器。相关软件可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专区页面下载。(四)使用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11(IE11)及以上浏览器,加入可信任站点,添加兼容性视图设置修改Activex控件和插件设置,关闭弹出窗口拦截。5.3特殊情况处置1.特殊情况的处置(一)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应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二)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2.开标特别说明(一)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二)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三)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四)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五)其他:/。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5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方式:招标人代表0人,库选技术、经济专家5人;6.3评标办法与中标候选人推荐1.综合评估法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全评制□合理低价制☑有限数量制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6.4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jxc.gov.cn/col/col1634736/index.html)公示期限: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是否评定分离□是☑否7.3.1履约担保及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不含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合同价格(扣除预留金后)的2%(不得大于2%),招标人将提供相同金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的相关约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根据浙人社发〔2022〕13号《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到县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县人社局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已缴纳的相关证明资料。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其签订。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备注:如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所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资格条件证书中能显示其投标人单位的,视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无须再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证明资料,资格条件证书中不能显示其投标人单位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具体缴纳时间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3.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4.下列行为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6.投标人出现上述1~5项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有上述1~5项嫌疑的投标文件送有关部门进行后续调查,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其按无效标处理的结果。9.5异议与投诉1.异议(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二)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四)对招标文件、开标结果和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均应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前款所提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9.5异议与投诉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招标人发起的投诉除外)。投诉受理机构:新昌县水利水电局:0575-8020106,新昌县政务服务办公室:0575-86229331。10其他内容10.1类似项目详见招标公告10.2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1.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询标时,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10.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提供投标人2025年月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7.项目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注册建造师信息查询页面(最终的完整信息页面)打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建造师执业章)或注册执业证书(一级建造师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部门相关名单公告(需提供下载的纸质公告和网址,公示名单无效);8.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若提供了拟派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则此项无需提供);9.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10.拟派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B类证书;1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1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人员信息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13.投标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条款提供);☑16.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险保单或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保证金联保证明);10.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17.如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资格条件证书中不能显示其投标人单位的,应提供2025年3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二、评审打分资料:企业信用等级以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为标准,本项最高得3分。]本标段概算投资≤6000万元,省A得3.0分,省B得2.5分,省C得1.0分,省D及以下等级或无信用评价等级)得0分。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提供以上一、二条涉及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注册建造师证书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第7条处理)。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提供的资料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具体要求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各类人员证书等已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公示)或有电子件的,投标人必须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网页截图或电子件。(不再要求提交原件)2)其他未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公示)的材料,投标人必须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若投标文件中未附上述资料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截图(或电子件)或将原件送达的,属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相关证明资料缺少或无效处理;属打分评审资料的,按相应评分内容不得分处理。10.4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中标候选人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当按照招标人要求另行提供若干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并加盖骑缝章。注:本项目开标、评标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当开标、评标过程中出现停电、自然灾害、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电子招投标的,则延期开标。10.5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陆佰柒拾陆万伍仟捌佰壹拾肆元(¥6765814)(其中预留金30万元,水利部分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得低于135658.24元,土建安装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7576.26元)。招标预算指根据浙江省现行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有关规定,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市场价格进行编制的造价文件。10.6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为准;10.6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为准;(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下列第2项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有备案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10.7特别说明1.中标单位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施工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2.根据《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绍市政服发2019-6号文)计取交易服务费,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各承担50%3.如有渣土,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县渣土办报渣土处置方案、路线,按要求运输渣土。4.因造价软件不同,投标人在导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价格后可能会发生差错,投标人应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为准,投标人应予以核对,并自主报价。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地级市和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全部冻结的。(12)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15)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项规定的形式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0.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1.12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偏离内容、范围和幅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无需确认。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无需确认。2.3.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文件的成册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原件的扫描件。(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不是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4.3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回(当地交易平台或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退回。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3.5.2“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招标公告规定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时,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光盘、样品等材料的包装和标记光盘、样品等材料的外包装和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当出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已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先在交易平台对原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操作,修改完成后再重新上传已修改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完整记录投标人的撤回修改情况。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节、第4节规定进行编制并递交。4.3.4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特殊情况处置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4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办法与中标候选人推荐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媒介招标人自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3日内,应在原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采用评定分离的,由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1项中明确。定标前,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的证书、业绩、诚信等进行核查。评定分离的定标办法按本章7.1.8项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7.1.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7.1.3招标人在定标前,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7.1.4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7.1.5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查询中标候选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以https://rcpu.cwun.org—失信黑名单查询为准),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7.1.6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查询中标候选人资质动态核查处于“合格”状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核查),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核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中标资格。7.1.7出现本章第7.1.2项~第7.1.6项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1.8评定分离定标办法(1)定标原则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兼顾择优和竞价、公平竞争的原则。(2)评定分离定标组织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委员会成员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定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1名定标委员会组长。定标委员会组长负责组织定标、掌握定标进程、现场面试、编写定标报告等工作,定标委员会组长(集体议事法除外)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招标人可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5)现场面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定标因素由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细化。招标人在定标阶段对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展现场面试。现场面试由定标委员会具体实施。(7)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直接票决方式确定中标人。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集体商议,在组成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作书面记录,并由本人签字确认。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8)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9)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双倍的投标保证金。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6)出现本须知第7.1.7项情形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8.1款(1)规定情形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具体行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与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提出书面异议和投诉。异议与投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其他内容10.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或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另行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10.5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特别说明特别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需要补充的内容需要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编号:(招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1.……2.…………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各投标人: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1.……2.…………招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于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件二与附件三内容合并发出。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编号:各投标人: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2.…………招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附件四: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项目负责人标书备注开标备注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开标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注: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对本开标记录表进行适当修改。附件五:中标通知书编号:(中标单位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并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个月(或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负责人:,(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详细地址)与我方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7.3条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依据为规范招标的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30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九部委第23号令)、《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2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3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办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评标程序和内容4.1评标的一般程序(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4)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5)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审。(6)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应对相关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7)推荐中标候选人。(8)完成评标报告。4.24.2.1入评基准价的确定若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以下投标人在100家及以上时,入评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以下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剔除投标报价由高到低排序前A个投标报价和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前A个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A为最高投标限价以下投标人个数的30%,并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若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以下投标人大于等于50家但少于100家时,入评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以下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剔除投标报价由高到低排序前A个投标报价和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前A个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A为最高投标限价以下投标人个数的10%,并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若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以下投标人少于50家时,不计算入评基准价。入评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入评基准价在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4.2.2入评得分计算以入评基准价为基础,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入评基准价比较,计算出偏离基准价的百分数后,再进行计分。即:a.投标报价等于入评基准价时,得满分(100分)。b.投标报价每低于入评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c.投标报价每高于入评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4分。以上评分计算过程保留小数3位,第4位四舍五入,最终结果保留小数2位,第3位四舍五入,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4.2.3入评投标人选择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以下的投标人在50家及以上时,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的入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入评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取10名投标人作为入评投标人进入后续评审。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出现否决投标情况的,其他投标人按入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满10家(少于10家时全部进入评审范围)。第10家有多个报价相同时,全部进入评审范围。若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以下的投标人少于50家时,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入评投标人进入评审范围。4.34.3.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入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应包括三个方面内容: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格式要求响应性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要求响应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4.3.2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4.3.3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技术和商务的评审:1.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未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3)联合体投标未附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的。(4)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5)拟实行分包的,其分包的工作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款为准)。(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7)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8)载明的投标工期和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1.3.3项为准)。(9)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以下条款规定的:无(10)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11)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项或投标人须知“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项规定情形之一的。(12)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2.商务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3)投标函载明的投标工期和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1.3.3项为准)。(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或分项限价的。(5)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主要技术条款编码、金额等内容的(但按照国家规范所作的修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除外)。(6)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项规定情形之一的。(7)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4.4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4.4.1评标委员会应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专家评审采用集体评议、记名表决、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进行。4.4.2如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技术评审不通过处理:(1)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明确的。(2)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的。(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4)附有工程无法适用的其他技术和管理条款的。4.4.3技术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4.54.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技术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4.5.2商务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凡属招标文件的原因造成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应调整投标报价。其中算术错误的调整原则为:(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凡属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漏算的,不调整投标报价。若有算术性差错,均在投标报价不变的前提下按招标人要求调整单价及有关费用,调整后的单价及有关费用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单价及有关费用,则按商务评审不合格处理。4.5.3投标报价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商务评审不合格处理:(1)投标人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或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2)因投标人自身多算、少算、错算、漏算而造成的错误金额超过投标总价的3%的。(3)安全施工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4)通过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的最低投标评标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和技术评审的次低投标评标价8%,且经询标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材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5)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的。4.5.4商务标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分。4.5.5商务评分计算办法(以下评分基准价的确定方法仅供参考):1)评分基准价的确定:商务标评审通过的各入评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的数值为评分基准价。X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在0.6、1.2、1.8、2.4、3、(由招标人在0~3之间自行确定,但应为5个数组成的等差递增数列,最小公差大于等于0.5)之中随机抽取确定。评分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分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2)报价评分值的计算:以评分基准价为基础,将各入评投标人的评标价与评分基准价比较,计算出偏离基准价的百分数后,再进行计分。即: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分基准价时,得满分(97分)。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分区间由招标人0.5~1之间自行确定)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分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扣分区间由招标人1~1.5之间自行确定,且大于等于b款扣分值0.5)以上评分计算过程保留小数3位,第4位四舍五入,最终结果保留小数2位,第3位四舍五入,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商务报价评分最低分50分。4.6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审包括投标人的诚信、企业信用等级。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查阅投标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集体讨论后统一评分。2、企业信用等级最高评分为3分,具体分值见下表:序号内容得分1企业信用等级(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并在此予以明确,本项最高得3分。)3.0(1)标段概算投资≤6000万元省A3.0省B2.5省C1.0省D及以下等级或无信用评价等级0企业信用等级证明材料指:选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的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新一期信用评价等级打印件(信用评价等级每周三下午17:00-18:00更新),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4.7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2.除本评标办法规定的否决情形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4.8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为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分与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分之和,满分为100分。4.9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对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评分、报价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决定中标候选人。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4.104.10.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4.10.2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起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4.10.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开标记录。(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3)被否决情况说明及依据。(4)询标澄清纪要。(5)中标侯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6)中标候选人投标业绩。(7)其他建议。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年月日编号:(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投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节通用合同条款略。参照《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P116-P166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1.1.2.3承包人:(签约后填入)。1.1.2.5分包人:(签约后填入)。1.1.2.6监理人: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招投标文件澄清问题、澄清问题的复函、补充通知等相关资料。(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0)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1.7联络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项目监理部和发包人。40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2.3.2发包人提供的用地范围为:与施工图纸对应的范围,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现场条件。超出上述范围需要使用的场地,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自行办妥一切需要办理的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事故和赔偿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2.8其他义务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利范围:(填写监理人须经发包人的批准才能行使的权利,以下示例供参考)(1)按第4.3条规定,批准工程分包。(2)按第11.3款规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3)按第15.6条规定,批准预留金的使用。4承包人4.1承包人一般义务4.1.11其它义务4.3分包4.3.2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与分包金额为:(1)工程项目:2)工作内容:/(3)分包金额限额:4.3.10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4.5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本章4.5.5款补充:41项目负责人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少于22天(遇法定节假日可扣减),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但扣款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5万元。上述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在工地工作天数按监理人实际考勤记录为准。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连续2个月及以上每月驻工地的天数少于15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本章4.6.3款补充: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遇法定节假日可扣减),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但扣款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5万元。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遇法定节假日可扣减),每人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但扣款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5万元。上述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在工地工作天数按监理人实际考勤记录为准。4.7撤换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本款补充: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若承包人擅自更换的,除每人次需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将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情节特别严重的,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在合同工程未通过完工验收或合同解除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确需更换的,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经原项目负责人备案主管部门备案,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承包人的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人员擅自调换每人次需支付违约金3万元。违约金在工程进度付款中扣除。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5材料和工程设备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次项目不提供)5.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见下表。4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表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计划交货日期备注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表序号工程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计划交货日期备注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本次项目不提供)(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见下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表序号施工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设备状况数量移交地点计划移交日期备注注:设备状况栏内填写该设备的新旧程度、购进时间、已使用小时数和最近一次大修时间(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本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的本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的14天内,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相关资料。43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4发包人提供施工图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2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监理人要求,其中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9.7文明工地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11开工和完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为:(1)日降雨量大于50mm的雨日超过1天。(2)风速大于14ms的7级以上台风灾害。(3)日最高气温超过40℃的高温大于3天。(4)日最低气温低于-5℃的严寒大于3天。(5)造成工程损失的冰雹和大雪灾害(6)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序号项目及其说明要求完工日期违约金(元/天)1全部工程开工通知发出后330日历天500(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2%。11.6工期提前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44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除现场出现11.4.3约定的气候条件导致的必要停工外。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13工程质量13.7质量评定13.7.7工程质量等级标准为合格。达到优良的奖金为14试验和检验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1.5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按相关规定(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6)分类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加的,凡合价金额占签约合同总价2%以上的分类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以上,或合价金额占签约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类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以上,超过上述15%或25%以外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15.4.3款的原则提出合适的变更单价,并经监理人审核。变更单价与合同单价相比,上下浮动超过15%(0%-20%)时,发包人同意后按变更单价进入工程结算;上述15%或25%以内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按合同单价结算。因分类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减少的,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分类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减少的,合同单价不变。第2种方式:分类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减少的,凡合价金额占签约合同总价2%以上的分类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以上,或合价金额占签45约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类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以上,超过上述15%或25%以外的减少部分工程量,由承包人按15.4.3款的原则提出合适的变更单价,并经监理人审核。变更单价与合同单价相比,上下浮动超过25%时,发包人同意后按变更单价计算合价后,在该项目合价中扣除;工程量减少在15%或25%以内的减少部分工程量,按合同单价计算合价后,在该项目合价中扣除。15.415.4.3细化为: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设计变更出现新增或变更项目时,则该新增或变更项目的单价由承包人按以下原则提出变更单价,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同意后进入工程结算,支付方式执行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1)人工预算单价采用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行业人工预算单价。(2)材料预算价格采用投标期基价。投标期的基价是指2025年第4期《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新昌信息价(除税价),并参考2025年第4期《浙江造价信息》(除税价)及市场调查价。如无信息价,则根据项目实施时的材料市场价由相关部门组织询价确定材料预算价格。(3)机械台班单价按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和有关规定计算。(4)定额采用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水电工程定额和有关规定,如浙江省水利工程定额不能满足计价,可采用部颁水利定额及其他相关行业定额的定额含量计价。(5)取费费率采用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行业取费标准,按工程类别选取费率,对各项弹性区间费率取中间值。(6)上述单价按以下计算的综合优惠率进行优惠。综合优惠率=[1-(投标人投标价-预留金-暂估价)÷(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预留金-暂估价)]×100%(7)按照上述仍无法组价的,根据市场招标或询价确定。15.515.5.2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15.815.8.1(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签约后填入);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签约后填入)。(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16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16.1.2约定为:合同执行期间,仅对合同工程的单价承包部分进行价格调差。(1)在合同执行期间,人工预算单价调整执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人工预算单价调整的相关文件。(2)在合同执行期间,本工程只对水泥、砂石料、柴油和钢材主材价格上下浮动超过5%时进行价格调整,其余材料不予调整。价格调整按工程进度款结算周期进行,工程完工结算时,主材价格在合同工期前80%月份的平均信息价与预算时的信息价2025年第4期《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新昌信息价(除税价),并参考2025年第4期《浙江造价信息》(除税价)及市场调查价;相比较,如果相差5%(含)以内的,不予调整;如果相差5%以上的进行调整(只计材料信息价差价及其税金),材料相差5%以上部分的差价所引起的价款风险和收益由甲乙双方分担(甲方承担风险和收益的80%,乙方承担风险和收益的20%)。材料数量按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投标文件单价计算表中的材料含量计算,最终补差材料的数量(工程量清单增减部分除外)不应超过先行浙江省水利定额计算的总用量。(3)其他材料的价格按当前的市场价考虑风险系数进入单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价格风险由承包人自负。(4)因工期延误产生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化.1)因发包人原因或者非承发包双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价差(正值)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收益,价差不计入(负值)工程造价。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承包人承担,价差(正值)不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收益,价差计入(负值)工程造价。1717.217.2.1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和预留金后)的10%,分1次支付给承包人。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1)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100%,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约定为:/。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1)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和预留金后)的20%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和预留金后)的30%时全部扣清。(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17.317.3.2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4份。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1)细化为: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付款申请的85%进行支付,其余15%作为工程结算暂扣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后,除按17.4.1项规定扣留质量保证金外,付清余款。(2)工程进度款的15%作为工资款打入本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此账户专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挪作他用,具体按新政办发〔2023〕43号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昌县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应在项目开工前或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开户完成。(3)本款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金额的利息。17.417.4.1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完工结算价款总额的1.5%(推荐保函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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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文件:新昌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新昌江堰坝生物多样性提升改造工程.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