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本级)2022~2024年度椒江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JJCG-202205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6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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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椒江区财政局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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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14 二、合同名称: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本级)2022~2024年度椒江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JJCG-202205 四、项目名称: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本级)2022~2024年度椒江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本级) 地 址:椒江建设路6号 联系方式:0576-89069526 供应商(乙方):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广场南路168号鑫泰广场E幢7楼 联系方式:1351144618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本级)2022~2024年度椒江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8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14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pdf14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pdf820.6 KB 框架协议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椒江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服务项目编号:JJCG-202205甲方:(征集方)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乙方:(供应商)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根据2022~2024年度椒江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结果,兹委托乙方参与2022年-2024年度椒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委托评审业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预结算委托评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一、项目情况(1)项目名称:2022~2024年度椒江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框架协议采购(2)项目实施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各具体项目委托协议(5)履约保证金: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二、委托评审的内容(1)工程预算编制和复核;(2)工程变更审核;(3)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和复核;(4)其他甲方要求评审的内容。三、甲方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甲方对乙方在服务期的评审工作进行全面管理、监督。(2)具体委托项目由项目业主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110号)的要求在财政审核中心电子管理系统中自主选择入围单位承接业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承接到业务3个工作日内在审核中心管理系统中登记相关信息,并确定专业项目负责人,每个专业负责人最多同时承接5个项目的业务,超过5个不能承接业务。(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或应回避的评审人员。(4)甲方有权对评审人员的工作质量随时检查、监督。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委托评审业务。(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操作规定和办法执行。(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出具统一评审结果文书。(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评审档案立卷、并进行归档的指导和验收工作。(8)甲方有权按考核办法要求对乙方进行考核。0(9)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使用甲方指定的计量及计价软件。(二)义务(1)甲方应及时协调,帮助乙方按规定时间接受被评审单位提交的项目评审所需的资料。(2)对乙方提出的有争议且不能解决的工程问题,甲方应协调有关部门解决。(3)甲方提供椒江区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管理系统平台,并按工作要求对该系统进行管理。四、乙方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在评审过程中,乙方有权拒绝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人为干涉。(2)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回避依法应回避的甲方代表。(3)在业务分配5个工作日前有权书面提出暂停接受任务的权利,经甲方同意后可不接受预结算编审工作。(二)义务(1)乙方业务评审工作人员必须在椒江区财政项目管理系统平台注册,挂牌工作,非注册人员不得进行评审业务。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评审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拒绝所分配的任务。乙方评审工作人员(专业项目负责人)应与按投标文件的拟派人员一致,不得调整。(2)乙方的每个专业负责人最多同时承接5个项目的业务,超过5个不能承接业务。(3)乙方必须在约定的工作时间、指定工作地点内完成评审业务。(4)乙方保证在开展评审业务时,严格遵守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按照甲方的工作程序和统一表格进行评审,接受甲方考核,并接受考核办法规定的相应处理。(5)乙方评审人员在办理评审事项时,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并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在执行评审任务时,应真实反映评审结果,客观评价评审事项。(6)乙方应按照评审方案规定的内容进行评审,负责评审事项的取证,并撰写初审评审报告。(7)撰写的初审评审报告要求送达被评审单位征求意见。对被评审单位提出的意见认真进行核实后,拟定评审报告和评审决定。(8)负责评审档案的归档和立卷。(9)因乙方原因导致评审结果有严重错误,并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0)乙方在评审过程中,除工作底稿以外的所有文件均应用电脑生成,并交给甲方电脑磁盘,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评审方案、评审事项分类记录、评审结果文书。1(11)乙方如因动态调整中止委托评审,仍应协助甲方完成已委托评审项目的后续工作。(12)乙方工作人员请假人数不得超过拟派人员的1/3,一年内所有请假人员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否则予以清退。(13)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应按时参加甲方所组织的会议,负责汇总本单位的在审核编制过程的问题,并与甲方相关工作人员联系。(14)乙方不按投标承诺配置专业及人员,拒绝接受分配任务的,甲方将单方解除协议并予以清退。(15)台州区域外中标人须按照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五、双方责任(1)由于第三方的原因致使评审日期延误,乙方通知具体项目委托方,并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由乙方留存,经委托方同意并报甲方认可,方可适当延长。(2)乙方应履行协议书中的义务,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扣除应付评审费用的2%作为违约金,累计赔偿不得超过应付的评审费用。(3)经检查,如发现评审结果误差率高于投标承诺的,按考核办法做相应处理;如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报相关部门处理。(4)乙方评审的项目在事后的巡查或政府审计中被核减超过投标承诺的,暂停乙方六个月的委托评审业务,经整改符合要求的可重新承接业务。六、评审质量要求预算编制误差率不得超过5%,预算复核误差率不得超过3%,结算审核误差率不得超过3%,结算复核误差率不得超过1%,变更审核误差率不得超过5%。误差率:造价成果文件中查找出的错误累计金额与最终修正后造价总额的比率。其他按照《椒江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编审中介机构考核办法(2022~2024)》执行。七、委托工程预结算编审评审服务费甲方在确定乙方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委托评审业务后,收费标准按投标承诺和项目委托合同要求,若有乱收费,一经查实,该项目咨询费不予支付。八、项目实施期间,乙方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为遇制挂靠现象,各入围供应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否则须按期进行整改,二次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征集人将与入围供应商单方解除框架协议并清退,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征集人有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上报监管部门将违规供应商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中标后必须按照投标承诺的人员、办公场所、计价软件等到位,经征集人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以开展评审业务。同时征集人将不定期进行检查。(2)业务评审工作人员(专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本次投标的拟派团队成员名单里,并且在椒江区财政项目管理系统平台注册,日常挂牌上岗,非系统注册人员不得进行评审业务,无执业资质人员不得在系统进行注册。2(3)每个具体专业项目负责人都必须到现场踏勘,专业项目负责人需在现场拍摄本人与项目业主人员同框现场照片,并上传系统留存。每个预算项目编审时,需拍摄专业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办公地点的照片,每个结算项目审核工作时,须拍摄专业项目负责人本人与施工单位在投标人办公地的同框照片,并上传系统留存。(4)所有须加盖公章的协议、表格、文本等资料必须加盖与投标时相同的单位公章,其他(如办事处、分公司、项目章、业务专用章等)均不予认可。(5)拟派团队负责人及专业项目负责人须按时参加椒江区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和相关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等。(6)预结算编审资料由拟派团队负责人或具体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亲自领取,当场复核,不得委托第三人前来领取。九、管理考核办法详见合同附件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征集文件。十、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评审义务或拒绝接受项目分配任务时,甲方可下达要求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如发出通知后5天内甲方未得到满意答复,协议自行终止,乙方将被清退。(3)本项目征集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违约责任(1)乙方如擅自违约,甲方有权取消其委托评审资格及追究其它经济责任等处罚,甲方如擅自违约,乙方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2)乙方评审人员如滥用职权、绚私舞、玩忽职守,尚不够成犯罪但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3)乙方拒绝分配任务,甲方将清退乙方。(4)乙方应按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服务措施完成评审工作,如与承诺不一致,视为违约,乙方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超过承诺的误差率,除具体协议规定处理外,另按考核办法处理。十二、争议的解决因违反(或终止)协议而引起的对方损失,除协议明确的责任外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或双方另行议定补充条款。3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1件3应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2S71-81060515中国工商银行元州楚干山路支行开户银行:号:120202610990004283帐签约时间:2022年8月1日合同附件:椒江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编审中介机构考核办法(2022~2024)廉政责任书甲方: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乙方: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为加强工程预结算评审过程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预结算评审过程中甲方与乙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责任(一)评审过程必须坚持“依法评审、客观公正”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二)甲乙双方都要加强评审人员的廉政教育,督促评审人员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和评审“八不准”。(三)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责任(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三条,乙方责任应与甲方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法规:(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报销任何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违反规定使用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5(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旅游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项目委托评审框架协议的附件,与框架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未尽事项的补充、说明。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江区心法定代表太法定代表人3杭州市秋港北路771005室地址地址0571-81860515电话电话2年_8月2022年88月日日合同附件:椒江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编审中介机构考核办法(2022~2024)第一条为提高我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编审和结算审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强对采购入围的中介机构监督管理,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根据《浙江省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省府令第135号)、《台州市椒江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编制和结算审核服务实行政府采购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介机构,是指经过公开征集,审核合格后进入椒江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编审资格入围的单位(以下简称“中介机构”)。第三条中介机构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浙建站市[2010]9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导则(试行)》(浙建站市[2013]5号)等有关规程开展工作,不断完善机构内部的质量控制体系,保证工程预结算编审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有关规定。第四条中介机构的工程预结算编审考核管理,由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或其委托台州市椒江区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第五条中介机构对工程预结算编审的质量终身负责,不因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复核、备案而转移或免除责任。第六条年度考核时间为当年月日至月日。对中介机构的考核采用单项业务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一)单项业务考核单项业务考核是指对单个项目预结算编审的服务质量和其他方面按百分制进行量化评分的动态考核(详见附件1和附件2)。(二)年度综合考核年度综合考核是对年度内所有参与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编审的中介机构,在单项业务考核基础上(占分值的80%),按照企业综合素质、社会反响、增值与创新服务(占分值的20%)进行综合考核(详见附件3)。年度综合考核排名前20%的,评为优秀咨询企业,排名为20-50%,评为良好咨询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的(不含60分),评为不合格咨询企业,其余为合格咨询企业。审核中心考核组也将依据单项业务考核评分评选出年度排名前5的个人,授予“评审优秀业务能手”称号(以上排名遇小数点时向上取整)。第七条单项业务考核项目的选定。预结算编审项目全数考核。第八条考核实施办法。单项业务考核由区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经办人员在完成项目后及时进行考核初评,再由考核组进行核定;年度综合考核由区财政局考核组评定。第九条被考核单位对单项业务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评,考核单位组织相关人7员进行合议确定。第十条考核结果运用(一)单项业务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将在管理系统公示,供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委托业务时择优选用。(二)单项业务考核被直接认定为60分累计达三次的,暂停该中介机构二个月委托评审业务。(三)单项业务考核被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的,暂停该中介机构二个月委托评审业务,经整改符合要求的可重新承接业务。(四)年度综合考核60分以下的,终止其承接业务,并被清退。(五)单项结算业务偏差的处理:核减额=中介咨询单位的定案造价一区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或其委托第三方或政府其他部门审计核定的工程造价,C=核减额一项目业主单位送审造价×投标承诺准确率。当10万元务;当30万元50万元时,暂停该中介机构六个月委托评审业务。第十一条中介机构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承接业务,并被清退。1、中介机构及其人员因廉政问题受到相关部门处理或处罚的;2、中介机构因自身原因导致编审工作出现重大过失以及有其他重大违规事项,损害项目建设业主名誉,给项目建设业主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3、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在服务资格有效期内两次拒绝或推托分派的编审业务;4、年度综合考核60分以下的;5、提供不实、内容虚假的评审报告,或严重违背强制性标准、技术性审核原则问题,评审结果出现严重差错;6、擅自对外提供、泄漏或公开编审工作的有关情况、披露编审项目的有关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7、受托社会中介机构存在项目外包或分包的;8、中介机构有自编自审行为的(自编自审是指中介机构对同一项目的预算由自己受托编制并又受托审核,或对同一项目的结算由自己受托编制并又受托审核);9、中介机构或其编审人员未按规定回避的。第十二条财政部门在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核质量的监管时,会根据具体情况将中介机构不良服务行为抄告业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和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负责解释。附件:1.椒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单项预算编制(复核)考核评分表2.椒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单项结算审核(复核)考核评分表3.椒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年度综合考核表8附件1椒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单项预算编制(复核)考核评分表工程名称:被考核中介机构名称:考核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得分被考核中介机构名称:考核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得分被考核中介机构名称:考核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得分被考核中介机构名称:考核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得分项目1、报告书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按《椒江区政府项目1、报告书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按《椒江区政府项目1、报告书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按《椒江区政府项目1、报告书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按《椒江区政府服投资项目预算编制要求》编写,表述无差错无缺陷,正确使用印章和签字。(5分)2、编审成果误差率(70分)全部符合要求得5分,五项内容中,出现一项不得分投标承诺误差率为A。0%A4、工程量清单或工料单价编制时有无项目漏项(5分)5、清单子目综合单价准确性或工料单价子目单价的准确性(5分)编制完整无漏项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全部准确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6、项目业主单位评价意见(5分)7、是否及时对复核单位或我中心出具的书面审满意得5分,不满意得0分及时一次整改完成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务质量(100分)直认接定为60分3、清单编制的规范性、特征描述完整性、准确性和设计文件一致性(5)分得60分:75%A核意见中提到的事项进行修改(5分)1、未按“椒江区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管理系统”及时准确登记或上传相关信息和资料,包括3个工作日内未及时登记和上传的直接认定为本项目考核60分受托项目登记、编审过程事宜、编审结论相关资料等。2、无项目计划批文、无招标文件、无设计图纸、(少于60的除外)图纸不明时无设计单位和业主的书面联系单而进行了计价直接认定为本项目考核60分(少于60的除外)3、计价定额选用错误或取费错误4、无工程量计算书或未提供直接认定为本项目考核60分(少于60的除外)直接认定为本项目考核60分(少于60的除外)2、未按合同期限完成3、实际编审人员与盖章人员不相符,工作现场直接认定不合格直接认定不合格接认定为不合格得分汇总5、未会同业主单位调查无价材料和设备的市场价格、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无价材料设备的价格未经业主书面认可1、预算编制或复核核减率超承诺误差率直接认定为本项目考核60分(少于60的除外)直接认定不合格照片里非盖章人员直接认定不合格直接认定不合格区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项目经办人员签字区财政局考核组签字:年月日年月月日99附件2椒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单项结算审核(复核)考核评分表工程名称:被考核中介机构名称:被考核中介机构名称:被考核中介机构名称:被考核中介机构名称:考核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得分项目考核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得分项目考核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得分项目考核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得分项目服务质服量1、报告书是否正确使用印章,签字是否完整,日期是否签署(5分)2、审核(复核)成果误差率(85分)印章、签字、日期都完整的得5分,缺一项的得0分投标承诺误差率为A.0%A4、项目业主单位评价意见(5分)1、按“椒江区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管理系统”及时准确登记或上传相关信息和资料,包满意得5分,不满意得0分3个工作日内未及时登记和上传的直接认定为本项目考核60分(少(100分)直接认定6分项3、签证单的内容与合同相关条款出现矛盾时签证单的内容不合理时是否以书面形式征询业主(5分)已征询业主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括受托项目登记、审核过程事宜、审核结论相关资料等。2、对未按规定审批的变更联系单进行了计价于60的除外)直接认定为本项目考核60分(少于60分的除外)3对应签而未签的费用进行了计价(包括签证单、人工材料设备价格、措施费等)直接认定为本项目考核60分(少于60分的除外)6、现场踏勘无影像和书面记录1、结算审核(复核)核减率超承诺误差率直接认定为本项目考核60分(少于60分的除外)直接认定不合格直接认定为本项目考核60分(少于60分的除外)直接认定不合格接认定不合格直项得分汇总4、无工程量计算书5、未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审核直接认定为本项目考核60分(少于60分的除外)直接认定为本项目考核60分(少于60分的除外)2、未按合同期限完成直接认定不合格直接认定不合格3、实际审核人员与盖章人员不相符,工作现场照片里非盖章人员直接认定不合格直接认定不合格区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经办人员签字年月E区财政局考核组签字:年月日10附件3椒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年度综合考核表中介机构名称本年度综合考核排名中介机构负责人中介机构负责人中介机构负责人中介机构负责人考核年度考核项目单项考核得分考核项目单项考核得分考核项目单项考核得分考核项目单项考核得分考核标准根据单项考核汇总算术平均×80%考核得分综合性考核综合性考核综合性考核综合性考核考核组根据综合性决定(20分)考核组根据综合性决定(20分)建立健全制度,主要包括质量控制、财务管理、廉洁建立健全制度,主要包括质量控制、财务管理、廉洁1中介企业10分综合素质中介企业10分综合素质中介企业10分综合素质自律、档案管理等,并落实到位(4分)获得考核年度台州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的(4分)自律、档案管理等,并落实到位(4分)获得考核年度台州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的(4分)2社会反响5分5分合同履约情况(2分)2社会反响5分5分根据监管部门、主管部门、服务对象评价和社会反响,依据反馈情况情打分根据监管部门、主管部门、服务对象评价和社会反响,依据反馈情况情打分2社会反响5分5分积极参与我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管理研讨(2分)积极参与我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管理研讨(2分)3增值与创新服务总分5分5分积极参与审核中心指标、标准、政策的制定(2分)积极提供我区政府投资项目优秀编审案例(1分)积极参与审核中心指标、标准、政策的制定(2分)积极提供我区政府投资项目优秀编审案例(1分)考核组成员考核时间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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