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三江新区动力电池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局关于安全技术服务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1 10:44:0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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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三江新区动力电池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局关于安全技术服务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各潜在服务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宜宾三江新区财政金融局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询价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宜宾三江新区动力电池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局拟对安全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符合要求的服务商参与报价。 一、 项目概况 (一) 项目名称: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二) 采购单位:三江新区动力电池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局。 (三) 合同履行期 限:一年。 (四) 注意事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采购服务内容 (一)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对动力电池局及所属工业企业提供安全技术服务,每月对企业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一次。需相对固定且专业对口检查人员不少于 2人,除日常检查以外还需配合省、市、县专项检查等,帮助企业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并指导企业完成整改,建立“一企一档”隐患管理清单,实现隐患闭环管理。 (二)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配合动力电池局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定年度企业安全培训计划,每年组织企业安全培训不低于 4次。 (三) 根据服务情况,乙方向甲方提交月报、季报、年报,分析动力电池局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建设性意见,检查完成后还需形成相关资料,如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表、企业隐患台账、年度安全总结报告等。 (四) 乙方服务期间派遣 1名专职人员到动力电池局进行驻点,驻点时间与动力电池局职工工作时间相同,驻点人员服从动力电池局安全检查所有工作安排,且负责服务期间沟通联络、统筹协调、信息报送、安全检查、迎检陪同等。 (五) 乙方接受甲方依据考核结果调整服务费。 三、 报价要求 (一) 报价服务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二) 报价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加盖鲜章),企业资质证书,类似相关业绩,报价单(须由法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司鲜章,法人委托的须出具委托书)。 (三) 报价应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员劳务、差旅、设备投入、购置、制作、保险、风险、税金、利润以及安全等一切费用。 (四) 服务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单位对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有权提出质疑,服务商应提供书面加盖鲜章的说明。 (五) 服务商应承诺所报价格真实有效,不存在虚高报价或者故意调低报价等违规行为,如经查实,须承担相应后果。 (六) 报价文件应扫描为 PDF文件,发送至邮箱:976144139@qq.com。 (七) 报价时间。请于 2025年4月23日12:00前报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才林,电话: 15309093135。 宜宾三江新区动力电池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局 2025年4月21日 撰稿人:邵冬梅 审核人:杨瑞奇 签发人:温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