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云南昌宁恒昌电力有限公司大寨子水电站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项目编号2407-530000-04-01-690485)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07-09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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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昌宁恒昌电力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6月24日向本机关提出云南昌宁恒昌电力有限公司大寨子水电站(项目代码:2407-530000-04-01-690485)取水许可证变更申请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和《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的有关规定,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经研究,准予云南昌宁恒昌电力有限公司大寨子水电站取水许可证(B530524S2025-0001)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赵春田。 云南省水利厅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