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智帆学校新建工程勘察、设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SZC-320400-SCJX-C2024-0012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4 15:12: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常州市智帆学校预算金额99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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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姜工:19906113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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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常州市智帆学校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JSZC-320400-SCJX-C2024-001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26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00-SCJX-C2024-0012 项目名称:常州市智帆学校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项目最高限价:990000元(其中勘察费50000元,设计费940000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 按照采购人和最新实施的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本项目的勘察、勘察审图、详细规划方案、建筑方案设计(含报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项设计)等所有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相关设计咨询服务及投资估算、项目概算;应协助设计相关的报审、报批、报建、审批手续办理;设计风险管控、设计答疑、配合招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专家评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施工过程跟踪服务、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设计修改、变更、各项验收等设计总包管理以及设计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全套勘察、全套建筑方案及方案优化文本;15天内提交可研报告并提交审核;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天内,提交全套扩初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合同工期内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图纸送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联合体协议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②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磋商。如果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须符合特定资格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主办单位须为满足特定资格要求中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磋商,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1日下午23:59(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6-2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06-2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评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供应商须知。 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2.1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四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19-85588120,其他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2电子开标 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2.3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不满3家磋商响应,将重新组织采购。 4.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5.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6.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特别说明:因工作需要,本次采购项目涉及的单位及个人相关信息已经取得机构或本人同意后对外公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常州市智帆学校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丽江路与浦东路交汇处 联系人:史洪春 联系电话:0519-82006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清潭路85-2号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0519-86908235-8305、19906113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电话:0519-86908235-8305、19906113189 常州市智帆学校新建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文件.doc 工程区域位置、红线图.pdf 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 目 名 称:常州市智帆学校新建工程勘察、设计项 目 编 号:JSZC-320400-SCJX-C2024-0012采 购 人:常州市智帆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9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第四章采购需求30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8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400-SCJX-C2024-00122.项目名称:常州市智帆学校新建工程勘察、设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990000元项目最高限价:990000元(其中勘察费50000元,设计费940000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响应。5.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项)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常州市智帆学校新建工程勘察、设计991按照采购人和最新实施的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本项目的勘察、勘察审图、详细规划方案、建筑方案设计(含报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项设计)等所有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相关设计咨询服务及投资估算、项目概算;应协助设计相关的报审、报批、报建、审批手续办理;设计风险管控、设计答疑、配合招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专家评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施工过程跟踪服务、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设计修改、变更、各项验收等设计总包管理以及设计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等。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全套勘察、全套建筑方案及方案优化文本;15天内提交可研报告并提交审核;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天内,提交全套扩初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合同工期内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图纸送审。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不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要求:①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②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3)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磋商。如果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须符合特定资格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主办单位须为满足特定资格要求中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磋商,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1日下午23:59(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3.方式: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4年6月26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供应商须知。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2.1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四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19-85588120,其他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2电子开标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2.3注意事项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不满3家磋商响应,将重新组织采购。4.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5.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6.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7.特别说明:因工作需要,本次采购项目涉及的单位及个人相关信息已经取得机构或本人同意后对外公布。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州市智帆学校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联系方式:0519-820069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清潭路85-2号联系方式:19906113189、0519-86908235-8305邮箱:jscjxzb@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姜工电话:1990611318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3.1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11.1磋商保证金免收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日。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单位: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姜工联系电话:19906113189通讯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清潭路85-2号305室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时间:根据代理合同约定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进口产品4.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1中小企业定义: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3.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4.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4.5正版软件4.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6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4.6.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7绿色采购政策4.7.1绿色数据中心政策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4.7.2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常财购〔2023〕18号)总体要求,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依据相关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载明具体需求、履约验收条款和违约责任。4.7.3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采购人要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若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属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低VOCs的优惠幅度、评审标准等,以体现优先采购。5.响应费用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8.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0.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1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方式,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规定范围内相应服务的提供、办公场所及设施、现场勘察、服务调研、资料费、人员驻场、专家论证评审费、车旅费、通讯费、人工工资、社保、安全、福利、加班、后期配合、利润、管理、税金、应承担的风险费及为完成本次采购内容所发生的其他所有费用,与本项目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研讨等会务费(含税费)以及相关的协调费等均由供应商承担。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10.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10.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12.响应有效期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3.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本项目使用”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4.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15.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使用”苏采云”系统在线进行解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响应无效。17.3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17.4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7.5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地计算机要求安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保持网络通畅。17.6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需要保持操作计算机前有相关责任人值守,及时对于系统或者磋商小组发出的指令和要求进行响应操作。如果因为无人值守造成不能及时回应系统或者磋商小组指令和要求从而导致影响开标、评审结果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7.7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苏采云”系统”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以延缓或者暂停采购活动,情况严重的可以终止采购活动:(1)平台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平台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平台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平台系统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不见面交易采购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应当终止本次项目,重新组织采购。18.磋商小组18.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2.1.4平台系统出现序号17.7的所述情形,情况严重且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4.询问与质疑24.1询问24.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质疑24.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24.2.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4.2.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5.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中小企业声明函1、供应商单独参与磋商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1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3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9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0进口产品(如有)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11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12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3串通响应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文件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5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6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苏采云”系统系统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系统提交最终报价。2.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3.2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无。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4.4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其他:评审小组认为某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提供响应文件中出具的产品(服务)详细价格构成说明函原件(包括进货成本、管理费用、人员成本构成、物流运输成本、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同时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支撑证明材料:①行政机构税务部门开具的拟投入项目人员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依法免缴个人所得税的凭证(与本次投标拟投入项目人员所提供社保同月份)》;②近两年经第三方具备审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其固定资产成本及折旧、管理成本、人工费成本(如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及差旅等费用、税收等所有成本及利润)]复印件;③提供至少2个类似业绩的费用成本组成明细(并提供该业绩合同复印件),所有货物生产厂家的联系人和固定联系电话或服务人员成本明细以供确认。以上资料必须齐全,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不全或不提供或者评审小组认定其材料不能详尽合理说明其成本的,或者相关资料真实性及合理性不被评审小组完全接受的,评审小组将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如涉嫌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无。5.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无_。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价格分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分值。此处最终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最终报价。2主观分502.1项目设计概况,对招标项目的理解5工程概况、地理位置描述清楚,综合考虑社会影响、安防安保、便捷管理、人文关怀等对本项目背景、实施必要性、相关标准和要求等的理解全面和深入,对项目需求进行分析,对项目的功能与作用理解深刻、到位。内容全面,描述清晰,以及其他各方面均优秀,得5分;内容较全面,描述基本清晰,以及其他各方面较好,得4分;内容基本全面,描述一般,以及其他各方面均一般的,得3分;内容较差,描述不清晰,以及其他各方面均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2建设条件分析5对项目区域自然地理、周边现有道路交通、配套规划、地块地形、面积等建设条件现状情况进行调查分析,要求调查充分深入,分析清晰,图文准确。内容全面,描述清晰,以及其他各方面均优秀,得5分;内容较全面,描述基本清晰,以及其他各方面较好,得4分;内容基本全面,描述一般,以及其他各方面均一般的,得3分;内容较差,描述不清晰,以及其他各方面均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3设计方案10围绕项目需求和项目定位、功能、建筑风格等拟定设计总体思路、提供与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相符必要的效果图及方案,方案内容全面、细致,方案和项目建设条件结合紧密,施工可行、可靠。内容全面,描述清晰,以及其他各方面均相对优秀,得10分;内容较全面,描述基本清晰,以及其他各方面均相对较好,得8分;内容基本全面,描述一般,以及其他各方面均相对一般的,得6分;内容较差,描述不清晰,以及其他各方面均相对较差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2.4方案图纸10提供总图、结构、设备、景观、室内装饰等专业技术方案及编制建筑专业施工图技术措施,提供各专业条件图,保证方案优化调整及施工图设计能满足采购人、设计规范和政府审批部门的要求。内容全面,描述清晰,以及其他各方面均相对优秀,得10分;内容较全面,描述基本清晰,以及其他各方面均相对较好,得8分;内容基本全面,描述一般,以及其他各方面均相对一般的,得6分;内容较差,描述不清晰,以及其他各方面均相对较差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2.5经济指标5估算内容齐全,计算正确,总造价能较合理的反映本工程的建设费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措施合理有效。内容全面,描述清晰,以及其他各方面均相对优秀,得5分;内容较全面,描述基本清晰,以及其他各方面均相对较好,得4分;内容基本全面,描述一般,以及其他各方面均相对一般的,得3分;内容较差,描述不清晰,以及其他各方面均相对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6进度保证措施5针对本项目总体工作进度,各阶段的工作时间节点,成果文件提交及修改调整进度实施计划的描述,以及为完成该计划所定措施、影响进度要素分析及所采取的措施、紧急项目进度保障等进行评审:1.总进度计划详尽,要素分析有针对性,进度保证措施科学、可执行力强、充分考虑并配合项目建设进度的得5分;2.总进度计划较为详尽,要素分析针对性较强,进度保证措施较为合理,基本符合项目建设进度的得4分;3.总进度计划简单,要素分析针对性一般,进度保证措施简单的得3分;4.进度计划笼统,只做框架性描述的得2分;5.不提供此项不得分。2.7质量保障措施5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质量标准,项目整体及各分项内容的质量保证体系,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多重审核机制等方面:1.对以上方面分析非常到位,理解准确,能够完全满足项目实际要求,具有科学性、完整性,得5分;2.对以上方面分析到位,理解比较准确,能够基本满足项目实际要求,得4分;3.对以上方面分析一般,理解一般,勉强满足项目实际要求,得3分;4.对以上方面理解不够准确,不能很好满足项目实际要求,得2分;5.未提供此项不得分。2.8重点难点分析、服务承诺5供应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的特点对勘察、设计的重点、难点进行专项分析;承诺在设计全过程服务周期内,能专人、及时、高效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与设计相关的问题;团队在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有深入研究,能为建设单位提供节约投资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沟通协调机制(与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采购人等);对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等内容,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审:1.重难点分析及项目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措施完善、可行性高,服务响应时间能立刻响应,沟通协调机制完善可行,对突发事件有应对的预案,能很好地保障项目圆满完成和满足高质量要求的得5分;2.重难点分析及项目服务承诺良好,措施较为完善,有较为详细具体的计划,服务响应时间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有较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应急预案较为完善的得4分;3.重难点分析及项目服务承诺一般,服务响应时间不及时或较慢,服务内容保障措施较简单,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3分;4. 重难点分析及项目服务承诺较差,服务响应时间不及时,服务内容保障措施较差的得2分;5.未提供不得分。3客观分403.1类似业绩151.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6月1日至磋商开启时间止,完成过类似类似民用建筑设计(居住建筑除外)业绩的,有一个得3分,限评2个项目,本项最高得6分。【建筑类型分类标准按GB/T50841-2013《建设工程分类标准》执行】2.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1年6月1日至磋商开启时间止,完成过类似类似民用建筑设计(居住建筑除外)业绩的,有一个得3分,限评3个项目,本项最高得9分。【建筑类型分类标准按GB/T50841-2013《建设工程分类标准》执行】注:(1)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重复得分。(2)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时间、建筑类型均以设计合同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或《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信息表》)上载明为准,当两者不一致的,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或《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信息表》)上载明为准。1.须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或《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信息表》)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无原件扫描件或原件扫描件不全均不得分。2.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应内容的,则必须提供原建设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加盖公章)或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出具的说明材料(加盖印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不得分。3.2企业认证6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国家认监委网站查询为有效状态,否则不得分。3.3项目负责人41.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2.勘察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磋商开启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3.4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6除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外,项目团队成员中配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造价工程师,以上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如为同一人,仅按1分计算,限评6人,本项最高得6分。注:所涉专业以注册证书为准。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供应商为相关人员缴纳的磋商开启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3.5获奖项目9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1年6月1日至磋商开启时间止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类奖项的,有一个得3分;获得市(地级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类奖项的,有一个得1.5分;计最高得分,不得重复得分,限评3个奖项,本项最高得9分。注:时间以获奖文件或证书所载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获奖文件和获奖证书,且两者时间不一致的,以获奖文件所载时间为准。须提供相关获奖文件原件扫描件或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无原件扫描件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得分。合计100注:1.以上所需提供材料中涉及的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为联合体参与磋商的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2.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按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资料内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可辨且在有效期内。磋商小组成员半数以上认定模糊无法辨认的不得分。3.评审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的,不作为评标依据,不得分。4.扫描件必须直接用原件扫描,要求字迹清晰,确保文字内容能看清无变形。5.采用电子证书或者网络截图,必须使用经过备案的政府官方网站截图,且必须是可供任何人查询的公开信息,截图必须包含网址和网站名称,保证他人能够通过网址再次查询到。6.供应商按评分细则所有得分项目均视为对本次磋商的承诺,成交后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常州市智帆学校新建工程2、项目规模:该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丽江路与浦东路交汇处东南角,用地面积12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楼、教学楼、宿舍楼、行政楼、食堂、风雨操场等功能用房。同步实施道路场地、环境绿化、水电气、智能化及安防等综合配套设施。项目匡算总投资7000万元。3、项目定位:智帆学校是一所专门学校,专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正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智帆学校首先是一所学校,但其设施设备场所功能设定和区域划分有特殊的要求。4、招标范围:按照采购人和最新实施的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本项目的勘察、勘察审图、详细规划方案、建筑方案设计(含报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各建筑物、构筑物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建筑、结构(含桩基)、幕墙、节能、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装修、标识标牌、智能化、抗震支架、厨房工艺,海绵,绿色建筑,项目范围内的勘察、基坑丼点降水及支护设计、市政设计(道路、管线综合、雨污水管线施工图、给水管线施工图、室外消防给水施工图、室外消防联动电气施工图)、室外景观绿化,灯光亮化等所有专项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相关设计咨询服务及投资估算、项目概算,应协助设计相关的报审、报批、报建、审批手续办理、设计风险管控、设计答疑、配合招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专家评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施工过程跟踪服务、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设计修改、变更、各项验收等设计总包管理以及设计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等。5、设计原则:在满足设计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应贯彻“以人为本”的设计思想,处理好人与建筑、人与环境、人与交通、人与空间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充分考虑安全性、经济性,体现生态、环保,注重节能、节地、节材、节水、可再生能源的应用。6、建筑风格:建筑总体风格体现江南水乡的特征,温婉,亲和,人文,舒适。色彩粉墙黛瓦,跑道操场可重彩,切合青少年活泼好动的特性。建筑总体在空间上临街,高度与体量比例舒适。7、质量标准:勘察部分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及技术规程执行;设计必须满足现行国家相应规定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审图中心审核。所有方案、施工图及其变更必须经招标人确认。8、设计周期要求:30日历天。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全套勘察、全套建筑方案及方案优化文本;15天内提交可研报告并提交审核;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天内,提交全套扩初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合同工期内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图纸送审。9、成果提交:建筑方案;项目初步设计文本;项目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装饰装修、室外综合管线、景观、绿化、灯光、道路等;地质勘察报告。2、设计内容及要求1、规划设计:配合完成政府报批;2、单体设计:负责本项目单体设计工作,包括方案深化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完成政府报批,含规划范围内所有建筑物;3、项目景观设计:负责本项目整体景观、内部道路设计及主管部门报批报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4、项目导向标识设计:负责本项目内导向标识方案及施工图设计;5、绿建、海绵城市设计:根据政府报批要求,完成本项目绿建、海绵城市设计及配合报批报审工作;6、综合管线设计:负责本项目综合管线方案至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报审工作;7、室内装饰设计:室内装修方案、施工图及机电配合设计及后期现场服务;同时配合装饰消防报审,图纸必须通过审图部门的审查;8、智能化设计:负责本项目智能化方案至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报审工作,设计需满足学校的高标准的安防设计要求;9、勘察设计:负责本项目勘察设计及后期现场服务,图纸必须通过审图部门的审查;10、夜景泛光设计:负责本项目建筑照明方案至施工图设计。3、设计服务深度、要求及图纸类型(1)单体设计:1、设计范围:含规划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各专业全部施工图设计。2、设计深度:(1)方案设计: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现行法规、规范及规程要求,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及深化,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通过;(2)单体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通过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现行法规、规范及规程要求,提供完整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施工图。1)深度要求各专业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现行法规、规范及规程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核;2)各专业制图要求:制图图例、线型、符号、代号等须符合国家制图规范。提供可编辑的CAD2004版本电子文件,各种字体不宜超过5种,并提供相应的字库文件。其中蓝图最小字高不小于2.5MM。为方便采购人管理,设计单位提供CAD图中线型、图层等统一;3)成果要求: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现行法规、规范及规程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核的图纸文件、计算书一份及光盘电子文件(含设计计算模型及相关资料);4)配合室外装修等专项深化设计,完成相关部门审核,直至盖章出图;5)配合各设备专业厂家完成专项深化设计及相关部门审核,直至盖章出图;6)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合同附图及各部分面积指标;7)向采购人提交相关施工图文件且配合采购人完成内部审核。(3)其他要求:1)施工图审查由设计单位配合采购人进行送审并取得审图合格证;2)本项目设计团队中成员,每人不得同时承揽三个及三个以上的项目;3)各专业设计师组成固定团队,设计进程中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有特殊原因,应事先通报采购人并经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人员更换;4)施工图图纸设计阶段需协助采购人针对目标成本及限额设计要求,提出成本控制的措施及建议;5)本采购需求中未提及部分,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现行法规、规范及规程要求。(2)总图、道路、综合管线施工图设计:1、总平面图设计、道路施工图设计、综合管线施工图设计: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现行法规、规范及规程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核;2、综合管线施工图设计:按采购人要求的不同阶段及深度提供管线综合图纸,各阶段管线综合图包含但不仅限电气、弱电(通信、有线电视、智能化)、给水、消防、雨水、污水、空调、燃气、景观用水用电平面和竖向标高图,优先从经济和实施等方面优化各专业管线图。(3)景观设计:本项目需结合区域特色、学校特点及结合现状资源,进行具备特定主题的园林园建景观设计;同时设计需因地制宜,与项目整体定位、整体建筑内外部风格统一,符合国家、地区现行规范规程及相关报批报审要求;具体设计包含项目红线范围内景观概念方案、景观方案、园林园建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内容。(4)室内装饰设计:1、设计范围: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室内装饰方案及施工图设计;2、设计要求:设计需在建筑方案框架内提出合理的内装布置方案,并与建筑方案协同工作,充分利用套内空间,做到动线合理、分区清晰、功能齐全,同时保持与项目整体内外部风格协调统一;应选用符合学校建设相关竣工验收规范要求的材料,在满足成本控制要求前提下体现设计风格及使用功能。(5)智能化设计:1、设计范围:根据国家规范及建设方要求设置相应的安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机房工程、管道桥架工程等;2、设计要求:设计需在建筑及室内装饰框架内合理设计智能化方案,并与各专业协同工作,负责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弱电智能化系统(安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会议系统、机房工程等)设计。(6)其他勘察、设计服务内容:1、施工图文件资料要求:所有的设计内容均需按国家及地方相关现行法规、规范及规程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满足规划、消防、人防、施工图审查中心等部门的申报,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核;2、勘察及提交的勘察资料要求:1)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对建筑地基作出工程分析评价;2)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3)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并估算沉降量;4)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5)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及分布,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提供抗浮计算地下水位;提供计算工程桩补偿所需的常年稳定的地下水位;6)场地及地基地震效应(地震液化),划定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7)提出基础设计可行方案,并提供相应设计参数,论证基础施工条件及其对环境的影响;提供土层剪切波速,场地及地基的地震效应分析与评价,判别15或20m深度范围内地基土液化可能性;8)勘察中当同一建筑范围内的主要受力层或有影响的下卧层起伏较大时,应按规范加密勘探点,并查明其变化;9)对地基基础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建议合理的基础型式,对桩基础,在进行技术经济比选的基础上,提供桩基选型意见,并建议适宜的桩基持力层;对预制桩应判断沉桩可能性,对灌注桩应分析影响承载力发挥的各种因素;10)对天然地基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并评价地基均匀性;11)对基坑开挖与支护、地下水处理、地下室抗浮设计方案进行分析评价,建议围护、降水方式,提供基坑围护设计参数。另外,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经审图的勘察报告原件6份并刻电子光盘交于采购人,并配合通过主管部门审图。3、勘察、设计及施工各阶段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周期、现场服务及出差次数、对采购人提出问题反馈的时间要求等以采购人要求为准;4、设计单位需向采购人提交详细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含设计标准、设计指标、做法明细等)全部资料,各阶段设计图纸必须经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后方能实施。5、设计必须满足本项目竣工验收要求及学校使用功能。(7)设计人、勘察单位应交付的资料文件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周期有关事项1地质勘察报告6按进度要求2报采购人审核的各类设计文件按需求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建筑方案、方案优化、技术经济指标及其计算过程等文件3全套扩初设计图纸按需求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4支护设计及降水按需求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5二次装饰和景观绿化方案按需求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6全套施工图土建阶段施工图共8份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7以上全部设计图纸电子文档按需求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8说明:设计人负责协助采购人确定外立面材料样板及提供安装工艺设计要求说明。设计人除按以上要求提交设计成果外,还应按设计任务书中的图纸送审补充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按照设计各阶段当地各主管部门及采购人要求提供的相关设计资料文件。4、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约定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GF—2000—021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项目名称:常州市智帆学校新建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地点:合同编号: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设计人:勘察人:签订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常州市智帆学校设计人:勘察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常州市智帆学校新建工程(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的设计总包工作(下称“工作”或“总包工作”),设计人接受委托。为明确三方的责任、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设计总包工作的顺利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签署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勘察人、设计人的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1)工程建设任务书、勘察要求书(2)规划资料(3)规划批复;2.3勘察、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1)按各专业的设计规范以及国家标准;(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12年版)》(GB5002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等规范、规程。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本合同;(2)中标通知书;(3)勘察、设计标准、规范等技术文件;(4)勘察、设计任务书;(5)响应文件及其附件;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4.1工程名称:常州市智帆学校新建工程4.2工程规模:该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丽江路与浦东路交汇处东南角,用地面积12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楼、教学楼、宿舍楼、行政楼、食堂、风雨操场等功能用房。同步实施道路场地、环境绿化、水电气、智能化及安防等综合配套设施。项目匡算总投资7000万元。4.3设计阶段:勘察、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后续服务。4.4设计内容:按照发包人和最新实施的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本项目的勘察、勘察审图、详细规划方案、建筑方案设计(含报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各建筑物、构筑物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建筑、结构(含桩基)、幕墙、节能、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装修、标识标牌、智能化、抗震支架、厨房工艺,海绵,绿色建筑,项目范围内的勘察、基坑丼点降水及支护设计、市政设计(道路、管线综合、雨污水管线施工图、给水管线施工图、室外消防给水施工图、室外消防联动电气施工图)、室外景观绿化,灯光亮化等所有专项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相关设计咨询服务及投资估算、项目概算,应协助设计相关的报审、报批、报建、审批手续办理、设计风险管控、设计答疑、配合招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专家评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施工过程跟踪服务、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设计修改、变更、各项验收等设计总包管理以及设计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4.5设计人必须在发包人指导、监督下,对本项目的计划、进度、质量、成本、品质、服务、绿建、合约、档案、分包等方面工作,全面行使“总负责、总管理、总协调”的管理职责,并对所有成果承担全部责任。4.6设计人必须配合发包人,就以下各项内容对本项目的计划、档案等方面工作,行使“总协调”的管理职责,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将相关设计成果在本项目施工图上进行完善,图纸深度应满足招标及施工的要求。(1)前期报规、报建类;(2)政府配套类,如:热力、燃气、自来水、电力、交通、环评、通讯、路灯;(3)地方类:市政;(4)其他需要设计人提供相应服务的事项(含用地范围内的管网综合及雨污水施工图)。4.7其他配合事项:(1)设计人、勘察人按照报规报建文件资料的要求,制作和完善相关资料,并配合发包人的报批报建及前期的市政及规划调研工作;(2)负责并确保勘察、设计阶段各方案评审专题论证会的顺利通过;(3)设计人负责各专项图纸的审核、协调、出图盖章及施工图审图、消防报批工作,并在设计过程中行使管理职责;(4)设计人负责对本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提交的施工节点深化图及模型进行审核确认并在图纸审核确认单上签字盖章;完成需设计确认的技术方案审核与签字盖章确认工作;(5)其他需要设计人、勘察人提供配合的事项。4.8成果要求:勘察部分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及技术规程执行,并满足审图要求;设计部分必须满足国家相应规定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常州市审图中心审核。第五条发包人向勘察、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序号资料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备注1中标通知书1按进度要求2规划资料1按进度要求含工程建设任务书、勘察要求3规划批复1按进度要求第六条勘察、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周期有关事项1地质勘察报告6按进度要求2报发包人审核的各类设计文件按需求根据发包人需要提供建筑方案、方案优化、技术经济指标及其计算过程等文件3全套扩初设计图纸按需求根据发包人需要提供4支护设计及降水按需求根据发包人需要提供5二次装饰和景观绿化方案按需求根据发包人需要提供6全套施工图土建阶段施工图共8份根据发包人需要提供7以上全部设计图纸电子文档按需求根据发包人需要提供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8说明:设计人负责协助发包人确定外立面材料样板及提供安装工艺设计要求说明。设计人除按以上要求提交设计成果外,还应按设计任务书中的图纸送审补充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按照设计各阶段当地各主管部门及发包人要求提供的相关设计资料文件。注:1、施工图(总数在20份内)增晒不再另行收费。2、设计人提供的蓝图(根据发包人需要的份数)需折叠装盒;盒子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图纸类别、张数,同一类型图纸多盒装的,需注明图号顺序;交图时,需提供图纸清单。3、设计人送交的施工图阶段设计成果(如有)必须签字盖章,若未签字盖章,视为设计成果不合格。4、设计人负责审图在报送、审核、回复期间的所有对接工作,确保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审图合格证;在审图完成后,负责将盖好审图章且完整的施工图纸、审图回复及清单、目录移交到发包人资料档案室完成归档工作,发包人确认无误并签收后,方可认为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完成。5、设计工期:30日历天。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全套勘察、全套建筑方案及方案优化文本;15天内提交可研报告并提交审核;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天内,提交全套扩初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合同工期内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图纸送审。6、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应满足勘察进场条件,并结合发包人要求时间开工,于基础设计前提交勘察成果资料,遇场地纠纷、障碍物、天气及地质条件复杂等因素,而影响勘察工作的完成和进度,及其它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由发包人派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办法,给予工期顺延。第七条费用7.1本项目合同总价为元,其中勘察费元,设计费元;增值税税率为6%,结算时实际税率根据国家最新文件进行动态调整。7.2结算原则:固定总价合同,不随建筑面积的变动而调整。7.2.1本项目合同价为全费用价格,已包含各项税费;7.2.2本项目勘察、设计所有风险因素(除合同中另有约定)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7.3上述费用包括如下工作内容:本项目的勘察、建筑方案及优化、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评审费用(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关于勘察、设计的全部评审费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要求的各项方案论证费、设计技术交底、处理施工中的设计问题、驻场服务、参加竣工验收等。7.4施工图:指经相关部门审核、满足规范和施工要求、可供工程施工的图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厨房专项设计、智能化设计以及完成本合同4.4条所有设计内容涉及的其他设计。7.5合同价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勘察设计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内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的体现。包括服务期内勘察、建筑方案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材料、设备、苗木数量表)、设计变更费、机电二次深化设计、各类设计接口协调、应发包人要求进行国内外设计调研、编制相关设备用户需求书、技术规格书、资料搜集费、赶工费、增晒图纸费(合同约定范围内)、设计文件审查后的修改工作、配合发包人进行招标工作(包括监理、施工、设备、材料等的招标)、向发包人提交招标用图纸和满足招标深度要求的工程量数量、设计技术交底、设计联络、派驻现场设计代表配合施工、参加各阶段设备系统招标谈判、设备订货、设计联络、系统调试、竣工验收试运营配合等合同规定的所有设计工作的服务价格,并考虑了勘察、设计人的成本、费用、税金、利润、保险、专利、风险等所有因素。7.6合同价包括完成合同规定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包括现场调查、一般性资料搜集、多方案论证、各种报告及图纸、文件整理并按统一格式编写成电子文件和书面文件后提交发包人),以及工程前期咨询、施工招标配合、设备招标配合、施工配合等服务。涉及方案设计的内容,其方案的通过须经分招标人确认,设计人不得以方案的多次调整而提出增加费用。7.7如无建设单位功能调整等颠覆性修改,设计变更(不限次数)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施工图阶段的任何形式、类型、规模的设计变更均不另行支付设计变更费用及相关图纸费用,设计人已在合同价中充分考虑。如果发生建设单位功能调整等颠覆性修改,设计变更费用另行协商。7.8申请付款时勘察人、设计人应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7.9勘察人、设计人已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获取那些须勘察人、设计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所有影响合同实施的因素,并已在合同价中予以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或补勘或设计工期延长的申请将不获发包人批准。第八条支付方式8.1设计费支付:(1)初步设计文本调整通过评审后30日内,支付设计费签约合同价的30%;(2)各专业施工图审图通过后30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签约合同价的50%;(3)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签约合同价的70%;(4)工程竣工备案结束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设计费余款。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按上述比例支付各阶段设计费;每次付款设计人应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8.2勘察费支付:(1)勘察费实行总价包干,总价为:元;包括但不限于初堪及详勘的勘察测试、试验、机械和仪器使用、技术劳务、管理、现场办公、生活设施、水电费(水源电源自行考虑)、交通和通讯设备、材料、服务、专利费用(如有)、后续服务费用、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如发现天然地基持力层变化或建筑面积增加而需要补孔;遇地层复杂,暗塘、暗浜,勘探孔需加深加密时,增加工作量的费用也包含在上述总价内。(2)提交勘察成果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除零星勘察外)支付勘察费的50%,工程竣工并经审计结算完成后付清。勘察人应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勘察人负责完成项目建设过程中后续技术服务。第九条三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勘察、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勘察、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勘察、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的交付成果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的,勘察、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成果文件的时间。9.1.2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退还发包人已付的预付款。9.1.3设计费总价中已包含一般性的设计修改费用,除非设计项目发生双方一致确认的颠覆性的变化修改,不再增加设计费用(颠覆性变化修改:指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项目单体整体方案的全盘修改所带来的各设计分项施工图设计修改)。设计人负责原定设计范围内的必要修改设计,包括变更设计及补充设计。在设计人执行设计任务期间,发包人如有变更设计,设计人将不另行收费;设计人应及时安排变更设计,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进行,若未按要求及时变更,则每次催告未果,设计人支付给发包人违约金5000元/次。9.1.4由于本项目是发包人付费委托设计,由此设计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文件、方案、图纸、数据、软件等知识产权属发包人所有。9.1.5在未签订合同前,勘察、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工作,均属其为签订本合同而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发包人无需支付其任何费用。9.1.6发包人负责本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协调的代表:联系电话:。任何蓝图、技术文件,未经协调人员签字认可,不得自行发至施工现场。9.1.7如果合作过程中出现勘察、设计人员不能准确理解发包人意图、不能按时保质提交设计成果、设计方案多次调整不能满足发包人要求等情况,发包人有权要求勘察、设计单位更换设计人员。在更改勘察、设计人员后仍不能满足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9.2设计人、勘察人责任9.2.1勘察人责任:9.2.1.1本项目勘察负责人为:,联系电话:。9.2.1.2指派工程技术人员按勘察任务委托书和设计技术要求、本项目布孔图进行现场踏勘,确定勘察方案。勘察过程中,若有变更,勘察人应按时进行修正并补勘。9.2.1.3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测量与勘察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9.2.1.4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应根据受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实际损失费及赔偿金,赔偿金额为实际损失的100%。9.2.1.5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资料。9.2.1.6勘察人承诺免费、及时、优质高效提供以后验收验槽等技术服务。如有其它勘察内容,勘察人需无条件配合,不另行增加费用。9.2.1.7勘察人对报告、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9.2.1.8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生产、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9.2.1.9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二。9.2.1.10由于勘察人的遗漏、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勘察人除负法律责任和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或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应根据受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实际损失费及赔偿金,赔偿金额为实际损失的100%。9.2.2设计人责任:9.2.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省、市现行设计规范及规定。负责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9.2.2.3本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设计年限。9.2.2.4三方商定勘察、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负责解决。9.2.2.5在材料选择时,应选择市场化率较高的品种;对市场化率相对较低的品种,必须进行实景、实物调查,编制书面报告,对来源地、价格及供应情况应详细说明,并按发包人要求无偿提供样品及实物图片,施工时同“封样”规定进行管理;如选用的材料无法达到发包人公开招标的要求时,设计人必须无条件换用其他材料并负责修改相应图纸、配合图纸的报审等手续。9.2.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如因设计人终止或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9.2.2.7由于发包人项目进度推进较快等原因,需设计人分批次出具设计成果,设计人应积极配合提供分批次过程设计成果,待整体设计工作完成后应提供整套完整图纸,过程设计成果设计人承诺不另行收费。若发包人需要提前提交设计成果,设计人应积极配合。9.2.2.8设计过程中,发包人以联系单形式将沟通修改意见发给设计人,设计人自行安排修改;如在未有任何沟通的前提下,修改遗漏或错误,设计人承担1000元/条的罚款处理;并应积极配合将意见修改到位。若设计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设计人应承担全部设计费用。9.2.2.9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并对工程实施产生重大影响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9.2.2.10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参加有关部门的设计汇报、审核等工作。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应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指派设计人员与发包人共同参与施工图文件送审工作,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对施工图审查意见回复两次仍不能通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按照设计费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项目开始施工后,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设计人在发包人协助下主动与各专业单位及相关部门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咨询、调查、收集资料等事宜。9.2.2.11如图纸质量造成的现场返工或工期延误,设计人免收该部分的设计费并无条件整改到位,如造成现场返工或工期延误导致发包人损失,设计人需承担发包人相应经济损失及赔偿,该单次赔偿费用不超过设计金额的2%。9.2.2.12发包人内审意见必须与审图中心外审意见一并落实到送审的施工图蓝图版中,禁止以变更图的形式随施工图蓝图发施工现场。未经发包人负责本项目管理协调的代表同意,禁止进行设计变更;凡涉及对原设计文件(图)内容的变动均需要出具正式设计变更文件;每次变更时应提供变更专业的设计变更汇总清单,注明"变更编号"、“变更日期”、“状态”、“局部变更”、“替换变更”的内容。9.2.2.13设计人需将设计团队的人员构成报发包人同意,在工程结束之前,设计人应保证该工程设计人员的稳定(除设计人员离停职、病休等不可抗力因素外),以确保设计后现场服务的质量。设计人应及时响应发包人提出的关于本项目的各项服务要求,应随时保持通讯通畅。a发包人可根据项目需要随时提出变更相关专业负责人。b设计人不得擅自变更或减少设计人员。如由于设计人原因导致设计人员变更,须提前15天书面文件告知发包人并获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扣除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专业负责人,扣除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本工程主要设计人员组成如下表(每个专业填写不多于3名设计师):序号姓名本项目中任职联系方式备注123456上述人员中,负责本工程施工时的现场服务。工程建设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和解决相关问题时,设计人发生的各项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本合同设计费总额之中。如设计人不能按投标承诺保证人员到位(包括项目负责人、专业设计人员及现场服务人员),发包人将从设计费中扣除2万元/人(项目负责人10万元)的违约金。9.2.2.14应发包人要求或设计本身违反规范、设计不周而引起的设计变更,为保证设计文件的时效性,提交修改设计文件的时间约定如下: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形式的局部变更,设计人应在四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整图中的相应部位修改,并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报发包人备案;以蓝图形式的变更,设计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报发包人备案。9.2.2.15设计人须按合同约定提供设计审图配合服务。如设计人未按约定或法律规定配合该工作,发包人有权每次扣除2万元作为违约金。9.2.2.16设计人应与发包人充分沟通,并根据发包人要求前往发包人指定地点参加图纸交底会议,解释其设计图纸。设计人未及时响应发包人要求的,按每次3000元人民币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未及时响应3次(含)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发包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设计人按照合同价款的2%承担违约责任。9.2.2.17设计人负责原定设计范围内的必要修改设计,包括变更设计及补充设计。在设计人执行设计任务期间,发包人如有较小修改设计、变更设计,设计人将不另行收费;设计人应及时安排变更设计,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进行。9.2.2.18现场在开工后,设计人负责派9.2.13表格中各相关专业负责人每周一次或应发包人要求到施工现场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图纸问题;设计人负责派9.2.13表格中建筑专业负责人参与整个施工过程,提供驻场服务(自然日,早上8:30——下午5:30)并及时协调其他各专业配合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与设计有关的问题,设计人必须全方位解答。一次缺席在设计价款中扣除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若因设计人解答不当,造成发包人损失,须承担赔偿责任。应随时接受发包人现场负责人在设计上的咨询。考虑设计师对接的延续性,对同一设计事项原则上要求由同一设计师参加会议,确保到场设计师能解决问题或及时给与答复。9.2.2.19到场参加会议后7天内发包人提出问题未能得到解决或者回复,每次在设计价款中扣除2万元违约金。9.2.2.20图纸及变更图纸设计人应及时送达发包人。根据发包人校核清单,若图纸缺漏出现两次(含两次)以上的,则发包人在设计价款中扣除违约金500元/次。9.2.2.21如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建设项目单次变更增加额或变更引起费用占工程承包合同金额相应比例的,依据以下情况对设计人按违约处理:(1)单次投资变更增加额占合同额超过10%或单次变更增加额150万元以上的,按5万元/次扣除违约金。(2)单次投资变更增加额占合同额10%(含)—5%或单次变更增加额在150万元(含)-80万元的,按3万元/次扣除违约金。(3)单次投资变更增加额占合同额低于5%或单次变更增加额在80万元(含)—30万元的,按2万元/次扣除违约金。(4)单次变更增加额30万元及以下的,按1万元/次扣除违约金。9.2.2.22设计人须配合发包人进行施工验收及办理竣工图盖章手续,并协助发包人取得竣工证明等文件。因设计人不予以协助对发包人造成影响及损失的,设计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发包人的损失和责任,并扣设计合同价款的2%作为违约金。9.2.2.23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设计人应确保工程实际投资不超过设计概算。若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实际投资额超出设计概算总额的,按合同总价的10%处违约金。9.3违约责任:9.3.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勘察、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9.3.2勘察、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勘察、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勘察、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相对应的费用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9.3.3由于勘察、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约定的的勘察、设计资料及勘察、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费用的千分之二。逾期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勘察、设计人除应双倍返还预付款外还应赔偿发包人的其他所有损失。9.3.4勘察、设计人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对发包人或第三者造成的损失由勘察、设计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勘察、设计人根据损害的程度和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各方可另行协商。9.4勘察、设计人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视情况核减设计费:9.4.1勘察、设计文件应准确、详尽地反映客观实际,对现场地形、地貌、地质、项目周边环境及实施条件调查充分,资料准确、齐全。勘察、设计文件中出现与现状明显不符、设计深度不足以指导施工、设计方案未考虑与现状的衔接(如高差处理、平面顺接、景观协调等)等情况的。9.4.2在勘察、设计文件中出现明显错漏、前后成果文件矛盾、各专业图纸间存在明显矛盾、材料品种及规格选择不当、选用的建筑材料耐久性差、设计方案明显不利于后期交接及管养等情况,违反设计变更流程,擅自出具变更文件。第十条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三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关联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设计成果版权在发包人付清设计费用后归发包人所有,设计人享有署名权。发包人鼓励设计人以本项目设计成果参与各类设计评奖活动,项目报奖应体现三方对项目的共同贡献,评奖成果应由三方共享。第十一条争议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勘察、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三方当事人同意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勘察、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提供后评估报告为止。12.2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12.3设计人应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问题,所需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12.4勘察人、设计人应服从代建单位管理,配合好其他单位并其他专业设计单位。12.5对设计质量及深度问题造成施工工程经济损失及施工进度延迟,发包人根据工程经济损失情况,根据本合同9.2.2.10条规定需扣除设计人设计费用的,则发包人应就扣除设计人设计费用事项事先书面通知设计人。(为保证设计文件的时效性,应发包人要求或设计本身错误,设计人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形式的局部变更,若变更中牵涉到竖向构件,设计人应自收到设计变更通知单之日起5-7天内完成在整图中的相应部位修改,并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报发包人备案,若仅涉及水平构件,3-5天内完成,若仅涉及构造要求变更,1-2天内完成。以蓝图形式的变更,设计人应在出图前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报发包人备案。)12.6为保证设计人现场服务的有效性,发包人应对设计人的现场服务质量做记录,若设计人人员未能按发包人要求进行现场服务,发包人可根据设计人的服务质量对该部分费用做相应扣除。12.7设计人应履行勘察、设计协调的义务,一切错误由设计人负责,确保图纸质量。若设计人对发包人合理要求不予以协调而对发包人造成影响及损失的,设计人承担发包人由此产生的损失。12.8发包人委托勘察、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9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三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10本合同三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玖份,三方各执叁份。12.11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三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三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12三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13本工程如涉及到钢结构、深基坑支护等所有需要专业深化设计的,经发包人同意后,可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深化设计费用包含在总的合同价中。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省市文件及本工程实施需要,设计人未能及时提供专业设计文件的,将被视为已设计,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考核。12.14其他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页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内容发包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设计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勘察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实行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方式的,加盖公章、签名等均通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公章、签字、签章或印鉴。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常州市智帆学校新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编号:JSZC-320400-SCJX-C2024-0012供应商名称:日期:一、资格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致:常州市智帆学校、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如为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如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必须提供。格式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要求:①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②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3)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磋商。如果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须符合特定资格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主办单位须为满足特定资格要求中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磋商,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协议书甲方(联合体牵头人):乙方(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共同参加项目的投标,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各方关系甲、乙双方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联合体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甲方作为牵头人,乙方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双方愿对投标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自觉履行标书规定,同时双方承诺不再以单独或其它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的竞争。二、各方责权1、甲方负责(项目内容),项目负责人: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2、乙方负责(项目内容),项目负责人: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3、若本项目中标,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各方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合同违约的,各方均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项目经理的现场管理。5、联合体成员各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各自完成所承担的合同义务,根据所承担的合同义务向甲方收取费用,各方根据收到的工程款的实际金额开具发票。6、各方在项目合作中必须密切配合、尽职尽责,各方优质高效地完成各自承担的内容,承担各自负责内容的一切责任。7、本协议一经签订,各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三、协议份数1、本协议一式柒份,各方各执壹份,其余用于投标报名和投标文件。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注:联合体投标提供)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条款)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说明:(1)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此时声明函属于实质性格式。(2)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如本项目(包)是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是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如是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4)其他1)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享受有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为准。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工信部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6)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证明的,价格分评审不予价格扣除。7)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不予价格扣除。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响应函(实质性格式)响应函致:常州市智帆学校、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JSZC-320400-SCJX-C2024-0012项目名称:常州市智帆学校新建工程勘察、设计序号项目名称报价(元)序号项目名称大写小写项目负责人备注本项目报价为含税价,税率为6%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5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JSZC-320400-SCJX-C2024-0012项目名称:常州市智帆学校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响应价格序号分项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合价1勘察2设计345……总价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3.本表行数可以按照项目分项情况增加。4.上述各项的服务内容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以逐项另页描述。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6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JSZC-320400-SCJX-C2024-0012项目名称:常州市智帆学校新建工程勘察、设计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7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JSZC-320400-SCJX-C2024-0012项目名称:常州市智帆学校新建工程勘察、设计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无偏离”。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8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2)项目管理方案;3)拟达到的标准,配备的人员、设备配置等;4)培训方案、技术支持等方案;5)优惠条款或承诺;6)其他。本项内容可根据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要求拟制。9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实质性格式)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JSZC-320400-SCJX-C2024-0012项目名称:常州市智帆学校新建工程勘察、设计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注:明确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须同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磋商开启前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10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JSZC-320400-SCJX-C2024-0012项目名称:常州市智帆学校新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本表格式可自拟。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1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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