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解锰、低碳锰铁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AGGZLZHGXHD24121717766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7 18:07:2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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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产品电解锰低碳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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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钰宸:020-22208235

正文内容

电解锰、低碳锰铁采购公告 电解锰、低碳锰铁采购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采购项目电解锰、低碳锰铁(AGGZLZHGXHD241217177661)采购人为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采购部原料室,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项目名称:电解锰、低碳锰铁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鞍钢联众原料采购项目委托招标说明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7日16时30分至2024年12月24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采购部原料室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联广路1号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苏钰宸 联系人: 陈文光 电话: 020-22208235 电话: 6736689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无 2024年12月17日 公章Epoint 附件: AL-DC-0078授权委托书第2版设备保障部制2021-3-1实施.docx 电解锰请购规范.doc 低碳锰铁请购规范.doc 鞍钢联众原料采购项目委托招标说明.xlsx 原料采购合同-合金.doc AL-DC-0001供应商资质文件情况表第3版设备保障部制2020-3-1实施.doc 物料清单附件.pdf \n鞍钢联众原料采购项目招标说明\n鞍钢联众原料采购项目招标说明\n鞍钢联众原料采购项目招标说明\n鞍钢联众原料采购项目招标说明\n鞍钢联众原料采购项目招标说明\n鞍钢联众原料采购项目招标说明\n\n采购方:\n采购方:\n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n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n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n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n\n采购部门:\n采购部门:\n采购部原料采购室\n采购员:\n采购员:\n苏钰宸\n\n采购品种:\n采购品种:\n电解锰、低碳锰铁\n采购数量:\n采购数量:\n313吨、250 吨\n\n采购方式:\n采购方式:\n公开询比(资格后审)\n评标方法:\n评标方法:\n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n\n\n\n\n\n\n\n\n序号\n采购要求事项\n具体要求\n具体要求\n具体要求\n具体要求\n\n1\n商务要求\n1.投标人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限,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n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提供至少1份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限,1年内曾开具的主营业务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图片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n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4.接受生产型企业投标或接受生产型企业及流通型企业投标。生产型企业所生产投标产品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提供生产该种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所生产投标产品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提供关键设备照片或生产线工艺流程照片。生产型企业投标产品必须是本企业自产的产品。\n5.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n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投标,资格预审项目,由采购方在预审结果确认环节选择其中1个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其他涉及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资格后审项目,取消全部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n7.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无效。\n8.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n9.其他报价要求、交(提)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运费、标的物数量、供货方交付期限等详见序号6、7、8、9条。\n1.投标人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限,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n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提供至少1份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限,1年内曾开具的主营业务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图片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n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4.接受生产型企业投标或接受生产型企业及流通型企业投标。生产型企业所生产投标产品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提供生产该种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所生产投标产品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提供关键设备照片或生产线工艺流程照片。生产型企业投标产品必须是本企业自产的产品。\n5.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n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投标,资格预审项目,由采购方在预审结果确认环节选择其中1个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其他涉及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资格后审项目,取消全部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n7.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无效。\n8.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n9.其他报价要求、交(提)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运费、标的物数量、供货方交付期限等详见序号6、7、8、9条。\n1.投标人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限,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n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提供至少1份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限,1年内曾开具的主营业务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图片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n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4.接受生产型企业投标或接受生产型企业及流通型企业投标。生产型企业所生产投标产品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提供生产该种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所生产投标产品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提供关键设备照片或生产线工艺流程照片。生产型企业投标产品必须是本企业自产的产品。\n5.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n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投标,资格预审项目,由采购方在预审结果确认环节选择其中1个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其他涉及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资格后审项目,取消全部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n7.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无效。\n8.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n9.其他报价要求、交(提)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运费、标的物数量、供货方交付期限等详见序号6、7、8、9条。\n1.投标人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限,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n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提供至少1份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限,1年内曾开具的主营业务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图片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n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4.接受生产型企业投标或接受生产型企业及流通型企业投标。生产型企业所生产投标产品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提供生产该种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所生产投标产品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提供关键设备照片或生产线工艺流程照片。生产型企业投标产品必须是本企业自产的产品。\n5.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n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投标,资格预审项目,由采购方在预审结果确认环节选择其中1个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其他涉及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资格后审项目,取消全部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n7.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无效。\n8.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n9.其他报价要求、交(提)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运费、标的物数量、供货方交付期限等详见序号6、7、8、9条。\n\n2\n技术要求\n采购标准详见附件《采购规范》。\n采购标准详见附件《采购规范》。\n采购标准详见附件《采购规范》。\n采购标准详见附件《采购规范》。\n\n3\n资质及业绩要求\n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审核投标方资质文件,采购方邀请投标的投标方资质免审,其他投标方资质要求如下:\n1.资质要求: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n (1)营业执照(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如营业执照上未显示注册资金,投标人必须提供注册资金相关证明,比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下载的公示报告);\n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n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n (4)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电解锰不要求、低碳锰铁要求。\n2.业绩要求:不要求。\n3.其他要求:\n (1)新增供应商或新供应品种须在投标时提供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限,(6个)月内有效的原燃料样品检测报告,该原燃料样品检测报告可由投标方自行提供,或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n (2)提供《供应商资质文件情况表》如附件。\n (3)提供《授权委托书》如附件。\n (4)上述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每页均盖完整公章)。\n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审核投标方资质文件,采购方邀请投标的投标方资质免审,其他投标方资质要求如下:\n1.资质要求: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n (1)营业执照(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如营业执照上未显示注册资金,投标人必须提供注册资金相关证明,比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下载的公示报告);\n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n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n (4)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电解锰不要求、低碳锰铁要求。\n2.业绩要求:不要求。\n3.其他要求:\n (1)新增供应商或新供应品种须在投标时提供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限,(6个)月内有效的原燃料样品检测报告,该原燃料样品检测报告可由投标方自行提供,或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n (2)提供《供应商资质文件情况表》如附件。\n (3)提供《授权委托书》如附件。\n (4)上述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每页均盖完整公章)。\n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审核投标方资质文件,采购方邀请投标的投标方资质免审,其他投标方资质要求如下:\n1.资质要求: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n (1)营业执照(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如营业执照上未显示注册资金,投标人必须提供注册资金相关证明,比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下载的公示报告);\n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n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n (4)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电解锰不要求、低碳锰铁要求。\n2.业绩要求:不要求。\n3.其他要求:\n (1)新增供应商或新供应品种须在投标时提供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限,(6个)月内有效的原燃料样品检测报告,该原燃料样品检测报告可由投标方自行提供,或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n (2)提供《供应商资质文件情况表》如附件。\n (3)提供《授权委托书》如附件。\n (4)上述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每页均盖完整公章)。\n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审核投标方资质文件,采购方邀请投标的投标方资质免审,其他投标方资质要求如下:\n1.资质要求: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n (1)营业执照(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如营业执照上未显示注册资金,投标人必须提供注册资金相关证明,比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下载的公示报告);\n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n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n (4)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电解锰不要求、低碳锰铁要求。\n2.业绩要求:不要求。\n3.其他要求:\n (1)新增供应商或新供应品种须在投标时提供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限,(6个)月内有效的原燃料样品检测报告,该原燃料样品检测报告可由投标方自行提供,或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n (2)提供《供应商资质文件情况表》如附件。\n (3)提供《授权委托书》如附件。\n (4)上述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每页均盖完整公章)。\n\n4\n财务要求\n电解锰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低碳锰铁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n(注: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项目计划价总金额(不含税)的30%;多家中标时,注册资金不低于所投标段或标量金额(不含税)的30%,供应商注册资本低于所投标段或标量金额(不含税)30%的,委托人须履行严格供应商履约保供能力审查流程后方可实施采购。)\n电解锰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低碳锰铁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n(注: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项目计划价总金额(不含税)的30%;多家中标时,注册资金不低于所投标段或标量金额(不含税)的30%,供应商注册资本低于所投标段或标量金额(不含税)30%的,委托人须履行严格供应商履约保供能力审查流程后方可实施采购。)\n电解锰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低碳锰铁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n(注: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项目计划价总金额(不含税)的30%;多家中标时,注册资金不低于所投标段或标量金额(不含税)的30%,供应商注册资本低于所投标段或标量金额(不含税)30%的,委托人须履行严格供应商履约保供能力审查流程后方可实施采购。)\n电解锰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低碳锰铁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n(注: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项目计划价总金额(不含税)的30%;多家中标时,注册资金不低于所投标段或标量金额(不含税)的30%,供应商注册资本低于所投标段或标量金额(不含税)30%的,委托人须履行严格供应商履约保供能力审查流程后方可实施采购。)\n\n5\n付款方式\n首款挂账后次月电汇支付50%,余款挂账后第3个月电汇付款。\n当月23日前(含)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挂账的月份为当月挂账,超出每月23日挂帐的,付款期限顺延一个月。付款方式为电汇、国内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如采购方以国内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付款产生的全部费用由采购方承担。\n首款挂账后次月电汇支付50%,余款挂账后第3个月电汇付款。\n当月23日前(含)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挂账的月份为当月挂账,超出每月23日挂帐的,付款期限顺延一个月。付款方式为电汇、国内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如采购方以国内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付款产生的全部费用由采购方承担。\n首款挂账后次月电汇支付50%,余款挂账后第3个月电汇付款。\n当月23日前(含)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挂账的月份为当月挂账,超出每月23日挂帐的,付款期限顺延一个月。付款方式为电汇、国内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如采购方以国内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付款产生的全部费用由采购方承担。\n首款挂账后次月电汇支付50%,余款挂账后第3个月电汇付款。\n当月23日前(含)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挂账的月份为当月挂账,超出每月23日挂帐的,付款期限顺延一个月。付款方式为电汇、国内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如采购方以国内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付款产生的全部费用由采购方承担。\n\n6\n报价要求\n1.本次电解锰招标由1家供货、本次低碳锰铁招标由1家供货,每家供应商最小投标数量电解锰为313吨、低碳锰铁为250吨,若投标数不达上述要求,视为相应品种不符合投标要求,不能参与评标活动,该投标无效。数量分配规则:\n根据供应商投标价格所评定的效益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家数及中标数量,直至满足本期采购数量。即:\n1)保供家数2家:\n★ 2家均为合格供应商:按计划采购量6 : 4比例成交。\n★ 1家为合格供应商、1家为新供应商:合格供应商70%、新供应商30%。\n★ 2家均为新供应商:按计划采购量5 : 5比例成交。\n★ 当合格供应商报价最低且报价数量可满足需求时,保供家数改为1家,由合格供应商100%全量中标。\n2)保供家数1家:100%全量中标。\n2.投标价格需为含13%增值税价,含运费等其它一切费用到采购方指定地点的价格。\n3.签订合同的价格为固定价格,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n4.本次招标采取电解锰、低碳锰铁两个品种同时招标,按以下评估原则择优采购(由采购方确定采购品种及采购数量):\n①当低碳锰铁价格0.8*电解锰价格-过吹成本+0.15*铁基价格时,采购电解锰全量、不采购低碳锰铁。\n③当低碳锰铁价格=0.8*电解锰价格-过吹成本+0.15*铁基价格时,优先采购电解锰、不足量采购低碳锰铁。\n④铁基价格为开标当日采购方最近一期一级碳钢废钢采购价格,由采购方于开标当日提供。\n1.本次电解锰招标由1家供货、本次低碳锰铁招标由1家供货,每家供应商最小投标数量电解锰为313吨、低碳锰铁为250吨,若投标数不达上述要求,视为相应品种不符合投标要求,不能参与评标活动,该投标无效。数量分配规则:\n根据供应商投标价格所评定的效益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家数及中标数量,直至满足本期采购数量。即:\n1)保供家数2家:\n★ 2家均为合格供应商:按计划采购量6 : 4比例成交。\n★ 1家为合格供应商、1家为新供应商:合格供应商70%、新供应商30%。\n★ 2家均为新供应商:按计划采购量5 : 5比例成交。\n★ 当合格供应商报价最低且报价数量可满足需求时,保供家数改为1家,由合格供应商100%全量中标。\n2)保供家数1家:100%全量中标。\n2.投标价格需为含13%增值税价,含运费等其它一切费用到采购方指定地点的价格。\n3.签订合同的价格为固定价格,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n4.本次招标采取电解锰、低碳锰铁两个品种同时招标,按以下评估原则择优采购(由采购方确定采购品种及采购数量):\n①当低碳锰铁价格0.8*电解锰价格-过吹成本+0.15*铁基价格时,采购电解锰全量、不采购低碳锰铁。\n③当低碳锰铁价格=0.8*电解锰价格-过吹成本+0.15*铁基价格时,优先采购电解锰、不足量采购低碳锰铁。\n④铁基价格为开标当日采购方最近一期一级碳钢废钢采购价格,由采购方于开标当日提供。\n1.本次电解锰招标由1家供货、本次低碳锰铁招标由1家供货,每家供应商最小投标数量电解锰为313吨、低碳锰铁为250吨,若投标数不达上述要求,视为相应品种不符合投标要求,不能参与评标活动,该投标无效。数量分配规则:\n根据供应商投标价格所评定的效益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家数及中标数量,直至满足本期采购数量。即:\n1)保供家数2家:\n★ 2家均为合格供应商:按计划采购量6 : 4比例成交。\n★ 1家为合格供应商、1家为新供应商:合格供应商70%、新供应商30%。\n★ 2家均为新供应商:按计划采购量5 : 5比例成交。\n★ 当合格供应商报价最低且报价数量可满足需求时,保供家数改为1家,由合格供应商100%全量中标。\n2)保供家数1家:100%全量中标。\n2.投标价格需为含13%增值税价,含运费等其它一切费用到采购方指定地点的价格。\n3.签订合同的价格为固定价格,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n4.本次招标采取电解锰、低碳锰铁两个品种同时招标,按以下评估原则择优采购(由采购方确定采购品种及采购数量):\n①当低碳锰铁价格0.8*电解锰价格-过吹成本+0.15*铁基价格时,采购电解锰全量、不采购低碳锰铁。\n③当低碳锰铁价格=0.8*电解锰价格-过吹成本+0.15*铁基价格时,优先采购电解锰、不足量采购低碳锰铁。\n④铁基价格为开标当日采购方最近一期一级碳钢废钢采购价格,由采购方于开标当日提供。\n1.本次电解锰招标由1家供货、本次低碳锰铁招标由1家供货,每家供应商最小投标数量电解锰为313吨、低碳锰铁为250吨,若投标数不达上述要求,视为相应品种不符合投标要求,不能参与评标活动,该投标无效。数量分配规则:\n根据供应商投标价格所评定的效益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家数及中标数量,直至满足本期采购数量。即:\n1)保供家数2家:\n★ 2家均为合格供应商:按计划采购量6 : 4比例成交。\n★ 1家为合格供应商、1家为新供应商:合格供应商70%、新供应商30%。\n★ 2家均为新供应商:按计划采购量5 : 5比例成交。\n★ 当合格供应商报价最低且报价数量可满足需求时,保供家数改为1家,由合格供应商100%全量中标。\n2)保供家数1家:100%全量中标。\n2.投标价格需为含13%增值税价,含运费等其它一切费用到采购方指定地点的价格。\n3.签订合同的价格为固定价格,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n4.本次招标采取电解锰、低碳锰铁两个品种同时招标,按以下评估原则择优采购(由采购方确定采购品种及采购数量):\n①当低碳锰铁价格0.8*电解锰价格-过吹成本+0.15*铁基价格时,采购电解锰全量、不采购低碳锰铁。\n③当低碳锰铁价格=0.8*电解锰价格-过吹成本+0.15*铁基价格时,优先采购电解锰、不足量采购低碳锰铁。\n④铁基价格为开标当日采购方最近一期一级碳钢废钢采购价格,由采购方于开标当日提供。\n\n7\n交货期要求\n1.需求日期:电解锰2024年12月25日30吨,2025年1月5日30吨,2025年2月5日30吨,交货到厂;低碳锰铁2025年1月12日200吨,交货到厂,或电解锰2024年12月25日83吨,2025年1月5日83吨,2025年2月5日84吨,交货到厂,不允许偏离。\n2.如投标人交货到港口或其他地点,需于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交货地点;未注明交货地点的,默认为交货到厂。\n1.需求日期:电解锰2024年12月25日30吨,2025年1月5日30吨,2025年2月5日30吨,交货到厂;低碳锰铁2025年1月12日200吨,交货到厂,或电解锰2024年12月25日83吨,2025年1月5日83吨,2025年2月5日84吨,交货到厂,不允许偏离。\n2.如投标人交货到港口或其他地点,需于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交货地点;未注明交货地点的,默认为交货到厂。\n1.需求日期:电解锰2024年12月25日30吨,2025年1月5日30吨,2025年2月5日30吨,交货到厂;低碳锰铁2025年1月12日200吨,交货到厂,或电解锰2024年12月25日83吨,2025年1月5日83吨,2025年2月5日84吨,交货到厂,不允许偏离。\n2.如投标人交货到港口或其他地点,需于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交货地点;未注明交货地点的,默认为交货到厂。\n1.需求日期:电解锰2024年12月25日30吨,2025年1月5日30吨,2025年2月5日30吨,交货到厂;低碳锰铁2025年1月12日200吨,交货到厂,或电解锰2024年12月25日83吨,2025年1月5日83吨,2025年2月5日84吨,交货到厂,不允许偏离。\n2.如投标人交货到港口或其他地点,需于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交货地点;未注明交货地点的,默认为交货到厂。\n\n8\n运输车辆要求\n1、中标方交货入厂之运输车辆必须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n2、中标方需于交货前按采购方收货部门要求提交相关车辆资质文件,否则采购方门禁无法通行。因中标方未及时提交相关车辆资质资料导致的未按时交货,视为逾期交货,按合同追究违约责任。\n2、如中标方提交的相关车辆资质文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采购方保留向中标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n1、中标方交货入厂之运输车辆必须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n2、中标方需于交货前按采购方收货部门要求提交相关车辆资质文件,否则采购方门禁无法通行。因中标方未及时提交相关车辆资质资料导致的未按时交货,视为逾期交货,按合同追究违约责任。\n2、如中标方提交的相关车辆资质文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采购方保留向中标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n1、中标方交货入厂之运输车辆必须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n2、中标方需于交货前按采购方收货部门要求提交相关车辆资质文件,否则采购方门禁无法通行。因中标方未及时提交相关车辆资质资料导致的未按时交货,视为逾期交货,按合同追究违约责任。\n2、如中标方提交的相关车辆资质文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采购方保留向中标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n1、中标方交货入厂之运输车辆必须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n2、中标方需于交货前按采购方收货部门要求提交相关车辆资质文件,否则采购方门禁无法通行。因中标方未及时提交相关车辆资质资料导致的未按时交货,视为逾期交货,按合同追究违约责任。\n2、如中标方提交的相关车辆资质文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采购方保留向中标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n\n9\n其他投标要求\n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方满足投标文件所有实质性条款,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交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不按时缴纳的,按采购方相关规定办理(中标方可将采购方未支付之货款转为履约保证金,前期已缴纳长期履约保证金的中标方,该长期履约保证金可作为本次采购履约保证金使用)。\n2.本次招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在网上组织开标,投标方填报价格时需保存后再提交,不需要提交纸质报价单。\n3.非采购方邀请投标的其他投标方须按招标文件(即采购文件)第7章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及相关资质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n4.本次投标要求缴纳标书费,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退还。\n5.按照相关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具体收取方式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n6.其它未尽事宜,依据采购方委托方案,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n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方满足投标文件所有实质性条款,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交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不按时缴纳的,按采购方相关规定办理(中标方可将采购方未支付之货款转为履约保证金,前期已缴纳长期履约保证金的中标方,该长期履约保证金可作为本次采购履约保证金使用)。\n2.本次招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在网上组织开标,投标方填报价格时需保存后再提交,不需要提交纸质报价单。\n3.非采购方邀请投标的其他投标方须按招标文件(即采购文件)第7章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及相关资质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n4.本次投标要求缴纳标书费,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退还。\n5.按照相关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具体收取方式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n6.其它未尽事宜,依据采购方委托方案,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n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方满足投标文件所有实质性条款,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交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不按时缴纳的,按采购方相关规定办理(中标方可将采购方未支付之货款转为履约保证金,前期已缴纳长期履约保证金的中标方,该长期履约保证金可作为本次采购履约保证金使用)。\n2.本次招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在网上组织开标,投标方填报价格时需保存后再提交,不需要提交纸质报价单。\n3.非采购方邀请投标的其他投标方须按招标文件(即采购文件)第7章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及相关资质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n4.本次投标要求缴纳标书费,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退还。\n5.按照相关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具体收取方式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n6.其它未尽事宜,依据采购方委托方案,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n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方满足投标文件所有实质性条款,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交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不按时缴纳的,按采购方相关规定办理(中标方可将采购方未支付之货款转为履约保证金,前期已缴纳长期履约保证金的中标方,该长期履约保证金可作为本次采购履约保证金使用)。\n2.本次招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在网上组织开标,投标方填报价格时需保存后再提交,不需要提交纸质报价单。\n3.非采购方邀请投标的其他投标方须按招标文件(即采购文件)第7章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及相关资质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n4.本次投标要求缴纳标书费,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退还。\n5.按照相关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具体收取方式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n6.其它未尽事宜,依据采购方委托方案,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n\n\n物料清单序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短描述物料长描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商品品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交货地/交货港交货期需用单位备注1AM11低碳锰铁Mn:80.0%min,Si:2.0%max,C:0.700%max,P:0.20%max,S:0.020%max,Pb:0.03%max。粒度:10-90mm,90%min。Mn:80.0%min,Si:2.0%max,C:0.700%max,P:0.20%max,S:0.020%max,Pb:0.03%max。粒度:10-90mm,90%min。313.0吨无鞍钢联众厂内详见附件鞍钢联众原料采购项目委托招标说明鞍钢联众2AM45电解锰Mn:99.70%min,C:0.04%max,S:0.05%max,P:0.005%max,尺寸:片型,2-80mm,95%min。Mn:99.70%min,C:0.04%max,S:0.05%max,P:0.005%max,尺寸:片型,2-80mm,95%min。250.0吨无鞍钢联众厂内详见附件鞍钢联众原料采购项目委托招标说明鞍钢联众授权委托书致: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委托人:(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受托人:XXX,男/女(二选一,保留所选项)身份证号码:受托人所在部门/职务:授予代理权如下:1、代表我司洽谈业务、报价、商定合同的内容。2、作为代理人/授权代表签署合同。(上述第1、2条,根据需求选择授权范围。比如由法定代表人签合同的,第2条可以删除,无需授权。)请在此处粘贴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护照复印件。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委托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XXXX年XX月XX日采购规范1.货品名称:电解锰2.成分:Mn:99.70%min,C:0.04%max,S:0.05%max,P:0.005%max3.规格及尺寸:尺寸:片型,2-80mm,95%min包装:太空包包装(每袋一吨重,平板车运输)4.交货方式:1.1.1.出卖人交货前须依买受人需求的交货日期将每日交货量计划表供买受人储运处确认,并依买受人储运处最终确认后之每日交货量进行交货;出卖人于交货期间如欲更改交货计划,需提前2日通知买受人储运处,并经买受人储运处确认同意后进行交货。1.1.2.出卖人当日交货量不足原确认之交货计划,该不足部分需待买受人储运处通知后择期补交。1.1.3.如买受人储运处欲更改每日收料量计划,将提前2日通知出卖人,请出卖人视实际情况予以配合。1.1.4.出卖人车辆入厂时需以不透水帆布覆盖电解锰太空包,做好防潮措施,于入厂后才可将帆布卸下。若入厂时,出卖人的电解锰太空包包装有水渗出的现象,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原车退回。5.重量计算:货品重量依买受人厂内地磅所磅实际重量为准。货品包装上含水,则以目视评估水重,采全部扣除水重。电解锰H2O采测含水率,100%全部扣除水重。6.检验作业1.1.买受人自行取制样、分析及粒度检验作业,或者委托第三方公证行负责以上检验项目。电解锰每车取样,并将同一批次取的每车样品混合成一个综合样进行制样、分析成分,买受人根据同一批次电解锰的检验成分进行验收。1.2.电解锰入厂时,买受人有权对货物进行车次抽检,车次抽检所取样品分别单独制样分析,若同一批次同日抽检车次分析的Mn成分之极差超过0.20%,则买受人有权将与抽检车次同一批次进料的所有车次退货处理。7.扣罚标准:1.1.1.1.如买受人检测发现化学成分与本规范不符时,出卖人有权在收到买受人通知后两天内提出异议(如出卖人未提出异议,则以买受人的分析检验结果为最终结算依据),并交由买受人指定之第三方公证检验机构对留存样品做仲裁检验,需要对合金的全元素进行仲裁检验,並以公证分析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如公证检验机构出具之检验结果仍与本规范不符时,則相关公证费用由出卖人负担。1.1.1.2.如最终成分和粒度检验结果与本规范不符时,出卖人须按下列方式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并由买受人直接在支付给出卖人的货款中扣除。7.0.0.1.*Mn成分每少1%,每吨扣罚单价之2%。Mn成分每少2%,每吨扣罚单价之4%,依此类推。7.0.0.2.如买受人最终检验结果Mn的成分低于98%,则买受人公司有权以退货方式处理。7.0.0.3.当0.04%<C≤0.05%时,每比规范值偏高0.01%扣该批验收数量货款之1%;当C>0.05%时,则买受人有权选择退货或每比规范值偏高0.01%扣该批验收数量货款之2%;依此类推。7.0.0.4.当0.005%<P≤0.006%时,每比规范值偏高0.001%扣该批验收数量货款之1%;当P>0.006%时,则买受人有权选择退货或每比规范值偏高0.001%扣该批验收数量货款之2%;依此类推。7.0.0.5.当0.05%<S≤0.07%时,每比规范值偏高0.01%扣该批验收数量货款之1%;当S>0.07%时,则买受人有权选择退货或每比规范值偏高0.01%扣该批验收数量货款之2%。依此类推。7.0.0.6.粒度检验以目视判断,若粒度不符要求,买受人有权选择退货。8.其它约定:进料时出卖人可派员至买受人会同检验单位取样,若未派员会同取样,则视同厂商放弃权利。出卖人派员来买受人公司会验时,如干扰验收过程,则每发现一次扣罚RMB5,000.00。以上若有发生退货情形者,出卖人须自买受人通知退货后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退货并更换合格品进厂。若出卖人未能于规定时间内退换货,则视为延期交货,并按延期交货之相关规定扣罚。退货时买受人所衍生之检验及机具费用一律由出卖人承担。其它交货、收料及验收等相关规定,依买受人所订之规范为最后依据。采购规范1.货品名称:低碳锰铁2.成分:Mn:80.0%min,Si:2.0%max,C:0.700%max,P:0.20%max,S:0.020%max,Pb:0.03%max3.规格及尺寸:粒度:10-90mm,90%min4.重量计算:货品重量依买受人厂内地磅所磅实际重量为准。5.成分规则:粒度、取制样、成分分析等检验分析项目由买受人负责或者买受人指定之公证行负责。如买受人检测发现化学成分与本规范不符时,出卖人有权在收到买受人通知后三天内提出异议(如出卖人三天内未提出异议,则以买受人的分析检验结果为最终结算依据),并交由买受人指定之第三方公证检验机构对留存样品做仲裁检验,需要对合金的全元素进行仲裁检验,并以公证分析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若货品较潮湿,则以目视扣除水重或者根据所测含水率推算货品含水量予以扣除水重。如公证行检验证明化学成分不符本规范要求,公证费用将由出卖方负担,另化学成分之扣减规则如下:5.1Mn成分每低于标准的1%,每吨扣减单价之2%,并以此扣减比例类推扣减。5.2.Si每大于标准1%,每吨扣减单价之1%,并以此扣减比例类推扣减。5.3.C每大于标准0.1%,每吨扣减单价之3%,并以此扣减比例类推扣减,如C含量超过标准的0.20%(含)以上,则可退货处理,或依以上规则进行扣减。5.4.P含量每大于标准0.050%,每吨扣减单价之3%,并以此扣减比例类推扣减,如P含量超过标准的0.10%(含)以上,则可退货处理,或依以上规则进行扣减。5.5.S成分超过标准0.010%,每吨扣减单价之1%,并以此比例类推扣减,如S成分含量超过0.040%,则可退货处理,或依以上规则进行扣减。5.6.Pb含量大于0.030%小于等于0.05%,每吨扣减单价之2%,Pb含量大于0.050%小于0.10%,每吨扣减单价之4%,如Pb含量超过标准的0.10%(含)以上,则可退货处理或者协商扣罚处理。6.买受人或买受人委托的公证行检验发现粒度比例与本规范不符时,出卖人有权在收到买受人通知后三个工作日提出异议(如出卖人未提出异议,则用以上检验结果为最终结算依据),买受人将指定公证行对粒度进行仲裁检验并以该检验结果为准。如公证行仲裁检验粒度比例不符合本规范要求,公证费用将由出卖人负担,另粒度之规则如下:若粒度比例每少1%,则每吨扣减单价之2%;若粒度比例每少2%,则每吨扣减单价之4%,依此扣减比例类推扣减。6.其它约定:进料时出卖方应派员至买受人单位取样,若未派员会同取样,则视同出卖人放弃权利。出卖方派员来买受人会验时,如干扰验收过程,则每发现一次扣减RMB5,000.00。其它交货、收料及验收等相关规定,依所订之规范为最后依据。原料采购合同(合同编号:购字A)甲方(购货方):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广东广州(合同履行地)乙方(供货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采购清单:货物名称质量标准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不含税金额(元)增值税税率交货时间详见采购规范吨*,****,***13% 年 月 日不含税总金额:(大写) 元整(¥ *,***.00元)(单位:人民币,下文同)1.1如甲方修改或变更货物清单的,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1.2乙方供应的货物由XXXXXXXXXX(生产厂家)生产,生产厂家地址:XXXX,联系人:XXXX139XXXXXXXX(或者0XX-XXXXXXX)。乙方对该货物负责,甲方有权核实该货物基本情况,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供应非本合同约定的生产厂家所生产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如该批货物已交运至甲方厂内或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与乙方重新商定该批货物的价格,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或者:(二选一)1.2乙方为货物的生产厂家,工厂地址:XXXX,联系人:XXXX139XXXXXXXX(或者0XX-XXXXXXX)。乙方对该货物负责,甲方有权核实该货物基本情况,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供应非本合同约定的生产厂家所生产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如该批货物已交运至甲方厂内或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与乙方重新商定该批货物的价格,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二条质量标准:2.1货物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该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应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如无如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则应适用国家推荐性标准、地方标准或甲方认可的企业标准。如前述标准之间不一致,则执行对乙方权利义务约束较为严格的标准。2.2化学成分要求:详见附件【采购规范】。2.3计量方法及合理损耗:过磅计量交货,不考虑合理损耗。2.4乙方交付的货物除满足前述标准外,还应当达到约定的验收标准,约定的验收标准详见附件【采购规范】。2.5让步接收:对于乙方交付的货物虽不满足本条约定的质量标准,但甲方认为可以继续使用的,甲方有权选择是否让步接收或退货。如甲方选择让步接收的,让步接收货物的价款应当予以扣减,具体标准详见附件【采购规范】,【采购规范】中明确的扣款比例和/或扣款金额均按单价含税金额(13%增值税率)进行结算。第三条包装与装运:3.1乙方应采取相应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包装时应充分考虑到货物在运输途中可能遭遇的各种情况及气候特点。货物在运输途中必须加盖帆布,同时,应满足货物露天存放的需要,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指定地点,清净车底,不混杂物。3.2包装费、运杂费等由乙方承担,包装物不计价返还。外包装须标明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货物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损毁的,由乙方承担责任。3.3关于包装的其他约定详见附件【采购规范】。第四条交货4.1交货:乙方以汽车运输至甲方厂内(或:于天津港、于黄埔港或写明其他地点)指定地点视为完成交货,乙方的交货时间不得晚于《采购清单》中规定的交货时间(或:不得晚于4.2条各批次交货时间),如乙方逾期交货,乙方需承担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违约责任。4.2分批交货,分批验收,单批次验收重量吨。各批次交货时间为:2024年月日当天或之前交吨,2024年月日当天或之前交吨。(不分批第二句不用写)4.3乙方发货时以邮件告知甲方发货数量、发货批次和发货时间,同时需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化验报告单,经甲方确认交货计划后交货。乙方交货时应当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一份,加盖乙方公章并注明货物名称、型号规格、产地、厂家/品牌、单位、数量和本合同编号)。如乙方交货时,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甲方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后,再进行收货;由此导致货物逾期交付的,视为乙方违约。4.4货物在验收合格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的收货行为不等同于甲方对货物的整体质量验收合格,当且仅当甲方出具验收合格通知单(即验收单)时,方可视为对验收单对应批次的货物交货验收合格。4.5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之前,甲方视实际生产需求情况,可以与乙方重新协商调整交货时间、交货数量和交货批次。乙方同意全力配合甲方对交货时间、交货数量和交货批次上的所有需求。交货时间如有调整以合同补充协议为准。第五条验收5.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双方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出具验收合格通知单(即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货物或更换货物。因验收不合格导致乙方需要补足或更换货物,进而造成乙方交货逾期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5.2货物验收合格后并不视为免除乙方的质量保证责任,货物在国家强制的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仍需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无偿更换等责任。5.3如双方对货物质量有争议,可提出复检/化验申请。乙方应当配合甲方提出的复检/化验工作,甲方有权对货物取样并交送第三方的检验/化验机构复检/化验,最终以该复检/化验结果为准。如甲方对货物数量有争议,可提出重新测量。乙方应配合甲方提出的重新测量工作,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计量单位对货物进行重新测量。如复检或重新测量结果不合格,则相关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拒不承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含税总金额5%的违约金。5.4交货重量验收以甲方实际称重并扣除包装物重量为准,实际总交货数量可允许误差为+/-5%。实际发货量超过约定发货量的部分(即超出5%允许误差的部分),甲方有权拒收或不计价予以接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六条价款结算方式6.1本合同第一条采购清单中所列明的单价不含税金额为固定单价,除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价格不随订购数量、乙方实际生产成本、市场销售价格等因素的波动而改变。6.2本合同第一条采购清单中的单价不含税金额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价款、备品备件的价格、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专用工具费、包装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装车费用、指导安装调试费用、三包及售后服务费用、专利或专有技术使用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甲方不须另付任何费用。6.3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乙方应当在当批货物交货完成后或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货款前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需备注合同号、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且该发票开票日期须晚于当批货物交货日期或验收合格日期,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6.4如乙方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税率之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经双方协商后,在保持不含税金额不变的条件下,可以改为:1)由乙方提供不含税金额对等的其他税率之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进行结算(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税法规定及发票内容务必与发生业务相符);或:2)甲方直接扣除发票金额相应之增值税及发票不含税金额25%的企业所得税税金后与乙方结算。如甲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局认定为虚开发票,乙方需赔偿甲方全部税金损失及所有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追究乙方责任的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诉讼费等一切为追回甲方损失的相关费用。6.5付款条件及支付时间:付款条件以甲方现行有效的付款政策执行,即XXXXXX(写各自的付款政策)。甲方于当月23日前(含)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挂账的月份为当月挂账,超出每月23日挂帐的,付款期限顺延一个月。付款方式为电汇、国内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如甲方以国内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付款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6.6如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推迟付款,直到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发票后再支付;甲方只与乙方结算,不与任何第三方结算。甲方付款前,如因乙方违约而产生违约金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本合同或其他合同应向乙方支付的货款中直接抵扣。6.7乙方指定收款账号详见双方签章页。如乙方的账户资料发生变更,需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将款项向签章页所示账户中汇出,即视为完成付款义务。6.8甲方发票信息详见双方签章页。第七条售后服务7.1质保期内,货物产生一切质量问题的,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免费退、换货服务。甲方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质量异议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反馈处理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为甲方安排退、换货事宜。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逾期未答复即视为默认该质量异议成立,甲方亦有权选择退货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7.2乙方保证提供的合同项下全部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并且没有设计、材料及工艺上的缺陷,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质量、规格、性能要求和质量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证明书。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拒收或退、换货,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含税总金额5%的违约金。第八条知识产权8.1乙方保证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会侵犯其他相关方的任何合法权益。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侵犯其合法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应由乙方负责应对并承担所有费用。若甲方应对时,乙方应全力配合并承担甲方因此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8.2本合同中任何条款均不能被解释为一方对其他方明示或默示地授予任何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双方承诺尊重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在依据本合同而签订的其他具体合作协议约定的许可范围之外使用对方知识产权。第九条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疫情、地震、海啸、台风、海浪、洪水、蝗灾、风暴、冰雹、沙尘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或迟延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或迟延履行的情况及理由,并在15日内向对方送达证明不可抗力发生的文件。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如约履行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保密本合同一方作为披露方向另一方作为接收方提供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作为保密信息,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方泄露、转让、许可使用、交换、赠与等,亦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其他任何用途,但是,下述情形除外:(1)披露时已经被公众知晓的信息。(2)披露后非因接收方的原因被公众知晓的信息。(3)披露时接收方已经拥有的信息。(4)因政府机关、法院或其他权利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信息等。接收方应将保密信息向基于本合同需要知晓保密信息的人员披露。接收方应要求该等人员遵守并履行本条款的保密义务。第十一条权利义务转让11.1未经一方事前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11.2乙方不得单独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权或部分债权;未征得甲方事前书面同意,单独转让无效;且转让方(即乙方)将无条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12.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书面通知一经以对方在本合同尾页所列的地址为收件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交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即视为已送达。本合同尾页所列地址,亦作为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送达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该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或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双方自愿承担送达的法律后果。12.2如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后果。第十三条语言及法律适用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本合同存在多种语言版本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4.1因甲方的原因变更本合同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成本或时间增减的,甲方可对合同价格、交货时间等进行公平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变更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视为乙方无调整需求。14.2即使双方变更本合同的,也不能免除乙方对已验收合格的货物应承担的质保责任。14.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一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第十五条履约保证金双方同意在合同签订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本合同含税总金额的5%(即人民币…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其他合同未支付的等额款项用以抵付上述合同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未能按上述约定足额缴付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且即使后续双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可根据本合同第十六条违约责任的规定,以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用以抵付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若乙方未出现违约情况,该履约保证金将于本合同项下货物全部交付完毕后30个自然日内无息归还乙方。第十六条违约责任及索赔16.1违约责任16.1.1乙方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任一义务,或违反任一承诺与保证或陈述事项的,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甲方,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6.1.2如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甲方【采购规范】的要求,甲方有权按【采购规范】让步接收或退货及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交付的货物发生质量弄虚作假恶意欺骗行为,除按上述处理外,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合格供应商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同时有权将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抵付。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处理,并给甲方生产造成影响及损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例处理。16.1.3在《采购清单》中规定的交货时间内,乙方累计合同执行率完成95-105%即视为履约,否则视为未履约(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的除外),不足数量按【合同含税总金额×5%×(合同数量-合同允许误差-实际交货数量)÷(合同数量-合同允许误差)】扣减履约保证金作为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当市场价格上涨,乙方将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仍无法弥补甲方因乙方未履约所造成的价差损失时,则乙方须按《采购清单》规定的交货时间当日甲方同品种或同牌号货物采购价格与本价格的价差损失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可由甲方于本合同或其他合同应向乙方支付的货款进行抵扣:抵扣金额按【(合同交货期截止日当日同品种或同牌号货物含税采购价格-原合同含税价格)×(合同数量-合同允许误差-实际交货数量)】计算。如《采购清单》规定的交货时间当日甲方未实施采购作业,则由甲方选择与该交货时间相近日期的同品种货物采购价格计算价差损失。16.1.4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损失。16.1.5其他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后或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存在贿赂收买甲方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合格供应商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16.2索赔如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的,应由乙方负责应对并承担所有费用。若甲方应对时,乙方应全力配合并承担甲方因此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第十七条争议解决17.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17.2在人民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人民法院审理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均应善意履行合同其他部分无争议的义务。第十八条附则1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3在合同生效后,任何新增或涂改内容均视为无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双方需变更本合同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18.4为维护乙方及甲方权益,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承揽商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要求、“双文明”公约】(如附件二)及相关的劳工安全卫生管理规定。18.5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附件:一、【采购规范】、二、【承揽商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要求、“双文明”公约】。(此页无正文)甲 方: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 住 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联广路1号 委托代理人(签字/印章):电 话:020-22208888 传 真:020-22208866 邮政编码:510760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账 号:7443020182400032795 行 号:税 号:91440116734930290U联系人:写自己电子邮件:lz6XXXX@lisco.com.cn联系人电话:020-2220XXXX乙 方: 住 所: 委托代理人(签字/印章):电 话:写座机传 真:有就写,无可以空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行 号:税 号:联系人: 写联系业务的人电子邮件:有就写,无可以空联系人电话:写手机或者座机附件一:采购规范附件二:一、承揽商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要求为确保各承揽商知悉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的主要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要求,保障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各项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得到落实,特对各承揽商做出如下要求:1、进入我司厂房内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得赤脚、穿拖鞋、凉鞋。2、高空作业(两米以上)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电焊、切割作业人员需佩戴防护眼镜,粉尘作业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噪声区域作业必须佩戴耳塞。3、承揽商人员在我司作业时必须有我司监工人员陪同。4、承揽商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法规进行登记备案以及定期的检测,确保设备无安全隐患。5、承揽商需使用我司特种设备时需向我司特种设备管理单位进行申请,并提供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复印件,获得许可后方可使用,若承揽商人员无特种设备操作证,必须由我司持证人员进行作业。6、承揽商人员禁止在厂区内吸烟、乱丢垃圾,必须丢弃的垃圾应按我司规定进行分类处理。7、长期在我司粉尘区域以及噪声区域进行作业的人员必须由承揽商组织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体检。未尽事宜必要时请参照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执行。二、“双文明”公约为保持我司厂区公共环境卫生,创建整洁、文明、和谐的生产、工作环境,我司全面开展“双文明”建设。厂商人员进入我司厂内,需遵守以下“双文明”公约要求,违反公约除按我司相关规定处理外,另以人民币50元/条/次对违反人员进行考核。鞍钢联众厂区文明行为公约1、遵守防火规定,不随处吸烟,不乱扔烟头。2、遵守公共秩序,不粗言秽语,不起哄闹事。3、遵守交通规定,不违章行驶,不违规停车。4、爱护公共设施,不乱贴乱画,不蹬踩刮碰。5、爱护花草树木,不随意践踏,不折枝采花。6、爱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鞍钢联众厂区文明作业公约1、落实保护措施,防护服身上穿,防油套脚上戴。2、落实清洁作业,先维护后作业,手脚脏不乱碰。3、落实节约行动,不得浪费资源,不得滥用物资。4、落实环保措施,不得扬尘外泄,不得污水外溢。5、遵守目视管理,不得杂乱堆放,不占公共场地。6、遵守作业规范,不得乱搭乱接,不得破坏环境。供 应 商 名 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 册 地 址 注册资金 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性质 国税号 地税号 开户行 账号 固定电话 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人员构成总人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质检人员生产及其他人员人员构成与 产 品 生 产 商 的 合 作 方 式(流通企业填写此项,如:独家代理、代理、专营、经营等)提供资料情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内容备注(证件编号、有效期等)         资料内容包括:1、企业简介 2、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需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开户许可证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县、市级或以上质检部门的产品质量证明 8、特殊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 9、代理产品的代理证书 10、供货业绩证明等 我单位承诺以上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单位公章(合同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下载

  • AL-DC-0078授权委托书第2版设备保障部制2021-3-1实施.docx下载
  • 电解锰请购规范.doc下载
  • 低碳锰铁请购规范.doc下载
  • 鞍钢联众原料采购项目委托招标说明.xlsx下载
  • 原料采购合同-合金.doc下载
  • AL-DC-0001供应商资质文件情况表第3版设备保障部制2020-3-1实施.doc下载
  • 物料清单附件.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