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高计划-北京财贸-旅游管理专业群-“五金”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11000026210200163108-XM00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8 15:13:3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北京财贸职业学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教畅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58.20万元
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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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 11000026210200163108-XM001-002 二、合同名称: 双高计划-北京财贸-旅游管理专业群-“五金”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00026210200163108-XM001 四、项目名称: 双高计划-北京财贸-旅游管理专业群-“五金”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 联系方式: 89532092 供应商(乙方): 中教畅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双高计划-北京财贸-旅游管理专业群-“五金”建设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158.20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3-1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3-1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pdf 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包号:11000026210200163108-XM001/04货物名称:双高计划-北京财贸一旅游管理专业群-“五金”建设项目-平台资源建设买方: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卖方:中教畅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签署日期:2026年3月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1、定义1.1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北京财贸职业学院。1.2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中教畅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现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交货方式2.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2.2本合同交货期规定为:2026年04月20日前完成所有平台的开发及部署,并交付使用。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卖方向买方提交合同总额5%履约保证金后,卖方向买方开具60%的发票,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预付款;所购软件/资源包完成安装、调试、全部完成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7个工作日内,卖方向买方开具40%的发票,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项目质保期为三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年,如无质量问题,买方将无息退还合同总额的5%履约保证金。4、售后服务及培训我公司将在公司客户服务体系(ACSS)开通热线电话进行电话支持,负责对用户作出技术支持第一时间响应,由此形成一个高效的服务网络。服务种类及响应时间:我公司将集中公司内部各方面资源,对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服务,服务范围包括维修、维护、咨询、诊断、软件升级等方面。技术支持服务采用电话支持、互联网络支持、电子邮件、现场支持等服务形式,对系统运行故障、应用软件运行故障等方面进行有效支持。特殊情况下在8小时内赶到现场排除故障,进行免费更换和维修。此外,我公司客户服务体系(ACSS)的客户投诉中心将对工程进度和技术支持服务进行全程的监督,及时与各个点联系,反馈进度和服务质量信息,并接受客户的投诉,对于客户投诉我公司客户服务体系(ACSS)将通过公司高层直接调配资源并作出及时响应。服务控制我公司客户服务体系(ACSS)ACSS的服务宗旨:为客户提供高度量、高效率的服务与客户保持良久的合作关系。ACSS的服务范围:包括维护、咨询、诊断、升级等服务。ACSS的服务范围:为客户提供全国范围的热线咨询服务。ACSS的响应速度:为客户提供立即响应服务。ACSS的服务承诺:面向社会提供需求合约服务、客户选择服务、优先权服务及响应时间服务。根据我公司向校方所提供的设备种类及其应用范围,公司竭诚向校方提供全方位的、有效的、及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我公司负责指导和实施向校方所提供各类软、硬件产品的应用开发和现场安装、调测及开通。我公司计划全力和毫无保留地对校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以使他们完全掌握系统的使用和维护。5、培训我公司承诺:能够保证使用人员熟练操作,且移交完整的产品资料。公司针对此次项目安排了系统化的培训,培训的目的是为了加强采购方对标的软件系统的熟悉、使用和理解,让采购人通过使用软件系统达到提升教学水平,完成教学目标的目的。公司成立有专门的师资培训机构将为采购单位提供产品的技术应用、日常维护等方面培训;验收合格后对相关教师进行培训(非收费)。通过培训保证参加培训人员对标的产品系统有较全面的了解。使接受培训的人员能了解本项目内标的产品系统的基本功能、性能,并掌握产品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方法,能够在今后运行管理中有效地操作和维护产品的正常运行。如采购人需要,可以提供更多的培训次数和时间技术服务。项目培训针对本项目,培训计划如下:培训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培训人数:由采购方指定实际参与培训人数。培训开始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与软件产品供货验收同时进行。培训周期:具体时间可以根据采购方定。培训方式:培训方式分为两种,我公司为采购人提供两种培训方式:线上培训和现场培训。线上培训:采购方可预约我公司线上网络视频培训,由项目技术支持人员通过网络视频培训方式,对标的软件进行使用培训。现场培训:产品供货的同时,由项目技术支持人员在现场进行安装调试,调试完毕后同时进行标的软件的产品使用培训,确保采购方的软件使用人员能够顺畅的操作标的软件。培训内容及方式:包括标的产品的介绍,安装,启动,运行,使用方法,维护管理,扩展内容,更新升级等。操作培训:操作易学易懂,不具备经验的人员也可在短期内掌握,但考虑到操作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为达到统一的效果,对操作人员统一进行基本的操作培训:熟悉标的产品系统结构;了解基本软件运行知识;能熟练的操作运用软件基本功能;能简单维护软件系统;熟悉软件日常运行数据,了解软件系统配置在日常和紧急情况下如何操作系统,硬件设施的基本操作。维护培训:我方技术人员在产品安装过程中和安装完毕后,向采购方技术人员介绍标的产品软件功能、示范标的产品的使用和讲解标的产品的使用注意事项。使经过我方现场培训的维护人员,能独立完成标的软件日常运行、日常维护及紧急故障清除。熟悉标的产品软件基本功能,了解基本功能系统知识;能熟练的操作运用软件基本功能;能简单维护系统。熟悉软件日常运行数据,了解软件系统配置在日常和紧急情况下如何操作系统,硬件设施的基本操作。培训老师的确定:培训老师:主要是厂家获得认证证书的培训师培训教师都具有深厚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培训的效果提供有利保障。培训内容对于本工程项目,我公司将成立专门的项目小组,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并对用户工作人员有关系统的使用、操作、维护等进行培训;系统维护管理、故障的诊断与处理、系统设备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新技术、新产品等方面的培训。所有资料均能提供中文版本6、索赔6.1索赔通知答复期限: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卖方解决索赔事项期限: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7、争议解决方式7.1本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按照的规定执行。8、合同生效和其它8.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8.2本合同一式七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四份,卖方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份。9.其他约定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1.4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1.5“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9“日”系指日历日。2.技术规范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瑕疵担保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3.2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的货物不存在第三人可主张的任何权利。3.3如果任何第三方向买方提出侵权指控或权利请求,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标志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收货人:合同号:装运标志:收货人代号:目的地: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毛重/净重: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5.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6.交货期和交货方式6.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交货期见合同特殊条款约定。6.2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6.2.1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2.2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2.3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6.3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接收超出部分的货物,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7.装运通知7.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日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7.2女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8.付款条件8.1付款条件见“合同特殊条款”9.技术资料9.1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9.1.1合同生效后15日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9.1.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9.2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日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10.质量保证10.1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10.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0.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日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0.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日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0.5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见合同特殊条款约定。11.检验和验收11.1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11.3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11.4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卖方必须提前通知买方。12.索赔12.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0.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12.2在根据合同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2.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2.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2.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0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2.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日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日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2.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3.延迟交货13.1卖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3.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3.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4.违约赔偿14.1除合同第15条规定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一般条款13.3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计取违约金之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7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FF15.不可抗力15.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5.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工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5.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未受事故影响一方收到书面通知后7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6.税费16.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7.合同争议的解决17.1买卖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相应主管部门调解。如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按下列17.1.1约定的方式解决争议:17.1.1向买方所在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1.2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17.1.2.1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7.1.2.2除仲裁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17.2在合同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涉及内容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18.违约解除合同18.1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18.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按合同第14.1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18.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8.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8.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8.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8.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18.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8.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9.破产终止合同19.1如果卖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买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单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但买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0.转让和分包20.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0.2经买方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21.合同修改21.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买卖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3.计量单位23.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4.适用法律24.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5.履约保证金25.1本合同卖方应按照合同特殊条款的约定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25.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25.31)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按招标文件提供的保函格式,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2)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5.4女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日内(详见特殊条款),如果卖方提供的货物、服务没有发生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问题已经得到卖方妥善解决,满足合同要求的,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卖方。26.合同生效和其它26.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26.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26.3本合同一式七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四份,卖方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份。26.4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2)技术规格3)交货时间及交货批次4)服务承诺27.其他约定合同书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买方)双高计划-北京财贸一旅游管理专业群-“五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中所需平台资源建设项目(货物名称)经(招标机构)以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教畅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c.合同条款d.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e.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2.货物和数量序号分项名称制造商数量1“老字号数字博物馆”中教畅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项2老字号资源库平台中教畅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项3老字号资源库数字课程中教畅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项4线上展览展示云平台杭州展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项5系统初始化服务费杭州展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项6系统维护费杭州展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项7第三方云服务器资源租赁杭州展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项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1582000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数量合价(元)1“老字号数字博物馆”建设费3990001项3990002老字号资源库平台建设998001项998003老字号资源库数字课程建设费5975001项5975004线上展览展示云平台搭建服务3844001项3844005系统初始化服务费113001项113006系统维护费790001项790007第三方云服务器资源租赁110001项11000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卖方向买方提交合同总额5%履约保证金后,卖方向买方开具60%的增值税发票,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预付款;所购软件/资源包完成安装、调试、全部完成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7个工作日内,卖方向买方开具40%的增值税发票,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项目质保期为三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年,如无质量问题,买方将无息退还合同总额的5%履约保证金。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交货期:2026年04月20日前完成所有平台的开发及部署,并交付使用。交货地点:北京财贸职业学院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买方(盖章):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卖方(盖章):中教畅享科技股份有2限公司2026年3月门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使拖2026年3月日日会请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西区9号楼3层1单元202邮政编码:101100邮政编码:100043电话:电话:1532180653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账号:账号:11006043701801001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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