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区马鞍南街8号地下室-1层635号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03-02 02:23:0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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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四川天府法拍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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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系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变卖公告、竞买须知内的咨询电话;变卖界面中存在的各种推介业务和法院、辅拍机构无关,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变卖公告、图片、视频、竞买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中载明的内容。 涉及标的物展示、介绍等材料包括平台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 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本案已委托四川天府法拍科技有限公司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其收取的变卖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执行,变卖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后直接从变卖价款中扣减。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5年03月07日10时起60日内(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8/20)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标的物名称:成都市金牛区马鞍南街8号车位(具体车位号、车位面积、评估价、起拍价、保证金、加价幅度等详见《车位调查情况表》) 特别说明: 1.公告的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公告、须知及调查表内容部分摘取《川鼎恒资评报字【2024】第08-03号》评估报告,详见附件。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瑕疵说明: (1)本次拍卖财产按现状拍卖,调查人员现场实勘时,部分车位因漏水安装有标志筒或贴有告示,个别车位被用来堆放建渣或防洪设施,请各意向竞买人务必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物业等相关部门了解是否存在欠费,如有欠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对象所在恒大雅苑小区,包括7栋高层建筑物及配套的建构筑物,设计有住宅、商业、公寓等。地下共2层用作车库,规划车位2470个,实际划线车位共计2480个(含人防车位及新增微型车位10个),地下车库设计有三个出入口(目前仅使用2个)。本次拍卖车位位于地下1-2层,地下1层共有921个车位,地下2层共有985个。拍卖车位类型包括标准车位、微型车位、豪华车位、子母车位、残疾人车位,请各意向竞买人在参拍前仔细阅读附件 —《川鼎恒资评报字【2024】第08-03号》评估报告。 (4)本次拍卖财产目前登记在开发商名下,暂未分户。竞买成功后相关产权的过户办理及税费承担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机关了解,以相关机关规定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竞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之一作为代理人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在竞买时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特别提醒: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或交付不能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 三、咨询及看样 本院现已委托四川天府法拍科技有限公司对拍卖标的进行咨询解答和组织看样,预约看样根据以下步骤进行操作:第一步,复制下方网址并进入(https://zhichui.taobao.com/ky#/look-list?organization==);第二步:搜索标的;第三步:填写信息完成预约;第四步,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看样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 (看样需提前电话预约,法院根据预约情况决定是否如期进行) 咨询电话:18030688379、19224484874、400-015-9991(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特别提示:辅拍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机构负责并承担责任,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变卖方式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的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3、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五、变卖款项支付 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则高出部分的变卖价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金牛支行营业室 账号:9558854402020013143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余款缴付后十日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身份材料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地址:成都市交大路199号)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交付 (一)权属转移 变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十五日内交纳尾款,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人民法院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有购买意向者请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过户等相关事宜),基于本次网络司法变卖交易的权属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该在法院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凭相关完税凭证至本院办理退费手续,由本院先行从变卖款中予以扣除。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实物交付 变卖标的物无租赁等可排除直接交付情形的,由保管人交付买受人,要求通过邮寄等方式交付的,由此产生的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租赁的,由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占有变卖标的物,本院不负责交付。租赁到期后,承租人不再续租的,由买受人先行退还保证金后自行向被执行人追偿。 七、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有权裁定重新变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已经缴纳价款中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据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应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确认地址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九、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平台咨询电话:400-622-9586(可对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操作、模拟拍卖进行咨询)。 标的物咨询电话:18030688379、19224484874、400-015-9991(对拍卖财产信息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28-87630853(该电话只接受对网拍平台、辅拍机构、恶意竞买人的投诉及其他重要情况反映)。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图片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