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关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33号四层4413铺(变卖)的公告(变卖)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4-11-15 14:13:2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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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广州白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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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2日16时至2025年1月31日16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20/15),现公告如下: 一、分别变卖以下标的: 序号 拍品名称 建筑面积 变卖价 保证金 增价幅度 交付方式 1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33号四层4135铺 20.3953平方米 118535.2元 11853元 1000元及其倍数 本拍品按现状变卖后清场交付 2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33号四层4336铺 11.9851平方米 69306.16元 6930元 1300元及其倍数 3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33号四层4413铺 10.895平方米 62947.92元 6294元 1200元及其倍数 4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33号四层4430铺 11.1919平方米 64681.68元 6468元 1200元及其倍数 情况说明: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到上述标的物现场勘查,均未发现有人使用。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400-822-2870 咨询: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18933992832、400-8284666(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因无法进入标的物室内,故不进行集中看样,请自行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取得竞买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四、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由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特别提示: 1、1、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本院不予准许。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凭提交《购房资格证明》告知书、买受人身份证明、成交确认书向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出具《购房资格证明》,并于房产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购房资格证明》告知书须到本院执行局领取)。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或虚构购房资格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竞买无效或承担赔偿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物交付时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因变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3、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过户税费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过户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其中应当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垫付税费后10个工作日内凭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原件、垫付人收款账户确认书到本院办理退税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费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4、买受人逾期未交纳变卖尾款,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七、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应在变卖成交后3日内全部缴纳。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1051158657)。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4)粤0111执6227号。 八、其他: 如需办理本标的物贷款服务可联系: 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三元里支行 联系人:易智峰手机号:13802752865座机:020-36307135;林梓艺手机号:13060903021座机:020-36307012 中国银行广州机场路支行 联系人:邓裕卓,手机:13560355260,座机:020-35918212,020-8632852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城支行 联系人:龙经理:13556097936,86012988-8627,张经理:13533288502,86012988-8618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 联系人:丁璇,手机:13632483080 固话:020-38291721;王菁菁,手机:18664667266 座机:020-38291862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法院咨询电话:020-8308096。 广州白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