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教育局宝安区9所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A)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ACG2025000034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4 17:05:3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预算金额1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相关产品食堂大宗食材
联系方式
  • :0755-27755321
  • 梁工:0755-27758885

正文内容

宝安区教育局宝安区9所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A)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宝安区教育局宝安区9所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3日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ACG2025000034 2.项目名称:宝安区教育局宝安区9所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 3.预算金额(单位:元):1.00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宝安区教育局宝安区9所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 宝安区教育局宝安区9所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A包)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9.投标人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3月03日(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3月03日 08:30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前台(咨询电话:0755-83948165、0755-83938966、4008301330)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03月03日 08: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5年03月03日 08:30(北京时间),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在线解密: 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2025-03-03 08:30 ~ 2025-03-03 09: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4.其他说明 本项目允许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加、解密,投标(应答)供应商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投标(应答)文件时,可以通过微信扫码功能调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制作、加密、解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供应商加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与开标解密必须使用同一种方式,否则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即:使用电子执照加密的,后续开标只能使用电子执照解密)。 重要提示: (1)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功能时,请确保已经在手机微信安装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已安装了“电子营业执照”APP,并且在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app中完成相应的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备份密钥等操作(具体详见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电子投标地区必须选择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请根据手机小程序/app提示进行设置,或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6355313,15921122750)。 (2)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于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属于创新应用场景,如不熟悉操作可能导致错过投标截止时间,系统已提供加密、测试解密和撤回重新上传的功能,各投标人须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制作和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3)已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密钥)的用户,可以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活动。未申请电子营业执照或无法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的用户,必须使用电子密钥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4008301330(CA办理指引详见链接https://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59716758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http://zfcg.szggzy.com:8081/)网后点击“招标公告”选中要报名标段点击“我要报名”或“待办→邀请提醒”;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用户中心 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咨询:0755-36568999),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开标操作:投标人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http://zfcg.szggzy.com:8081/)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4.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http://zfcg.szggzy.com:8081/) 网站”,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5年02月26日 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5年02月28日 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40号政府采购中心。质疑咨询电话:0755-27758331。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http://zfcg.szggzy.com:8081/)有权对投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http://zfcg.szggzy.com:8081/),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http://zfcg.szggzy.com:8081/)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注:本项目总预算限额(支付上限)为人民币16,607,521.00元/年,其中:A包预算金额(支付上限)为人民币8,061,000.00元/年;B包预算金额(支付上限)为人民币8,546,521.00元/年。 7.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8.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finance.szexgrp.com/gtm/web/guarantee/#/(或从【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点击【金服平台】),咨询电话0755-36568999转8或拨打0755-8865333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文路1号 联系方式:0755-27755321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40号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755-29993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项目联系人电话:0755-27758885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02月14日 八、附件 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 通用附件: 1、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 2、。 公告附件列表: 附件1:附录.中小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文件.zip 附件2:[BACG2025000034-A]宝安区教育局宝安区9所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docx 附件3:[BACG2025000034-A]宝安区教育局宝安区9所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pdf 附件4:[BACG2025000034-A]宝安区教育局宝安区9所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szczf 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BACG2025000034项目名称:宝安区教育局宝安区9所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包 号:A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不得将一个包的内容拆开投标;2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本项目投标报价以折扣率方式进行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应填写折扣率;0<折扣率≤1;折扣率≤0或折扣率>1的投标人将作投标无效处理;4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做出评判;若招标文件未设置实质性条款,不得据此做投标无效处理);6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7采购标的/服务清单/报价等任意一类有缺漏项或响应不全,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8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9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不得带病毒;10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的;11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12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13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4本项目分A、B共2个包,依次评标。可兼投,不可兼中,已中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后续包组的投标作投标无效处理。评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注:投标人的“投标技术响应”“技术要求偏离表中偏离情况”等必须与客观实际保持一致,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将依法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或受到行政处罚。序号评分项权重(%)1价格102技术部分34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项目服务方案8(一)评审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1、货源、采购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蛋类、调味品、生鲜肉、冻品、蔬菜采购等货源与渠道及供应链采购环节管理);2、配送服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配送流程与应急预案、退换货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客户沟通、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专业性意见及合理化建议等);3、品质监控(包括但不限于食材品质的监控和质量控制、食材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4、日常管理组织(包括但不限于管理组织架构图、体现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的日常管理制度、送货车辆管理细则、食品检验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客户投诉反馈管理制度等);5、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入库、出库的检测与监管措施、食品安全保障制度、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二)评审依据:方案内容同时包含以上五项得80分,满足任意四项得60分,满足任意三项得40分,满足任意二项得20分,满足任意一项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对具体内容进一步评审:优评分标准:方案符合实际、完整、详细、规范、思路清晰,内容合理性强,得20分;良评分标准:方案较符合实际、较完整规范、思路较清晰,内容合理性较强,得15分;中评分标准:方案较普通、完整性规范性一般,思路不够清晰,内容合理性一般,得10分;差评分标准:方案不完整、不规范,思路不清晰,内容合理性较差或未提供,评价为差不得分(如评审为差的,评审委员会须说明理由)。2应急供(换)货完成时间5(一)评审内容:(1)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应急服务点位置(自有或租赁),考察在采购人有临时紧急供餐需求或投标人所提供的食材质量不符要求需要退(换)货,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的应急供(换)货完成时间进行评审(本项最高得50分):①应急供(换)货完成时间≤30分钟,得50分;②30分钟<应急供(换)货完成时间≤40分钟,得30分;③40分钟<应急供(换)货完成时间≤50分钟,得20分;④50分钟<应急供(换)货完成时间≤60分钟,得10分;(2)投标人具有应急服务点的得50分;注:(1)、(2)合计最高得100分。(二)评审依据:1、第1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满足上述一项应急供(换)货完成时间,本项最高得50分;2、第二项:(1)如为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材料扫描件;(2)如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合同须能体现租赁人或承租人为投标人,租赁合同期限须涵盖2026年8月31日)和租赁合同期间的任意一次租金银行转账凭证(付款人须为投标人,收款人须为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如提供的租赁合同未涵盖至2026年8月31日,须同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须明确新的租赁合同涵盖至2026年8月31日(承诺函格式自拟)。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3配送场所7(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有配送场所(自有租赁)情况,本项最高得100分:(1)面积≥4000平方米得100分;(2)3000平方米≤面积<4000平方米得80分;(3)2000平方米≤面积<3000平方米60分;(4)1000平方米≤面积<2000平方米30分;(5)面积<1000平方米的不得分。提供多个配送场所面积不累计(同一地址多个配送场所的视为同一场所,面积可累计),以面积最大的配送场所面积计分,若配送场所中含冷冻库(冷藏库),可一并计算面积。(二)评审依据:1、(1)如为自有的,提供上述场所产权证明扫描件,产权证明须能体现所有权人为投标人及体现面积;(2)如为租赁的,同时提供:①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须能体现租赁人或承租人为投标人,租赁合同期限须涵盖2026年8月31日)扫描件,租赁合同需能体现面积,如提供的租赁合同未涵盖至2026年8月31日,须同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须明确新的租赁合同涵盖至2026年8月31日及承诺新签订的合同内的配送场所面积不低于原合同的配送场所面积(承诺函格式自拟);②租赁合同期间的任意一次租金银行转账凭证(付款人须为投标人,收款人须为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4拟安排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5(一)评审内容:拟安排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须为投标人现有员工,每提供一项以下证书的得12.5分,最高得100分:(1)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2)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农畜特产品加工师证书;(3)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食品质量管理师证书;(4)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食品配送员证书;(5)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6)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食品采购师证书;(7)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仓储管理师证书;(8)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食品检验员(师)证书。(二)评审依据:1、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如证书由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还需提供该行业协会(或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的信息查询记录,且该机构显示状态为“正常”;2、提供开标日当月(或前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且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或业务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当月或前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成立时间不满1个月的投标人需提供成立时间相关说明材料,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人员为投标人现有员工;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5拟安排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7(一)评审内容: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须为投标人现有员工: (1)每提供以下一项证书得10分,最高得70分(一人多证或多人多证均可得分):①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售后服务管理师证书;②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食品营销师证书;③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农畜特产品加工师证书;④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⑤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食品配送员证书;⑥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食品采购师证书;⑦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仓储管理师证书;(2)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食品检验(检测)员(师/工)相关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10分,最高得30分。以上合计最高得100分。第(1)(2)项中的同一人不重复计分。(二)评审依据:1、提供相关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如证书由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还需提供该行业协会(或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的信息查询记录,且该机构显示状态为“正常”;2、提供开标日当月(或前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且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或业务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当月或前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成立时间不满1个月的投标人需提供成立时间相关说明材料,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人员为投标人现有员工;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6服务承诺2(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承诺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实施学校(幼儿园)食育工程,开展食育教育试点建设,辅助中小幼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宣传“爱惜粮食”“反对浪费”“节约用餐”理念,积极开展“珍惜食物,从我做起”等反食品浪费进校园活动;2、服务期满,后续配送公司未到位前,投标人仍按原合同服务承诺提供食材配送服务。(二)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完整的得100分,未提供承诺函或无法体现上述内容或无法判断的不得分。3综合实力51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食品安全责任险5(一)评审内容:1、根据投标人购买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额进行评审(本项最高得80分):(1)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0万,得80分;(2)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00万,得60分;(3)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万,得40分;(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不得分。2、承诺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续保直至服务到期结束,得20分。以上最高得100分。(二)评审依据:1、第1项: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单和相关购买保险发票。投保人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2、第2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2公共(众)责任险5(一)评审内容:1、根据投标人购买的公共(众)责任保险额进行评审(本项最高得80分):(1)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0万,得80分;(2)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00万,得60分;(3)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万,得40分;(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不得分;2、承诺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续保直至服务到期结束,得20分。以上最高得100分。(二)评审依据:1、第1项:提供有效期内的公共(众)责任险保险单和相关购买保险发票。投保人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2、第2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3认证情况3(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每通过以下一项有效认证的得20分,最高得100分: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证书。(二)评审依据:1、提供相关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认证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证书状态为有效)。说明:1.证书与查询信息截图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未同时提供的不得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确保认证证书在开标当天仍处于有效状态,并对所提供的证书及查询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的情形,视同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质疑投诉处理中对证书是否有效的认定,以国家认监委网站【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查询结果为准。 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4经验情况5(一)评审内容一: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食堂食材供应或食堂托管类合同(内容须体现食材配送)相关经验(且单个合同履约评价为优或满意(等同于优或满意的评价,或评分为满分),每提供一个得20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审依据:1、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等)和合同甲方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履约(服务)评价扫描件,出具的履约评价证明加盖的印章必须为合同甲方的公章或业务章。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合同甲方出具并盖章的证明文件等。3、同一项目续签合同的不重复计分;每个项目须单独开具评价证明。如涉及到需要判断是否为同一项目续签的情形,如项目名称相同、出具评价证明单位相同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判别为不属同一项目续签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能反映不属同一项目续签的合同关键页),如不能判别,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作出不利判断。项目名称相同、出具服务评价证明单位相同,但是经过重新组织招标、招标编号不同的,不属同一项目续签。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5冷库及存储空间4(一)评审标准:投标人具有冷库【同时含冷藏(保鲜)库和冷冻库】(自有或租赁)情况:1、面积≥300平方米,得100分;2、200平方米≤面积<300平方米,得70分;3、100平方米≤面积<200平方米,得40分;4、50平方米≤面积<100平方米,得10分;5、面积<50平方米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0分。提供多个冷库【同时含冷藏(保鲜)库和冷冻库】面积不可累计(同一地址多个冷库的视为同一冷库,面积可累计),以面积最大的面积计分。(二)评审依据:1、如为自有的,同时提供:①建造(或设备安装)合同(合同须体现签署方为投标人)或产权证明文件扫描件,合同或产权证明文件需能体现面积信息;②冷库【含冷藏(保鲜)库和冷冻库】建造(或设备安装)发票扫描件;2、如为租赁的,同时提供:①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需能体现租赁人或承租人须为投标人,租赁合同期限需涵盖2026年8月31日),租赁合同需能体现面积信息,如提供的租赁合同未涵盖至2026年8月31日,须同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须明确新的租赁合同涵盖至2026年8月31日及承诺新签订的合同内的冷库【含冷藏(保鲜)库和冷冻库】面积不低于原合同的冷库【含冷藏(保鲜)库和冷冻库】面积(承诺函格式自拟);②租赁合同期间的任意一次租金银行转账凭证(付款人须为投标人,收款人须为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2、提供投标截止日近一年内的冷库【含冷藏(保鲜)库和冷冻库】温度校准报告;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6种植基地情况5(一)评审内容:1、投标人具有种植基地(自有或租赁)情况(本项最高得70分):(1)占地面积≥2000亩的得70分;(2)1000亩≤占地面积<2000亩的得40分;(3)500亩≤占地面积<1000亩的得20分;(4)占地面积<500亩的不得分。提供多个种植基地的,面积不累计,以最大面积计分。2、投标人提供上述种植基地2024年9月1日以后,由具备CMA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以下检测报告(每份报告的检测项目均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的检测内容)(本项最高得30分):(1)提供土壤检测报告(本项最高得15分):检测项包含但不限于: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或达标或未检出或其他同等结论,如检测项出现“-”“/”类结论的不计分)的得15分;(2)提供灌溉水源或灌溉水检测报告(本项最高得15分):检测项包含但不限于:硫化物(以 S2− 计)、全盐量、总铅、总镉、铬(六价)、总汞、总砷、粪大肠菌群数、总锌、氰化物)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或达标或未检出或其他同等结论,如检测项出现“-”“/”类结论的不计分)的得15分。以上合计最高得100分。(二)评审依据: 1、第1项:(1)如为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扫描件,须能体现所有权人为投标人及体现占地面积信息;(2)如为租赁的,同时提供:①土地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合同需能体现租赁人或承租人为投标人,租赁合同期限需涵盖2026年8月31日),如提供的租赁合同未涵盖至2026年8月31日,须同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须明确新的租赁合同涵盖至2026年8月31日及承诺新签订的合同内的土地面积不低于原合同的土地面积(承诺函格式自拟);2租赁合同期间的任意一次租金银行转账凭证(付款人须为投标人,收款人须为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租赁合同需体现占地面积信息;2、第2项:(1)同时提供:1提供出具检测报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CMA资质证书扫描件;2提供带有CMA 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同一类别的检测报告,仅限提供一份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委托单位或送检单位须为投标人;③提供该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查询记录截图;(2)检测报告须能体现上述评分要求内容,如上述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出现相关内容备注或体现相关检测项目不在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可范围之内的,该检测项目不符合评分要求;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7配送保障能力8(一)评审内容: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冷藏(或冷冻)车辆,每提供一辆冷藏(或冷冻)车的得10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审依据:1、提供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含行驶证上的车辆照片页及检验记录页):①如为自有的,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②如为租赁的,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限需涵盖2026年8月31日)扫描件,且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必须与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致,承租人必须为投标人,租赁合同需体现车牌号且与行驶证的车牌号一致;2、如提供的行驶证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冷藏(或冷冻)车的,须同时提供发票或车辆登记证扫描件(需体现该设备为冷藏(或冷冻)车,发票或车辆登记证上与行驶证上发动机号码需一致)或车辆使用说明书或操作手册或使用维护说明书等。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8信息化能力5(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每具有以下一类系统(自有或购买或租赁),得20分,最高得100分:1、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质)质量追溯类系统;2、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类平台;3、冷库储藏温度监控类系统;4、冷链运输全程监控类系统;5、订单配送服务管理类平台;以上系统不要求名称完全一致,具备相应功能即可,且同一个系统(软件)包含上述系统(平台)的可累计得分。(二)评审依据:1、如为自有的,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著作权人需为投标人;2、如为租赁或购买的,同时提供:①购买(或租赁)合同(协议)扫描件【合同(协议)需体现签署方为投标人】;②购买(或租赁)发票(发票需能体现购买人为投标人);③出租(售)方以上每类系统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著作权人需为出租(售)方;3、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可同时提供系统或软件的相应功能截图;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9食品检测保障能力11(一)评审内容:提供2024年9月1日以后,由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以下食材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检测项目均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的检测内容),且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或达标或未检出或其他同等结论,如检测项目出现“-”“/”类结论的不计分),每提供以下一个种类任意一个月的检测报告的得9.1分,最高得100分:(1)大米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无机砷(以As计);(2)食用油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酸值/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3)肉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挥发性盐基氮、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多西环素、氯霉素、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甲氧苄啶;(4)禽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挥发性盐基氮、恩诺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氯霉素、甲硝唑、甲氧苄啶、磺胺类(总量)、呋喃唑酮代谢物、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5)水产品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磺胺类(总量)、孔雀石绿、氯霉素、地西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挥发性盐基氮、氧氟沙星、镉(以Cd计)(6)蛋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甲硝唑、氯霉素、氟虫腈、地美硝唑、氟苯尼考、恩诺沙星、多西环素;(7)蔬菜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氧乐果、甲基异柳磷、多菌灵、敌敌畏、水胺硫磷、乙酰甲胺磷、氟虫腈、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阿维菌素、毒死蜱、啶虫脒、治螟磷、甲拌磷、灭蝇胺、腐霉利、甲氰菊酯、三唑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吡虫啉;(8)冻品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林丹、甲砜霉素、地美硝唑、汞、铅(以Pb计)、红霉素、镉、铬(以Cr计)、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氟苯尼考、砷;(9)干货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铬、糖精钠、山梨酸及其钾盐、二氧化硫残留量、阿斯巴甜、苯甲酸及其钠盐、氟虫腈、铅、镉、甲基汞、无机砷;(10)豆制品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亚硝酸盐、镉、铅、糖精钠、山梨酸及其钾盐、铝的残留量、二氧化硫残留量、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苯甲酸及其钠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黄曲霉毒素B1、碱性嫩黄;(11)水果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氧乐果、氟虫腈、毒死蜱、水胺硫磷、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丙溴磷、烯酰吗啉、三唑磷、吡唑醚菌酯、多菌灵、敌敌畏、苯醚甲环唑、阿维菌素、乙酰甲胺磷、嘧霉胺、醚菌酯、糖精钠(以糖精计);(二)评审依据:1、同时提供:(1)提供出具检测报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CMA资质证书扫描件;(2)提供带有CMA 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同一类别的检测报告,可提供多份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委托单位或送检单位须为投标人;(3)提供该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查询记录截图;2、检测报告须能体现上述评分要求内容,如上述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出现相关内容备注或体现相关检测项目不在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可范围之内的,该检测项目不符合评分要求;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4诚信情况5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诚信情况5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服务类)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中节点“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五、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目录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审要求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处理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9.投标人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完整公告内容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通用条款序号涉及事项具 体 补 充 内 容3.1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5.3联合体投标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9踏勘现场不组织10标前会议不组织12/1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投标截止日三日前,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20投标有效期120个日历日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接受25投标文件的大小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26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如有样品、演示、方案讲解,具体安排见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相关要求3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38定标方法非评定分离46履约担保需要,中标包组内各采购单位中标合同价支付上限总价的 5 %。具体要求详见“二、其他关键信息”。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二、其他关键信息(一)与“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1、评标定标信息非评定分离项目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最低价法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11中标供应商家数112、履约担保要求(1)中标单位需在签订合同前向所中标包组内各采购单位以非现金的方式(如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包组内各采购单位中标合同价支付上限总价的5%),建议提供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期限为自开具之日起到服务期满,服务全部移交完毕。(2)中标单位服务期满,服务全部移交完毕后15工作日内,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领提供委托函)凭单位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领取人身份证到所中标包组内各采购单位领取履约保函(无息)。(3)中标单位原因或触犯合同中的退出机制条款导致本合同期间被解除或自身经营原因主动终止合同的等情形,中标单位除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外,履约保函上金额将不予退还。(4)中标单位如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合同过程中须承担赔偿(补偿)责任或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而产生费用等,解除合同后中标单位没有按时支付的,采购单位有权从履约保函中支取相关费用。(5)所中标包组内各采购单位收退或扣除履约保函金额,须报宝安区教育局备案。(二)其他事项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扣除比例。(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执行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优惠主体承接,则对其投标总价给予10%(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备注:(a)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需求)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4)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四、投标人情况介绍”章节提供的格式)。(5)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2、关于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加大力度运用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凭借所获取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合同,向参与订单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金融机构以各自信贷政策为基础,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授信,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finance.szexgrp.com/gtm/web/guarantee/#/),相关政策法规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3、本项目为代理服务项目,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前须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若因中标(成交)供应商交纳代理服务费所产生的时间影响到合同签订的,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代理服务费标准参照下列标准收取。本项目类型为服务采购:(1)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中标(成交)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中标(成交)金额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万元以下1.5%1.5%1.0%100万元(含)-500万元1.1%0.8%0.7%500万元(含)-1000万元0.8%0.45%0.55%1000万元(含)-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含)-1亿元0.25%0.1%0.2%1亿元(含)-5亿元0.05%0.05%0.05%5亿元(含)-10亿元0.035%0.035%0.035%10亿元(含)-50亿元0.008%0.008%0.008%50亿元(含)-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元(含)以上0.004%0.004%0.004%备注:1.每宗交易代理服务费不低于5000元;2.对于报总价的采购类项目,中标(成交)价为中标(成交)金额;对于报单价、折扣或费率的采购类项目,中标(成交)价为预算上限金额或经委托方与代理方确定的支付上限金额;如某货物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为600万元,总共交纳的代理服务费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标准代理服务费=(100万以下部分的代理服务费)+(100万~500万部分的代理服务费)+(500万~600万部分的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5%+(500-100)万元×1.1%+(600-500)万元×0.8%=1.5万元+4.4万元+0.8万元=6.7万元(3)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必须按规定采用银行对公转账方式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直接交纳代理服务费,交纳信息及要求按照缴款(付款)通知书执行。4、其他说明本项目允许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加、解密,投标(应答)供应商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投标(应答)文件时,可以通过微信扫码功能调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制作、加密、解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供应商加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与开标解密必须使用同一种方式,否则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即:使用电子执照加密的,后续开标只能使用电子执照解密)。重要提示:1.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功能时,请确保已经在手机微信安装“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已安装了“电子营业执照”APP,并且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app中完成相应的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备份密钥等操作(具体详见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电子投标地区必须选择“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请根据手机小程序/app提示进行设置,或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6355313,15921122750)。2.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于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属于创新应用场景,如不熟悉操作可能导致错过投标截止时间,系统已提供加密、测试解密和撤回重新上传的功能,各投标人须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制作和加密上传投标文件。3.已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密钥)的用户,可以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活动。未申请电子营业执照或无法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的用户,必须使用电子密钥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4008301330(CA办理指引详见链接https://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597167584)。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一、项目基本信息序号采购计划编号包组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支付上限(元)1PLAN-2025-440306000-112001-02481A包宝安区教育局宝安区9所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8,061,000.002PLAN-2025-440306000-112001-02482B包宝安区教育局宝安区9所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8,546,521.00合计16,607,521.00二、项目概况本项目是9所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全食材采购,其中涵盖教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和部分学校学生(幼儿)食堂食材采购。为保证食材配送质量、效率及食品卫生安全,拟按照区域划分2个包组进行集中招标,择优选定2家不同的供应商承担宝安区9所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本项目总预算限额(支付上限)为人民币16,607,521.00元/年,其中:A包预算金额(支付上限)为人民币8,061,000.00元/年;B包预算金额(支付上限)为人民币8,546,521.00元/年,三、服务需求明细序号采购计划编号服务需求名称(标的名称)数量单位1PLAN-2025-440306000-112001-02481、PLAN-2025-440306000-112001-02482宝安区教育局宝安区9所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1项四、实质性条款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1满足本项目标★的条款要求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是否满足以上实质性条款要求,以《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响应为准。如投标人中标后被发现不能满足以上实质性条款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签订合同,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五、商务要求本部分内容为项目正常开展的基本要求,均为★号条款要求,不作为评分准则中的评分内容,如未响应或出现负偏离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一)服务范围:实验学校、海韵学校、衙边幼儿园、尚城幼儿园、誉龙幼儿园、沙井中学教工食堂、沙井骏景豪园幼儿园、沙井沙二幼儿园、星航华府幼儿园,总金额16,607,521.00元。A包预算金额(支付上限)为人民币8061000元学校名称教职工(元)学生(元)合计(元)深圳市宝安区实验学校198000001980000深圳市宝安区海韵学校150500045760006081000B包预算金额(支付上限)为人民币8546521元学校名称教职工(元)学生(元)合计(元)深圳市沙井中学教工食堂240000002400000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骏景豪园幼儿园54057613145001855076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沙二幼儿园234085609000843085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尚城幼儿园180000520000700000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衙边幼儿园2700007900001060000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誉珑幼儿园3330007053201038320深圳市宝安区福永中心幼儿园(集团)星航华府幼儿园155000495040650040各包组内的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工预算金额支付上限原则上不得超出金额范围使用,学生餐费用允许在履约期间按照实际用餐人数情况核算进行调整。(二)采购范围:食堂每日供餐所需食材:米、面、油、蛋类、调味品、生鲜肉、冻品(7类食材);蔬菜、干货等(非7类全食材)。(三)服务期限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实际合同签订时再明确起始日期。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本次招标服务期限暂定为12个月,续签不得超过1次,续签服务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2、中标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与各学校分别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应当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年度支付金额上限、支付方式、履行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3、中标供应商须按各公办学校要求在合同签署时提交《食材供货承诺函》和《质量安全承诺书》等文件。4、各公办学校将已签署的食材供应合同、《食材供货承诺函》、《质量安全承诺书》原件各一份报区教育局登记备案。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工资标准调整、物价上涨等影响本项目服务价格的因素,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在本项目需求范围内,采购人不对中标服务费进行调整。(四)服务内容1、送货要求:(1)需求方于每日下午17:00前提交次日的申购订单;(2)一般为当地上午6:00前将采购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在合同服务期间内,供应商如送货迟到30分钟以内的警告;迟到45分钟以上的,从当月货款中扣2000元;当月第二次迟到,从当月货款中扣4000元。因暴雨、台风、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因数除外。(3)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如果存在以次充好,配送假冒、腐败变质、过期的产品,掺假掺杂,混有异物,感官性状异常等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进行退货或换货,供应商必须于半个小时内重新送货上门。以上问题,第一次发现扣当月货款2000元,第二次发现从当月货款中扣4000元,同一品种连续三次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的配送资格,假冒伪劣情节严重的,中止合同。(4)对于采购人临时加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在约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5)采购人订购的货物数量必须清楚标注计量单位(如以市斤、包、箱等计算单价),供应商须严格按照甲方订购的货物数量送货,上下浮动不得超过货物数量的5%。(6)在配送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等废弃物供应商必须及时打扫干净,并保持配送现场的秩序和卫生;(7)供应商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产品国家标准要求提供货物,其他货物质量要求,详见“验收要求”相关内容。(8)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必须保证质量合格,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采购人订购时的具体要求。因供应的供货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政府相关部门鉴定属于供应商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此责任不因采购人已进行质量检测而免除。2、人员与设备要求:(1)中标后,每个包组供应商必须配置项目负责团队,其中负责人1人,有业务经验工作人员6人,负责订单沟通协调配送及服务采购人提出食材粗加工工作(现场服务至少1人)。以上人员应相对固定,如更换,需提前三日通知采购人并获得认可;供货清单应于采购人约定时间前与采购人确认,并附有温馨提示,及时向采购人提示货物质量与价格方面的变动等信息。(2)每个包组供应商需提供不低于3台冷藏车辆,满足采购人订货和补货的配送要求,另外需配有1辆冷藏车作为日常配送应急用车。按配送规模配备司机,有配送车辆车型对应的驾驶证件及配送人员,每个服务学校配送员不少于1人,负责跟单配送及现场验收,按每天制订的采购单提供专门配送服务。不得由第三方公司配送。其他配送所需包装、运载装备及其他完成服务必须的物资,由供应商自行解决。(五)验收要求1、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检验流程: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食品的质量要求,按送货清单→索证→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2、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叁份的送货清单,供采购人验货后签字确认,由供应商、采购人、食堂运营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及结算的凭证。送货单不得涂改,涂改为无效清单,清单须有甲、乙双方验货人员现场签名,否则不予结款。由双方各指定不少于两人进行验收,供货最终数量,以采购人的验收合格货物的数量为准,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由验收人员提出退货要求,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退货前应实行留样备案,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员工正常就餐。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检部门检测。3、供应商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由双方指定人员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签好送货单,视为已经完成交货义务;4、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供应商签发货物验收报告;通用要求:(1)预包装产品保质期在一年及以上的,建议收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二分之一;保质期不足一年的,收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2)食材质量等级指标不低于该产品标准的中位数水平,如质量等级划分为1、2、3、4、5,应选择1、2等级,规格根据实际需求自主确定。(3)各种食材的感官性状无异常,无明显腐败变质、油脂酸败、发霉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等情况。(4)农副产品外观新鲜,无明显萎蔫、腐烂、发芽、畸形等异常情况;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水果及其制品必须保证成熟、新鲜、无腐烂变质;鲜肉应肉质新鲜,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冷冻食材要求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无过度包裹冰衣的情况;鲜活水产要求鲜活。(5)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整洁、完好,无破损或胀气现象;标签内容完整、清晰,详细列明产品名称、净含量(规格)、生产日期、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具体符合GB7718的要求)。(6)非预包装食品及农产品的外包装(筐、箱、袋、盒等)整洁、牢固、标签清晰,无明显破损、发霉等现象;非预包装食品的包装应至少标注名称、生产/加工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生产者的名称等基本信息;未包装的农产品,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合格证、电子秤标签等形式标明农产品的品名、生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具体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要求)。(7)预包装食品及加工食品应有生产者及供应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应具有半年内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同款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及本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8)属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圳品的,应当标注相应的标志和附带有相关证明文件。技术要求:(1)成品粮(大米、小麦粉或面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15(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其中:大米的质量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15、GB2762、GB2763等)及产品标签明示执行标准的要求。除此之外,还应符合GB/T1354普通大米二级(含)或优质大米二级(含)以上的要求,应提供含重金属指标(镉、铅)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小麦粉(面粉)的质量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GB2762等)及产品标签明示执行标准的要求,其中通用小麦粉质量等级应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GB/T1355中质量等级为“特制二等”的要求(2023年1月1日起生产的小麦粉应达到GB/T1355-2021“标准粉”及以上的要求)。(2)成品食用油应为预包装食用植物油;需使用非转基因植物油;食用油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16、GB2761和GB2762的规定。其中:大豆油应按GB/T1535的要求选择一级或二级的大豆油;玉米油的质量指标不低于GB/T19111的二级成品玉米油的技术要求;菜籽油的质量指标不低于GB/T1536的二级压榨成品菜籽油的技术要求;花生油的质量指标不低于GB/T1534的二级压榨成品花生油或二级浸出成品花生油的技术要求;米糠油质量不低于GB/T19112二级的要求;调和油标签或附带说明书应明确列出调和油的原料或配比。(3)鲜蛋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31650、GB2762、GB2749)(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及产品标签明示执行标准的要求。产品标签内容清晰,明确标注产品的品名、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储存条件等相关信息,并与合同文件及供(送)货单内容一致;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4)生鲜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07、GB16869(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国家有定点屠宰、检验检疫要求的品种,应来自于定点屠宰厂出品、有国家规定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猪肉还需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其中:猪肉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07、GB/T9959.1、GB/T9959.2(或最新标准)的相应技术要求;牛肉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07、GB/T17238(或最新标准)的相应技术要求;羊肉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07、GB/T9961(或最新标准)的相应技术要求。(5)其他类:调味品应为预包装产品,符合产品明示执行标准、明示指标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标签内容清晰明确。其中:食盐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21的要求;酱油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17的要求,质量指标不低于GB/T18186的二级酱油技术要求,特征指标(氨基酸态氮)≥0.7g/100mL;食醋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19的要求,特征指标(总酸)≥3.5g/100mL;香辛料符合该产品应有的形态和特征,颜色、气味正常,无杂物,无发霉、结块等异常状况。(6)以上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在配送时按要求提供产品所涉及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国家强制规定材料,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六)供应商退出及后补机制(一)本轮中标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学校(幼儿园)可以解除其合同并启动后补机制,结果报区专班备案:1.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相关学校(幼儿园)应立即停止供应商服务本单位合同,在相应批次食材中标供应商中择优选择过渡期供应商,结果报区专班备案。区专班经研判后可终止供应商服务整个包组的合同,并同步启动该包组食材重新公开招标程序:(1)供应商在本服务合同内因食材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2)供应商在本服务合同内因食材质量问题引发社会舆情造成不良后果的;(3)供应商被法院封停或执法部门吊销营业经营权等情形;(4)学校(幼儿园)对本单位食材供应商季度考核连续2次(含2次)以上不合格的。2.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相关学校(幼儿园)综合考量可停止供应商服务本单位的合同,可立即在相应批次食材中标供应商中择优选择过渡期供应商,结果报区专班备案。区专班同步启动该学校(幼儿园)食材重新公开招标程序:(1)供应商在本服务合同内因其他非食材质量安全问题而需退出(或强制退出);(2)供应商在本服务合同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的;(3)学校(幼儿园)对本单位食材供应商季度考核1次不合格,且对供应商做出的解释和整改不满意的;(4)市场监管、卫生监督、行政主管等各级部门在开展食材抽样检查等工作中发现有异常并提出处理处罚等意见建议的。3.因其他情形需终止供应商本服务合同的,相关学校(幼儿园)可在相应批次食材中标供应商中择优选择过渡期供应商,结果报区专班备案,区专班同步启动相关学校(幼儿园)食材重新公开招标程序。(二)各公办学校(幼儿园)在本轮或相应轮次择优选择过渡期供应商应不含已退出、强制退出或存在风险提示等情况的供应商。(七)价格确认及结算要求1、商品基准价:以中农网所有同品类商品上月5号、15号、25号的平均价格(除中农网“含费价”)计算,平均值精确到分,即小数点后两位。2、折扣率:供应商在中农网所有同品类商品(除中农网“含费价”)上报折扣率;如九折,在中农网所有同品类商品(除中农网“含费价”)下浮10%,则在投标文件中折扣率填报0.90,折扣率填报采用小数点格式进行填报;投标人结合企业自己的实力报出折扣率(0<折扣率≤1)。3、结算价格确认:结算价为商品基准价格×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折扣率。如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天天采购平台)中无价格的产品,则结算时价格=市场基准价×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折扣率,市场基准价由片区内学校(幼儿园)和中标人到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南山或宝安农批市场、沃尔玛、山姆会员店、天虹商场等市场,取3家以上市场价参考,取其平均值为该项物资的基准价(原则上先议价后采购)。如遇台风、暴雨等不可遇见的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及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供应商应事先通知采购人,在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调整。4、所有物资的报价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使用单位的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将可发生的费用。以上报价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须开具国家正规发票。(八)报价要求本项目食材配送报价方式为:食材按照上月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原中农网)中报价为基础,本项目报价以折扣率方式进行报价,0<折扣率≤1,折扣率用数学四舍五入最多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小于等于0或投标报价大于1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折扣率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九)付款方式1、货款每个月结算一次。供应商提供的货款发票,发票公章必须与公司名称相符,合同方、收款方、发票方三者必须一致,学校确认后予以支付。因供应商原因或财政支付程序导致付款迟延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应当继续履行完成任务。2.具体付款方式由学校签订配送协议时约定。每年总金额不能超过预算金额(支付上限金额)。公办学校(幼儿园)教师采购食材总金额不能超过预算金额(支付上限金额);学生采购食材如因学生规模或其他情况发生增加,需学校工作专班集体讨论同意,经双方协商后,可以补充协议方式执行增加预算总金额。(十)供应商服务评议制度1、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管理机制,规范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配送行为,加强对供应商供货品质、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从而优化供应商结构,提高配送水平,有效防控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学校(幼儿园)工作专班是供应商服务评议制度实施主体单位,负责供应商季月度、季度、年度考评的实施,考评结果的计算、收集、汇总。教育局并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3、学校专班职责:(1)监督供应商的食材配送行为;(2)建立供应商考评档案台账;(3)每月召开学校专班工作会议,商讨日常考评中遇到的问题,商定当月的考评结果;(4)每季度进行供应商季度考评。4、各学校(幼儿园)评议考核分值均为百分制,对供应商实行日常考评、月度考评、季度考评的评价机制;评价标准:供应商每月考评评价90分(含)以上为优,80分(含)-90分(不含)为良,60分(含)-80分(不含)为合格,6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季度、年度评议考核得分80分(不含)以下评价为不满意,80分(含)以上评价为满意。5、日常考评:学校食堂负责人根据供应商的每日配送情况进行日常考评,按照《食堂食材供应商供货异常情况登记表》(附件1)的要求,对供货异常情况(分为质量、时间、安全、价格、服务共五大类)进行逐一登记。日常考评将作为月度考评得分和季度考评结果的重要依据。6、月度考评:月度考核采用量化评分方式进行。各学校每月根据上月的日常考评结果进行汇总,按照《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评分表》(附表2)对各自供应商进行月度考评。7、季度考评:季度考评以月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对每月综合评分数据进行汇总统计,依据每月综合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供应商季度考评得分。供应商季度综合工作评议结果为不满意为一次的,学校及时将问题反馈给供应商,并允许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纸质申辩材料解释和整改。8、年度考评:年度考评以月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对每月综合评分数据进行汇总统计,依据每月综合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供应商年度考评得分。年度履约考核评价结果为80分以下不满意的不能续签下一年度合同,80分(含)以上评价为满意的综合考量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9、供应商连续两次季度综合工作评议为不满意的,学校(幼儿园)可启动供应商退出及候补机制,并报区教育局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10、考评完成后,由学校(幼儿园)对相关供应商档案(包括基础资料、交易记录和考核资料等)进行建立、收集、整理和归档,以备日后查阅。11、服务合同履约过程中,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变化调整需要、上级文件要求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区专班有权对供应商服务综合评议制度和相关附件进行调整和更新,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附件1:食堂食材供应商供货异常情况登记表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送货地点送货时间年月日异常情况类别质量( ) 时间( ) 安全( ) 价格( ) 服务( )具体情况学校签名供应商签名说明:履约异常情况分为质量、时间、安全、价格、服务共五类,请首先在对应的类别前打“√”,然后在“具体情况”一栏详细说明情况并对照《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评分表》对相应的指标进行扣分。本表格一式两联,学校及供应商各执一联。附件2: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评分表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得分食材管理30分食材质量评价指标20分考核内容配送物品是否存在霉烂、变质、过期、破损、品种不达标等不符《深圳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参考标准》中对质量要求的情况, 是否存在以次充好达不到学校要求等的情况。每次退换货及时补回的每次扣 1 分/品种,每次退换货未能及时补回的每次扣 2 分/品种。本月每日配送食材新鲜,不存在霉烂、变质、过期、破损、品种不达标等情况,完全符合《深圳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参考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得 20分;因食材不符合《深圳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参考标准》中的相关要求,校方要求供应商退换货的:供应商能及时补回同品种食材的,每发生一次扣 1 分/品种;供应商不能及时补回同品种食材、但能及时提供符合《深圳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参考标准》中相关要求的替代食材的,每发生一次扣 2 分/品种;供应商不能及时补回同品种食材及符合《深圳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参考标准》中相关要求的替代食材,对当日餐食造成影响(如不能按时开餐、菜品数量减少等),每发生一次扣 10 分。本项指标累计每月最高扣分20分。食材数量评价指标10 分考核供应商是否按照校方订单品种和数量进行配送物品,是否存在缺斤少两的情况。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品种与校方订单要求一致,重量短缺不超过该类食材配送总量的 5%(含 5%)的,得 10 分;对照校方订单,供应商提供的食材每缺失一个品种,扣 1 分; 供应商提供的食材重量短缺在该类食材配送总量中占 5%~10%(含 10%)的,扣 1 分;占 10%~20%(含 20%)的,扣 2 分;超过 30%(含 30%)的,扣 5 分;本项指标累计每月最高扣分 10分。流程管理35分配送及时性评价指标10 分考核供应商能否准时送货。供应商每日按学校要求时间准时送达食材的(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或配送失败除外),得 10 分;迟于学校要求时间配送的,每迟到 10 分钟扣 2分;本项指标累计每月最高扣分 10 分。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得分应急响应能力评价指标5分考核供应商是否按照校方的要求,以最快的速度,按照招标时的承诺进行应急处理。供应商每次都能够按照合同签订时约定的应急方案,及时响应校方的要求,得 5分;供应商不能按照合同签订时约定的应急方案,存在延迟响应校方要求且延迟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的,每延迟一次扣 2 分;供应商延迟响应校方要求超过半个小时的,或者供应商未响应校方要求的,每发生一次扣 2分。本项指标累计每月最高扣分 5分。索证制度评价指标5 分考核供应商的食材追踪体系建立情况供应商按照《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建立了食材追踪体系,并有专门的台账档案,能随时查明货物来源或产地,能及时提供相关的票、据、证等材料的,得 5 分;校方对食材进行抽检,每发现一次相关的票、据、证等材料不齐全的或者无法查明货物来源或产地的,扣 1 分/品种;本项目指标累计每月最高扣分 5 分。信息化评价指标5 分考核供应商是否按要求运用信息化平台。供应商每次全面、及时、准确上传追溯信息,相关品名、规格、批次等数据真实完整,得 5 分;每发现一次上传信息不完整、不真实,扣 1 分;本项目指标累计每月最高扣分 5 分。单据管理评价指标5 分考核供应商送货单据是否齐全、清晰。供应商每次提供的送货单(结算凭证)项目齐全,及其打印清晰的,得 5 分;每发现一次送货单(结算凭证)项目不齐全或者打印不清晰,扣 1 分;本项目指标累计每月最高扣分 5 分。价格管理5 分价格合理性评价指标5 分考核供应商是否建立了完善的报价机制;是否存在临时补货物品价格虚高的情况;是否存在对账单价格乱报、错报等的情况;是否存在月度结算对账不及时情况等。按照规定时间依时报价,且结算价格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供应商承诺的折扣率规定执行,没有虚高、乱报、错报的行为发生,得 5 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月报价,每发生一次延迟扣1 分;每发现一次没有按照供应商承诺的折扣率报价,扣 1 分;每发生一次虚高、乱报或错报行为,扣 1 分;本项指标累计每月最高扣分 5分。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得分安全卫生10食材安全性评价指标5 分考核食材安全检测指标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校方不定期对配送物品进行食品安全抽检(如农药超标检测等),各项指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得5分;每存在一项指标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扣2分;本项目指标累计每月最高扣分5分。配送人员评价指标5 分考核配送人员的综合素质。每一名配送人员均持有健康证,配送时段统一穿工服,得 5 分;每发现一次配送人员未统一着装,扣 1 分/人;发现一次配送人员无健康证,扣 5 分;本项指标累计每月最高扣分 5 分。服务质量10 分服务态度评价指标5 分考核供应商服务态度是否良好。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运送搬运文明,无投诉事件发生,得 5 分;每接到 1 次有效投诉扣 5 分;本项指标累计每月最高扣分 5 分。反馈整改评价指标5 分考核供应商是否对校方、考评小组的反馈意见进行认真及时的整改。对校方、考评小组的反馈意见虚心接受,认真及时更改, 得 5 分;对校方、考评小组的反馈意见没有及时整改,每发现一次扣 1 分;本项指标累计每月最高扣分 5 分。投标响应承诺15分履约中兑现投标时承诺指标15分考核供应商是否兑现投标时所承诺的评分因素考核投标人承诺以下内容:1、人员、设备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配置; 2、服务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3、对未能达到管理要求承担相应管理责任;4、中标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内提供校园要求食材检验检疫报告;5、承诺中标后30日内在深圳市宝安区设立配送场所。每缺一项扣3分,本项指标每月最高扣分 15分。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总得分考评人员签名:考评时间:附件3:学校季度综合评议考核统计表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合同履约时间考评日期年月日月份考核评分评议结果不满意原因季度考核得分单位意见供应商季度综合评议考核评分及评价。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供应商意见主要负责人:年 月 日备注说明:供应商季度考核评分为其负责配送服务学校月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值。附件4:供应商年度综合评议考核评分表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合同履约时间考评日期年月日学校名称月度考核评分学校食堂名称季度考核评分合计总评价单位意见供应商年度综合评议考核评分及评价。签名: 日期:供应商意见 主要负责人:年 月 日备注说明:供应商年度考核评分为其负责配送服务学校月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值。附件5:食材供货承诺函食材供货承诺函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终止采购主合同和子合同外,乙方还需赔偿甲方救治经费及误工损失。二、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甲方入门岗和物品携带等各项规定。三、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含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甲方对货物验收不合格导致退货的,乙方必须于当日内安排重新送货上门。若因特殊情况(如商家停产或天气因素等)确实需要变更的个别商品,经甲方同意,必须以质量较高的同类商品代替。四、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五、对于甲方临时有接待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乙方需快速将货物送到甲方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六、在供货过程中,甲方对所供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乙方反映,乙方应及时改进,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其采购合同。七、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乙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甲方无关。八、乙方应随时按甲方要求提供各类货物检测报告。九、乙方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同时应成立食堂配送项目专项服务团队,负责相关工作及提供各种服务。投标单位:授权代表或法人代表:年月日附件6: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我公司清楚作为中标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将加强自律,并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对贵单位和社会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二、持有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工商营业执照》,并保证在许可范围内提供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货源,且提供每批次食品应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三、保证食品原料来源合法、安全,不提供以下食品:(一)无证、照的供应商、农贸市场等销售的米、面、食用油、调味料等食品、食品添加剂和一次性餐具等食品相关产品。(二)过期、变质或预包装无中文标识、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标注内容不齐全、包装不完整或潲水油等假冒伪劣食用品。(三)非定点屠宰单位供应、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来源不明或不符合要求的水产品,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兽肉及其制品。(四)《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四、不弄虚作假,造成食堂食品安全问题的,我公司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赔偿责任;经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同意一律当场销毁。五、自觉建立票、据、证档案,无条件配合食堂工作人员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按要求如实记录相关进货信息。六、接收和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并落实监督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报告。七、自行承担工作及运输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及责任八、按照市、区食品质量安全规定和溯源要求,全面、及时、准确上传食品追溯信息至甲方指定平台,确保配送食材来源可溯、质量可控。本公司自愿签署以上承诺,并将严格履行承诺,如有违法,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该承诺书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投标单位:授权代表或法人代表:年月日(十一)特别要求1、供应商须使用深圳市教育局开通“深圳市学校食堂智慧管理平台”进行配送服务,供应商必须为所服务的每所学校(幼儿园)开通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天天采购平台)报价授权码Keyid账号对接“深圳市学校食堂智慧管理平台”,实现学校采购管理所需的货品查询、价格比对、商品下单、货品统计、送货清单及报账清单打印等,由此产生的中农授权码Keyid账号使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甲方或具体使用学校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供报价单、送货单、报账清单与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天天采购平台)价格等信息不一致,乙方应无条件取消合同,甲方有权申请将乙方列入政府采购失信企业名单。2、供应商单方停止合同的,需提前三个月通知采购人。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对方可能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3、食品安全保险:中标人为学校提供食材配送服务时,必须为所中标包组内每一所学校(幼儿园)购买(或在原有保险基础上补充相关协议)保额至少为3000万元的食品安全险和3000万元的公共(众)责任险,受益人必须为所有就餐人员,且保险期限涵盖整个合同服务期。六、其他重要条款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应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4、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5、“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特别提醒: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正文(公开部分)”,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附件(不公开部分)”,如下图所示。文件(F)编(T)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0X)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2导入文档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园。正文(公开部分)打开关闭政府采购投标及履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换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约承诺函投标人情况介绍内容格式自定附件(不公开部分)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2导入文档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园。正文(公开部分)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换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内容格式自定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附件(不公开部分)生成投标文件of1280%页码:of1280%就绪当前状态: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4)食品安全责任险;(5)公共(众)责任险;(6)认证情况;(7)经验情况;(8)冷库及存储空间;(9)种植基地情况;(10)配送保障能力;(11)信息化能力;(12)食品检测保障能力;2.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4)项目服务方案;(5)应急供(换)货完成时间;(6)配送场所;(7)拟安排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8)拟安排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9)服务承诺;(10)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备注: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2.关于填写“开标一览表”的说明:“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总价”外,其他信息不作评审依据。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一、投标函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根据已收到贵单位的项目编号为BACG2025000034的宝安区教育局宝安区9所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投标价格见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总价。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足额提交履约担保。4、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明确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容。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将不受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7、如我单位提交样品,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样品的,视同放弃取回,同意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我单位提交的样品进行清理。投标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日期:年月日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及进口产品的相关资格要求。3.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4.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我单位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8.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9.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10.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11.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若所投产品包括数据中心相关设备的,应满足《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3〕7号)要求。若所投产品涉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关要求。12.我单位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13.我单位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存在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若存在“不同供应商的董事、股东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的”情形的,我单位保证不存在串通投标、恶意串通或者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14.我单位清楚,如存在违反投标承诺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依法被列入失信信息。15.我单位保证,若所投产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则所投该产品须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CCC认证);其中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则所投该产品须具有“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若所投产品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则所投该产品生产者(制造商)须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人:日期:年月日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其中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且已在“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章节中提供了,此处可不重复提供。)(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填写指引: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300号文)(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是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项目名称;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服务(标的)的具体名称(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服务需求明细”的“服务需求名称”一栏为准);如果涉及多项服务(标的)为同一企业制造,“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项服务;第四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可在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章节查看);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制造商名称;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如实依照300号文填写相应的企业类型;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供应商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供应商如有疑问,可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结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判断。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5、若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则声明函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判定,如判定声明函无效的,相关供应商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若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声明函的有效性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要求承接企业本身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要求承接企业本身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投标人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3、监狱企业声明函【服务类,监狱企业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还须另行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2.(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四、食品安全责任险(格式自定)(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五、公共(众)责任险(格式自定)(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六、认证情况(格式自定)(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七、经验情况(格式自定)(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八、冷库及存储空间(格式自定)(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九、种植基地情况(格式自定)(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十、配送保障能力(格式自定)序号车辆权属(填写:自有或租赁)车牌属地及号码备注此表格式可根据评分准则要求进行调整,并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十一、信息化能力(格式自定)(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十二、食品检测保障能力(格式自定)(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以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号为:,联系电话:。特此证明。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本证明书要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3、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无需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4、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证件扫描件正面 证件扫描件反面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号:,职务:;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请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证件扫描件正面证件扫描件反面三、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投标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满足本项目标★的条款要求注:1.上表所列各项均为不可负偏离条款。2.“投标响应”一栏应当详细填写投标人自身响应情况,而不能不合理照搬照抄招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3.“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4.评审委员会有权对投标响应情况作出判断(作出评审结论)。5.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为准。6.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在“说明”一栏中列明证明资料的位置,以便评审;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四、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自定)(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五、应急供(换)货完成时间(格式自定)(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六、配送场所(格式自定)(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四、实施方案(格式自定)(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五、拟安排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格式自定)(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六、拟安排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格式自定)(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七、服务承诺(格式自定)(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八、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一)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知悉人(公章):日期:注:1.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采购文件增加风险告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购〔2022〕22号),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2.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二)订单融资情况1、关于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加大力度运用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凭借所获取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合同,向参与订单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金融机构以各自信贷政策为基础,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授信,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finance.szexgrp.com/gtm/web/guarantee/#/),相关政策法规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2、供应商账户信息投标人(单位全称):;投标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注:本项填写内容作为订单融资开展的参考信息,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三)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宝安区教育局9所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服务项目(教师合同)合同书标段:项目地点:甲方:乙方:根据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委托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招标的宝安区教育局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服务项目(招标编号:)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为甲方提供食堂食材采购和配送服务,达成本合同条款。一、配送物资范围乙方为甲方指定的学校(幼儿园)食堂配送米、面、油、蛋类、调味品、生鲜肉、冻品(7类食材)与蔬菜、水果、干货等(非7类食材)全食材。二、合同金额1、按本包组学校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年,(人民币小写)¥元/年为支付上限。以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运输费、人工费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2、项目履约保函要求(1)中标单位需在签订合同前向包组内各采购单位以非现金的方式(如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包组内各采购单位中标合同价支付上限总价的5%),建议提供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期限为自开具之日起到服务期满,服务全部移交完毕。(2)中标单位服务期满,服务全部移交完毕后15工作日内,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领提供委托函)凭单位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领取人身份证到包组内各采购单位领取履约保函(无息)。(3)中标单位原因或触犯合同中的退出机制条款导致本合同期间被解除或自身经营原因主动终止合同的等情形,中标单位除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外,履约保函上金额将不予退还。(4)中标单位如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合同过程中须承担赔偿(补偿)责任或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而产生费用等,解除合同后中标单位没有按时支付的,采购单位有权从履约保函中支取相关费用。(5)包组内各采购单位收退或扣除履约保函金额,须报宝安区教育局备案。三、合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本次招标服务期限暂定为12个月,本项目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19个月(即本项目一招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得超过1次)。一年合同期满后,如果乙方服务获得甲方好评,满意度高,日常考核优以上可续签,续签不得超过1次(除政策因素以外)。四、服务要求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必须保证质量合格,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甲方订购时的具体要求,并按合同提供相应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乙方应保证相应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2、甲方订购的货物数量必须清楚标注计量单位(如以市斤、包、箱等计算单价),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订购的货物数量送货,上下浮动不得超过货物数量的5%。3、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定追究有关违约责任及作出相应罚款处罚,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保证质量及数量符合要求,并保证员工正常就餐。4、乙方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产品国家标准要求提供货物,其他货物质量要求,见“验收要求”相关内容。5、乙方须购买保额至少为万元的食品安全险和万元的公共责任险,受益人为所有就餐人员,且保险期限涵盖整个合同服务期。五、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有业务经验,负责订单沟通协调配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2、安排配送司机不少于1人,有配送车辆车型对应的驾驶证件。3、配送员不少于1人,负责跟单配送、现场验收及订单沟通协调配送和服务采购人提出食材粗加工工作。六、设备要求1、至少配备各一辆符合本项目食材配送需求的冷藏车和货车。2、其他配送所需包装、运载装备及其他完成服务必须的物资,由乙方自行解决。3、乙方供货的车辆必须配备冷冻设备,以保证所供货物新鲜。在上班时间乙方须有人待命,以备甲方随时加单时采购货物。4、乙方须使用深圳市教育局开通“深圳市学校食堂智慧管理平台”进行配送服务,乙方必须为所服务的每所学校(幼儿园)开通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天天采购平台)报价授权码Keyid账号对接“深圳市学校食堂智慧管理平台”,实现学校采购管理所需的货品查询、价格比对、商品下单、货品统计、送货清单及报账清单打印等,由此产生的中农授权码Keyid账号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或具体使用学校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供报价单、送货单、报账清单与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天天采购平台)价格等信息不一致,乙方应无条件取消合同,甲方有权申请将乙方列入政府采购失信企业名单。七、货物的价格1、商品基准价:以中农网所有同品类商品上月5号、15号、25号的平均价格(除中农网“含费价”)计算,平均值精确到分,即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商品基准价。学校(幼儿园)工作专班安排在编在岗管理人员核准各类食材每月基准价(幼儿园安排园长或副园长核准)。2.结算价为商品基准价格×乙方商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折扣率(即投标折)。如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天天采购平台)中无价格的产品,则结算时价格=市场基准价×乙方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折扣率,市场基准价由片区内学校(幼儿园)议价小组和乙方到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南山或宝安农批市场、沃尔玛、山姆会员店、天虹商场等市场,取3家以上市场价参考,取其平均值为该项物资的基准价(原则上先议价后采购)。如遇台风、暴雨等不可遇见的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及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供应商应事先通知采购人,在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调整。3.如遇台风、暴雨等不可遇见的原因造成个别品种及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乙方应事先通知学校(幼儿园),在学校(幼儿园)确认后方可调整。乙方应积极做好特殊时期食材配送保障,如逢节假日、考评、检查、动物疫情、重大会议或防洪防台风等特殊时期的食材配送,不得借故哄抬物价或拒绝配送,确保食材不间断供应。4.乙方如果在价格上弄虚作假(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10%以上)三次或三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高出市场价格部分的款项。八、订货及供货1、甲方每周周五下午5点前将下周的采购清单交给乙方订货。2、一般为当地上午前将采购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在合同服务期间内,乙方如送货迟到30分钟以内的警告;迟到45分钟以上的,可从当月货款中扣2000元;当月第二次迟到,可从当月货款中扣4000元。因暴雨、台风、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因数除外。3、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如果存在以次充好,配送假冒、腐败变质、过期的产品,掺假掺杂,混有异物,感官性状异常等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进行退货或换货,乙方必须于半个小时内重新送货上门。以上问题,第一次发现可扣当月货款2000元,第二次发现可扣当月货款4000元,同一品种连续三次不合格的,取消乙方的配送资格,假冒伪劣情节严重的,中止合同。4、乙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等各种风险以及人员、车辆出现意外或损失的情况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甲方和乙方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乙方每完成1次配送应建立好供应台账,每月汇编并出具当月的供应台账,并提供一份给甲方;每年汇编全年的供应台账。九、货物验收和服务考核1、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由双方各指定不少于2人进行验收。2、乙方供货最终数量,以甲方的验收合格货物的数量为准,以双方过秤为准。不符合标准的食材及时回收并以原始采购清单为准在1小时内重新交验。3、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叁份的送货清单,供甲方验货后签字确认,由乙方、甲方、食堂运营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确认无误后,签好送货单,视为已经完成交货义务。4、当满足以下条件时,甲方才向乙方签发货物验收报告:(1)通用要求:①预包装产品保质期在一年及以上的,收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二分之一;保质期不足一年的,收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②食材质量等级指标不低于该产品标准的中位数水平,如质量或规格等级划分为1、2、3、4、5或大(L)、中(M)、小(S)的,应选择1、2或大(L)、中(M)等级。③各种食材的感官性状无异常,无明显腐败变质、油脂酸败、发霉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等情况。④农副产品外观新鲜,无明显萎蔫、腐烂、发芽、畸形等异常情况;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水果及其制品必须保证成熟、新鲜、无腐烂变质;鲜肉应肉质新鲜,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冷冻食材要求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无过度包裹冰衣的情况;鲜活水产要求鲜活。⑤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整洁、完好,无破损或胀气现象;标签内容完整、清晰,详细列明产品名称、净含量(规格)、生产日期、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具体符合GB7718的要求)。⑥非预包装食品及农产品的外包装(筐、箱、袋、盒等)整洁、牢固、标签清晰,无明显破损、发霉等现象;非预包装食品的包装应至少标注名称、生产/加工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生产者的名称等基本信息;未包装的农产品,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合格证、电子秤标签等形式标明农产品的品名、生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具体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要求)。⑦预包装食品及加工食品应有生产者及供应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应具有半年内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同款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及本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⑧果蔬类食材应具有本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农药残留快检结果单)。属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圳品的,应当标注相应的标志和附带有相关证明文件。(2)技术要求:①成品粮(大米、小麦粉或面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15(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其中:大米的质量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15、GB2762、GB2763等)及产品标签明示执行标准的要求。除此之外,还应符合GB/T1354普通大米二级(含)或优质大米二级(含)以上的要,应提供含重金属指标(镉、铅)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小麦粉(面粉)的质量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GB2762等)及产品标签明示执行标准的要求,其中通用小麦粉质量等级应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GB/年T1355中质量等级为“特制二等”的要求(2023年1月1日起生产的小麦粉应达到GB/T1355-2021“标准粉”及以上的要求)。②成品食用油应为预包装食用植物油;应使用非转基因植物油;食用油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16、GB2761和GB2762的规定。其中:大豆油应按GB/T1535的要求选择一级或二级的大豆油;玉米油的质量指标不低于GB/T19111的二级成品玉米油的技术要求;菜籽油的质量指标不低于GB/T1536的二级压榨成品菜籽油的技术要求;花生油的质量指标不低于GB/T1534的二级压榨成品花生油或二级浸出成品花生油技术要求;米糠油质量不低于GB/T19112二级的要求;调和油标签或附带说明书应明确列出调和油的原料或配比。③乳制品以生牛乳为主要原料加工,不得使用、不得添加复原乳及营养强化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标签明示执行标准的要求:乳制品(仅限发酵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的食品安全指标应分别符合GB19302、GB19645、GB25190、GB25191(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学生饮用奶、纯牛奶、灭菌调制奶的食品安全指标应分别符合T/DAC004、T/DAC005(或最新标准)的规定。④鲜蛋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31650、GB2762、GB2749)(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及产品标签明示执行标准的要求。产品标签内容清晰,明确标注产品的品名、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储存条件等相关信息,并与合同文件及供(送)货单内容一致;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⑤生鲜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07、GB16869(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国家有定点屠宰、检验检疫要求的品种,应来自于定点屠宰厂出品、有国家规定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猪肉还需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其中:猪肉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07、GB/T9959.1、GB/T9959.2(或最新标准)的相应技术要求;牛肉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07、GB/T17238(或最新标准)的相应技术要求;羊肉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07、GB/T9961(或最新标准)的相应技术要求。⑥其他类:调味品应为预包装产品,符合产品明示执行标准、明示指标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标签内容清晰明确。其中:食盐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21的要求;酱油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17的要求,质量指标不低于GB/T18186的二级酱油技术要求,特征指标(氨基酸态氮)≥0.7g/100mL;食醋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19的要求,特征指标(总酸)≥3.5g/100mL;香辛料符合该产品应有的形态和特征,颜色、气味正常,无杂物,无发霉、结块等异常状况。⑦《深圳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参考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⑧以上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在配送时按要求提供产品所涉及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国家强制规定材料,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⑨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与要求的货物,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配送单位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根据甲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检测而免除。5、对乙方服务评议制度(1)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管理机制,规范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配送行为,加强对供应商供货品质、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从而优化供应商结构,提高配送水平,有效防控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学校(幼儿园)工作专班是供应商服务评议制度实施主体单位,负责供应商季月度、季度考评的实施,考评结果的计算、收集、汇总。教育局并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3)学校专班职责:监督供应商的食材配送行为;建立供应商考评档案台账;每月召开学校专班工作会议,商讨日常考评中遇到的问题,商定当月的考评结果;每季度进行供应商季度考评。(4)各学校(幼儿园)评议考核分值均为百分制,对供应商实行日常考评、月度考评、季度考评的评价机制;评价标准:供应商每月考评评价90分(含)以上为优,80分(含)-90分(不含)为良,60分(含)-80分(不含)为合格,6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季度、年度评议考核得分80分(不含)以下评价为不满意,80分(含)以上评价为满意。(5)日常考评:学校食堂负责人根据供应商的每日配送情况进行日常考评,按照《食堂食材供应商供货异常情况登记表》的要求,对供货异常情况(分为质量、时间、安全、价格、服务共五大类)进行逐一登记。日常考评将作为月度考评得分和季度考评结果的重要依据。(6)月度考评:月度考核采用量化评分方式进行。各学校每月根据上月的日常考评结果进行汇总,按照《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评分表》对各自供应商进行月度考评。(7)季度考评:季度考评以月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对每月综合评分数据进行汇总统计,依据每月综合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供应商季度考评得分。供应商季度综合工作评议结果为不满意为一次的,学校及时将问题反馈给供应商,并允许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纸质申辩材料解释和整改(8)年度考评:年度考评以月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对每月综合评分数据进行汇总统计,依据每月综合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供应商年度考评得分。年度履约考核评价结果为80分以下不满意的不能续签下一年度合同,80分(含)以上评价为满意的综合考量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9)供应商连续两次季度综合工作评议为不满意的,学校(幼儿园)可启动供应商退出及候补机制,并报区教育局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10)考评完成后,由学校(幼儿园)对相关供应商档案(包括基础资料、交易记录和考核资料等)进行建立、收集、整理和归档,以备日后查阅。(11)服务合同履约过程中,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变化调整需要、上级文件要求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区专班有权对供应商服务综合评议制度和相关附件进行调整和更新,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十、结算方式1、货款每个月结算一次。乙方提供的货款发票,发票公章必须与公司名称相符,合同方、收款方、发票方三者必须一致,甲方认后予以支付。因乙方原因或财政支付程序导致付款迟延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完成任务。合同支付总额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支付上限金额。2、甲方支付款项均需通过行政审批,如因甲方资金计划改变、审批流程延误等特殊原因导致付款延误时,甲方不支付延期应付款项的利息,亦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相关义务,甲方与乙方应友好协商确定延期付款方案。3、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唯一收款账户:开户名:开户行:账号:4、在汇款过程中,因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可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进行变更收款账户,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十一、违约责任及其他合同终止条款1、乙方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如果乙方所供货的食材造成饮用人员食物中毒的,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作出全部的经济赔偿。2、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解决纠纷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评估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十二、退出及后补机制(一)本轮中标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学校(幼儿园)可以解除其合同并启动后补机制,结果报区专班备案:1.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相关学校(幼儿园)应立即停止供应商服务本单位合同,在本批次食材中标供应商中择优选择过渡期供应商,结果报区专班备案。区专班经研判后可终止供应商服务整个包组的合同,并同步启动该包组食材重新公开招标程序:(1)供应商在本服务合同内因食材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2)供应商在本服务合同内因食材质量问题引发社会舆情造成不良后果的;(3)供应商被法院封停或执法部门吊销营业经营权等情形;(4)学校(幼儿园)对本单位食材供应商季度考核连续2次(含2次)以上不合格的。2.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相关学校(幼儿园)综合考量可停止供应商服务本单位的合同,可立即在本批次食材中标供应商中择优选择过渡期供应商,结果报区专班备案。区专班同步启动该学校(幼儿园)食材重新公开招标程序:(1)供应商在本服务合同内因其他非食材质量安全问题而需退出(或强制退出);(2)供应商在本服务合同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的;(3)学校(幼儿园)对本单位食材供应商季度考核1次不合格,且对供应商做出的解释和整改不满意的;(4)市场监管、卫生监督、行政主管等各级部门在开展食材抽样检查等工作中发现有异常并提出处理处罚等意见建议的。3.因其他情形需终止供应商本服务合同的,相关学校(幼儿园)可在本批次食材中标供应商中择优选择过渡期供应商,结果报区专班备案,区专班同步启动相关学校(幼儿园)食材重新公开招标程序。十三、合同份数与争议处理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均需遵守合同条款。3、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事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5、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附件1:食堂食材供应商供货异常情况登记表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送货地点送货时间年月日异常情况类别质量( ) 时间( ) 安全( ) 价格( ) 服务( )具体情况学校签名供应商签名说明:履约异常情况分为质量、时间、安全、价格、服务共五类,请首先在对应的类别前打“√”,然后在“具体情况”一栏详细说明情况并对照《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评分表》对相应的指标进行扣分。本表格一式两联,学校及供应商各执一联。附件2: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评分表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得分食材管理30分食材质量评价指标20分考核内容配送物品是否存在霉烂、变质、过期、破损、品种不达标等不符《深圳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参考标准》中对质量要求的情况, 是否存在以次充好达不到学校要求等的情况。每次退换货及时补回的每次扣 1 分/品种,每次退换货未能及时补回的每次扣 2 分/品种。本月每日配送食材新鲜,不存在霉烂、变质、过期、破损、品种不达标等情况,完全符合《深圳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参考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得 20分;因食材不符合《深圳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参考标准》中的相关要求,校方要求供应商退换货的:供应商能及时补回同品种食材的,每发生一次扣 1 分/品种;供应商不能及时补回同品种食材、但能及时提供符合《深圳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参考标准》中相关要求的替代食材的,每发生一次扣 2 分/品种;供应商不能及时补回同品种食材及符合《深圳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参考标准》中相关要求的替代食材,对当日餐食造成影响(如不能按时开餐、菜品数量减少等),每发生一次扣 10 分。本项指标累计每月最高扣分20分。食材数量评价指标10 分考核供应商是否按照校方订单品种和数量进行配送物品,是否存在缺斤少两的情况。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品种与校方订单要求一致,重量短缺不超过该类食材配送总量的 5%(含 5%)的,得 10 分;对照校方订单,供应商提供的食材每缺失一个品种,扣 1 分; 供应商提供的食材重量短缺在该类食材配送总量中占 5%~10%(含 10%)的,扣 1 分;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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