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02日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和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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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2 11:13:5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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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和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8 楼生态环境局。 传真:0512-66680899 邮编:215028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方式 1 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园区执法中心暨苏申内港线应急设备库建设工程 胜浦街道通江路与滨江路交叉口东南侧,苏申内港线北岸 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苏州市地方海事局)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本项目主要功能是建设综合办公楼(5层)、执法船舶停靠点(公务停靠点)、应急设备库、垃圾转运库等;工程按照B类库标准建设。 建设单位于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9日在http://www.eiafan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36103&fromuid=268800网站对本项目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管理措施。 陆生生态施工期减少植被破坏,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运营期做好绿化。 水生生态施工期采取一定的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以削减生态影响程度,改善区域生态系统功能;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废水经收集后妥善处置,禁止在码头附近水域排放。 地表水环境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废水经收集后妥善接管处理,船舶舱底油污水统一接收上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船舶生活污水接收上岸和基地生活污水一起排放至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声环境施工期选取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和运输车辆、隔声减震,夜间禁止施工;运营期合理选址,选取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隔声减震。 大气环境施工期采用喷水抑尘防尘、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莲布、控制车速、施工现场铺设临时的施工便道,铺设碎石或细沙;运营期码头配备岸电设施。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设备残油、洗涤油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将其安全处置;运营期船舶维修垃圾由船舶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船舶生活垃圾统一接收上岸和基地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环境风险加强码头作业的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加强全程监控,建立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 lqianqian@sipac.gov.cn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公示材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苏州交通执法中心及应急设备库-全本12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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