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浐灞国际港应急管理局重点防汛风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CGZC-2026-026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09 13:27:5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西安浐灞国际港应急管理局预算金额34.71万元
中标单位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3.50万元
代理单位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重点防汛风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
联系方式
  • 常老师:029-83332051
  • 张佳音:029-82665555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CGZC-2026-026 二、项目名称:重点防汛风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重点防汛风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市青园街220号 综合评分法 否 335,000.00元 87.1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重点防汛风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项目): 服务类(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重点防汛风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项目 浐灞国际港重点防汛风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 满足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 33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梦婷、杨丽娟、常亚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按服务类收取代理服务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重点防汛风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项目 0.502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浐灞国际港应急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浐灞国际港港务大道6号 联系方式:常老师 029-83332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 联系方式:029-82665555转8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佳音、种梦妮 电话:029-82665555转8003 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09日 相关附件: 重点防汛风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重点防汛风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项目(CGZC-2026-02620260424001)-文件集.zip 西安浐灞国际港应急管理局重点防汛⻛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项⽬中,⻛⽬标(成交)明细华晟国际项⽬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浐灞国际港应急管理局委托,采⽤竞争性磋商进⾏采购重点防汛⻛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项⽬(项⽬编码:CGZC-2026-026)项⽬,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合同包1(重点防汛⻛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项⽬)1.1、中标(成交)供应商: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335,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号品⽬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1-1其他运⾏维护服务重点防汛⻛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项⽬浐灞国际港重点防汛⻛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满⾜采购需求及磋商⽂件要求⾃合同签订之⽇起⼀年符合国家及⾏业有关现⾏规范、标准的要求335,000.001.00项335,000.00华晟国际项⽬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5⽉09⽇-第1⻚- 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组织机构代码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信用代码号注册地址发证机关成立日期营业范围基本开户行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以下相关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表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致: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企业名称法定地址邮政编码工商登记机关税务登记机关机构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公章)年 月 日 表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之(委托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授权(被授权人姓名、性别、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开标、洽谈、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合同,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授权书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日历日。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日期:年月日附:被授权人姓名:性别:职务: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位置不够自行调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备注:1.本授权书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90日历日。2.授权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3.授权代表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关联关系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2.供应商控股关系说明(1)供应商下属控股单位:(2)供应商上属被控股单位:3.供应商管理关系说明(1)供应商下属管理单位:管理职责(行政、人事等):(2)供应商上属被管理单位:管理职责(行政、人事等):我单位承诺以上说明真实有效,无虚假内容或隐瞒。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请如实填写,若未如实填写则视为虚假材料应标,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首轮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总价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1{项目名称}//{{}{包名}称}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备注注:1.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的3.2.2服务要求和3.2.5其他要求”逐条完整填写响应表。供应商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增加内容项完善表格,表格不够用,可按此表复制。如果未完整填写响应表的各项内容则视作供应商已经对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和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报价为在此基础上的完全价格。2.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即将发生或已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企业名称法定地址邮政编码工商登记机关税务登记机关机构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公章)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之(委托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授权(被授权人姓名、性别、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洽谈、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合同,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授权书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日历日。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日期:年月日附:被授权人姓名:性别:职务: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位置不够自行调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说明:1.本授权书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90日历日。2.授权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3.授权代表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合同草案条款重点防汛风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项目甲方:乙方:签订地点:西安浐灞国际港签订日期:年月日采购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成交供应商(全称):;(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一、合同组成1.下述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本合同条款及其所有附件。(2)甲方的磋商文件及澄清文件。(3)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质疑解答文件。(4)成交通知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双方与合同有关的往来信函、传真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7)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的补充协议。2.如果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质疑解答文件内容违背或低于甲方磋商文件要求或任何可能导致影响当次采购目的的情形,均应当被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磋商响应文件及质疑解答文件中相应部分而同意以磋商文件相应内容为准。如果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质疑解答文件内容高于甲方磋商文件要求,则以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质疑解答文件内容为准。如果合同条款与合同附件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条款内容为准。如果合同附件之间有矛盾之处,以有利于甲方的附件内容为准。3.上述合同文件应能够相互解释、相互说明。如合同文件之间出现不一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第(1)款至(6)款的排列顺序就是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对于第(7)款中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包括(1)-(6)款中所列的所有文件)存在不一致,以签订日期在后的补充协议为准。二、项目概况1.服务内容: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有关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三、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注:为含税金额。合同总价包括:投标报价包括是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硬件、软件、安装调试、培训、运维、运输、保险、税费、质保等所有费用)。固定总价不因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四、合同结算1.合同款的支付:以甲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3.付款方式:(1)预付款支付条款:1)本合同设置预付款:2)预付款金额:合同总价款的35%;3)预付款支付条件:合同签订后30日内;4)其他:本项目预付款是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甲方为帮助乙方解决项目前期启动资金困难,保证乙方更有条件履行合同的保障性支援性资金。乙方应保证该资金用于项目前期各项工作费用,不得挪作他用,若因此项目进展受到影响,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2)剩余款项支付条款:交付使用一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服务期满一年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注: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履行付款义务。如因乙方缘故(如开具增值税发票延误等)导致甲方无法按时付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遇突发事件,付款日期则以实际付款日期为准。4.乙方开户银行指定账户为:收款人:开户行:账号:五、乙方:本项目拟派为负责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六、甲方的主要责任和权利1.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所形成的成果及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2.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对服务过程进行监督检查。3.乙方违反甲方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可提请乙方无条件更换服务人员,乙方应在8小时内作出响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5个工作日内补充人员到位;如经甲方研究认定造成严重影响的,除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服务人员外,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补足。4.乙方在服务期间出现重大失误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违约金。5.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利的统一。6.甲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七、乙方的主要责任和权利1.乙方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技能,必须按照相关的职业准则完成其全部职责。2.对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数据、信息等严格保密。3.乙方定期对服务工作进行情况分析,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完善服务工作。4.乙方服务人员若被发现有任何影响甲方正常岗位工作的行为,乙方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置。5.在服务期间,乙方服务人员需保证所使用设施设备的完好、完整,若由于操作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须原价赔偿。6.乙方人员服务期中发生任何安全问题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确保项目人员均购买人身保险。七、知识产权1.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所获得或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亦不得出于任何目的向第三方披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主要以该项目形成的成果参加各类评奖,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与甲方共同申报。2.若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侵犯了第三人的权利,致使甲方受到索赔或起诉,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及时消除不良影响。3.若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所获得的成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第三方停止侵权,并承担以此带来的所有损失,同时消除不良影响。八、验收验收时间:项目完成后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验收合格条件: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文件、澄清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的要求等,乙方应严格按照上述及采购人要求实施项目服务,甲方有权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若服务评估结果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若返工后还无法通过验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退还全部已付项目款。九、保密1.乙方服务人员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甲方任何保密信息,均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使用,并且不得透露任何关于获取(接触)相关信息的手段与方式。2.乙方应管理和教育好服务人员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如果服务人员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或乙方视频监控相关资料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应遵循以下规定:(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信息进行修改有关、补充、复制;(3)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l)携带出服务场地;(4)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及投标有效期结束后,乙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4.乙方如出现泄密行为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十、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遭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10)个日历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的形式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二十(20)个日历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十一、税费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破产终止合同当乙方破产或无供货(或提供服务)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并且该终止合同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三、转让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擅自转让自身合同义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十四、违约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未按合同或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服务,质量不能满足甲方技术要求,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合同总额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由于自身过错,延误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服务,每延误一天,应减收本合同总额的2‰作为延误违约金。4.本合同所约定的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补足。十五、合同争议和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积极协商的态度,严格履行本协议,因不可预见的因素或本协议未尽事宜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其他事项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将双方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均以中文书写,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正本份、副本份;乙方执正本份,副本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副本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长期有效)。甲方乙方(盖章)(盖章)地址:地址:邮编:邮编: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日期:日期: 磋商响应单位承诺书附件1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再次承诺:1.在参与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取采购订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评审专家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承诺单位:(公章)全权代表:(签字)地址:邮编:电话:年月日附件2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的供应商,在此郑重承诺:我公司将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及条款,如果在本次磋商过程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单位发现并查实我公司在所填报的响应文件中存在提供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及证书等情况,我公司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成交(成交)资格。若我公司最终成为成交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用户委托的工作项目。如未达到上述准则及规定的要求,我单位愿接受有关处罚并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本承诺书是我单位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是我单位真实意思的表示,对我单位在与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需要我们提供任何进一步资料,请与下述人员联系:注:特别服务承诺说明可后续补充。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版本号:CGZC-2026-02620260424001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重点防汛风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项目采购项目编号:CGZC-2026-026西安浐灞国际港应急管理局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4月24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西安浐灞国际港应急管理局委托,拟对重点防汛风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项目编号:CGZC-2026-026二、项目名称:重点防汛风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项目三、磋商项目简介重点防汛风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四、邀请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磋商的供应商。公告征集:本次竞争性磋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第2页-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磋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九、磋商方式本项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磋商。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磋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磋商小组进行在线磋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西安浐灞国际港应急管理局地址:西安市浐灞国际港港务大道6号邮编:710000-第3页-联系人:常老师联系电话:029-83332051代理机构: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邮编:710065联系人:**、张佳音、种梦妮联系电话:029-82665555转8003采购监督机构:西安浐灞国际港财政金融局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029-89821848-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347,100.00元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如以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磋商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2)磋商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较甲级更低的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为乙级。5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六章。(其他情形)不适用。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材料无效,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9磋商保证金缴交方式:否10标书费信息免费获取1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2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3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按服务类收取代理服务费。银行户名: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西安劳动路支行账号:61050174001500000427转账事由:CGZC-2026-026项目代理服务费14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5成交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备案。17进口产品不允许18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9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西安浐灞国际港应急管理局和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享有。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细则及标准由西安浐灞国际港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西安浐灞国际港应急管理局。二、“供应商”是指在按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五、“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磋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磋商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2.3响应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一、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六)磋商办法;(七)响应文件格式;(八)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第7页-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四、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或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2.4.6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七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逾时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4.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第8页-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磋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1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磋商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磋商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磋商开启准备工作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2.5.4磋商-第9页-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2.5.5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完成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本项目采购合同,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6.4合同备案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完成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6.5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6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7履约验收方案-第10页-采购包1: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2.6.8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纪律要求2.7.1磋商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磋商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磋商;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成交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第11页-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西安浐灞国际港应急管理局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形式。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佳音、种梦妮联系电话:029-82665555转8003地址: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邮编:710065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12页-(注:带“★”求合理设定,并明理。)3.1采购项目概况重点防汛风险3.2服务内容及服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采购包最高限供应商报价不(招单价的)第三章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确具体要求。带“▲”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务要求额(元):347,100价(元):347,100允许超过标的金额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汇集项目.00.00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重点防汛控增补及风险点位视频监汇集项目1.00其他未347,100项列明行否否否.00业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重点防汛风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项目序号参数性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一重二通控平台、项目概点防汛风、服务内过对浐灞的互联互况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服务。容国际港重点防汛风险点位增补视频监控设备、对多平台数据融合处理,基本实现监通,为防汛协同调度、险情应对提供信息依据。序号分类名称技术参数/规格单位数量1社会资源重点视频接入服务对浐灞国际港所要求的重点社会单位视频进行汇聚接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查设备接入、系统配置等),实现社会视频资源的正常调阅。按照GB/T28181完成指定场所前端摄像机接入。项1-第13页-2一张图软件服务重点信息一张图汇总展示服务对浐灞国际港辖区内所有重点场景及周边资源信息汇总,进行信息展示,提供统一导航入口、视频资源统一接入服务、视频资源综合查询服务、资源信息绘制上图服务、视频资源综合调阅服务。13地图数据服务基于浐灞国际港辖区范围,提供个性化底层地图,支撑应用数据展示,提供浐灞国际港辖区全量地图。14数据治理服务1.POI数据治理:对浐灞国际港关注的重点场所基础数据治理并在应用模块中展示。2.AOI数据治理:对浐灞国际港关注的辖区边界、网格边界进行治理并在应用模块中展示。3.视频监控治理:对接入场所的原有的视频监控,以及对接西安市雪亮工程的重点场所视频监控进行治理,实现对重点场所视频的关联。4.数据资源梳理及建库:实现目录分类、目录体系构建、资源目录、资源目录共享的能力。15可视化数据看板通过交互式图表与图形,将所接入系统数据进行分析分类展示,动态呈现核心业务数据,直观洞察趋势、定位问题,驱动精准决策。16视频在线状态监测提供前端接入点在线状态实时监测;提供传输链路状态实时监测。17技术支撑与运维服务技术运维:1.软件系统运维:提供安装部署调试及系统维护;2.数据治理维护:提供数据问题的修正。技术支撑:1.远程技术服务:提供7*24小时远程技术支持,可通过热线及时获取相关咨询及问题解决方案;2.提供日常培训服务(电话、微信、视频等),每年提供2次现场集中培训服务。18太阳能球机11.内置可插拔物联网卡;≥400万像素;变焦;周界检测;人脸抓拍;≥1路报警输出;2.支持区域入侵侦测,越界侦测;采用高效补光阵列,低功耗,红外补光≥100m;3.支持≥20倍光学变倍,≥16倍数字变倍;4.开放型网络视频接口,支持SDK,ISAPI;5.支持≥256GBMicroSD卡存储;6.防护等级≥IP66,电磁抗干扰能力,符合GB/T17626.2/3/4/5/6四级标准;台5-第14页-新增监控设备9太阳能球机21.内置可插拔物联网卡;≥600万像素;变焦;周界检测;人脸抓拍;≥1路报警输出;2.支持区域入侵侦测,越界侦测,进入区域侦测和离开区域侦测等智能侦测;采用高效补光阵列,低功耗,红外补光≥150m;3.支持≥20倍光学变倍,≥16倍数字变倍;4.开放型网络视频接口,支持SDK,ISAPI;5.支持≥512GBMicroSD卡存储;6.防护等级≥IP66,电磁抗干扰能力,符合GB/T17626.2/3/4/5/6四级标准;110球机专用支架1.名称:摄像头支架;2.壁装支架/铂晶灰/铝合金;套611监控立杆1.材质:镀锌钢管;2.高度:3.5米;安装方式基础安装;根412机箱1.名称:摄像头专业机箱;2.材质:钢铁;613交换机1.8口全千兆以太网,8个10/100/1000MbpsRJ45端口;2.背板带宽:≥15Gbps;3.包转发率:≥11Mpps;4.支持8K的MAC地址表;114防水电源借杆施工用于给摄像机供电;12V120AH三元18650锂电池组;615太阳能供电系统1.A级单晶硅,户外防水功能不劣于P67;2.容量:12/24v30A;616设备安装调试服务监控设备安装、调试、入网、包含前期现场勘察、测绘、立杆、辅材、施工等内容;117系统集成设备调试、系统调试、维保,含监控设备、机房、弱电、设备供电等;118生态局机房防火墙实时监控并过滤网络数据流,有效阻挡外部恶意攻击与非法访问,防止数据泄露,保障内网与服务安全稳定;119链路建设新增一条20M视频专线,用于雪亮平台视频汇聚;1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策、规范,按最新的文件执行。-第15页-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根据服务要求响应3.2.4设施设备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根据服务要求响应3.2.5其他要求采购包1:详见服务要求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采购人指定地点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3.3.4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3.5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书面付款通知(注明开户行及账户信息)以及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书面付款通知(注明开户行及账户信息)以及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服务期满一年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书面付款通知(注明开户行及账户信息)以及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详见合同。3.4其他要求1.服务范围:浐灞国际港重点防汛风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2.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要求;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4.付款条件说明(上述“3.3.5.支付约定”付款格式为制式模板,以此处-第16页-为准):(1)预付款支付条款:1)本合同设置预付款:2)预付款金额:合同总价款的35%;3)预付款支付条件:合同签订后30日内;4)其他:本项目预付款是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规定要求,采购人为帮助供应商解决项目前期启动资金困难,保证供应商更有条件履行合同的保障性支援性资金。供应商应保证该资金用于项目前期各项工作费用,不得挪作他用,若因此项目进展受到影响,供应商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2)剩余款项支付条款:交付使用一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服务期满一年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履行付款义务。如因供应商缘故(如开具增值税发票延误等)导致采购人无法按时付款,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如遇突发事件,付款日期则以实际付款日期为准。-第17页-第四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2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资格证明文件.docx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无4.3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资格证明文件.docx2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资格证明文件.docx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资格证明文件.docx4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资格证明文件.docx-第19页-第五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八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20页-第六章磋商办法6.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评审委员会成员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签名后生效,供应商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6.2磋商小组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政府采购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由采购人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20号)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选定。一、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二、磋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三、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资格审查报告、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6.3评审程序6.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一、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二、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第21页-(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3.2符合性审查一、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的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为依据。二、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三、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与项目的一致性磋商内容未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未出现重大负偏差;响应文件封面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docx2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加盖公章有效;响应文件封面磋商响应单位承诺书.docx分项报价明细表.docx标的清单报价表商务应答表.docx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docx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响应函资格证明文件.docx3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按有效期达到磋商文件的要求;响应函4其他无效情形完全理解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对供应商合法经营的各类规约和责任义务要求,未出现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响应文件封面磋商响应单位承诺书.docx类似项目业绩.docx分项报价明细表.docx标的清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docx商务应答表.docx响应函资格证明文件.docx5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A.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标的清单报价表6磋商报价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封面标的清单6.3.3磋商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第24页-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八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五、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就磋商文件变动部分,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磋商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一)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磋商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的;(二)响应文件中仍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七、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的书面交换材料,未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字的,视同未提交书面交换材料。八、磋商小组在最终磋商后,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确定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九、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十、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6.3.4最后报价一、方案评审采购包1:磋商/谈判/协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谈判/协商结束后,磋商/谈判/协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谈判/协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二、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三、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四、供应商最后报价属于明显低价不正当竞争的,磋商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处理。五、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其退出磋商。七、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八、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九、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后报价无效。6.3.5解释、澄清有关问题-第25页-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磋商文件变为响应磋商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形,按照本章前述规定予以处理,不需要供应商澄清。五、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6.3.6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6.3.7复核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除资格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6.3.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如下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采购包1:3家;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6.3.9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第26页-为同意磋商报6.3.10评审在磋商过多数的原则作为同意评审报代理机构书面6.4评审办法一、磋商较。二、磋商商每项评分因6.4.1评分办本次评审合评分法,是审方法。6.4.2评分标采购包1告。争议处理规则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出结论,但不得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中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告。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及标准小组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审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小组成员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素的得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准: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分值构成详细评审85.00分报价得分15.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服务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内容完整合理,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2分;方案内容较完整合理,针对性较强,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0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合理,较能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8分;方案内容一般,基本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6分;方案内容部分合理可行,部分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方案内容简单笼统,不够明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12.0000主观磋商响应方案说明.docx-第27页-质量保证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保证方案,内容完整合理,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2分;方案内容较完整合理,针对性较强,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0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合理,较能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8分;方案内容一般,基本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6分;方案内容部分合理可行,部分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方案内容简单笼统,不够明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12.0000主观磋商响应方案说明.docx安全管理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安全管理方案,安装安全保障措施、网络安全保障措施、设备材料安全保障措施、数据安全保障措施,内容完整合理,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0分;方案内容较完整合理,针对性较强,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8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合理,较能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6分;方案内容一般,基本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方案内容简单笼统,不够明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10.0000主观磋商响应方案说明.docx技术参数根据供应商对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打分,完全满足“服务内容中第一列序号中8-15”的要求得1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0.4分,扣完为止。每正偏离一项加0.5分,最多加1分。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符合国家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验报告或产品彩页或白皮书或官网截图或功能截图等并加盖公章)。11.0000客观磋商响应方案说明.docx-第28页-详细评审人员配备拟投入项目团队人员经验丰富、专业性强、配备科学合理、职责任务、分工明确合理、可操作性强得10分;人员经验丰富、专业性较强、配备较科学合理、职责任务、分工较明确得8分;人员经验基本丰富、配备较合理、职责任务明确有针对性得6分;人员经验基本丰富、配备基本合理、职责任务基本明确得4分;人员经验一般、配备一般、职责任务不太明确得2分;人员经验内容简单笼统,职责任务不够明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0.0000主观磋商响应方案说明.docx应急保障措施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保障措施:方案详尽、完整、思路清晰合理、可操作性强得10分;方案较详尽、较完整、思路较清晰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得8分;方案基本完整、基本清晰合理、有一定可操作性得6分;方案部分完整、部分清晰合理得4分;方案简单笼统,不够明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10.0000主观磋商响应方案说明.docx保密方案针对项目提供保密方案①保密管理制度;②保密措施;③保密承诺。方案完整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较全面,可操作性较强得4分;方案基本合理得3分;方案简要得2分;方案内容空泛或无实质性内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0000主观磋商响应方案说明.docx-第29页-培训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并负责为采购人培训操作技术人员,并有完整的培训方案,列出详细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说明。能够根据采购人要求指定培训方案,使采购人技术人员通过培训能够熟练掌握系统功能的技术操作,方案完整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较全面,可操作性较强得4分;方案基本合理得3分;方案简要得2分;方案内容空泛或无实质性内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0000主观磋商响应方案说明.docx业绩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每份得2分,最高得10分。注:需提供合同(包含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及签署页)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有效证明文件。10.0000客观磋商响应方案说明.docx价格分价格分经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其磋商报价为有效磋商报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总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总报价)×1515.0000客观报价表标的清单价格扣除序号价格扣除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C1)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10.00%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C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符合相应条件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报价表标的清单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财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6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二、采购人在收到磋商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6.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第31页-(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32页-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标的清单详见附件:分项报价明细表.docx详见附件: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docx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docx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详见附件:资格证明文件.docx详见附件:类似项目业绩.docx详见附件:磋商响应方案说明.docx详见附件:磋商响应单位承诺书.docx-第33页-第八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合同草案条款.docx-第34页--第35页-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 版本号:CGZC-2026-02620260424001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重点防汛风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项目采购项目编号:CGZC-2026-026西安浐灞国际港应急管理局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4月24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西安浐灞国际港应急管理局委托,拟对重点防汛风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项目编号:CGZC-2026-026二、项目名称:重点防汛风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项目三、磋商项目简介重点防汛风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四、邀请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磋商的供应商。公告征集:本次竞争性磋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磋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九、磋商方式本项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磋商。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磋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磋商小组进行在线磋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西安浐灞国际港应急管理局地址:西安市浐灞国际港港务大道6号邮编:710000联系人:常老师联系电话:029-83332051代理机构: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邮编:710065联系人:**、张佳音、种梦妮联系电话:029-82665555转8003采购监督机构:西安浐灞国际港财政金融局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029-8982184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347,100.00元 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 如以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磋商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 (2)磋商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较甲级更低的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为乙级。5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 (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六章。(其他情形)不适用。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材料无效,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9磋商保证金缴交方式:否10标书费信息免费获取1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2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3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按服务类收取代理服务费。 银行户名: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西安劳动路支行 账 号:610501 740015 00000 427 转账事由:CGZC-2026-026项目代理服务费14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5成交通知书 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备案。17进口产品不允许18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9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西安浐灞国际港应急管理局和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享有。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细则及标准由西安浐灞国际港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西安浐灞国际港应急管理局。二、“供应商”是指在按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五、“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磋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磋商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2.3响应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一、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六)磋商办法;(七)响应文件格式;(八)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四、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或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2.4.6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七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逾时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4.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磋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1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磋商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磋商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磋商开启准备工作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2.5.4磋商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2.5.5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完成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本项目采购合同,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6.4合同备案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完成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6.5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6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7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2.6.8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纪律要求2.7.1磋商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磋商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磋商;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成交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西安浐灞国际港应急管理局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形式。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佳音、种梦妮联系电话:029-82665555转8003地址: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邮编:710065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3.1采购项目概况重点防汛风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项目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47,1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47,100.00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重点防汛风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项目1.00347,1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重点防汛风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项目 序号 参数性质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项目概况重点防汛风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服务。二、服务内容通过对浐灞国际港重点防汛风险点位增补视频监控设备、对多平台数据融合处理,基本实现监控平台的互联互通,为防汛协同调度、险情应对提供信息依据。序号分类名称技术参数/规格单位数量1一张图软件服务社会资源重点视频接入服务对浐灞国际港所要求的重点社会单位视频进行汇聚接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查设备接入、系统配置等),实现社会视频资源的正常调阅。按照GB/T28181完成指定场所前端摄像机接入。项12重点信息一张图汇总展示服务对浐灞国际港辖区内所有重点场景及周边资源信息汇总,进行信息展示,提供统一导航入口、视频资源统一接入服务、视频资源综合查询服务、资源信息绘制上图服务、视频资源综合调阅服务。项13地图数据服务基于浐灞国际港辖区范围,提供个性化底层地图,支撑应用数据展示,提供浐灞国际港辖区全量地图。项14数据治理服务1.POI数据治理:对浐灞国际港关注的重点场所基础数据治理并在应用模块中展示。2.AOI数据治理:对浐灞国际港关注的辖区边界、网格边界进行治理并在应用模块中展示。3.视频监控治理:对接入场所的原有的视频监控,以及对接西安市雪亮工程的重点场所视频监控进行治理,实现对重点场所视频的关联。4.数据资源梳理及建库:实现目录分类、目录体系构建、资源目录、资源目录共享的能力。项15可视化数据看板通过交互式图表与图形,将所接入系统数据进行分析分类展示,动态呈现核心业务数据,直观洞察趋势、定位问题,驱动精准决策。项16视频在线状态监测提供前端接入点在线状态实时监测;提供传输链路状态实时监测。项17技术支撑与运维服务技术运维:1.软件系统运维:提供安装部署调试及系统维护;2.数据治理维护:提供数据问题的修正。技术支撑:1.远程技术服务:提供7*24小时远程技术支持,可通过热线及时获取相关咨询及问题解决方案;2.提供日常培训服务(电话、微信、视频等),每年提供2次现场集中培训服务。项18新增监控设备太阳能球机11.内置可插拔物联网卡;≥400万像素;变焦;周界检测;人脸抓拍;≥1路报警输出;2.支持区域入侵侦测,越界侦测;采用高效补光阵列,低功耗,红外补光≥100 m; 3.支持≥20倍光学变倍,≥16倍数字变倍; 4.开放型网络视频接口,支持SDK,ISAPI; 5. 支持≥256 GB MicroSD卡存储 ; 6. 防护等级≥IP66,电磁抗干扰能力,符合GB/T17626.2/3/4/5/6四级标准 ;台59太阳能球机21.内置可插拔物联网卡;≥600万像素;变焦;周界检测;人脸抓拍;≥1路报警输出;2.支持区域入侵侦测,越界侦测,进入区域侦测和离开区域侦测等智能侦测;采用高效补光阵列,低功耗,红外补光≥150m;3.支持≥20倍光学变倍,≥16倍数字变倍; 4.开放型网络视频接口,支持SDK,ISAPI;5.支持≥512 GB MicroSD卡存储; 6. 防护等级≥IP66,电磁抗干扰能力,符合GB/T17626.2/3/4/5/6四级标准 ;台110球机专用支架1.名称:摄像头支架;2.壁装支架/铂晶灰/铝合金;套611监控立杆1.材质:镀锌钢管;2.高度:3.5米;安装方式基础安装;根412机箱1.名称:摄像头专业机箱;2.材质:钢铁;台613交换机1.8口全千兆以太网,8个10/100/1000Mbps RJ45 端口;2.背板带宽:≥15Gbps;3.包转发率:≥11Mpps;4.支持 8K 的 MAC 地址表;台114防水电源借杆施工用于给摄像机供电;12V 120AH三元18650锂电池组;台615太阳能供电系统1.A级单晶硅,户外防水功能不劣于P67;2.容量:12/24v 30A;台616设备安装调试服务监控设备安装、调试、入网、包含前期现场勘察、测绘、立杆、辅材、施工等内容;项117系统集成设备调试、系统调试、维保,含监控设备、机房、弱电、设备供电等;项118生态局机房防火墙实时监控并过滤网络数据流,有效阻挡外部恶意攻击与非法访问,防止数据泄露,保障内网与服务安全稳定;项119链路建设新增一条20M视频专线,用于雪亮平台视频汇聚;项1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策、规范,按最新的文件执行。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根据服务要求响应3.2.4设施设备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根据服务要求响应3.2.5其他要求采购包1:详见服务要求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采购人指定地点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3.3.4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3.5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书面付款通知(注明开户行及账户信息)以及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书面付款通知(注明开户行及账户信息)以及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服务期满一年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书面付款通知(注明开户行及账户信息)以及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详见合同。3.4其他要求1.服务范围:浐灞国际港重点防汛风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2.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要求;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4.付款条件说明(上述“3.3.5.支付约定”付款格式为制式模板,以此处为准):(1)预付款支付条款:1)本合同设置预付款:2)预付款金额:合同总价款的35%;3)预付款支付条件:合同签订后30日内;4)其他:本项目预付款是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规定要求,采购人为帮助供应商解决项目前期启动资金困难,保证供应商更有条件履行合同的保障性支援性资金。供应商应保证该资金用于项目前期各项工作费用,不得挪作他用,若因此项目进展受到影响,供应商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2)剩余款项支付条款:交付使用一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服务期满一年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履行付款义务。如因供应商缘故(如开具增值税发票延误等)导致采购人无法按时付款,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如遇突发事件,付款日期则以实际付款日期为准。第四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2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资格证明文件.docx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附件下载

  • 重点防汛风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下载
  • 重点防汛风险点位视频监控增补及汇集项目(CGZC-2026-02620260424001)-文件集.zi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