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两创中心一期(广陈智能装备产业园)2309-330482-04-01-579932 | 项目编号 | 2309-330482-04-01-579932 | 招标状态 | |
| 发布时间 | 2026-03-06 10:19:01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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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单位 | | 中标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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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产品 | 基础设施配套消防设计审查 |
| 联系方式 | |
正文内容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309-330482-04-01-579932
项目名称
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两创中心一期(广陈智能装备产业园)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已办结
2026-03-05 16:04:59.0
31420020260305101
相关办理结果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已办结
2023-10-19 17:00:17.0
平建消审字[2023]第0055号
市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已办结
2023-09-09 17:27:52.0
平发改投〔2023〕96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局、市林业局)
建设用地(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已办结
2023-09-11 17:28:50.0
330482202309002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含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验收
已办结
2026-03-05 15:53:08.0
平城档验[2026]第26号
市发展和改革局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核实与征收
已办结
2023-10-19 08:49:42.0
2023-38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已办结
2026-02-11 14:52:18.0
平建消验字〔2026〕第15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多合一)
已办结
2023-10-19 17:08:25.0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局、市林业局)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已办结
2023-09-11 17:28:43.0
330482202309003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局、市林业局)
建设工程规划核验和建设用地复核验收
已办结
2026-02-05 15:28:44.0
浙规核字第3304822026HY0013616号
市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已办结
2023-10-16 15:55:56.0
平发改投〔2023〕100号
市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已办结
2023-09-10 12:51:14.0
平发改投〔2023〕98号
0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备案编号:31420020260305101工程名称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两创中心一期(广陈智能装备产业园)工程地点平湖市广陈镇独广公路东侧、广园路北侧建设单位嘉兴金梧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规模地上125067.47平方米,地下13391.13平方米工程造价31968.0823(万元)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330482202309003号施工许可证号******************该“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两创中心一期(广陈智能装备产业园)”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已于二零二六年三月五日收讫,文件齐全,予以备案。备案机关(盖章)二零二六年三月五日0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平建消审字[2023]第0055号嘉兴金梧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3年10月19日申请的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两创中心一期(广陈智能装备产业园)建设工程(地址:平湖市广陈镇独广公路东侧、广园路北侧;工程概况:1#装备制造厂房地上建筑面积为1344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481.2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3.9米,地上4层,地下局部2层,设计使用性质为丙类非劳动密集型厂房;2#装备制造厂房建筑面积为13446.95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3.9米,地上4层,设计使用性质为丙类非劳动密集型厂房;3#装备制造厂房地上建筑面积为23156.16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3.8米,地上4层,地下局部1层,设计使用性质为丙类非劳动密集型厂房;4#装备制造厂房地上建筑面积为30303.4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3.8米,地上3层,地下局部1层,设计使用性质为丙类非劳动密集型厂房;5#装备制造厂房建筑面积为27257.63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3.59米,地上3层,设计使用性质为丙类非劳动密集型厂房;6#研发车间地上建筑面积为16806.76平方米,建筑高度为44.3米,地上10层,地下1层,设计使用性质为丙类非劳动密集型高层厂房;7#甲类库建筑面积为262.28平方米,建筑高度为5.1米,地上1层,设计使用性质为甲类仓库;8#固废库建筑面积为129.48平方米,建筑高度为5.1米,地上1层,设计使用性质为丙类仓库;9#开关站建筑面积为129.5平方米,建筑高度为6.20米,地上1层,设计使用性质为开关站;10#固废库建筑面积为60.48平方米,建筑高度为5.1米,地上1层,设计使用性质为丙类仓库;11#门卫建筑面积为77.22平方米,建筑高度为4米,地上1层,设计使用性质为门卫;12#门卫建筑面积为30.81平方米,建筑高度为4米,地上1层,设计使用性质为门卫;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11909.93平方米,地下1层,设计使用性质为II类汽车库。)消防设计审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受理凭证文号:平建消审凭字[2023]第0055号)。经审查,结论如下:√合格。□不合格。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平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依法向平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印章)2023年10月19日建设单位签收:年月日备注:1.本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2.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公FFFFF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平发改投〔2023〕96号关于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两创中心一期(广陈智能装备产业园)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你单位《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批复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两创中心一期(广陈智能装备产业园)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广政〔2023〕77号)及附件收悉。原则同意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名称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两创中心一期(广陈智能装备产业园)。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一是建设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的需要,通过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产业创新、服务创新,先行先试,营造一流创新创业环境,吸引国内外创新资源,建设一流的创新高地和创—1—公FFFF业乐园,成为独具特色的上海科创中心承载区与辐射区。二是完善区域科技创新系统建设的需要,旨在构建创新与创业的发展空间和环境,完善平湖的城市创新系统,满足各类创业人士研发、生产、生活和服务的需求,提高城市的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三是保护创新精神、营造创业氛围的需要,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的建立可以极大地激发人们的创新和创业热情;同时,全方位的孵化管理服务与支持,使创业者可低成本获得所必需的各项创业资源,有利于创新的思想与意识切实地转化为行动和实业。因此,项目实施非常必要。三、项目建设地址及用地项目位于平湖市广陈镇广园路北侧、广育南路西侧。项目新增用地面积约51408.6㎡(约77.1亩)。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F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幢智能装备制造厂房、1幢研发车间、1个地下车库及其他配套用房(甲类库、固废库、开关站、门卫等)。总建筑面积约138499.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5108.07平方米(1#装备制造厂房约13447.4平方米,2#装备制造厂房约13446.95平方米,3#装备制造厂房约23156.16平方米,4#装备制造厂房约30303.4平方米,5#装备制造厂房约27257.63平方米,6#研发车间约16806.76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包涵7#甲类库约262.28平方米,8#固废库约129.48平方米,9#开关站约129.50平方米,10#—2—公FFFFF固废库约60.48平方米,11#门卫约77.22平方米,12#门卫约30.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3391.13平方米(不包含消防水池面积约387.23平方米)。配建机动车位405辆,非机动车位900辆。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9464.02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六、项目建设单位嘉兴金梧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请据此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此复。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9月9日—3—公FFFFF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抄送: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政务数据办、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9月9日印发项目代码:2309-330482-04-01-579932—4—0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质量认定书编号:平城档验[2026]第26号工程名称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两创中心一期(广陈智能装备产业园)工程地点平湖市广陈镇独广公路东侧、广园路北侧建设单位嘉兴金梧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勘察单位浙江中林勘察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认定意见经审核该工程资料基本符合归档质量要求。平湖市城建档案馆2026年3月5日0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实核定表,人防编号:2023-38号建设单位名称嘉兴金梧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王跃良单位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广陈镇广中南路30号311室联系电话(手机)18268307586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两创中心一期(广陈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附码2309-330482-04-01-579932建设地点独广公路东侧、广园路北侧地面建筑总面积(平方米)125108.07防空地下室应建建筑面积(平方米)0防护等级/设计建筑面积(平方米)0易地建设建筑面积(平方米)0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定意见本工程建设规模125108.07平方米核定单位(盖章):2023-10-19说明:需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建设单位,应当自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逾期不缴纳的,按每日千分之二的标准加收滞纳金。0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平建消验凭字[2026]第0009号嘉兴金梧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6年2月11日申请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两创中心一期(广陈智能装备产业园)建设工程(地址:平湖市广陈镇独广公路东侧、广园路北侧;工程概况:1#装备制造厂房地上建筑面积为1344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481.2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3.9米,地上4层,地下局部2层,设计使用性质为丙类非劳动密集型厂房;2#装备制造厂房建筑面积为13446.95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3.9米,地上4层,设计使用性质为丙类非劳动密集型厂房;3#装备制造厂房地上建筑面积为23156.16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3.8米,地上4层,地下局部1层,设计使用性质为丙类非劳动密集型厂房;4#装备制造厂房地上建筑面积为30303.4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3.8米,地上3层,地下局部1层,设计使用性质为丙类非劳动密集型厂房;5#装备制造厂房建筑面积为027257.63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3.59米,地上3层,设计使用性质为丙类非劳动密集型厂房;6#研发车间地上建筑面积为16806.76平方米,建筑高度为44.3米,地上10层,地下1层,设计使用性质为丙类非劳动密集型高层厂房;7#甲类库建筑面积为262.28平方米,建筑高度为5.1米,地上1层,设计使用性质为甲类仓库;8#固废库建筑面积为129.48平方米,建筑高度为5.1米,地上1层,设计使用性质为丙类仓库;9#开关站建筑面积为129.5平方米,建筑高度为6.2米,地上1层,设计使用性质为开关站;10#固废库建筑面积为60.48平方米,建筑高度为5.1米,地上1层,设计使用性质为丙类仓库;11#门卫建筑面积为77.22平方米,建筑高度为4米,地上1层,设计使用性质为门卫;12#门卫建筑面积为30.81平方米,建筑高度为4米,地上1层,设计使用性质为门卫;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11909.93平方米,地下1层,设计使用性质为II类汽车库。)消防验收,并提交了下列材料:√1.消防验收申请表(平湖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集成验收申报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0√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予以受理。□存在以下情形,不予受理:□1.依法不需要申请消防验收;□2.提交的上列第项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3.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上列第项材料。(印章)2026年2月11日建设单位签收:,年月日备注: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3浙江省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核实确认书浙规核字第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经核实,本建设工程已具备竣工规划用地确认条件,颁发此书。核发机关:日期: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用地面积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决定书)编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附图及附件名称遵守事项一、本确认书是建设工程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核实具备竣工规划用地确认条件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确认书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主管部门不予竣工备案,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三、本确认书的附件及附图由核发机关依法确定,与本确认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SA嘉兴金梧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两创中心一期(广陈智能装备产业园)广陈镇广园路北侧、广育南路西侧125067.47平方米3304822026HY0013616,51408.60平方米3304822023A21027建字第330482202309003号1、本期核实1#-5#装备制造厂房、6#研发车间、7#甲类库、8#固废库、9#开关站、10#固废库、11#门卫、12#门卫;2、另有地下建筑面积13391.13平方米未计入建设规模。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02月05日公FFFFF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平发改投〔2023〕100号关于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两创中心一期(广陈智能装备产业园)初步设计的批复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你镇《关于报送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两创中心一期(广陈智能装备产业园)初步设计的请示》(广政〔2023〕81号)及附件已收悉。该项目项目建议书已由平发改投〔2023〕96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平发改投〔2023〕98号文批复。现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原则同意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初步设计,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一、项目名称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两创中心一期(广陈智能装备产业园)。二、项目建设地址及用地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平湖市广陈镇广园路北侧、广育南路—1—公FFFFF西侧。项目新增用地面积约51408.6㎡(约77.1亩)。三、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幢智能装备制造厂房、1幢研发车间、1个地下车库及其他配套用房(甲类库、固废库、开关站、门卫等)。总建筑面积约138499.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5108.07平方米(1#装备制造厂房约13447.4平方米,2#装备制造厂房约13446.95平方米,3#装备制造厂房约23156.16平方米,4#装备制造厂房约30303.4平方米,5#装备制造厂房约27257.63平方米,6#研发车间约16806.76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包涵7#甲类库约262.28平方米,8#固废库约129.48平方米,9#开关站约129.50平方米,10#固废库约60.48平方米,11#门卫约77.22平方米,12#门卫约30.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3391.13平方米(不包含消防水池面积约387.23平方米)。配建机动车位405辆,非机动车位900辆。四、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依据平财评审函〔2023〕37号文件及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浙新概审〔2023〕第12号】,审定该项目总概算为49464.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936.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086.37万元,预备费1440.7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五、项目建设单位嘉兴金梧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六、项目招标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七、工程建设期限—2—公FFFFF项目建设工期27个月。八、项目代码2309-330482-04-01-579932。九、其他建设单位要切实承担建设管理职责,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并加强施工图审核,优化设计,严格控制工程投资,依法开工建设。原平发改投〔2023〕75号文件作废。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此复。附件:总概算表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9月11日—3—公FFFFF附件:总概算表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概算(万元)备注Ⅰ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40936.951建筑工程费30291.582安装工程费4003.203设备购置费4379.794室外附属工程费2262.38Ⅱ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7086.371建设管理费1337.771.1建设单位管理费532.241.2建设管理其他费228.321.3工程监理费577.212建设用地费3500.933可行性研究费21.224勘察设计费551.524.1勘察费33.524.2设计费518.005工程保险费61.416市政公用设计建设及绿化补偿费1290.857其他费用322.68Ⅲ第三部分:预备费1440.701基本预备费1440.70项目总概算49464.02Ⅰ+Ⅱ+Ⅲ—4—公FFFFF抄送: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政务数据办。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3年9月11日印发—5—公FFFFF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平发改投〔2023〕98号关于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两创中心一期(广陈智能装备产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你单位《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批复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两创中心一期(广陈智能装备产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广政〔2023〕79号)及附件收悉。该项目建议书已由平发改投〔2023〕96号文件批复,原则同意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名称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两创中心一期(广陈智能装备产业园)。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一是建设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的需要,通过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产业创新、服务创新,先行先试,营造一流创新—1—公FFFF创业环境,吸引国内外创新资源,建设一流的创新高地和创业乐园,成为独具特色的上海科创中心承载区与辐射区。二是完善区域科技创新系统建设的需要,旨在构建创新与创业的发展空间和环境,完善平湖的城市创新系统,满足各类创业人士研发、生产、生活和服务的需求,提高城市的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三是保护创新精神、营造创业氛围的需要,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的建立可以极大地激发人们的创新和创业热情;同时,全方位的孵化管理服务与支持,使创业者可低成本获得所必需的各项创业资源,有利于创新的思想与意识切实地转化为行动和实业。三、项目建设地址及用地项目位于平湖市广陈镇广园路北侧、广育南路西侧。项目新增用地面积约51408.6㎡(约77.1亩)。F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幢智能装备制造厂房、1幢研发车间、1个地下车库及其他配套用房(甲类库、固废库、开关站、门卫等)。总建筑面积约138499.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5108.07平方米(1#装备制造厂房约13447.4平方米,2#装备制造厂房约13446.95平方米,3#装备制造厂房约23156.16平方米,4#装备制造厂房约30303.4平方米,5#装备制造厂房约27257.63平方米,6#研发车间约16806.76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包涵7#甲类库约262.28平方米,8#—2—公FFFF固废库约129.48平方米,9#开关站约129.50平方米,10#固废库约60.48平方米,11#门卫约77.22平方米,12#门卫约30.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3391.13平方米(不包含消防水池面积约387.23平方米)。配建机动车位405辆,非机动车位900辆。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9464.02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六、项目建设单位嘉兴金梧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批。此复。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F2023年9月10日—3—公FFFFF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抄送: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政务数据办、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9月10日印发项目代码:2309-330482-04-01-5799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