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食堂蔬果类(含豆制品)产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GC26130141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3 17:58:2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预算金额45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食堂蔬果类产品配送服务甲胺磷甲拌磷磷胺
联系方式
  • :18002209679
  • 曾泽辉:020-31192028

正文内容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6-01414 预算金额:45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农华燕 项目负责人:曾泽辉 项目概况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食堂蔬果类(含豆制品)产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13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GC261301411 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食堂蔬果类(含豆制品)产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食堂蔬果类(含豆制品)产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食堂蔬果类(含豆制品)产品配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5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学校预计启动时间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或结算总金额达到项目预算时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其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食堂蔬果类(含豆制品)产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全部服务的承接方须为符合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食堂蔬果类(含豆制品)产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审人员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至 2026年03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4月13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前锋南路2号之20 联系方式:18002209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5楼 联系方式:020-31192028-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泽辉 电话:020-31192028-825 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3日 相关附件: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食堂蔬果类(含豆制品)产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6032101).zip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6-01414采购项目编号:ZYGC261301411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食堂蔬果类(含豆制品)产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采购代理机构: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食堂蔬果类(含豆制品)产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食堂蔬果类(含豆制品)产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6-01414采购项目编号:ZYGC2613014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45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食堂蔬果类(含豆制品)产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服务食堂蔬果类(含豆制品)产品配送服务1.00(项)详见第二章450,000.00否本采购包涉及本国产品清单序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产品名称不涉及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学校预计启动时间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或结算总金额达到项目预算时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其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食堂蔬果类(含豆制品)产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全部服务的承接方须为符合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食堂蔬果类(含豆制品)产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审人员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前锋南路2号之20联系方式:180022096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5楼联系方式:020-31192028-82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泽辉电话:020-31192028-825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采购项目概述1.概况: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创建于2000年,占地面积42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7800多平方米。现有教学班30个,教师110多人,学生1370多人,是一所规模较大的初级中学。目前,我校师生中午在校就餐人数约为1400人。2.目的:为规范食堂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卫生,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保障原、辅材料供应商的合理利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一家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食堂蔬果类(含豆制品)产品物资配送及相关服务。二、采购项目内容采购内容供货期限最高限价(人民币)食堂蔬果类(含豆制品)产品配送服务自学校预计启动时间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或结算总金额达到项目预算时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45万元三、采购项目要求(一)本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招标,确定1名中标人。(二)合同履行期限:自学校预计启动时间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其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审人员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中标人有义务根据广州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落实关于政府支持脱贫攻坚的政策,按采购人需求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产品。(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全部服务的承接方须为符合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本次招标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且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之后,采购人将向相关职能部门核实中标候选人所属行业情况。若发现虚假申报情形,将取消候选资格。(七)对食品安全及配送的整体要求1.中标人所供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必须是采购人认可的正规品牌,以及来源于采购人认可的正规采购渠道。2.中标人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及时更换并承担违约责任。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历年采购的平均金额,投标人中标后,采购人将视实际需要给中标人分配采购任务,不承诺每项食材的采购数量,请中标人根据自身经验自行承担采购风险。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委派的食材配送任务,不得以数量太少或金额太小为由拒绝提供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中标人服务资格。4.中标人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并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5.食品材料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及产品出厂标准。中标人必须负责食品的运输、质量检测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定期对供应的食品委托有资质的质检部门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提供合格的检测结果给采购人留存备案;为保障食品来源正规、安全,中标人需配备溯源及安全检测系统、配套食品安全及检测人员等。6.食品材料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的通知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食品材料的品牌和数量;中标人在每周五下午16:00之前,将下周或下两周可以提供的产品的品名、质量情况、价格清单(以当天广州市发改委(http://fgw.gz.gov.cn/)公布的广州市周边城区菜篮子平均零售价格作为基准价)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根据清单于每天18:00前用电话、信件、电子邮件或QQ的方式将需要采购的需求报给中标人,(内容包括名称、数量、质量及特殊要求),以便中标人采购、供货。中标人可提供营养健康的膳食指导等增值服务,为采购人提供更优的服务。7.中标人须在每天上午7:00将采购人所订购的物品送到采购人饭堂的所在地;中标人送货时间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以上,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当天货款10%作为违约金(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中标人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协商解决,以保证采购人所需物品按时送到),延误超过1小时以上,采购人有权取消当天采购,并要求中标人承担全部重新采购的费用。8.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供货清单,须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名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9.中标人实际供货情况与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一致,将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八)投标人须承诺:获得中标资格后,按投标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承诺(或提供)的服务承诺、服务标准、拟派人员、配送车辆、加工分拣(清洗)设备、检测设备等内容和标准,为采购人提供供货服务。(九)★中标人提供的食品材料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及产品出厂标准。因食品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州市的相关质检部门进行检测。采购人与中标人认为有需要,可以共同提出或分别提出质量检测。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的,检测费由采购人承担;不符合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的,检测费由中标人承担。(十)★采购人不定期(每学期开学前,每年不少于两次)对供应的货物委托有资质的质检部门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提供合格的检测结果给采购人留存备案。(十一)★中标人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的供货清单(含品种、名称、产地、规格、质量、重量、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按时按量按质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当面核实克重,若因特殊情况(如商家停产或天气因素等)确实需要变更的个别货物,须经采购人同意,以质量较高的同类商品代替。(十二)★中标人须承诺所供食材各项指标须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行业生产、出厂标准以及采购人要求,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批次的检验证明。采购人在食材验收时如发现中标人供应以下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材,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中标人须无条件立即进行退货更换,不得影响采购人食堂的工作进度。并由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性质严重的,视为中标人虚假承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将相关问题报区财政局处理,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1.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感官性状异常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害物质污染;3.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掺假、掺杂、以次充好;5.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加入非食品化学物质的。(十三)中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除不可抗力,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24小时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十四)合同签订方式:学校与中标人签订具体《服务合同》。中标人出现违约行为,如未能按时交付货物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不履行服务义务等,采购人有权利根据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如中标人不能按照《服务合同》履行服务,导致限期整改、停止供货的,停止供货期间学校有权使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购买食材)。(十五)学校与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后,采购人根据自身需求向中标人发出食品采购订单确定具体的业务量。若因特殊情况,采购人有权采取应急措施进行(零星)小批量采购等,以维持采购人学校的食品采购正常秩序。四、采购项目需求描述(一)整体项目实施服务区域基本情况采购人名称供货地址供餐人数品类金额(元)预计启动时间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前锋南路2号之201400450000.002026年4月1日备注:1.采购人实际应支付的货款以实际产生的采购量乘以相应结算单价再乘以中标折扣率进行结算;若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累计支付的货款金额达到预算金额,视作合同期结束,合同自动终止;若服务期限到期,采购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也视作合同期结束,合同自动终止。(二)采购服务要求1.中标人必须在签订服务合同后5天内成功办理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承诺累计责任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每人责任限额≥20万),并将相关材料提供采购人备案。2.★中标人必须确保所有的食品不得含有转基因,且所有食品的质量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规定,并在每次供应食品时向采购人出具由质检部门提供的相应批次的检验报告。中标人的所有食品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3.若中标人配送的食材经市场监管部门检测,在质量、卫生、规格等方面不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采购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以及采购人制定的食材验收细则中任意一项,即判定为不合格,要求中标人重新配送合格产品外,并在验收报告中登记“不合格”。中标人在区内一年累计3批次配送食材“不合格”或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立即启动熔断机制,终止与该中标人的合作。4.为确保中标人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方面的能力和合规性,中标人应加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确保能够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地上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5.中标人配备有①食品安全运输及仓储智能追溯管理系统、②冷链运输车辆智能调度跟踪管控制系统、③农产品供应链一站式服务平台、④农副生鲜食材生产加工管理系统、⑤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平台、⑥分拣配送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的内部数据管理机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如名称不完全一致,中标人同时提供系统/平台的功能说明文件并可佐证其具有上述系统/平台同等功能的,视为已提供相应系统/平台。(三)报价方式与结算方式1.本项目实行量价阶梯机制,综合年度预计采购总量、采购周期、商品品类三个维度设置分级阂值,采用“基础折扣+阶梯折扣”的复合计价模式,在中标基础折扣率基础上,达到更高采购量级时叠加执行阶梯折扣率。当累计实际采购量突破预设量级阂值时,次月1日起自动适用新折扣率,该量级突破前已完成采购量仍按原折扣率结算。(1)分级阈值:在中标基础折扣率基础上,蔬果类总采购量达到50吨,启动阶梯折扣;(2)折扣率标准:当采购量达到50吨之后,叠加1%的阶梯折扣。2.本项目结算单价及合价必须为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检验检疫费、质量检测费、配送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搬运费、不合格货物的退换等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将以上费用全面考虑。采购人不支付除货款外的任何费用,服务期内结算折扣率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量价阶梯除外),如发生缺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报价之中。3.本项目所有货物的结算金额=结算单价*中标折扣率*实际供货量,结算单价参照当天广州市发改委公布的广州市周边城区菜篮子(https://121.8.226.252/basic/sendReportInfoes)价格信息网公布的零售价格的平均价为基准报价,广州菜篮子价格信息网的零售未公布的品种或项目需求中未列明的品种价格,以不能超过采购人周边综合市场价格为基准含税结算。若仍无法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的,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双方共同调研协商的价格为基准。4.中标人需按上半月、下半月提交报价单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或邮箱。所有价格均为含税价,包含每天货物购置报价、加工、配送等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需另付。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的业务金额,中标人需自行承担风险。5.★本项目投标折扣率在0.00%~80.00%之间,以百分比表示,保留2位小数。只允许一个报价折扣率,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区间的报价折扣率。(四)蔬菜瓜果(含豆制品)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1.中标人每天的供应按采购人提出的品种要求和计划数量进行供应,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可与采购人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叶菜、瓜菜、水果等进行分类)。2.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3.供应和管理要求(1)蔬果供应的品种安排(分主菜和配菜)(2)品种按采购人计划和要求的品种供应;(3)主菜品种由供求双方根据季节安排,但要确保每周有3个品种以上,每个品种不多于2次,6-7月叶菜类不少于30%,其余时间叶菜类不少于50%。(4)蔬果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5)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可溯源的合法票证。(6)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7)中标人应提供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及现场卸货服务,所需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4.来源:无公害种植基地,优先采购纳入“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平台(https://ncpfx.shunde.gov.cn/platform/)”管理的食用农产品。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应当来源于受到地**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5.安全:达到无公害蔬菜、水果质量标准,提供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序号项目指标(mg/kg)1甲胺磷不得检出2甲拌磷不得检出3久效磷不得检出4磷胺不得检出5氧化乐果不得检出6甲基对硫磷不得检出7呋喃丹不得检出8百菌清≤1.09多菌灵≤0.510汞(以Hg计)≤0.0111铅(以Pb计)≤0.212砷(以As计)≤0.513氟(以F计)≤0.514硝酸盐(以 NaN03 计)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15亚硝酸盐(以NaN02 计)≤4注:以上标准如有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6.新鲜度:须为符合季节性的新鲜时令蔬菜、水果。7.成熟度:适中,无腐烂,肉质鲜嫩。8.水量:充足、饱满,但外观干爽,无过份萎蔫、皱皮。9.色泽: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光泽,色泽一致、均匀。10.气味: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不得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味。11.形态:完整均匀、大小适中,不得有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异常形态。12.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13.机械伤: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的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14.污染:不带泥沙污染,无运输造成的污染。15.加工:所有蔬菜在交付前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95%以上。16.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利用率达到95%。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蔬菜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附《蔬菜感官质量要求》)类别包含品种质量要求叶菜类白菜类、甘蓝类和绿叶菜类的各种蔬菜。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薹(菜心除外);结球的叶菜应结球紧实;菠菜和本地芹菜可带根。花椰菜、青花菜属于同一品种,形状正常,肉质致密、新鲜,不带叶柄,茎基部削平,无腐烂、病虫害、机械伤;花椰菜花球洁白,无毛花,青花菜无托叶,可带主茎,花球青绿色,无紫花、无枯蕾现象。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色鲜,果实圆整、光洁,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害和明显机械损伤。瓜类黄瓜、瓠瓜、越瓜、丝瓜、苦瓜、冬瓜、毛节瓜、南瓜、佛手瓜等。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不带泥土,无畸形瓜、病虫害瓜、烂瓜,无明显机械伤。根菜类萝卜、胡萝卜、大头菜、芜菁甘蓝等。皮细光滑,色泽良好,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畸形、裂痕、糠心、病虫害斑,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薯芋类马铃薯、薯蓣、芋、姜、豆薯等。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无病虫害斑,无腐烂、干瘪。马铃薯皮不能变绿色,不能发芽。葱蒜类大葱、分葱、四季葱等。允许葱和大蒜的青蒜保留干净须根,去老叶,韭菜去根去老叶,蒜头、洋葱要去枯叶;可食部分质地细嫩,不带泥沙杂质,无病虫害斑。豆类豇豆、菜豆、豌豆、蚕豆、刀豆、毛豆、扁豆等。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病虫害斑。食荚类:豆荚新鲜幼嫩,均匀。食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水生类茭白、藕、荸荠、慈菇、菱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成熟度适中,无泥土、杂质、机械伤,不干瘪,不腐烂霉变,茭白不黑心。多年生类竹笋、黄花菜、芦笋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幼嫩,无病虫害斑,无明显机械伤。黄花菜鲜花不能直接煮食。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豌豆芽、香椿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17.蔬菜类要求:(1)叶菜类:包括白菜类、甘蓝类和绿叶菜类的各种蔬菜。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无烧心焦边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菠菜和本地芹菜可带根;花椰菜花球洁白、无毛花,不带叶麸,无畸形花;青花菜无托叶,可带主茎,花球青绿色、无紫花、无枯蕾现象。(2)根菜类:包括萝卜、胡萝卜、大头菜、芜菁甘蓝等。皮细光滑,不带茎叶和须根,无畸形、裂痕、糠心、软化、生芽等现象。(3)薯芋类:包括马铃薯、薯蓣、芋、姜、豆薯等。不带须根、茎叶,无干瘪、畸形等现象;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色。(4)茄果类:包括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果实整洁,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无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畸形、异味。(5)瓜果类:包括黄瓜、瓠瓜、越瓜、丝瓜、苦瓜、冬瓜、毛节瓜、南瓜、佛手瓜等。无斑点、疤点、断裂、畸形、软化、变质等现象。(6)葱蒜类:包括葱、蒜、韭菜、洋葱等。葱、青蒜类可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7)水生菜类:包括茭白、马蹄、藕、荸荠、慈菇、菱角等。不干瘪,茭白不黑心。(8)豆类:包括豇豆、菜豆、豌豆、蚕豆、刀豆、毛豆、扁豆等。食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9)芽苗类:包括绿豆芽、黄豆芽、豌豆芽、香椿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不浸水。(10)食用菌类:如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无杂质,无畸形菇。18.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可与采购人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叶菜、瓜菜等进行分类)。19.蔬菜、瓜、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20.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利用率达到95%。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蔬菜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21.蔬菜、瓜类采购参考清单(此表仅供参考,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品种,可根据季节变化增减品种)序号名称序号名称序号名称序号名称1潺菜2红尖椒3雪里红4本地新土豆5苋菜6鲜淮山7榨菜丝8无土番茄9通心菜10土豆11什锦菜12茅根/湿13春菜14莲藕15无叶酸菜16竹蔗17小白菜18西红柿19酸笋片20沙葛21小塘菜22白萝卜23鲜木耳24粉葛25菜心26红萝卜27绿色海带丝28萝卜干29奶白菜30青萝卜31带皮玉米棒32萝卜条33菠菜34冬瓜35去皮玉米棒36榨菜粒37芥菜38苦瓜39荷兰豆40有叶酸菜41芥兰菜42白瓜43甜豆44咸梅菜45西洋菜46青瓜47玉豆48甜梅菜49生菜50茄瓜51白豆角52榨菜/件53油麦菜54青木瓜55青豆角56香菜57枸杞叶58半生熟木瓜59番薯60韭菜61椰菜62节瓜63蒜苔64韭黄65苦麦菜66水瓜67青蒜68韭菜花69枸杞菜70丝瓜71干葱头72生葱73大白菜74南瓜75马蹄肉76北方京葱77潮州白菜78云南小瓜79鲜玉米粒80莴笋81长白菜82浦瓜83鲜笋84西兰花85京包菜86鲜草菇87洋葱88圆椒89菜花90鲜冬菇91香芋92尖椒93西芹94茶树菇95蒜头96绿豆芽97香芹98鸡腿菇99蒜米100黄豆芽101椰子/个102鲜平菇103姜肉104酸豆角105百合/包106金针菇107生姜108鲜沙姜109春芥110大肉芥菜111娃娃菜112三叶青113鸡腿菇114紫苏叶115薄荷叶116桑叶芽117板蓝根菜118西兰苔119水果清芹120玉米笋121淮山122荞菜123贝贝南瓜124黄瓜22.蔬菜包装与标志要求:(1)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2)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23.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24.对蔬菜生产商的管理要求:菜地配有专用的农药喷洒用具及其他农用器具;蔬菜采收后需用清洁、无污染的运输工具运抵加工地点。25.对蔬菜生产商环境要求:菜地周围需设有隔离网、隔离带或其他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不受临近农田施肥和用药污染;菜地周围无养殖场、化工厂、垃圾处理场、医院以及污水排放管道等污染源。26.对蔬菜生产商水源要求:菜地应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灌溉水井设有防护设施。灌溉水源需经检测验证符合规定要求,并一年内在蔬菜种植过程对水源进行2次监测。27.农药要求:种植使用的农药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农药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必须建立记录;蔬菜生产使用农药的间隔期必须符合行业规定,并且采收前中标人应从种植地取样检测农残项目,合格后方可供应。28.★投标人需承诺所供蔬菜符合上述质量要求及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限量标准,若不符合,愿意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29.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30.水果类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1)水果供应链要求:所有水果的来源必须清晰,送货清单须包含水果产地。(2)所提供的水果应当色泽光鲜、成熟水润饱满、无腐烂,果品表面清洁新鲜,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带有芳香味。(3)中标人所提供的果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绿色果品要求。应是完好、洁净、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其品质、营养价值和卫生安全指标应严格符合国家的规定及相关食品卫生标准。(4)所有水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中标单位需随送货单向采购人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书。(5)所有水果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99%以上。(6)水果采购参考清单(此表仅供参考,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品种,可根据季节变化增减品种)1)梨类品名标准鸭梨、酥梨、沙梨、啤梨、香梨、秋月梨、贡梨、苹果梨等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重身结实,味道爽甜。2)苹果品名标准(一级质量水果)青苹果、秦冠、加力果、红富士、华盛、奶油苹果、花牛、蛇果、阿克苏苹果、丑苹果等具有本品种特有的外形,大小均匀,果面光滑有光泽,具有本品种应有的自然色泽;无斑点或极少果锈,不起皱,无裂口,无压痕及其他机械损伤和冻伤黑斑;果身重,硬朗;口感汁液饱满,无苦涩味,无木栓化组织。3)柑桔类品名标准柑类:蜜柑、广柑、芦柑、巴西柑、皇帝柑、沃柑、粑粑柑等果实大近似球形,无异状突起瘤、无病虫害所呈现的绿斑、黑斑,无霉烂,无机械伤,果面清新洁净,大小均匀果实无萎蔫,色泽自然。桔类:红桔、蜜桔、砂糖橘、脆皮金桔等果实小而扁,大小均匀,果面新鲜光洁无裂口,无机械伤,无病斑及腐烂现象,果蒂完整平齐,易剥落,桔络少。橙类:冰糖橙、褚橙、血橙、果冻橙、柚橙、脐橙、锦橙、新奇士橙等大小均匀,皮光滑并有光泽,手感重,无机械损伤,难剥离,果汁多,味可口无萎蔫。柚类:沙田柚、蜜柚、红肉柚等果实大,圆形或梨形,酸甜合适,大小均匀。4)蕉类品名标准国产香蕉、芭蕉、皇帝蕉、粉焦等果实丰满,果形端正,梳柄完整,不缺只口,单果均匀;色泽自然、光亮;皮色青黄,果面光滑;无病黑斑,无虫疤,无霉菌,无创伤;果肉稍硬;果皮可剥或易剥。5)葡萄类品名标准国产葡萄、青提、红提、黑提等具有本品种应有的外形、色泽,大小均匀,果形端正,果粒面完好,皮上无斑痕,果珠饱满,大小均匀;轻提果穗技梗,微微抖动,果实不抖落或抖落极少。6)桃类品名标准杨桃、毛桃、水蜜桃、蟠桃等具有本品种应有的外形及色泽,大小均匀、果形端正、果面无不正常斑点,无裂口及其他机械损伤,无腐烂,无病虫害,无药害,无破皮。7)布林类品名质量验收标准黑布林、红布林等皮光滑有光泽,个形整齐均匀、无破皮、无皱皮、无皱缩、无压痕、不软塌,具有本品种应有色泽。8)瓜类品名标准西瓜黑美人、小凤瓜、有籽瓜、无籽瓜、麒麟瓜、甘美瓜等具有本品种应有形状,大小均匀、果色清新光亮、条纹清晰、果皮无伤痕、无水份腐烂,无虫眼、无病斑、果柄茸毛脱落、脐部凹陷、水份大、甜度高、切开鲜艳光泽,无筋,无异味及黑瓤。香瓜、羊角蜜瓜、博洋7号、哈蜜瓜、觅蜜瓜等外形完整良好,新鲜洁净,果身坚实,果面无裂痕、腐烂、水分、病虫害、药害,大小均匀。白兰瓜等外形端正,大小均匀,绿色全部消退,阳面呈白色,着地处呈鲜黄,瓜面光滑细腻,手弹微有弹性,无任何损伤。9)其它类品名标准板栗果粒个大、均匀、饱满,手捏时坚实不塌痕,皮色呈红、褐等到色,具有光泽;果面无虫蛀,无风干,无腐烂,无破损,无裂嘴。榴莲色泽金黄或青中带黄,无霉斑,无黑斑,无生虫,无裂口,无腐烂软塌,无损伤,果形饱满。芒果具有本品种应有的外形,大小均匀,外表光滑,有一定硬度,果实结实,无黑斑,无灰斑,无冻害。山竹果柄及果柄叶呈青色,果面色泽深有光泽,果身微软,不坚硬;无汁液外渗,无病虫害及其它伤害,大小均匀。火龙果果面火红有光泽,叶片青,果实坚实;无腐烂,无软塌,无皱缩,大小均匀。草莓色泽鲜红,水灵,无烂斑,无病虫及其它伤害,大小均匀,蒂部有青色。人参果果身白或带柴色,有光泽,手感光滑硬朗,无虫蛀,无黑斑凹陷,无萎缩,大小均匀。番石榴果形、色泽良好,无裂果,无腐烂,无病虫害,无药害及其它伤,大小均匀,果身结实不软塌,无异常气味或滋味。红枣、冬枣具有本品种应有的特征,大枣鲜红或深柴,小枣红中带黄,有光泽,果面清洁,无霉烂,无病虫,无破损,手捏手感紧实,不粘,无霉味,无酒味,无腐败味,无苦味。核桃果实个大,壳薄,大小均匀,果壳色明洁净、光滑,果壳无虫孔,无病疤,无破损,无霉斑,果仁饱满,味香甜,无异味,无酸败味。荔枝果皮鲜红,稍带柴色;果肉透明、爽口、甜度适中,无裂果,无腐烂,无病虫害,无药害及其它伤害,大小均匀。菠萝、凤梨外形完整良好,新鲜洁净,无异常味或滋味;果身坚实,无潮湿溢汁、溢胶;无霜害,无日烧,无腐烂,无药害及其它伤害。枇杷果实橙黄,新鲜洁净,无异常味或滋味,有一定硬度,无裂果,无腐烂,无药害及其它伤害。椰子果实重,果面无异常外部水分,无破裂,以只为单位。桂圆、龙眼果色棕黄,果粒均匀,果身较为平滑有光泽,果肉不粘手,易剥落韧性;无霉烂,无黑斑。西梅外表光滑、饱满,外皮紫红色或深红色,有一定硬度,无病斑、无虫蛀或皮空隙,无腐烂,无药害及其它伤害。蓝梅大小均匀,表皮细滑、不黏手,果实结实,表皮为蓝紫色,覆有白霜,无病斑、无虫蛀或皮空隙,无腐烂,无药害及其它伤害。奇异果毛茸茸的褐色外皮下,果肉如蜜糖般金黄,甜度高,新鲜洁净,无异常味或滋味,有一定硬度,无裂果,无腐烂,无药害及其它伤害。车厘子硬挺的果实捏在指尖冰凉光滑,梗茎轻轻一揪便脱落,露出饱满的果脐,无病斑、无虫蛀或皮空隙,无腐烂,无药害及其它伤害。百香果大小均匀,皮光滑并有光泽,手感重,无机械损伤,难剥离,果汁多,味可口无萎蔫。千禧果、圣女果大小均匀,表皮细滑、不黏手,果实结实,表皮为蓝紫色,覆有白霜,无病斑、无虫蛀或皮空隙,无腐烂,无药害及其它伤害。李子类大小均匀,表皮细滑、不黏手,果实结实,覆有白霜,无病斑、无虫蛀或皮空隙,无腐烂,无药害及其它伤害。柠檬大小均匀,皮光滑并有光泽,手感重,无机械损伤,难剥离,果汁多,味可口无萎蔫。31.食品包装及质量要求(1)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是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保证所供食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有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80%。(2)食品有包装的,食品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食品。(3)采购人发现货物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32.货物包装及质量要求(1)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检验合格、无毒、无污染、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有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60%。(2)中标人必须确保所有的食材不得含有转基因,且所有食品的质量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规定,并在每次供应食品时向采购人出具由质检部门提供的相应批次的检验报告。(3)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其中蔬果类(含豆制品)产品每件包装必须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4)中标人用于加工经营的场所和加工操作过程的卫生条件及对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要求必须满足相关要求。(5)采购人发现货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货品。33.食品溯源标准及要求中标人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直接接触食品相关产品(包装材料)及预包装食品均要有以SC开头的生产许可证编号(2018年10月1日起,必须为以SC开头的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中标人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如该品牌商品无质量标准,则需由中标人按国家和行业的要求自行描述。为做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的目的,从源头上治理采购人食堂食品隐患,优先采购已纳入“国家食品(产品)安全追溯平台(http://www.chinatrace.org/)”的重点品种(白酒、大米、小麦粉、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和桶装水),中标人要严格按照“溯源标准”提供票证,做到货到票证到,并将票据原件交采购人饭堂存档备查。验收中无票证、货与票证不相符的以及要素不全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溯源的标准如下,如有最新规定,则遵从最新规定:票证要求食品种类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产品票证要求蔬菜瓜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1、蔬菜农药残留含量未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检测报告;2、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中标人公章。34.中标人需提供货物组织、来源保障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来源的具体性与明确性,保证货物来源充足且稳定供应;流程设计规范且高效,建立货物来源准入和退出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服务水准的持续优化与提升(五)中标人须配备食品安全检验室,检测仪器包括但不限于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食品细菌检测仪、污染物检测仪、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亚硝酸盐快速检测仪、二氧化硫检测仪、食品添加剂检测仪、食品重金属检测仪、低速台式离心机、数显恒温水浴锅、培养箱、显微镜、电子天平、样品均质仪。如名称不完全一致,中标人同时提供检测仪器的功能说明文件并可佐证其具有上述检测仪器同等功能的,视为已提供相应检测仪器。为确保本项目高效、快速实施,中标人需在投标时提供检测能力的相关佐证材料,中标后补充的检测设备及仪器无效。(六)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7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内,所投同一类别产品以投标人名义(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送检给具有CMA及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蔬果类(含豆制品)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要有CMA及CNAS标识),检测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铅,六六六,滴滴涕、联苯菊酯、氟虫腈。豆制品类:铅、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七)配送服务要求1.中标人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2.中标人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配送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与中标人自行约定。3.中标人运送产品的车辆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配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4.中标人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采购人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采购人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5.采购人提前一天以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所要采购的名称、规格、数量及配送时间等。如订单中含有中标人缺货的品项,中标人应及时与采购人协商替代品;如确认无可替代品,采购人可与中标人一起到双方约定的市场,根据市场供应情况进行现场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6.采购人根据自身的需求,有权终止某些货物的采购或变更某类货物的采购。7.在采购人验收合格之前,食品的所有权属于中标人,食品的风险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发生遗失、损坏)。8.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运送食品,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加工。9.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食品数量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时间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0.若采购人临时修改订单内容时,中标人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60分钟内将食品送达,并经采购人验收核对。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时间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1.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经发现中标人有私自更改订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2.中标人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货物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中标人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13.采购人按《服务合同》对食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食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换货。中标人所供食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时,中标人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食品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未能履行需求文件和《服务合同》所定事项,采购人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中标人除要承担采购人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终止其《服务合同》。14.每次配送中标人必须安排不少于2名配送员及不少于1辆配送专车(冷链车不少于1辆)。配送人员及车辆必须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或投标方案中承诺的车辆及人员(且为中标人社保在册员工)。配送员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食品,货物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中标人必须保证安全卸货。15.中标人指定的配送专员必须具有健康证、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佩戴胸卡,配送专员在校内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中标人应将配送专员的名单向采购人登记,若有变更的,应向采购人作出变更登记。16.进入校区的配送车辆必须为已在采购人登记备案车辆,同一时期采购人登记备案车辆不超过2台,且必须为4轮货车。同时,中标人应将送货的时间与送货的路线提前向采购人登记。本款登记内容如有发生变更的,应向采购人作出变更登记。17.配送车辆在校区内应主动避让师生,如属中标人车辆责任造成校内人员(师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18.中标人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19.中标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的信息。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20.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必须为本项目组建一个稳定的项目实施小组,服务团队成员中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项目组成员须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敬业精神。其中:(1)项目经理不少于1人:具备管理类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证件岗位:食品安全总监(原高级),且同时完成4年或以上的继续教育)(2)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少于1人: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证件岗位:食品安全总监(原高级));(3)食品检验人员不少于1人:具备食品检验员证书;(4)食品抽检人员不少于1人:具备食品检验员证书,且同时具有学时证明(达40学时或以上);(5)农产品食品检验人员不少于1人:具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证书;21.中标人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八)配送车辆要求1.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所有运载工具都要保持干净。2.配送车辆专车专用,中标人需安排专用配送车辆不少于2辆(其中冷链配送车辆不少于1辆),车身有明确的公司标识。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防鼠、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3.车辆需使用投标时响应的车辆作为统一配送,采购人有权核对与中标人投标时响应的车辆,如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配送服务,配送车辆只能使用汽车,不能使用摩托车、自行车等。4.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5.车厢内外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6.配送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可用专用配送车、冷链配送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冷链配送车配送,夏季时全程使用冷链配送车配送,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7.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8.配送车辆内的食品应有包装或使用密闭容器盛放,容器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高危易腐食品应采用冷冻(藏)方式配送[高危易腐食品是指蛋白质或碳水化合物含量较高(通常酸碱度(pH)大于4.6且水分活度(Aw)大于0.85),常温下容易腐败变质的食品]。9.配送车辆需配备有效的GPS定位系统,并提供GPS定位数据的查询接口,该接口应能够实时查询车辆的运行轨迹、速度、位置等信息,以便采购人对配送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九)仓储要求中标人所提供的仓库、保鲜库、冻库、操作间、配送车间(或运送区)应装有监控设备,24小时监控食材存储和管理情况。相关监控的视频资料由中标人保存,供采购人食堂、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调取抽查。服务期内提供的仓库、保鲜库、冻库、操作间、配送车间(或运送区)必须与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一致,如服务期内检查发现不一致,即时取消配送资格。(十)验收记录要求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十一)服务管理要求1.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采购通知时,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确认;并在0.5小时内与采购人联系,确认供货内容及其它事项,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供货服务。2.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人,经采购人确认后中标人须无条件负责善后处理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暂停或解除合同取消其服务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1)没有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供货服务达到二次或以上;2)没有按采购人要求的供货或出现提供的货物以次充好的情况达到二次或以上;3)无正当理由拒绝向采购人的供货要求,达到二次或以上;4)配送的食材经检测,在质量、卫生、规格等方面不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采购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以及采购人制定的食材验收细则中任意一项,即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的情况达到三次;5)出现管理、产品质量控制等各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6)索取、收受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务,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利益的;7)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本项目能力的;8)没有实现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法律法规禁止的以及违反合同规定行为的;9)中标人因供货质量造成食品安全卫生问题的。3.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十二)考核要求1.为确保食品安全,采用履约保函监管,当因食材质量问题引发损失时,优先进行赔付,以保障采购人权益。日常考核由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日常备案材料自动生成中标人履约评分,综合质量(50%)、时效(30%)和投诉(20%)三方面进行评价考核。2.服务期内,为了及时了解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情况,采购人每个月对中标人采取满意度评定,评定内容由采购人决定。评定分数≥60分以上的为合格;≤59分为不合格,每次评定不合格,采购人立即向中标人发出整改通知书,中标人应虚心接受意见,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若满意度评定累计2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立即解除合同,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其自行承担。3.考核表检查对象:考核项目分数考评标准及扣分规定扣分扣分原因得分质量指标50①能够积极响应采购人安排,依法依规开展供货服务,且食材质量优秀的,得50分。②响应时间、质量未达到采购人任务要求的,每一次扣5分。③食材质量未达到采购人要求、质量一般的,每一次扣10分。④食材出现不新鲜、劣质情形的,每一次扣20分。⑤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扣50分。时效指标30①积极配合采购人,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的,得30分。②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配送的,每超时一次扣5分。投诉指标20①工作完成较好,无投诉的,得20分。②对投诉处理迅速,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一次扣2分。③对投诉消极处理,应对不力的,每一次扣5分。④对投诉不能正确对待,发生争执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每一次扣10分。注:考评内容随着工作开展而调整考评人意见:年 月 日被考评人确认:年 月 日说明:1.本项目工作质量由采购人进行监督考核。2.采购人支付食材费用前,由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内容由采购人制定,中标人需无条件遵照执行。采购人按考核内容计算出中标人当月考核评分,根据考核评分支付食材费用。3.考核要求:满分100分,按下列原则评定:a.80分(含80分)-100分视为优秀;b.60分(含60分)-79分视为合格;c.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1)55分(含55分)-60分扣当月供货款3%;(2)54分以下(含54分)扣当月供货款5%;五、验收要求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的验收人员在卸货前准备好场地和验收设备,并对食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2.中标人应配套提供联网电子秤和视频记录仪。配送食材通过联网电子秤进行称重,配送方、采购人以及膳食家委等多方现场监督。系统将验货人员、食材重量质量数据、食材种类等实景图像即时上传,采购人、食材中标人均可通过平台进行追溯查看,确保入库食材重量和质量有保障,且问题可溯源。3.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过磅(清点)—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4.对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验收人和送货人双方签名确认。5.每批次的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按前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6.采购人在签收的同时,如有需要留样,可随机抽取一份封存并做好相关的标识记录,中标人配送人员对此应予以确认,该封存食物封存时间将不少于48小时,且作为中标人所配送的食物品质依据之一,以备今后核查。7.整批食品无或缺少《溯源标准及要求》中提及的相应票证的作全部退货处理。8.对缺斤短两的按实际缺少重量进行扣减,对含水量超标的作退货处理。9.有关大批量统一包装同种食品重量的抽查:(1)在当供货批次中随机选择5袋进行称重;(2)以每袋称重之和的平均值作为当供货批次的抽查重量。10.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1)采购人按《服务合同》对食品进行认真验收,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食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换货。中标人所供食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时,中标人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食品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未能履行采购文件和《服务合同》所定事项,或中标人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以及提供过期、变质、有毒对身体产生不利影响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品全部退货(包括但不限于发现腐败变质类)。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向中标人扣罚人民币10000元/次,在供货结算款或履约保证金内扣除,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终止服务合同,取消其供应资格。(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采购人伙食物资验收小组及中标人,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3)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采购人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退货的,责成中标人以不影响学生伙食供应为前提一小时内补送,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4)食品的质量问题争议及解决办法因食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当地质量鉴定单位或国家法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食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并且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相关责任。11.验收记录:对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验收人和送货人等双方以上签名确认。中标人配送前需按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检并提供检验报告。12.违约事项及违约金的支付制度13.每次供货,中标人若违反以下条款,采购人将向中标人主张其相应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选择在中标人的货款中直接予以扣除或要求中标人另外缴纳违约金。以下为违约金细则,采购人对违约金细则保持最终修改权和解释权。序号违约事项违约金(人民币 元/次)是否违反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供货的10002送货单没有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出现涂改,标记不清的情况的10003实际配送食品少于订购数量且不能及时补充的10004实际配送的食品与订购货物种类、质量不符的10005没有按照采购人要求将食品送到指定地点的10006食品因质量问题发生退货的100007相应批次的食品未能按《溯源标准及要求》要求提供票证原件的15008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未按时完成整改的2000合计采购人人员签名:中标人人员签名: 日期:六、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不能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或中标人违反合同而作出的处罚。2.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应通过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具体以采购人确认为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的,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权利。3.服务期内,如中标人不能按照《服务合同》履行服务,导致限期整改、停止供货的,采购人有权动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购买食材,或因中标人违约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有权优先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向中标人发出履约保证金扣罚的书面通知,中标人在收到书面通知的七个工作日内须把扣罚的履约保证金补足,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服务合同提前终止。4.服务期满或服务合同终止,中标人的全部单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无违约责任或违约责任已处理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在30个日历日内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5.如中标人有出现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没收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因违约导致服务合同提前终止的,履约保证金将全额没收。6.如中标人提供的是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须覆盖合同期及合同履约结束后30天。7.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可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缴相应费用,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七、违约责任1.中标人出现下列行为,经采购人认定属实,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在辖区内通报,被终止《服务合同》的中标人将列入辖区内采购人食堂“不良记录”等供应商名录,同时将信息通报教育局,且中标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1)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的;(2)在收到采购人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或不能如数供货的;(3)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的;(4)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5)食品在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中标人未能提供免费替换服务的;(6)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以及提供过期、变质、有毒、对身体产生不利影响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的;(7)中标人的送货单没有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出现涂改、标记不清的;(8)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不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或非法泄露采购人信息或违反保.密规定的,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9)出现联手哄抬物价现象的;(10)向采购人主管人员或验收货人进行物质、金钱行贿的;(11)工作态度或服务态度不端正,采购人提出书面整改(或警告)通知仍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善累计达2次的;(12)无故推托或拒绝接受采购人任务(如临时应急配送等)3次的;(13)合同规定的其他属于违约的行为。2.中标人在合同生效期间,如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中标人须负一切责任(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1)中标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取消或暂停其相关资质、限制其市场准入资格等处罚的;(2)中标人因违规违纪行为,受到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查处的;(3)发生重大服务质量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4)与他人串通,向采购人主管人员或验收货人进行物质、金钱行贿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5)中标人造成重大事故或有重大事故不配合处理的;(6)中标人未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7)中标人存在转包行为的;(8)中标人违反了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服务,损害采购人利益的;(9)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伪造、假借等弄虚作假的非法手段误导或欺骗采购人,以谋取非法利益的;(10)中标人在服务实施过程中非法获取与项目有关的任何非法利益的;(11)中标人拒绝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和检查的;(12)中标人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倒闭,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13)提供假冒伪劣、过期产品的;(14)货物检测报告造假的;(15)出现中标人有联手哄抬物价现象的,或因供货价虚高被投诉达3次或以上的;(16)中标人在履行《服务合同》的过程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17)被媒体负面曝光的;(18)服务的采购人在服务周期内(一年内)月度考核70分以下累计达三次,或者被两个或以上采购人终止或不再续签服务合同的;(19)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的。八、培训宣传需求定期组织采购人后勤人员及中标人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确保食材加工标准化、规范化。为增强公众参与度,定期开展“透明厨房开放日”活动,邀请家长代表参与验菜、陪餐,让家长直观了解食材采购、加工及供餐的全过程,促进食品安全透明化管理。九、退出机制对于未达质量标准、供应不及时、价格不合理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中标人,联合监管部门评估确认后,将依据合同条款启动退出程序,终止合作关系,确保食材供应的质量和稳定性。十、采购项目付款方式说明每月结算一次,中标人须在当月15日前向采购人提供上月的有效资料进行办理付款手续,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逐月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按照支付流程办理上月采购货物价款支付手续。采购人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向采购人支付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中标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办理付款:(1)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1.发票需注明所涵盖的时间范围;2.含税);(2)上月供货清单及不同种类的食材明细单;(3)成交(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盖章复印件;(4)付款申请单(由采购人提供固定格式,加盖中标人公章);(5)营业执照及开户银行许可证的盖章复印件;(6)当月食材验收合格报告及验收汇总表(以清单列明);(7)中标人月度考核表。采购包1(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食堂蔬果类(含豆制品)产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学校预计启动时间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或结算总金额达到项目预算时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标的提供的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前锋南路2号之20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履约保证金交纳比例:5%缴费渠道:电子保函(保险)、其他账号:44075401040014797户名: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开户行:农业银行广州番禺石基支行说明: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投标人应具有稳定、可靠、规范的服务交付能力、质量保障水平、环境管理合规性,以确保其在生产运营过程中能够有效保障产品符合行业规范与标准要求。 4.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总体实施方案;项目供货计划安排方案;货物组织、来源保障方案;货物配送方案;食品质量及安全保证方案、特殊情况应变预案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等,内容应详细具体、科学合理,符合采购需求。 (1)总体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的:①组织计划②总体工作流程; (2)项目供货计划安排方案,内容包括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的:生产、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安排及保证进度措施; (3)货物组织、来源保障方案,内容包括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的①优化仓储和配送②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③加强供应商管理④加强安全管理⑤建立风险管理体系; (4)货物配送方案,内容包括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的:①食品包装方案②分拣流程③配送计划④配送时间安排; (5)食品质量及安全保证方案,内容包括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的:①食品加工、储存、运输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②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及管理制度; (6)特殊情况应变预案,内容包括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的:①食品安全应急方案 ②恶劣天气、车辆故障等配送应急预案; (7)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内容包括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的:①退换货承诺②退换货流程③退换货便利性说明④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响应时效。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服务食堂蔬果类(含豆制品)产品配送服务项1.00450,000.00450,000.00100.0批发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食堂蔬果类(含豆制品)产品配送服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温馨提示: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在制定采购文件内容时应与上述条款保持一致,以避免采购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出现歧义。)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折扣率6报价要求采购包1:0% - 80% 7 现场踏勘否 8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 项目兼投兼中规则兼投兼中:-15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成交)人需缴纳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成交)人应缴纳的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收取人民币6750元。以上费用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17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 其他根据(穗财采[2020]9号)、(粤财采购[2020]6号)、(穗财采[2020]65号)规定,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金融服务中心办理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和电子履约保函。19 开标解密时长-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11.关于分支机构投标对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项目废标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或分包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对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4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杨工电话:020-31192028传真:020-34545595邮箱:zyzb888@qq.com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工业区一区三横路9号5楼)邮编:5114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场西路83号601室电话:020-39300309邮编:511400传真:020-39300303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2.3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食堂蔬果类(含豆制品)产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下浮率报价为:设M=(1-下浮率),第二中标候选人的M值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M值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食堂蔬果类(含豆制品)产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4.对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依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等相关规定。(1)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2)准确界定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同时,若提供本国产品的供应商也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也按规定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如:某一供应商的产品报价500元,其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国产品标准,同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也享受对小微企业的10%的价格扣除优惠。则对其报价按规定进行两次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参与评审的价格为500-500×20%-500×10%=350元)(4)认真审查有关证明文件。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的要求,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食堂蔬果类(含豆制品)产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其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审人员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特定的资格要求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8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全部服务的承接方须为符合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食堂蔬果类(含豆制品)产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有效期符合要求投标有效期符合要求2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且没超过采购预算;关键、主要内容无漏项;若低于其成本或出现异常低价审查情形,投标人应能做出合理说明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且没超过采购预算;关键、主要内容无漏项;若低于其成本或出现异常低价审查情形,投标人应能做出合理说明4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号条款),且无经评委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号条款),且无经评委认定为无效标的5投标文件未附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投标文件未附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投标文件未出现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情况投标文件未出现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情况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食堂蔬果类(含豆制品)产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35.0分技术部分50.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总体实施方案1 (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①组织计划;②总体工作流程。涵盖上述所有内容得1分。提供不全或无提供的,本项及下列“总体实施方案2”均不得分。总体实施方案2 (6.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涵盖上述“总体实施方案1”所有内容)进行评审:1.实施方案非常详细全面,实施组织计划科学合理,总体工作流程详尽完善、步骤清晰明确,服务标准非常高,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2.实施方案详细全面,实施组织计划较符合项目需求的,总体工作流程较完善、步骤较清晰明确,服务标准高,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3.实施组织计划基本合理,总体工作流程基本完整,服务标准较高,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4.实施组织计划、总体工作流程简略、服务标准可行性较差的,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5.未提供相关方案的不得分。项目供货计划安排1 (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项目供货计划安排”进行评审,内容包括生产、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安排及保证进度措施。涵盖上述所有内容得1分。提供不全或无提供的,本项及下列“项目供货计划安排2”均不得分。项目供货计划安排2 (6.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项目供货计划安排(涵盖上述“项目供货计划安排1”所有内容)进行评审:1.项目供货安排科学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时间进度要求,提出的保证进度措施具体以及可操作性强,得6分; 2.项目供货安排较科学合理,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时间进度要求,提出的保证进度措施较具体以及可操作性较强,得5分; 3.项目供货安排基本合理,能基本满足招标文件的时间进度要求,能提出保证进度措施但可操作性普通,得3分; 4.项目供货安排缺乏合理性,未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时间进度要求,提出的保证进度措施不具体或可操作性差,得1分。 5.不提供项目供货计划安排的,不得分。货物组织、来源保障方案1 (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货物组织、来源保障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①优化仓储和配送②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③加强供应商管理④加强安全管理⑤建立风险管理体系。涵盖上述所有内容得1分。提供不全或无提供的,本项及下列“货物组织、来源保障方案2”均不得分。货物组织、来源保障方案2 (6.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货物组织、来源保障方案(涵盖上述“货物组织、来源保障方案1”所有内容)进行评审: 1.货物来源具体明确、充足稳定,流程规范、高效,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形成货物来源准入和退出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的,得6分; 2.货物来源明确、稳定,流程合理、可行,可保障基本的服务质量的,得5分; 3.货物来源明确但不稳定,流程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对服务质量的保障不足的,得3分; 4.货物来源不明或不稳定,或流程不可行,服务质量没有保障的,得1分。 5.未提供相关方案的不得分。货物配送方案1 (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货物配送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①食品包装方案②分拣流程③配送计划④配送时间安排。涵盖上述所有内容得1分。提供不全或无提供的,本项及下列“货物配送方案2”均不得分。货物配送方案2 (6.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货物配送方案(涵盖上述“货物配送方案1”所有内容)进行评审: 1.食品包装方案详细、分拣流程清晰、配送计划完善、配送时间安排合理,符合项目服务要求,得6分; 2.食品包装方案较详细、分拣流程较清晰、配送计划较完善、配送时间安排较合理,符合项目服务要求,得5分; 3.食品包装方案基本详细、分拣流程基本清晰、配送计划基本完善、配送时间安排基本合理,基本符合项目服务要求,得 3分; 4.食品包装方案简单或分拣流程不清晰或配送计划不够完善或配送时间安排不合理或不符合项目服务要求,得1分; 5.未提供相关方案的不得分。食品质量及安全保证方案1 (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食品质量及安全保证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①食品加工、储存、运输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②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及管理制度。涵盖上述所有内容得1分。提供不全或无提供的,本项及下列“食品质量及安全保证方案2 ”均不得分。食品质量及安全保证方案2 (6.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食品质量及安全保证方案(涵盖上述“食品质量及安全保证方案1”所有内容)进行评审: 1.食品加工、储存、运输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及管理制度详细完善、可行性强,符合项目服务要求,得6分; 2.食品加工、储存、运输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较科学合理、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及管理制度较详细完善、可行性较强,符合项目服务要求,得5分; 3.食品加工、储存、运输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合理、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及管理制度基本完善、有一定可行性,基本符合项目服务要求,得3分; 4.食品加工、储存、运输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不够合理或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及管理制度不完善或缺乏可行性或不符合项目服务要求,得1分; 5.未提供相关方案的不得分。特殊情况应变预案1 (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特殊情况应变预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①食品安全应急方案 ②恶劣天气、车辆故障等配送应急预案。涵盖上述所有内容得1分。提供不全或无提供的,本项及下列“特殊情况应变预案2”均不得分。特殊情况应变预案2 (4.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特殊情况应变预案(涵盖上述“特殊情况应变预案1”所有内容)进行评审: 1.项目应急服务方案内容详细,应变采购配合能力说明具体,可操作性强,得4分; 2.项目应急服务方案内容较详细,应变采购配合能力说明较具体,可操作性较强,得3 分; 3.项目应急服务方案内容基本详细,应变采购配合能力说明基本具体,有一定可操作性,得 2 分; 4.项目应急服务方案内容简单或应变采购配合能力说明笼统或缺乏可操作性,得 1 分; 5.未提供相关方案的不得分。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1 (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①退换货承诺②退换货流程③退换货便利性说明④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响应时效。涵盖上述所有内容得1分。提供不全或无提供的,本项及下列“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2”均不得分。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2 (6.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涵盖上述“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1”所有内容)进行评审: 1.退换货承诺清晰明确、退换货流程简便、退换货便利性说明详细具体,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响应时效30分钟内的,得 6分; 2.退换货承诺较清晰明确、退换货流程较简便、退换货便利性说明较详细具体,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响应时效40分钟内的,得5分; 3.退换货承诺基本清晰明确、退换货流程基本简便、退换货便利性说明基本详细具体,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响应时效50分钟内的,得3分; 4.退换货承诺不够清晰或退换货流程繁琐或退换货便利性说明简单,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响应时效60分钟内的,得1分; 5.未提供相关方案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响应时效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为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情况 (3.0分))根据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情况进行评审: 1.累计责任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每人责任限额≥20万),得3分; 2.人民币80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每人责任限额≥20万),得2分; 3.人民币50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人民币800万元(每人责任限额≥20万),得1分; 4.人民币30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人民币500万元(每人责任限额≥20万),得0.5分; 5.其他情况或没有提供证明的,得0分。【注:须同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险单及发票扫描件 ,如保险期未能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须同时提供保险到期按时完成续签食品安全责任险,保证有效合同期且保额不低于投标时保险保额,并将该保险合同复印件作为签署项目合同的附件(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拟投入服务团队情况 (8.0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中的管理人员情况: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派本项目经理资质情况进行评审:①具备管理类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证书(且提供学信网查询截图),得0.5分;②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证件岗位: 食品安全总监(原高级),且同时提供4年或以上已完成的继续教育记录),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2、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证件岗位:食品安全总监(原高级))的,每人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3、食品检验人员:具备食品检验员证书,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4、食品抽检人员:具备食品检验员证书,且同时提供学时证明(达40学时或以上)的,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5、农产品食品检验人员:具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证书的,每人得1.5分, 本小项最高得1.5分。 【注:须同时提供相关人员:①以上对应内容的证书(或证明)、②健康证扫描件、③身份证扫描件、④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不含该月份)往前推算3个月内】任意一月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企业认证情况 (1.5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认证证书,每提供1项得0.3分,最高得1.5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HACCP体系认证证书。 【注: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为有效的结果截图。如公开信息中无法查询或与公开信息不一致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函,否则不得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导致未能取得相关认证且提供书面说明的,对应证书可得分。】车辆保障情况 (5.0分))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配送车辆情况: 1、投入冷链配送车辆,每提供一辆得3分,最高得3分; 2、投入专用配送车辆,每提供一辆得2分,最高得2分。 3、本项评分累计最高得5分。 【注:(1)投入自有车辆须同时提供:①车辆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含车辆照片页)(车辆的权属人为投标人)、②配送车辆的清晰照片(须提供车辆带有车牌的正面、后面、前左面及前右面,其中冷链车辆照片至少1张体现冷藏设备);(2)投入租赁车辆须同时提供:①租赁车辆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含车辆照片页)、②车辆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合同期限必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如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保证续签至服务期结束、③配送车辆的清晰照片(须提供车辆带有车牌的正面、后面、前左面及前右面,其中冷链车辆照片至少1张体现冷藏设备。 (3)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安全质检措施 (6.0分))提供所投同一类别产品2025年7月1日至今任意一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不含该月份)往前任意一个月】 以投标人名义(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同一个月内不低于(含)1次送检给具有 CMA 及 CNAS 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蔬果类(含豆制品)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上要有 CMA 及 CNAS 标识),检测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 蔬菜类(须提供2个或以上不同的蔬菜):铅,六六六,滴滴涕、联苯菊酯、氟虫腈; 豆制品类:铅、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上述2个类别产品中,每提供一个符合送检要求的类别产品检测合格报告扫描件得3分,最高得6分,缺项或其他不得分。 【注:须同时提供:①符合以上送检要求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扫描件、②投标人与具有CMA、CNAS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的检测服务协议(或合同)扫描件、③检测费发票扫描件、④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检测报告真实有效,若发现虚假情形,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食品供应链保障 (6.0分))为满足本项目的食材供应要求,根据投标人具有的食品供应链保障情况进行评审:配备①仓库②保鲜库③冻库④操作间⑤配送车间(或运送区)的,每配备以上一项场地得1.2分,最高6分。 【注:须同时提供:①场地权属证明:场地如为自有的,须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扫描件;场地如为租赁的,须同时提供场地租赁合同扫描件及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不含该月份)往前推算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的租金发票扫描件;场地如为合作的,须同时提供合作协议扫描件及往来发票扫描件。②场地实景照片(每项场地不少于3张)。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食品安全管理控制 (5.5分)1.投标人已加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和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得2.5分。 注:须同时提供:①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注册信息截图;②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主体信息截图。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配备有①食品安全运输及仓储智能追溯管理系统、②冷链运输车辆智能调度跟踪管控制系统、③农产品供应链一站式服务平台、④农副生鲜食材生产加工管理系统、⑤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平台、⑥分拣配送管理系统;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3分;须提供上述系统/平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购买合同扫描件或使用证明扫描件,如名称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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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第四中学食堂蔬果类(含豆制品)产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6032101).zi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