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楼电能净化器安装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SDGP371122000202502000125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5 19:02:5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山东聚贤盛邦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中标金额50.80万元
代理单位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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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633-7977610
  • 尹秀梅:13963316728

正文内容

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楼电能净化器安装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1122000202502000125 二、项目名称: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楼电能净化器安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A 供应商名称:山东聚贤盛邦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秦楼街道山东路南、菏泽路东永利嘉园6BE-03-304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50.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A 名称: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楼电能净化器安装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经理:详见响应文件 执业证书信息: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标包A:李庆民、管荣坤、李晓红 标包A:山东聚贤盛邦智能制造有限公司(92.0、95.0、97.0)、日照大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70.96、84.96、87.46)、融昱(山东)供应链有限公司(76.95、79.95、85.95)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收费金额(单位:元):51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1、日照大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评审得分较低) 2、融昱(山东)供应链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评审得分较低)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莒县临沂路69号 联系方式:0633-7977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省济南市市历下区县(区)经十路12308号名士豪庭1号市级公建1701-1707室 联系方式:139633167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秀梅 联系方式:13963316728 十一、附件: 附件.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5年06月25日项目编号采购人预算金额SDGP371122000202502000125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51万元中标成交金额项目名称50.9万元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楼电能净化器安装分包数量1个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评审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营县分中心开标三室评审时间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2025年06月25日09时30分至2025年06月25日/时5分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管莱埔本民400.00oo.o400.040.∞数元合计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丰香确总计采购代理机构工如业公公90000元第二章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楼电能净化器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22000202502000125(单位:人民币元)供应商名称2山东聚贤盛邦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大写:伍拾万玖仟贰佰元整小写:509200.00元工(日历天)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保期终生保修对磋商文件认同程度(是否完全认同)完全认同供应商全称:泉贤盛智能有限公司(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设其授权代表:日期:2025年06月25日投标报价表包号:SDGP371122000202502000125-GC4708投标报价序号名称投标报价单位508000元1山东聚贤盛邦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说明: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如果不提供详细的投标报价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6月25日4.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发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莒县公安局交绕察大队的葛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楼电能净化器安装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楼电能净化器安装项目,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东聚贤盛邦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六00元,资产总额为28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存在与大金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通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5年06月20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表说明:非中小微企业,不需填写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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