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妇幼保健院核磁冷头更换项目

项目编号2023-11-40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6 01:24:0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睢县妇幼保健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河南省长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3.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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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静:15138571891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2023-11-40-A 二、合同名称:睢县妇幼保健院核磁冷头更换项目 三、项目编号:2023-11-40 四、项目名称:睢县妇幼保健院核磁冷头更换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睢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县南环路中段 联系人:王静 联系方式:15138571891 2.供应商(乙方):河南省长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微型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创佳紫薇城14号楼1单元1201号 联系人:董绘景 联系方式:133840072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238000 元 2、采购方式:询价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交货日期:供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0日天内完成交货,并附上双方约定的、记录货物相关事项的资料。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其他医疗设备 无 RDE-412D4 1 238,000.0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1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3月5日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 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唯县妇幼保健院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甲方:唯县妇幼保健院乙方:河南省长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3年12月27日签订地点:河南省唯县I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甲方(买方):唯县妇幼保健院乙方(卖方):河南省长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甲方和乙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一、货物名称、计量单位、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序号货物名称及描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住友冷头含吸附器RDE-412D4台1238000.00238000.00234561.货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执行。(标准涉及专业问题,由甲方定)2.货物包装物的供应:包装物随货出售,由乙方负责货物包装物供应。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二、交货约定21.交货方法: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2.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运输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货物交付给甲方之前,货物相关全部风险由乙方承担。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4.交货日期: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0日天内完成交货,并附上双方约定的、记录货物相关事项的资料。5.当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全部或部分的货物,或者存在这种可能性时,乙方应及时将原因及预定交货日期通知给甲方,并按照甲方的指示,迅速制定必要的对策。三、验收方法1.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到交货地点且由甲方确认收货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货物的包装、外观、数量、商标、型号、规格及性能等进行验收,签署检验报告。如乙方未按约定到甲方指定地点参加检验的,应视为乙方对甲方单方检验的结果予以确认。验收标准执行合同约定的货物质量标准;如发现乙方所交的货物有任何不符合合同约定之处,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维修或退换货的依据;检验报告仅证明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截至出具检验报告之日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乙方对货物存在的潜在缺陷所应付的责任的解除。此检验不作为对货物内在质量认定的依据。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充分满足甲方使用的要求,确保供货货物的尺寸、规格、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甲方发出的询价函与乙方发出的报价书中规定的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的约束力。本合同内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36个月,自验收通过之3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间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修或退换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免费派人维修、退换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四、合同价格与支付方式1.合同金额:本合同总价(已含税)为¥238000.00(大写:贰拾叁万捌仟元整总价指甲方的交货价格,该价格应包含货物价格、通关费、包装费、物流费、装卸费、保险费、在甲方指定场所的安装调试费、必要的培训费以及增值税等一切费用。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下全部义务的情形下,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否则合同金额是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2.支付方式:甲方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付货款的30%计?71400.00(大写:柒万壹仟肆佰元整),其余尾款在三年内分批次付清。3.乙方的开户银行、帐户名称、银行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十日之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如未正确依照上述规定执行而影响相关款项的支付,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负。五、权利侵害的防止1.乙方保证,交付的商品不存在任何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指令或政策等或侵犯了第三者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情况。2.如存在上述情况,乙方必须事前通知甲方,并应负责解决由此而产生的侵权纠纷。3.乙方违反本条第1款的保证,而与第三方产生纠纷时,应对由此而引起的4纠纷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对该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损失及费用。4.如果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因最终裁决构成侵权,其使用被限制,因此原因造成甲方所有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主动做出相应妥善合理的安排:若甲方获取继续使用受指控侵权的货物或货物的某一部分的权利,或用不会造成侵权的同等技术水平的货物更换。同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5%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且不能免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六、不可抗力甲乙任何一方因自然灾害、战争、疾病或其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由(以下简称“不可抗力””,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遭遇不可抗力事由的该当事人可免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七、乙方责任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2.乙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届满后天30内仍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5。3.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或不能利用的,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包换、包修、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货物数量交货。若乙方所交货物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5时,少交货物数量的,若甲方同意,应扣除少交货物的货款;多交货物数量的,甲方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5.质量保证期内,乙方逾期维修或退换货物的,每延期一天,应按本合同总价2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维修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乙方逾期退换货物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甲方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2.甲方应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如逾期付款,应就逾期付款部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送达1.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下列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6法律效力。2.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给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房的法律文书终达地址,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3.合同送达条款与保密条款、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十一、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条款履行完毕时终止。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唯县妇幼保健院乙方(盖章):河南省长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行:农行雕县支行开户行:河南登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6520101040002633账号:00415011400001091电话:0370-8111356电话:15139741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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