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正电子发射型断层扫描仪(PET-CT)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5-243-A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2 12:15:1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百城富润(河南)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836万元
代理单位百城富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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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5-243-A 二、合同名称: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正电子发射型断层扫描仪(PET-CT)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5-243 四、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正电子发射型断层扫描仪(PET-CT)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路 联系人: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371-67217387 2.供应商(乙方):百城富润(河南)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507号正商经开广场3号楼3层313号 联系人:张晓晓 联系方式:1563990165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836000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合同签订后90日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其他医疗设备 联影 无 1 22,000,000.0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9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9月22日 合同.pdf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设备招标购置合同合同编号:2025-YXZB-0030乙方:百城富润(河南)医疗产业发展有限甲方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司。IT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南顺城街136号海东路1507号正商经开广场3号楼3层313号联系电话:0371-66905272联系电话:0371-8622668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依据开标日期为2025年09月12日,招标编号为郑财招标采购-2025-243项目的中标结果,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1.2采购标的产品通用名称注册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产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正电子发射型断层扫描仪(PET-CT)正电子发射及X射线计算机断层成像扫描系统联影uMIVistaPro上海1套18360000.0018360000.00备注:无总金额(大写):壹仟捌佰叁拾陆万元整¥(小写):18360000.00元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原装、全新、数据端口全开放且能与甲方信息系统相连接匹配的设备,乙方应随货免费提供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合格证、配置清单、服务指南等。需接入医院信息系统的设备产生的对接费用由乙方承担。1.3交货及付款方式1.交货方式:乙方确保设备安全无损的运抵甲方指定现场,设备的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设备出厂日期不得早于到达交货地点6个月。交货地点: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指定地点。3.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付合同金额的50%,货到现场后再付合同金额的48%,合同期满后无息支付剩余的2%。1.4质量要求1.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现行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2.在不违反国家强制标准的前提下,甲方对设备有特殊要求的,形成书面文件,该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1.5验收方式由甲方验收小组、乙方代表共同对设备进行开箱清点、检查、验收、逐项核对产品2参数,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参数不符合要求等问题,乙方应在5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6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1.本合同的质量保质期(简称“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乙方和生产厂家为甲方提供原厂质保伍年(含配件,质保期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3.质保期后,设备维修按招投标文件约定执行。乙方承诺在质保期后只收取配件费(配件费不得高于市场价),工程师产生的交通、住宿、工资等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4.质保期内保证开机率W98%。5.维修响应时间:乙方或生产厂家自收到甲方电话、传真等维修要求后应当在2小时内电话解决,24小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如设备当天无法修复的,乙方或生产厂家免费提供同型号设备替代工作至该设备能重新正常使用为止。如逾期不解决,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6.质保期内乙方或生产厂家负责对所供设备每季度进行一次免费巡检保养,验收完成1年内如果出现三次(含三次)以上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人为因素除外),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新产品。1.7技术服务1.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对甲方人员进行现场免费培训。2.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详细技术、维修资料,以及进入维修诊断程序口令。3.软件免费升级,免费开放数字化端口。1.8专利权7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所供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诉讼,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无条件、全额承担。1.9不可抗力因地震、雷击、冰霄、洪水、战争、交通管制、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31.10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的,甲方可解除合同退回货物,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违约金。2.乙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可以选择:(1)拒收或退回货物,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要求乙方更换或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将按货款总金额的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11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28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1.12廉洁协议1.甲方购进医疗器械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回扣,不得要求乙方代支任何费用开支。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暗示或任何形式索要回扣、提成、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等。如甲方工作人员以暗示或任何形式索要回扣、提成、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等,乙方应予拒绝,并有责任如实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3.乙方不得暗中给予甲方回扣,不得以提成和赠送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宴请、娱乐及提供国内或境外学术活动等手段影响甲方医生使用药品、耗材、器械的选择权。4.乙方洽谈业务,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科室或办公室联系商谈,不得借故到甲方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费。5.乙方销售人员不得进入甲方科室和诊疗场所对医药有关人员推销产品。6.乙方如违反以上条款,经核实后,甲方给予警告后而又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在单位内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2年,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7.甲方工作人员如违反以上条款的,甲方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廉政制度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41.13合同份数及生效时间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1.14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合同内容执行完毕为本合同有效期。L/乙方:(签章)百城富润河南)医疗产甲方:(签章)郑州市第三天民医院业发展有限公司·T法定代表人(签字):7机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开户行:郑州银行西大街支行开户行:8111101012001592888沈曝2025年09月17日合同签约地: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5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甲方(医疗卫生机构):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川店乙方(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其代理人):百城富澜(河南医疗产业飞-发展有限公司010。=No17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6六、乙方指定王金鸣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八、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各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人乙方(盖章):百城润(河南)甲方(盖章):·、医疗产业发展有限法定代表人(负啧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金观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2025年09月17日2025年09月17日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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