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策勒县人民医院康复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CLX-2025-019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8 17:29:2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策勒县人民医院预算金额92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新疆翔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医疗设备蜡疗机
联系方式
  • 石杰:0903-6714423
  • 李一航:0903-2063459

正文内容

[政采云]策勒县人民医院康复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策勒县人民医院康复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X-2025-019号      项目名称:策勒县人民医院康复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920000      最高限价(元):9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策勒县人民医院康复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2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购置蜡疗机、经颅直流电刺激仪、干扰电等康复类医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5日历天(具体以与业主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标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段时间内(法人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及备案的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8)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9000.00元(玖仟元整);(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具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注: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4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45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错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策勒县人民医院 地 址:策勒县博斯坦东路2号策勒县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903-67144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翔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策勒县二闸口315国道东面64号附1004-01号 联系方式:0903-20634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一航 电 话:0903-2063459 附件信息: 竞争性谈判文件-策勒县人民医院康复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pdf772.3K 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编号:CLX-2025-019号项目名称:策勒县人民医院康复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采购人:策勒县人民医院联系人:石杰电话:0903-6714423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翔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一航电话:0903-2063459详细地址:和田市众幕机电城11号楼三楼2025年4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部分谈判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样本)第五部分评审方法第六部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策勒县人民医院康复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策勒县人民医院康复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4日11: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LX-2025-019号项目名称:策勒县人民医院康复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92万元最高限价:92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其他资金(已落实)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蜡疗机、经颅直流电刺激仪、干扰电等康复类医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15日历天(具体以与业主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标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段时间内(法人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及备案的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8)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9000.00元(玖仟元整);(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具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注: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11: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2025年04月14日11: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新疆政府采购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4日11: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45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错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特别强调: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2、接受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本项目采购人:策勒县人民医院地址:新疆和田地区策勒县人民医院联系人姓名:石杰联系电话:0903-67144232、采购代理机构:新疆翔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和田市众幕机电城11号楼三楼项目联系人:李一航联系电话:0903-2063459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策勒县财政局联系人:张芬梅监督投诉电话:0903-671264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称:策勒县人民医院联系人:石杰电话:0903-67144232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翔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一航电话:0903-2063459详细地址:和田市众幕机电城11号楼三楼3采购项目名称策勒县人民医院康复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4采购需求购置蜡疗机、经颅直流电刺激仪、干扰电等康复类医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5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其他资金(已落实)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7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8供货地点及时间时间:15日历天(具体以与业主合同签订为准)地点:策勒县人民医院9质保期验收完后质保期三年(含备品备件损耗品免费更换维修)。10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采购概算价本标段预算金额为92万元,最高限价为:92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按无效报价处理,敬请供应商注意!12谈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9000.00元(玖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账户名称:新疆翔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3015381109200470960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北京西路支行注:1.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的,由报名单位基本账户于2025年04月14日11:00分(北京时间)前汇至新疆翔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报名单位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项目名称,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无须到新疆翔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换取收据。2.电子保函使用方法:1、登录新疆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电子保函”直接进入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申请页,点击【立即申请】2、依次完善页面显示的投保人信息(供应商信息),确认您要投保的项目信息,在投标项目选择页面选择您需要投保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名称或项目保函12谈判保证金进行搜索),选择投保项目后填写被保险人信息及投保内容。服务热线:400-9039583。保函投保金额(元):9000.00元(玖仟元整)保函承保期限:2025年04月14日----2025年07月14日(90日历天)13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13供应商资格要求标项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段时间内(法人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及备案的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8)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9000.00元(玖仟元整);(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具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注: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14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并完成服务的总价;本项目为竞争性谈判,最终报价2轮或两轮以上;2、投标报价应包括:有关本项目所需货物采购、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人员工资、技术培训、验收、免费期维护费及售后服务、税金等。运输途中风险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投标货币:人民币;4、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15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16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自谈判文件发售时间起的3个工作日内(各潜在投标人如有质疑,请于规定的日期内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列明理由、依据,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新疆翔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如在规定的日期内未收到任何投标人递交的质疑书,视为投标人可完全响应。)17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8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11:00分(北京时间)19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0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21标前准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2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地点投标人应于2025年04月14日11:00分(北京时间)时整之前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3谈判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2025年04月14日上午11:00-12:0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谈判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5年04月14日上午12:00前)未按时解密的,视为谈判响应文件撤回。24评标委员的组建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谈判小组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和专家评委2人。谈判小组确定方式:☑政采云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他方式:25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4日11:00(北京时间)26关于运距补充说明业主指定地点或合同中指定地点27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具体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项目完成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退还。28低价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9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0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1其他说明本次中标单位不得转包转卖此次合同,如被发现转包转卖合同将废除此次中标资格,并上报监管部门追究责任。32其他补充内容特别提醒:1、所有投标人的报价高于采购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即作否决投标处理)。2、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3、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视为无效标处理。4、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5、谈判响应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谈判响应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投标人如发现投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招标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库。6、投标供应商制作谈判响应文件的CA锁必须和开标解密的CA锁为同一把锁,在解密过程中因为CA锁不同而导致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3小、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4%-6%由采购人在幅度范围内确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未提供的不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标准确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未提供的不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标准确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2.新财购【2022】22号文件中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次招标项目行业属于:工业。3.本项目项目类型:货物;34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委534号文计取,具体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34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35投标人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将PDF格式电子版质疑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48815433@qq.com邮箱。接受质疑的单位:新疆翔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和田市众幕机电城11号楼三楼联系人:李一航电话:0903-206345936其他说明特别提醒:1、所有投标人的报价高于采购预算额度视为无效报价(即作否决投标处理)。2、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视为无效标处理。5、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6、招标文件中部分加“*”、“★”、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标、不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7、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投标人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招标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库。7、投标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必须和开标解密的CA锁为同一把锁,在解密过程中因为CA锁不同而导致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备注:如谈判文件中前后不一致时,请以前付须知表为准。说明一、说明1.1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2.定义2.1“采购人”名称见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见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招标货物”指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所述所有货物;“服务”指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5“投标人”指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6“投标人公章”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指与投标人标准公章一致的投标人电子签章。2.7“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指利用政采云平台提供的“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谈判响应文件制作。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3.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具有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全部响应性条件。3.3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或者不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3.3.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3.3.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3.3.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4投标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5投标人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陆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投标的项目(包段),申请获取(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6投标人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3.7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5.纪律5.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5.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5.2.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2.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5.2.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5.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2.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5.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5.2.2.1不同投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2.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一致,或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5.2.2.3不同投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2.2.4不同投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2.2.5不同投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相互混装;5.2.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6.通知6.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送变更通知及/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传真和电话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投标人未回复或招标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招标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采购文件7.采购文件组成7.1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8.踏勘现场8.1本项目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无论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应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所需的资料。8.2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8.3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8.4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知识产权9.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10.答疑及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投标人如果对采购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后,请投标人及时通过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查看答疑文件或澄清文件。必要时,采购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答疑接受时间”后就采购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10.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主动或出于解答投标人疑问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需要为此调整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重新发出通知。特殊情况下,采购机构发布澄清、修改文件后,征得投标人同意,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0.3采购机构一旦对采购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0.4采购机构对采购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内进行披露,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因登记有误、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投标人未及时获取的,采购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招标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当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上述澄清、修改在交易平台上发布的同时,交易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采购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10.5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三、谈判响应文件11.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1.1投标人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1.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1.3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谈判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4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谈判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11.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投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一律不予退还。12.谈判响应文件组成及编制12.1谈判响应文件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料、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服务文件。商务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和服务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服务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2.2投标人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2.2.1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12.2.1.1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使用新疆政府采购网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以及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谈判响应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12.2.1.2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须使用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若无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投标。12.2.1.3电子招谈判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谈判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谈判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注: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建议根据谈判文件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等内容一一关联谈判响应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13.投标报价13.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须对每包分别制作谈判响应文件并报价。13.3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13.4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按照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的规定。13.5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按照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3.6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以及其他事项。13.7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显著处注明。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3.8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13.9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4.投标有效期14.1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按照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的规定。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计算,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招标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有效期外,不能修改谈判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5.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谈判响应文件须对采购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谈判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15.2谈判响应文件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5.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5.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谈判响应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谈判小组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5.5投标人必须保证谈判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5.6投标人在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保证金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须于到账截止时间前到帐,并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16.2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6.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6.4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采用网上银行转帐方式退还至投标人的汇款帐户,资金原路返回。16.5如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义,投标人应在开标结束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由银行或保险公司核实后出具书面材料予以答复。16.6开标结束后,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或招标人统一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事宜。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等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如有)。五、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递交、准备和解密时间要求17.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和递交17.1投标人应通过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谈判文件要求制作谈判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谈判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为有效谈判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政采云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17.2投标人应于2025年04月14日11:00时之前(投标人须自行考虑网络延迟风险提前上传)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17.3谈判响应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17.4谈判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谈判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7.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18.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8.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18.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18.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s://www.xjca.com.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18.5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2025年04月14日上午11:00-12:0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谈判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5年04月14日上午12:00前)未按时解密的,视为谈判响应文件撤回。18.6因系统(非投标供应商行为)的原因,造成投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的,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与新疆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进行联系。18.7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投标。19.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人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19.2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中规定)未能解密的,也将被视为供应商对其谈判响应文件的撤回。六、开标20.开标20.1本次采用不见面方式网上开标。20.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20.3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20.4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20.5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谈判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0.6开标时,投标报价以系统显示投标报价为准。20.7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0.8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过程中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本次开标及开标过程的全部事宜。七、评标步骤和要求21.组建谈判小组21.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22.资格审查22.1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3.初步评审23.1谈判小组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文件签署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等。23.2谈判小组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采购文件上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日期等明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3谈判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23.4初步评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1)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4)调整后的数据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3.5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谈判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其他外来证明。24.投标的澄清24.1谈判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对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谈判小组成员签字。谈判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4.2投标人必须按照谈判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谈判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谈判小组可拒绝该投标。24.3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谈判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24.4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5.详细评审25.1谈判小组只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具体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25.2谈判小组依法独立评审,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26.确定中标人26.1使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6.2谈判小组根据评审结果及采购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27.评标过程要求27.1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7.2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谈判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标时对谈判小组、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27.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27.3.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28.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8.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投标人被拒绝或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29.采购项目废标29.1在评标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评审阶段且到二次报价环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谈判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谈判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八、履约保证金(如有)30.履约保证金30.1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在签订合同前交纳。30.2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及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九、签订、审核合同31.中标通知31.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中标人应按照上述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代理服务费并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委派专人持介绍信或授权书和身份证件前往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2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但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以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31.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2.签订合同32.1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2.2中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32.3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提交追加合同的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可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2.4中标人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32.5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采购。32.6违反32.1条、32.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3.审核合同33.1中标人持政府采购合同于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策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备案留存。十、处罚、询问和质疑34.处罚34.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6)存在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7)投标人其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35.询问35.1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6.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36.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所有质疑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36.2质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37.3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质疑有效期。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6.4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书后,对质疑书进行审查,对符合质疑条件的将办理签收手续,自签收质疑书之日起即为受理。36.5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受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6.6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签字(签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投诉书范本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做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签字(签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十一、保密和披露37.保密和披露37.1投标人自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37.2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7.3在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招标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谈判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参数数量单价限价(万元)合计限价(万元)1OT桌(可调式)1.实木桌面,环保漆面,健康无味2.桌面宽度≥1200mm,深度≥810mm3.桌体采用钢架设计,通过转动手柄调节桌面高度,调节范围不窄于720~945mm4.桌面静态最大承重≥50kg5.升降结构采用高扭矩慢速齿轮传导系统,稳步调节高度,升降速度不高于3.5mm/圈30.41.22肋木(含肩梯)主要用于借助肋木杠进行上下肢体关节活动范围和肌力训练、坐站立训练、平衡训练及躯干的牵伸训练。规格:1095*680*2308(mm)±10%肩梯上下高度调节范围:1720~2250mm肋木上弯架横杆调节范围:720~2425mm横杆间隔155mm±10%10.40.43多功能平行杠(可调式)1、规格:3013*750*(785-1035)(mm)±10%2、扶手高度六级调节:第一级785(mm)±10%第二级835(mm)±10%第三级885(mm)±10%第四级935(mm)±10%第五级985(mm)±10%第六级1035(mm)±10%3、扶手间距:562(mm)±10%4、扶手直径:38(mm)±10%5、材质:不锈钢、冷拉钢、环保防滑垫6、用途:主要用于步行训练、矫正不良步态,肌力增强训练。10.40.44股四头肌训练椅主要用于股四头肌肌力及关节活动度训练。1、直立式外形尺寸:1030*950*1175mm±10%2、平躺式外形尺寸:1320*1030*760~995mm±10%3、扶手可调范围:0~235mm4、靠背前后可调:0~110mm5、脚控调节套可调范围:0~300mm6、支撑杆可调范围:0~100mm10.380.385训练用扶梯(双向)1.规格:3100*780*1306-1606(mm)2.扶手调节范围:≧7孔调节,调节间距均为50mm,即高度从低到高分别为:1306、1356、1406、1456、1506、1556、1606(mm)3.三步梯木板尺寸:780*290*12(mm)±10%;步距:290(mm)±10%;步高:150(mm)±10%;4.五步梯木板尺寸:780*290*12(mm)±10%;步距:290(mm)±10%;步高:100(mm)±10%;6.扶手直径:32(mm)±10%7.材质:钢结构、喷涂工艺、环保防滑垫8.用途:主要用于患者恢复日常上下楼功能及行走能力的训练。10.50.56直立床(电动起立床)1.直立角度0~85°可调,有效预防体位性低血压等并发症。2.床体尾端配有分体式脚托板,内外翻调节范围≥-30°~+30°;跖屈背屈调节范围≥-59°~+34°,有利于预防和矫正足部变形。3.扶手桌面(餐板)位置可以双向调节,其中上下调节范围≥0~355mm,前后调节范围≥0~250mm,患者可在站立训练时进行上肢功能训练。▲4.站立位时整体脚托板最大静态承重≥2000N,需提供由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测报告。5.至少配有3组保护带,分别保护膝关节、髋关节和胸部,且保护带的宽度≥125mm;其中,膝部保护带分开式设计,分别保护左右两侧膝盖。▲6.床面采用医用PVC皮革,需按GB/T16886.10-2017《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0部分:刺激与皮肤致敏试验》标准提供“皮肤刺激”项检测报告。7.最大承重≥175kg。8.配有紧急开关,在紧急情况下按下可以停止设备工作。9.采用中控式脚轮固定装置,一步操作即可锁定/解锁床体固定状态。10.电机数量≥1个,床体电机负载≥8000N。▲11.防进液等级≥IPX4。12.外形尺寸(L*W*H):2155mm*815mm*(1060~2110)mm(±20%),床面尺寸(L*W):1810mm*610mm(±20%),脚托板尺寸(L*W):315mm*170mm(±20%),扶手桌面(餐板)尺寸(L*W):775mm*455mm(±20%),胸部固定带(L*W):740mm*125mm(±20%),腿部固定带(L*W):450mm*125mm(±20%)。13.净重:80kg(±20%)。14.电源:AC220V、50Hz。22.24.47四人站立架1、该设备主要用于截瘫、脑瘫等站立功能障碍患者进行站立训练;2、规格:1860*1840*1145(mm)±10%3、桌面高度1120mm±10%10.450.458干扰电1、适用范围:主要起到肌肉、关节及韧带等软组织镇痛;改善软组织血液循环、促进炎症消散的作用。2、主要构成:主要由一台主机和一根4极吸附输出线、一根2极吸附输出线、一根6极自粘输出线组成。3、结构形式:台式(可配专用台车)4、输出频率:2KHz、3KHz、4KHz、5KHz。5、治疗波形:正弦波。6、输出电压:最大输出峰值电压82-102V。★7、输出电流:最大输出电流有效值≤60mA,恒流输出特性,在治疗全过程中,患者可以得到依设定值而恒定不变的治疗剂量(电流恒定),确保疗效。符合国家2015年颁布的YY0951-2015《干扰电治疗设备》行业强制标准的要求。8、治疗功能要求:设备智能化操作,全电脑控制输出,≧5种干涉模式、≧5种电疗模式、≧6种调制方式、≧6种向量选择、≧4种扫引时间,提供多种选择方案。9、干扰方式:(4.2)极三维立体干扰模式与(4)极二维平面干扰模式任意组合。10、干涉(差频)频率:0Hz~200Hz。11、治疗时间:1~99min可调。12、电疗模式:低、中、高、广域、低高(低、高交替)。13、干涉模式:IFC、IFCW、PMC、PMC2、自定义程序模式。14、调制方式:OFF、25%、50%、75%、100%、巴斯特方式。15、向量选择:OFF、1秒、2秒、3秒、4秒、5秒。16、扫引时间:1/f、15秒、30秒、60秒。17、吸附压力:-30mmHg~-300mmHg.18、吸附模式:连续、15回/分、30回/分、60回/分、自动模式。★19、电极选择:任何一路电极输出均可在吸附电极及自粘电极之间任意转换。20、电极监测:具备对电极(吸附及自粘)脱落监测及报警功能。21、具有多重保护功能:具有强度自动锁定功能。(当实际输出强度稳定后,或强度设定值已达上限时,该强度设定值会被锁定,此后强度设定值只有先减少后,方可增加。)21.1、电极线短路保护和停止输出功能;21.2、过电压保护和停止输出功能;21.3、电极脱落报警和停止输出功能;21.4、吸附电极吸力保护;21.5、治疗结束自动提示,输出强度自动归零并有蜂鸣器提示治疗结束。22、CMD颁发的、针对本产品的ISO13485:2016和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4.28.49康复踏车(上下肢)1、适用范围:适用于改善偏瘫患者肌力,维持关节活动度,改善偏瘫患者综合运动功能,促进偏瘫患者运动功能恢复;在多通道功能性电刺激模式下效果更显著(必须在注册证适用范围体现)。2、主要功能:踏车传动机构作为动力驱动系统(MOTO系统)的载体以圆周运动模式对患者上肢或下肢进行功能训练。★3、结构与组成:由主机、肢体锻炼器和电刺激器组成,并且主机具有接收脉搏血氧仪设备数据的接口。4、主要系统模块:中央控制系统(CPS系统)、动力驱动系统(MOTO系统)、功能性电刺激系统(FES系统)、脉搏血氧检测反馈系统(POS系统,选配)。5、操作与显示:≧10吋抗菌真彩触摸感应式PAD点触操作,转速、距离、阻力、功率、血氧、脉率、时间等主要参数实时显示可调;内置情景互动软件,搭载单车游戏界面,实时显示患者左右平衡状态,改善患者注意力,增强训练效果。6、治疗模式:功能性电刺激踏车模式(FES踏车模式)、功能性电刺激独立模式(FES独立模式)和主被动踏车模式三种模式可选。★7、肌肉测试:在治疗开始前,可测试并设定当前输出通道对应肌肉所能承受电刺激强度的最小值和最大值,以便更好的保护患者。★8、在FES踏车模式下,肢体锻炼器与FES电刺激器均工作,且在整个训练过程中康复踏车将根据训练者的主动发力程度适时适度进行功能性电刺激(提供有效证明)。★9、在FES踏车模式下,在主动期当踏车实际转速低于目标转速时,FES电刺激器从设定电刺激下限电流值开始逐步增加电刺激电流到设定电刺激上限值;当踏车实际转速超过目标转速时,FES电刺激器从设定电刺激上限电流值开始逐步减小电刺激电流到设定电刺激下限值(提供有效证明)。10、主被动踏车参数:10.1、电机转速:15~55r/min可调;10.2、助力扭矩:1~29Nm可调;★10.3、阻力扭矩:1~25Nm可调,最高可达25Nm。10.4、训练方式:主动、助动及被动三种训练方式,可依据患者肌力自动调整,无缝切换。11、功能性电刺激参数:★11.1、输出路数:标配4路;11.2、输出电流:0~140mA可调,依肌力动态补偿;11.3、波形类型:脉冲方波、双相平衡;11.4、脉冲频率:10~100Hz可调;11.5、脉冲宽度:50~500μs可调。12、电极脱落保护:在电刺激使用过程中发生电极脱落,康复踏车应有提示功能。(提供有效证明)★13、痉挛保护功能提供两种处理方式:暂停和反转。★14、设备具有“保护(脉氧)停机功能”,当康复踏车接收到的血氧或脉率数据超出当前预置血氧或脉率限值20s内康复踏车停止工作。15、CMD颁发的、针对本产品的ISO13485:2016和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6、其他要求:铁皮文件柜2个18810超短波1、使用电源:AC220V±22V,50Hz±1Hz;2、机器类别:I类BF型;3、★工作频率:40.68MHz,误差±1.5%;4、输入功率:≤1000VA;5、输出功率:200W最大,误差±20%;6、输出强度:50W、100W、150W、200W连续可调;7、★操控旋钮:具有语音播报功能的人性化设计旋钮;8、★控制系统:具有预热开始、剩余时间、治疗结束等语音播报功能的智能人性化系统;9、★治疗时间:0~30min分回零、10、15、20、25、30六档可调;10、声显提示:治疗过程中具有倒计时数码显示,时间段和结束时语音播报提示功能;11、输出模式:连续波输出;12、调谐方式:旋钮式输出回路谐振频率调谐;13、智能控制:微电脑计算处理器,开机预热、输出强度等智能控制;14、输出电极:≥3种规格电极板,大、中、小各一对,适合不同治疗部位使用;15、输出导线:特制铜质电缆线,绝缘强、耐高温、损耗小,安装方便可靠;16、导线长度:导线长度不小于1.1米,最大化满足临床需求和方便使用;17、导线性能:缆线外塑模厚达8mm,导线交叉不打火、绝缘和屏蔽优;18、场强指示:配置场强指示附件,指示电极板输出功率分布和强弱;19、电流指示:最大量程为300mA,精度不低于2.5级;20、产品样式:流线形设计,落地推车式,移动方便;21、存放装置:配置有电极板存放装置,人性设计方便临床使用;22、执行标准:GB9706.1-2007、GB/T14710、YY91086、YY91087、YY0505-2012。12211床旁康复踏车1、适用范围:适用于改善患者肌力,维持关节活动度,改善偏瘫患者综合运动功能,促进偏瘫患者运动功能恢复;在多通道功能性电刺激模式下效果更显著(在产品注册证的适用范围中需载明“多通道功能性电刺激模式”)。2、主要功能:踏车传动机构作为动力驱动系统(MOTO系统)的载体以圆周运动模式对卧床患者上肢或下肢进行功能训练。★3、结构与组成:由主机、肢体锻炼器和电刺激器组成,并且主机具有接收脉搏血氧仪设备数据的接口,是一款基于运动参数的电刺激康复踏车。(提供有效证明)4、主要系统模块:中央控制系统(CPS系统)、动力驱动系统(MOTO系统)、功能性电刺激系统(FES系统)、脉搏血氧检测反馈系统(POS系统,选配)。5、操作与显示:≧10吋抗菌真彩触摸感应式PAD点触操作,转速、距离、阻力、功率、血氧、脉率、时间等主要参数实时显示可调;内置情景互动软件,搭载单车游戏界面,实时显示患者左右平衡状态,改善患者注意力,增强训练效果。6、时间设置:可以预设时间,范围为0~120min,主界面可显示为正计时或者倒计时。7、治疗模式:功能性电刺激踏车模式(FES踏车模式)、功能性电刺激独立模式(FES独立模式)和主被动踏车模式三种模式可选。★8、肌肉测试:在治疗开始前,可测试并设定当前输出通道对应肌肉所能承受电刺激强度的最小值和最大值,以便更好的保护患者。★9、在FES踏车模式下,肢体锻炼器与FES电刺激器均工作,且在整个训练过程中康复踏车将根据训练者的主动发力程度适时适度进行功能性电刺激(提供有效证明)。★10、在FES踏车模式下,在主动期当踏车实际转速低于目标转速时,FES电刺激器从设定电刺激下限电流值开始逐步增加电刺激电流到设定电刺激上限值;当踏车实际转速超过目标转速时,FES电刺激器从设定电刺激上限电流值开始逐步减小电刺激电流到设定电刺激下限值(提供有效证明)。11、主被动踏车参数:11.1、电机转速:15~55r/min可调;★11.2、助力扭矩:1~29Nm可调,最高可达29Nm(提供有效证明);★11.3、阻力扭矩:1~25Nm可调,最高可达25Nm(提供有效证明)。11.4、训练方式:主动、助动及被动三种训练方式,可依据患者肌力自动调整,无缝切换。12、功能性电刺激参数:12.1、输出路数:标配≧4路;12.2、输出电流:0~140mA可调,依肌力动态补偿;12.3、波形类型:脉冲方波、双相平衡;12.4、脉冲频率:10~100Hz可调;12.5、脉冲宽度:50~500μs可调。13、电极脱落保护:在电刺激使用过程中发生电极脱落,康复踏车应有提示功能。(提供有效证明)14、痉挛保护功能提供两种处理方式:暂停和反转。★15、设备具有“保护(脉氧)停机功能”,当康复踏车接收到的血氧或脉率数据超出当前预置血氧或脉率限值20s内康复踏车停止工作。★16、康复踏车可实现远程通讯,具备软件远程升级功能。(提供有效证明)★17、具备“患者特征”选项,“肌肉痉挛”、“自主神经反射障碍”及“电刺激反应”,均可进行无级调节。★18、踏车软件具备≧两种动画类型、≧三种动画人物、≧六种背景音乐选项,以及多种对应肌肉电极片粘贴方法图示。19.89.811床旁康复踏车19、满足多种治疗体位需求;19.1、训练器离床高度可调;19.2、训练器离患者前后距离可调;★19.3、训练器治疗方向≧三个位置可调(提供有效证明)。★20、康复踏车配有下肢脚踏及上肢手托,在训练时可自由选择并快速切换。(提供有效证明)21、具有患者治疗方案信息存储、数据导出以及信息恢复功能。22、情景互动PAD画面可无线投屏到外扩显示设备,以满足单台或多台康复踏车同时投屏,实现团体康复训练模式,提高患者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训练效果。23、CMD颁发的、针对本产品的ISO13485:2016和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4、配有设备管理系统,可接入医院信息系统,显示设备状态、使用次数、工作时长等。其他配置:可移动式输液架130个19.89.812木插板外形尺寸:木插板(小):180*140*70mm±10%木插板(中):220*180*90mm±10%木插板(大):360*290*110mm±10%用途:手指功能训练,手眼协调功能训练。30.080.2413滚筒主要用于偏瘫、脑瘫等运动失调患者进行平衡、协调训练。规格:100*830mm±10%;150*830mm±10%;200*830mm±10%;250*830mm±10%;300*830mm±10%,一套共5个材质:高密度回弹海绵、医用抗菌耐磨皮革20.280.5614分指板主要用于偏瘫、脑瘫、四肢瘫、风湿症等手指变形患者进行矫正。规格:265*245*30mm±10%10.010.0115楔形垫卧、腰椎牵引辅助用具。规格:15、30、45°15°斜形垫:600*200*550mm±10%30°斜形垫:600*300*500mm±10%45°斜形垫:600*410*410mm±10%材质;高密度回弹海绵、医用抗菌耐磨皮革20.240.4816组合软垫规格:1820*1220*60(mm)±10%材质:高密度回弹海绵、无纺布20.10.217治疗床1、外形尺寸(长宽高):2000×800×700mm,允差±3%。2、具有肩孔、呼吸孔、扶手和放手机平板平台。3、方便医生针对病患进行针灸、推拿康复使用。4、诊疗床最大承载重量:200kg,允差±10kg。5、配置:推拿按摩巾100条、紫外线消毒柜2个,洗衣机1个。200.285.618成套哑铃和哑铃架规格:1016*704*1159(mm)±10%哑铃质量及数量:1LB哑铃4个;2LB哑铃4个;3LB哑铃4个;4LB哑铃4个;5LB哑铃2个;6LB哑铃2个。10.290.2919助行架规格:47*17*81cm±10%材质:铝合金净重:2.4kg±10%用途:辅助步行用具20.040.0820经颅直流电刺激仪1、电流强度在0mA-2mA范围内可调,电流最大值为2mA,电流强度调节最小步进为0.05mA。输出电流从0mA到设定值的缓慢上升时间在0s-60s范围内可调节。输出电流从设定值到0mA的缓慢下降时间在0s-60s范围内可调节。2、治疗时间:1min-30min范围内可调,误差小于±10%。最小调节步进为1分钟。▲3、采用触摸液晶显示屏及操作系统,治疗参数触控设置。▲4、系统自带功能性治疗定位图示,以国际10-20脑电图定位法为标准。▲5、配有专用电源适配器,可实现直充;同时配有充电电池,也可直接更换电池使用;可脱离电源连接线直接使用。▲6、治疗电极符合YY0868-2011的标准要求,通过生物相容性试验,可提供生物相容性检测报告。7、功能:▲7.1具有开始/暂停、停止按钮,能手动启动、暂停和停止输出,暂停按键具有一键暂停功能,可随时中止治疗或延续原治疗处方继续治疗。7.2具有增、减按钮,治疗时能手动调节输出电流(步进式增大或减小,步进0.05mA);7.3输出过程中能显示治疗时间、电流强度、实时电流和负载阻抗;7.4具有开机自检功能;7.5具有电极阻抗检测功能,输出过程中能显示电极阻抗,误差小于±10%;能检测输出开路或输出阻抗过大等现象,并予以提示和停止输出;7.6具有屏闪和蜂鸣器提醒功能,当机器测得实时负载大于20K时,在屏幕上有显示,屏幕闪烁,并有蜂鸣声提醒;7.7能进行参数设置和存储:Ω——功能性治疗模式能设置输出电流;——自定义治疗模式能设置和存储治疗时间、输出电流、缓升缓降时间;7.8状态指示灯:配置电源指示灯(黄色)和输出指示灯(绿色),起提示作用。输出指示灯在本产品电流输出时常亮,充电时输出指示灯常亮,充满时输出指示灯熄灭7.9主机电量显示功能:主机右上角显示实时电量7.10声音提示功能:治疗过程中开路报警及治疗时间结束提示。7.11关机倒计时:进入主界面后显示关机倒计时5分钟,无任何操作,到达0:00时自动关机。▲8、设备便携适用,可独立工作,无治疗次数限制。可配合PT、OT、ST等康复功能训练是同时治疗。▲9、电极线分线器采用拔插设计:在电极线一分二处采用拔插设计,若存在电极线虚断路的情况,仅需更换与电极片连接断的电极线即可,可降低更换的成本。其他配置要求:动态心电图导联线40付、动态血压检测仪袖带40付,十二道心电图机导联线30付,采集盒4个1181821治疗床(含网架)该设备主要用于肌力、关节活动度、放松调整训练,可进行牵引治疗。外形尺寸:2030*1275*2060(mm)±10%床面尺寸:2030*1240*45mm±10%床面和顶网架距离:1520mm±10%10.850.8522言语训练系列套装包装尺寸:49*15.5*38CM±10%用途:训练患者的听、说和识别能力10.280.2823蜡疗机电源::220V±10%50Hz功率::≧1250W(融蜡箱)≧1500W(蜡饼箱)容积::80L±10%(蜡饼箱)182L±10%(蜡饼箱)温控范围::日常温控:室温~85℃(安全限温)消毒温控:99℃(安全限温)控温灵敏度::±0.1℃放蜡时间::5分钟出蜡方式:每盘放蜡蜡饼均匀度:小于±0.5℃(国家发明专利技术)制饼厚度:标准饼厚度15mm(标准),可调制饼时间:1-2小时内快速制作成蜡饼制饼方式:大数据自动根据环境温度及蜡液温度,调整急冷制饼的时间显示界面:8吋大屏幕,温度、时间、控制温度实时显示其他提示:多项故障报警并提示功能,工作状态图标提示功能数据智能:多参数设置,自动控制24小时三时间工作段程控运行自动一键恢复出厂默认设置功能一键智能:融蜡箱:一键消毒功能全自动蜡疗系统之重力式液体灌注放蜡:一键出蜡蜡饼箱:一键急融、一键急冷功能清洗方式:蜡液一键清洗:一键自动进、出水清洗、或手动清洗洗功能过滤方式:重高密度过滤网过滤,隔水沉淀过滤,防臭技术:特殊的处理技术,让融蜡做蜡饼不再容易发臭出蜡管防堵技术安全保护:≧4重使用安全保护,保证24小时正常运转蜡饼盘数:16盘蜡盘的尺寸:450mm×300mm×32mm±10%外形尺寸:640mm×625mm×1480mm±10%(长×宽×高)加热材料:高技术节能型加热材料(外热式熔蜡方式)保温材料:采用最新的环保保温材料,全密封包裹保温工作环境:符合电器工作环境标准要求其他配置要求:2个无菌清洁消毒柜1131324磁振热治疗仪★1、入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诊疗设备评估选型推荐品目(2011版第一批)”,提供国家中医局文件为准。2、适用范围:适用于慢性软组织损伤和颈肩腰腿痛的辅助治疗。3、主要构成:产品由一台主机和四个治疗导子组成★4、结构形式:不可分拆的柜机推车式5、显示方式:液晶屏幕显示界面6、输出路数:≧四路、可同时连接四个治疗导子★7、导子种类:可提供≧四种不同形状的导子8、功能输出方式:将磁疗、振动、热疗三种治疗方式相结合并由同一导子同时发出,实现三功同步治疗★9、功能调节方式:振动强度、治疗模式、热疗功能三项技术参数分别独立可调、互不关联10、磁场强度:≤38mT11、振动强度(频率)档位数:三档12、振动强度(频率)弱档:40Hz±1Hz13、振动强度(频率)中档:46Hz±1Hz14、振动强度(频率)强档:50Hz±1Hz15、治疗模式种数:四种16、治疗模式1:连续17、治疗模式2:工作周期2.5S±0.2S18、治疗模式3:工作周期3.0S±0.2S19、治疗模式4:工作周期4.0S±0.2S20、热疗功能档位:可选择关闭或开启★21、热疗功能温控范围:35℃~70℃连续可调,步距1℃、精度±5℃22、定时功能:1-99min连续可调,步距1min、误差±5%23、CMD颁发的、针对本产品的ISO13485:2016和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4、必须提供本产品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13.83.825超声波治疗仪技术参数1、操作:配有全数字≧7寸高响应度、高亮度、高对比度的中文彩色触摸显示屏,无任何按钮和旋钮,操作非常简单;2、显示:大屏幕高清彩色液晶显示屏,中文显示屏,幕显示分辨率(像素):≧1024*600;3、输出模式:连续输出和脉冲输出;4、脉冲频率:16Hz,48Hz和100Hz;5、声工作频率:单头可实现双频输出(1MHz/3MHz);6、有效声强:0-2W/cm²(连续),0-3W/cm²(脉冲);7、治疗时间:0-30min可调,步进1;8、处方功能:内含≧25个临床常见疾病的标准处方;9、存储功能:可以保存≧50个机器的设置和处方(即收藏夹);10、治疗信息:内设的固定处方带有治疗信息,包含文字信息,人体彩图部位信息,人体解剖图信息,方便治疗人员学习和找准治疗部位;11、接触控制功能:当超声治疗头没有足够的表面接触到患者时(低于几何面积的65%),治疗就会中断(接触控制),同时治疗计时中断;12、手持式超声头:配备5cm²探头(探头为防浸式设计,可用于水下治疗);15、脉冲模式占空比:10%、20%、30%、40%、50%、60%、70%、80%、90%;16、主机尺寸:268x250x166mm18、电源电压:AC220V、50/60Hz;12226下肢CPM治疗机01.数码电路,微电脑控制、LCD大屏幕液晶屏显示运动角度、时间、速度。02.过载自动反转保护功能。03.膝、踝、髋关节均可运动。04.康复器大腿支架长度可调节范围不小于90mm,小腿支架长度可调节范围不小于100mm。05.康复器的调节范围:a)大小腿支架之间的夹角(α)运动最大变化范围不小于125°b)脚托板前后翻转角落(β)变化范围应不小于40°,左右移动角度(γ)变化范围应不小于40°。06.康复器额定载荷为200N,在额定荷载下应能平稳工作不卡滞,往复运行无异常撞击声。07.康复器整机工作噪音应不大于65dB。08.康复器腿支架夹角(α)的角速度调范围:最低速不大于1°/s,最高速度不小于2.5°/s,并分档可调(大于6档)。09.康复器在于200N荷载下可连续工作时间大于2h。10.康复器设置手动控制件,使病人能自行控制康复器暂停或进行伸展运动(α向180°运动)。11.康复器开机,按启动键后出现伸展运动,即大小腿支架之间的夹角(α)向180°运动(伸展位置)。12.康复器输入功率为70VA。13.额定工作电压:220Vac±22V14.操作简单,同时具备简易踝关节康复功能15.具有力矩保护功能16.采用50±10%厘米的滚珠丝杠,最长运行时间≧240分钟11.81.827肩关节旋转运动器规格:800*380*1200(mm)±10%上下可调范围:210-880(mm)旋转半径调节范围:185-355mm材质:不锈钢、烤漆10.280.2828TDP治疗仪主要性能指标:电源电压:220V频率:50Hz安全类型:Ⅰ类功耗:250W(每个照射头)运行方式:连续工作定时控制范围:0-60min(机械定时)工作环境温度:5-40℃工作环境湿度:≤80%电磁波谱:2-22μm支臂伸缩范围:立式:>500俯仰角:立式:>90°转角:立式:360°治疗板直径:166mm±10%治疗板寿命:≧1000小时300.041.229煎药包装机(一体机)1煎药包装一体化2.≧20000ML煎药容量,同时可煎1-10副中药3.高硼硅强化玻璃煎药锅,耐高压,耐高温4.煎药文火和武火,自动转换5.包装系统人性化设计,每个数据均设有独立的调节按键,避免按键实物,造成机器故障6.自带功能检测键,故障检测键7.包装容量:以5ML为单位,50-300ML可调8.包装数量:1~250袋可调9.总功率:2650W±10%10.外观尺寸650×600×1050MM±10%11.重量:55Kg±10%12.包装自动跟踪检测,无药液自动停止灌装13.包装容量微调校正功能,可自行校正包装容量误差。误差率可降至1%14.按照医疗器械标准生产,达到医疗器械13485认证15.符合《中国煎药机行业标准》,质量达到ISO9001标准,并具有相关的检验合格报告。21.42.830木制泡脚桶材质:香杉树木材尺寸:宽37cm±10%高40cm±10%长30cm±10%600.0281.6831磨砂板规格:1000*880*825(可调角度0°-30°)±10%收纳盒尺寸:850*190*90mm±10%10.280.2832多参数监护仪外观设计便携一体式监护仪,整机无风扇设计,降低环境噪音干扰。主机集成附件收纳槽,方便附件进行收纳放置。★12英寸彩色LED背光液晶屏,屏幕分辨率≧800*600。标配锂电池工作时间≥4小时,可选大容量锂电池工作时间≥8小时。安全规格:ECG,≥RESP、TEMP,SpO2,NIBP监测参数抗电击程度为防除颤CF型。★主机使用寿命≥10年。整机防水等级≥IPX1。监测参数标配心电、血氧、脉博、无创血压、呼吸、体温等参数。心电:标配3/5导心电;具有智能导联脱落功能,具有多导同步分析功能;★具有强大的心电抗干扰能力,耐极化电压:±850mV;共模抑制能力>106db;★具备心拍类型识别功能,可区分正常心拍、异常心拍、起搏心拍;★38种心律失常分析,包括房颤、室颤、停搏、SVCs/min等;具有ST段分析和STView功能,可实时监测ST段,评估心肌缺血情况;具有QT/QTc测量功能。≥血氧:血氧测量范围:0%-100%;脉率测量范围:20bpm-300bpm;★标配PI血氧灌注指数,测量范围:0.05%-20%,分辨率0.01%;具有与NIBP同侧测量功能。无创血压:测量范围:成人:收缩压25mmHg-290mmHg,舒张压10mmHg-250mmHg,平均压15mmHg-260mmHg;小儿:收缩压25mmHg-240mmHg,舒张压10mmHg-200mmHg,平均压15mmHg-215mmHg;新生儿:收缩压25mmHg-140mmHg,舒张压10mmHg-115mmHg,平均压15mmHg-125mmHg;血压测量模式:手动、自动、序列、整点和连续测量;具有血压动态分析监测界面,可查看测量时间段的收缩压和舒张压的正常数据、低于正常数据以及高于正常数据的百分率,收缩压和舒张压的平均值、最大值和最小值;具有辅助静脉穿刺功能。体温:具有双通道体温监测,可提供体温差值显示;★支持体表和腔内≧2种体温探头类型。软件功能支持常规、大字体、动态趋势、呼吸氧合、ECG全屏、ECG半屏、单血氧等多种界面;用户可自定义调节界面布局波形和参数功能;★支持计时器功能,可以同时显示≧4个计时器;支持所有监测参数报警限一键自动设置功能;计算功能:具有药物计算和滴定表、肾功能计算、氧合计算、通气计算、血流动力学计算功能;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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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争性谈判文件-策勒县人民医院康复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