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HT-2022-02041389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0 07:24:3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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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中标金额41.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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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2022-02041389 二、合同名称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2-610797 四、项目名称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98号 联系方式:0757-82553508 供应商(乙方): 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6号智慧新城T5座1203、1204室 联系方式:1338052360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法律服务 1(项) 414,000.00 414,000.00 合同金额: 414,000.00元,大写金额:肆拾壹万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4日 履约地点:广东省 _佛山市_市本级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1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pdf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pdf “律师驻队”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合同(2023年).pdf“律师驻队”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合同(2023年).pdf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1月09日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2-02041389甲方: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乙方: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414000.00人民币大写:肆拾壹万肆仟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协助甲方开展城市管理涉及的相关法制工作,破解城市管理工作难题,法制化、规范化的监管、治理、处罚制度基本建立健全。品目名称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需求描述采采购数量购数量计计量单位量单位单价单价其它服务内容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金额(元)C0801法律服务协助我局开展城市管理涉及的相关法制工作,破解城市管理工作难题,法制化、规范化的监管、治理、处罚制度基本建立健全。1项414,000服务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5日人员要求:不少于3¥414,000合计¥414,000大写(人民币):肆拾壹万肆仟元整¥414,000大写(人民币):肆拾壹万肆仟元整¥414,000大写(人民币):肆拾壹万肆仟元整¥414,000大写(人民币):肆拾壹万肆仟元整¥414,000大写(人民币):肆拾壹万肆仟元整¥414,000大写(人民币):肆拾壹万肆仟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合计207000元;2023年6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50%合同金额。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2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14日-第1页-服务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98号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统一收集管理。(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七、验收-第2页-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3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联系人:刘宇波联系电话:0757-82553508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2-11-15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3-11-14乙方(盖章):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高新支行银行账号:44422601040010444-第3页-乙方联系人:陈雅颖联系电话:13380523609合同签订日期:-第4页-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2-02041389甲方: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乙方: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414000.00人民币大写:肆拾壹万肆仟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协助甲方开展城市管理涉及的相关法制工作,破解城市管理工作难题,法制化、规范化的监管、治理、处罚制度基本建立健全采计品目名称需求描述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购数量量单位协助我局开展城市管理涉及的相关法制工作,破解城市管理工作难题,法制化、规范化的监管、治理、处罚制度基本建立健全。1C0801服务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5日项414,000¥414,000法律服务人员要求:不少于3合计¥414.000大写(人民币):肆拾壹万肆仟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合计207000元:2023年6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50%合同金额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第1页-服务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98号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统一收集管理(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第2页-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3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联系人:刘宇波联系电话:0757-82553508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2-11-15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3-11-14乙方(盖章):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高新支行银行账号:44422601040010444-第3页-乙方联系人:陈雅颖联系电话:13380523609合同签订日期:-第4页-法律服务定点采购补充协议甲方: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定代表人:苏仕超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98号乙方: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商存宝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6号智慧新城T5座12楼1203、1204现就《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2-02041389)对2023年“律师驻队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相关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如下: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22年11月3日签订的《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2-02041389》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一、增加服务要求如下:(一)服务要求:由乙方提供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协助甲方开展城市管理等工作;(二)服务人员其他要求1.法律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精神性、不可治愈性以及其它严重疾病,能正常工作。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工作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承受工作压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5.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技巧,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6.符合甲方要求及日常管理工作规定7.严守甲方单位相关工作制度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工作内容的信息资料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工作秘密外泄。8.积极配合甲方临时性的工作安排(三)其他要求1.乙方签订合同时必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对违反《保密协议》相关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2.乙方按照甲方实际要求配备至少3名相关服务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的,则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经试用符合要求方可更换,且在更换前应保证至少3名服务人员在岗。乙方有义务做好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3.乙方须遵守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违反相关法律要求的,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4.乙方须提供疫情防控承诺函。5.在乙方服务过程中,甲方有权实施监督检查管理状况6.在乙方服务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服务人员进行岗位调配,对不能胜任或不符合业务要求的服务人员进行更换。因服务人员个人出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及业务过失,受到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等行为的,甲方有权利及时要求乙方对服务人员及时进行更换7.服务人员须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方能上岗。未经甲方审核确认的人员,甲方可以不予接纳,乙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而承担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8.甲方具有督促、监督乙方按有关劳动法规为本项目服务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及薪酬发放、个人所得税等权利。若国家、省、市政府在征缴期间有新的政策规定,乙方必须及时按新规定进行调整。若服务人员中止、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为服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金转移、结算等相关手续。9.服务期间,服务人员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治安、安全、交通和劳资纠纷等事件及其他各种损失,由乙方依法承担和负责赔偿。10.乙方不得整体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按甲方的通知无条件退场,并无权要求甲方结算、支付相关服务费。11.乙方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12.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的事项,甲方对其进行书面有效投诉,视作乙方违约。13.乙方事前应与甲方保持沟通并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遇到突发性工作要无偿配合甲方做好突击性任务。在不影响乙方工作情况下,甲方可安排乙方人员支援甲方其他工作。14.重大节假日期间(如元旦、春节、清明、中秋、国庆、重阳等节日),乙方须服从甲方工作安排,节假日的加班,乙方应给予加班人员相应的补休。15.服务期满乙方未能继续获得甲方新的服务时,乙方要积极配合与下一服务单位交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影响甲方正常工作。二、增加乙方权利如下(一)乙方指派的人员特殊原因不能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经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可指派其他具备同等专业资质的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二)乙方因提供服务工作产生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用(指离开佛山大市范围)参照甲方工作人员的标准,由甲方支付。三、增加保密条款如下: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四、增加争议解决条款如下: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增加送达条款如下:(一)为联络和送达方便,各自确认可用以下方式送达甲方的送达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98号联系人:刘宇波手机号:13590680263乙方的送达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6号智慧新城T5座12楼1203、1204联系人:陈雅颖手机号:13380523609(二)任何一方变更地址、邮箱、电话、微信、传真号码应在变更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变更方负责。(三)采取发送短信、传真、微信、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以文书到达对方特点系统日期为送达日期;采取邮寄方式送达的,文件邮寄至指定地址即可,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拒收或无人签收的以邮寄退回日期为送达日期。六、其他(一)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原合同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管理和甲方(公章)市城市管理和综执法局乙方(公章):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子甲方代表(签乙方代表(签章)1)地址:佛山市禅区人民路98号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6号智慧新城T5座1203、1204电话:0757-82553508电话:0757-839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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