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港医院云影像存储服务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Z1303002600582301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2 17:42:1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秦皇岛市海港医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世康恺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80万元
代理单位河北标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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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王亚男:0335-3267237
  • 李佳:0335-3607680

正文内容

秦皇岛市海港医院云影像存储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1303002600582301 二、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海港医院云影像存储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中世康恺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武兴路临78号A666室 91110105MA00G155XD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中世康恺科技有限公司 云影像存储服务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服务全部内容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服务全部内容 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团体或企业标准。验收合格。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臻(采购人代表)、钟卫康、戎子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0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海港医院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131号 联系方式:0335-3267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标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 秦皇岛市 海港区迎秋里39栋1103号 联系方式:0335-3607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佳 电话:0335-3607680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秦皇岛市海港医院云影像存储服务-磋商文件 承诺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海港医院云影像存储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秦皇岛市海港医院 行政区域 海港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12日 16:43 评审专家名单 李臻(采购人代表)、钟卫康、戎子龙 总中标金额 ¥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佳 项目联系电话 0335-3607680 采购单位 秦皇岛市海港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1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35-3267237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标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 秦皇岛市 海港区迎秋里39栋110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35-3607680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秦皇岛市海港医院云影像存储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秦皇岛市海港医院云影像存储服务,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中世康恺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7人,营业收入为7910.14万元,资产总额为9043.7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中世康恺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6年03月9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写前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秦皇岛市海港医院云影像存储服务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1303002600582301采购人:秦皇岛市海港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标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六年二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一章磋商邀请河北标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秦皇岛市海港医院的委托,就秦皇岛市海港医院云影像存储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海港医院云影像存储服务2.项目编号:Z13030026005823013.采购内容:云影像存储服务4.分包及相关要求:不分包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6.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6年03月02日至03月0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00—12:00,下午12:00-24:00。7.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登录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9.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2日9:30时10.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11.磋商时间:2026年03月12日9:30时12.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通过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13.联系事项采购人:秦皇岛市海港医院联系人:王亚男电话:0335-3267237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131号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标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佳电话:0335-3607680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迎秋里39-1103号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具体内容和要求1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海港医院云影像存储服务采购预算1400000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2采购人名称:秦皇岛市海港医院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131号联系人:王亚男电话:0335-3267237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标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迎秋里39-1103号联系人:李佳电话:0335-36076804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领取采购文件方式登录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磋商文件6联合体■不接受□接受□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7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7采购进口产品■其他,本项目不涉及8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是,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9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执行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信息安全认证10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提交方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1★无效情形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3)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4)磋商有效期不足的;(5)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6)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7)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磋商文件中所有带★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做出明确响应);(8)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9)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10)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11★无效情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1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2)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二次报价及上传附件的;(1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1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9)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0)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21)不同供应商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22)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指标识单独一项一致,不能一定确定证明来自同一个电脑,建议推送综合指标,如由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以及工具标识号合并起来形成的文件制作机器码及标记文件唯一性的文件创建标识码,综合考量一致性,其他单一指标仅作参考辅佐证据。);(23)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24)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2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12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以下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根据秦财评审(2020)222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率中标金额(万元)费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13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时间:2026年03月12日9:30时(北京时间)地点: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14澄清或者修改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公告形式发出。15备选方案■不接受□接受□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16项目特殊要求/17★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提交方式为转账、支票、本票、保函(电子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其他18★磋商有效期90天(日历天)19磋商时间、地点时间:2026年03月12日9:30时(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通过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20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1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响应文件的制作(1)本项目为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的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在系统中提交。(2)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QHD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22响应文件的制作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秦皇岛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菜单”上传。(3)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及资料(包括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23响应文件的递交(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QHD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秦皇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24远程开标注意事项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采购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拨打系统内客服电话咨询。(3)供应商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供应商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生成加密响应文件,用于上传响应文件;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协商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均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登录秦皇岛市网上开标大厅,根据操作手册(请在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交易响应方-“操作手册”中下载)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在开标过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供应商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24远程开标注意事项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请使用制作投标文件CA密钥进行解密】。(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暂只支持IE11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4M以上)、电源(不间断)、CA密钥、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供应商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可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数字证书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25开标及有关事项本项目开标时通过秦皇岛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各供应商务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供应商多次撤回修改响应文件,而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开标当日不得使用备用非加密文件进行补救,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可使用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3、进入秦皇岛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后,请将CA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供25开标及有关事项应商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密钥不出故障。若因供应商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4、各供应商需实时关注网上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模块,遵从系统发出的指令(例:开始二次报价等),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看到或不遵从指令导致的未能完成对应操作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产生。2.4“磋商小组”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职责。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6“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体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本次磋商采购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三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政府采购政策支持8.1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中。8.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增加后的最终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增加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8.3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其他说明9.1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9.2磋商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3其他规定。供应商应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规定。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六章采购需求10.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2.1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1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13.一般要求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3.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主。13.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3.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应按要求提供。13.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响应文件的组成14.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4.1.1磋商响应声明(投标函)14.1.2开标一览表14.1.3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14.1.4供应商情况简介14.1.5供应商资格资料内容14.1.6供应商类似业绩14.1.7商务要求响应情况14.1.8其他必要的商务资料14.1.9技术标部分14.1.10二次报价1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4.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注明。14.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报价15.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5.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15.3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15.4报价方法:(1)报价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填报磋商响应声明。(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所附的一览表中填报各项投标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6.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16.1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1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7.磋商保证金17.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数额及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18.1款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17.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17.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7.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有效期★18.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从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响应文件。★19.2响应文件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授权代表签字的,将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附在响应文件中。任何加行、涂改、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未按以上要求签署的,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9.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按要求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五、磋商和评审23.磋商小组23.1磋商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24.初步审查24.1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响应文件的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及标准。★24.2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5.澄清2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磋商26.1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供货方案或者解决方案。26.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价格磋商,并确定价格磋商的轮次。26.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6.6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7.报价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7.2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的,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8.评审28.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8.2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8.3最终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终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9.提出成交供应商29.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直接确定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29.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小组在评审报告中予以确定。29.3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30.磋商终止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除外;(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重新评审31.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32.保密及串通行为32.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2.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3.成交信息的公布3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34.询问与质疑34.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4.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法律、规章及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成交通知3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5.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磋商文件中合同草案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5.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5.3款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6.签订合同36.1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6.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4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具体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6.5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4)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36.6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一、磋商定标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二、磋商组织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2位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三、磋商程序1.首先由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由磋商小组进行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内容见下表:2.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认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可进入下一步磋商。3.专家如有疑问,将提出质询,供应商答疑,澄清有关问题。4.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内容合格条件营业执照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开标现场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结论:(通过或不通过)注:(1)所有证明材料扫描件需放置在响应文件中,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供应商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2)以上各项如有任意一项不合格资格审查结论即为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4.符合性审查内容:审查内容是否满足标注★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充足报价是否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响应文件是否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收的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要求填写、编制、签署、盖章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结论(合格或不合格)5.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在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不变的情况下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6.评审方法6.1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7.评审标准7.1详细评分标准见综合评分表(附后)7.2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项目评审过程中,价格部分得分、评委打分及平均值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最终磋商报价得分=(最终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7.3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价格扣除,按扣除后价格计算得分。8.推荐成交供应商8.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综合评分表序号分项名称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0-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暂估金额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最终暂估报价)×价格权值(10%)×1002管理体系认证0-6分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具有一种认证证书得2分,最高6分3综合实力0-9分供应商使用的存储系统具备相关软件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具有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5分供应商使用的存储系统通过国家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三级备案,得4分,提供备案证4业绩0-10分供应商自2023年3月1日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合同得2.5分,最高得10分。5项目实施方案0-15分包括但不限于:整体方案、服务范围、工作目标、建设内容、延伸服务等。整体方案及服务范围周密、工作目标明确、建设内容全面、延伸服务契合实际,得15分;整体方案及服务范围较详细、工作目标基本明确、建设内容较合理、延伸服务客观,得10分;整体方案及服务范围有遗漏、工作目标描述差、建设内容基本满足要求、延伸服务表述差,得5分;缺项0分6服务团队及人员配0-10分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管理机构、团队人员构成、团队人员专业能力、从业经验等。6备0-10分管理机构设置完善,团队人员构成专业性强、经验丰富,得10分;管理机构设置合理,专业性和相关经验一般,符合需求,得6分;管理机构设置一般,专业性和相关经验有欠缺,得3分;缺项0分7质量保障措施0-10分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措施、服务进度安排、保密方案等。各环节描述详细清晰连贯且质量控制、预防、纠正和补救措施明确、高效、有针对性同时具备足够且经验全面丰富的执行人员,能够根据组织形式、措施要求保障项目质量,得10分;各环节不清晰,部分内容描述详细,质量控制、预防、纠正和补救中部分措施明确、有效时具备执行人员,根据组织形式、措施要求基本保障质量达到采购要求,得6分各环节描述不明确或缺少质量控制或纠正措施或执行人员缺失或根据组织形式、措施要求基本保障质量达到采购要求,3分;缺项0分8应急管理措施0-10分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障措施、应急指挥体系、应急保护方案、特殊事件处置等。安全保障措施全面,时间、地点明确,特殊事件处置合理,得10分;安全保障措施一般,应急保护方案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6分;安全保障措施欠佳,内容有疏漏,得3分;缺项0分9培训方案0-10分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培训计划、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培训流程等。培训服务能力强,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方面安排科学合理,完全满足用户要求,得10分;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方面安排较合理,基本满足用户要求,但有不足之处,得6分;培训计划或培训内容方面安排有欠缺,得3分;缺项0分10售后服务承诺0-10分根据供应商售后服务方案、措施科学性、合理性、售后服务系统完善性、针对性、满足采购人的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总体服务承诺完善、措施合理、科学,得10分;售后服务承诺较一般、措施较合理科学,得6分;售后服务承诺不完备,得3分;缺项0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书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秦皇岛市海港医院云影像存储服务响应文件项目编号:Z1303002600582301采购人:秦皇岛市海港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标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年月日一、磋商响应声明(投标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的文件(项目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间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日内有效。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单价年暂估数量报价暂估额服务期秦皇岛市海港医院云影像存储服务元/人次人次元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三、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证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经营范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填写)本授权委托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磋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磋商代表,就,(项目名称)磋商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年月日四、供应商情况简介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五、供应商资格资料内容附:1.营业执照扫描件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3.中小企业声明函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附件格式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秦皇岛市海港医院云影像存储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秦皇岛市海港医院云影像存储服务,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写前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说明: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说明: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六、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序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总价(万元)备注···说明:1.本表后附供应商自2023年3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扫描件,以签订时间为准。2.供应商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七、商务要求响应情况商务要求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说明:符合要求填写“无偏离”,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秦皇岛市海港医院(采购人)我公司参加秦皇岛市海港医院云影像存储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中世康造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2026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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