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时间综合测试仪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DTZ-CQ2025-09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4 12:41:3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预算金额17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便携式时间综合测试仪
联系方式
  • 宋老师:023-89136300
  • 刘老师:18091853574

正文内容

便携式时间综合测试仪采购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8月14日 一、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采购执行编号:ZDTZ-CQ2025-091 二、预算金额: 170,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8月14日 至 2025年8月20日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线下/线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行采家(http://www.gec123.com/)”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补遗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 在报名及询价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渝北区杨柳路2号重科院一期D座4楼0413(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递交附件1《询价通知书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以现金方式购买询价文件。 2. 非现场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 2.1在报名及询价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询价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询价文件汇款凭证(汇款时须注明:XXXX报名费)、附件1《询价通知书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871929836@qq.com。通过汇款方式购买询价文件的,汇款后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重庆市渝北区杨柳路2号重科院一期D座4楼0413(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换取票据。 户  名: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账  号:123914366110816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8月21日 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5年8月21日 10: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杨柳路2号重科院一期D座4楼0413 七、评审信息 询价时间: 2025年8月21日 10:30 询价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杨柳路2号重科院一期D座4楼0413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采购经办人:宋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 8913630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杨柳北路1号 代理机构: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刘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7643702 18091853574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杨柳路2号重科院一期D座4楼 九、附件 询价通知书0814定稿-便携式时间综合测试仪采购.docx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询价通知书项目号:Z25A00328采购执行编号:ZDTZ-CQ2025-091询价项目名称:便携式时间综合测试仪采购采购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篇询价采购邀请书-3-一、询价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询价有关说明-3-五、保证金(无)-4-六、其它有关规定-5-七、联系方式-5-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7-一、项目一览表-7-二、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7-第三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9-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9-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0-三、报价要求-10-四、付款方式-11-五、知识产权-11-六、培训-11-七、违约责任-11-八、其他-12-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13-一、采购程序-13-二、评定成交的标准-14-三、无效报价-14-四、采购终止-1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6-一、询价费用-16-二、询价通知书-16-三、报价要求-16-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17-五、成交通知-18-六、关于质疑-18-七、签订合同-19-八、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9-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0-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21-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8-一、经济部分-29-二、技术(质量)部分-31-三、服务部分-33-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5-五、其他资料-40-第一篇询价采购邀请书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便携式时间综合测试仪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一、询价内容包号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竞标保证金(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备注1便携式时间综合测试仪采购17无1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二、资金来源资金已到位,采购预算限价17万元。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询价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一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要求:无。四、询价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行采家(http://www.gec123.com/)”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补遗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二)询价公告期限:2025年8月14日-2025年8月20日18:00(三)获取询价通知书: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0日(工作日9:00-18:00)。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在报名及询价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渝北区杨柳路2号重科院一期D座4楼0413(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递交附件1《询价通知书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以现金方式购买询价文件。2.非现场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2.1在报名及询价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询价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询价文件汇款凭证(汇款时须注明:XXXX报名费)、附件1《询价通知书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871929836@qq.com。通过汇款方式购买询价文件的,汇款后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重庆市渝北区杨柳路2号重科院一期D座4楼0413(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换取票据。户名: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1239143661108163.在报名和询价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4.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杨柳路2号重科院一期D座4楼0413(五)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8月21日北京时间10:00(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北京时间10:30(七)评审开始时间:2025年8月21日北京时间10:30五、保证金(无)(一)保证金递交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对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询价开始时间。递交保证金账户户名: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账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1239143661108161、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对公账户。3、如项目因采购失败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我司将退还供应商已缴纳的保证金。供应商应重新递交询价保证金,如未重新递交的,将造成供应商投标无效。(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联系人:宋老师电话:(023)89136300使用人:班老师电话:15320513916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杨柳北路1号(二)采购代理机构: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3-67643702、18091853574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杨柳路2号重科院一期D座4楼0413附件1询价通知书发售登记表项目号Z25A00328项目名称便携式时间综合测试仪采购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分包号及分包名称包号:购买包号为: 的标书,共计 300 元 日期:第2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注:第二篇所有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项目一览表合同包号项目名称设备名称数量/单位最高限价/万元交货地点成交供应商数量(名)备注1便携式时间综合测试仪采购便携式时间综合测试仪1套17重庆市渝北区杨柳北路1号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导航中心筹备组1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二、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合同包1:便携式时间综合测试仪采购设备名称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便携式时间综合测试仪(一)技术指标:1、跟踪北斗信号:B1I、B2I、B3I、B1C、B2a、B2b;2、输入频率信号:10 MHz;3、输入脉冲信号:1PPS;4、输出数据特性4.1 CGGTTS文件:版本V2E,包含北斗三代;4.2 Rinex文件:支持V3.0、V4.0以上版本,包含B2b频点的精密星历、精密钟差、通道偏差等文件。5、接收机内参考延迟的校准与输入6、接收机具备NTP服务和NTP测量功能7、接收机具备对多台NTP服务器监测的功能8、接收机具备2通道1PPS测量或2通道的频率测量功能,时间偏差测量分辨率优于100ps,频率测量稳定度优于1e-11/1s;9、接收机具备PTP授时服务和PTP E2E测量功能。10、共视比对精度:优于3ns( BDS、GPS);(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共视比对报告) 11、远程溯源不确定度(A类):优于10ns(同1PPS输出);12、可与国家时间频率计量基准UTC(NIM)实时进行共视数据比对。(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设备与UTC共视结果界面截图)(二)电源管理:1、外部DC/28V电源供电和内部电池供电; 2、给系统提供工作需要的DC:12V、5V、3V、4V电压源; 3、采用双排排针接口。(三)GNSS+4G:1、支持北斗、GPS卫星系统;2、支持4G移动数据交互功能; 3、配备NANO SIM卡接口。(四)TDC计数卡:1、支持4路频率信号输入; 2、1路RS485通讯接口; 3、1路CAN通讯接口; 4、搭载TDC芯片。(五)处理器:1、2GB内存,8GB 存储器; 2、管理文件,采集数据,支持256GB固态硬盘; 3、具备驱动LCD显示屏和触摸屏功能; 4、支持4路原生串口; 5、网络通信,支持1路10M/100M自适应网口。(六)NTP/PTP/B码:1、支持NTP服务和测量功能;2、支持PTP服务和测量功能; 3、支持B码编码输出功能; 4、支持B码解码测量功能; 5、支持1PPS时差测量功能。(七)时钟:1、支持1路串口通信; 2、支持1路1PPS输出; 3、支持1路10MHz正弦波输出,7dBm; 4、相对频率偏差:优于5E-13(典型值,驯服1天); 5、支持1路1PPS输入。(八)显示屏:1、显示UI界面; 2、支持触摸功能以便于操控UI界面; 3、支持1路USB信号;4、支持1路MIPI信号;5、支持1路开关机控制信号。注:1、供应商可根据本次项目(分包)技术要求拟定产品介绍方案(格式自定)。第三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注:第三篇所有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并提交验收申请。(二)交货地点:详见“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交货地址。(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货物为原装无瑕疵的产品。3.2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投标文件应答要求一致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3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4按相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检定规程及本合同、技术协议(如有)验收。3.5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3.6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检测设备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5)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如上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以对甲方最有利的条款为依据。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5.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产品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不少于3年的免费质保期。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免费提供投标货物故障的技术服务和设备维修。2.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4.投标人认为有利于采购人的采购要求之外的优惠条款应单独列明。(二)售后服务内容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72小时内到达现场)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4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168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并解决问题。1.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三、报价要求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四、付款方式(一)合同金额为20万(含)以上的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二)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2)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供货,甲方决定解除合同的;(3)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决定终止合同的;(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违约,甲方决定终止合同的。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三)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进入甲方账号的现金,如有)退还乙方。(四)产品验收合格,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验收资料审核通过后,在30个工作日内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若签订有进口代理协议,按进口代理协议约定方式进行支付)。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六、培训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对设备的操作培训,使相关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相关设备,培训所需费用应包含在总报价中。七、违约责任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验收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的其他补救方法,每超期1天按合同金额的5‰收取。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3.其他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所有损失。除本合同规定的违约金条款外,守约方因向违约方主张权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违约方予以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差旅住宿费、公证费、律师费、仲裁费、鉴定费、保全费、执行费和评估拍卖费等)。八、其他(一)成交供应商在货物未正式验收交付采购人使用前,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全权承担。(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一、采购程序(一)询价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二)由本项目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有)。(三)保证金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若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实质性响应审查。询价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3响应文件内容对询价通知书第二篇规定的询价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第三篇规定的询价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询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四)评审的依据为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询价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根据单位内控制度,第一次询价,询价小组将依照本询价通知书相关规定对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若项目第一次询价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第二次及以后询价,询价小组将依照本询价通知书相关规定对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二)若供应商的报价价格相同,按技术参数(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四)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无效报价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若有采购预算单项价格或单价,则含采购预算单项价格或单价)的;(六)供应商不接受询价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九)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的;(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十一)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根据单位内控制度,在第一次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二次及以后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询价费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询价通知书(一)询价通知书由询价采购邀请书、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询价项目服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询价通知书不可分割的部分。(三)询价通知书的解释供应商如对询价通知书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询价通知书。一经进入询价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询价通知书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三、报价要求(一)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3.报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二)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2.6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情形。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报价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三)修正错误若响应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函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询价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供应商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盖章签字完整的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询价通知书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见询价通知书第一篇。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报价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询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中标后,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不按招标要求签订合同而被取消成交资格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六、关于质疑(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成交供应商应主动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等事宜,若未主动联系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导致合同签订时间超期,视成交供应商主动、自愿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不再函告,按取消中标资格方式处理),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合同格式(见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询价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按应按照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规定的合同格式签订。(五)履约保证金见“第三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中“四、付款方式要求”八、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合同的变更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关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3.合同的终止(1)合同履行完毕即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照以下标准执行:1.中标金额在5万元及以下的收费1200元;2.中标金额在5-10万元(含10万元)的收费1500元;3.中标金额在10-20万元(含20万元)的收费3000元;4.中标金额在20-35万元(含35万元)的收费4000元;5.中标金额在35-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收费5000元;(二)服务费以现金、支票或电汇等形式支付。(三)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四)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户名: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123914366110816第6篇合同草案条款合同格式检测设备采购合同(自主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甲方(需方):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乙方(供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等,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数量(台、套)不含税金额(元)税率税额(元)价税合计(元)制造商规模123...总计价税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价税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交货期(含验收完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日内 其他:序号设备名称质保期需求部门交货地点项目联系人及电话123...一、质量标准和保证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乙方需提供设备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明及计量证书。(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或者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乙方逾期未维修达到正常使用条件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人维修,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十一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3.质保期后服务:乙方应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不限期维护。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需提供书面质保承诺书。4.培训服务:乙方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乙方应提供对甲方的基本免费培训(同时应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使甲方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按招投标文件、合同及产品清单、技术协议(如有)执行。三、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地点。2.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含货物保险)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3.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4.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5.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6.精密仪器运输需提供防震、温湿度监控记录。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3.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六、验收1.乙方在安装调试完成后提出验收申请或相关书面材料,甲方收到申请后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技术复杂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按照验收条件组织验收。2.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乙方提供的产品为原装无瑕疵的产品;(2)产品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应答要求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产品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及本合同附件《技术协议》完全一致;(3)产品技术资料等资料齐全;(4)在系统调试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5)按相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检定规程及本合同、技术协议(如有)验收;(6)验收合格后须经双方签字确认。3.若验收不合格,甲方应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乙方应当就不合格部分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报请甲方验收。若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若产品非主要性能或参数存在瑕疵,甲方同意验收的,应按照产品的瑕疵情况和甲方所遭受的损失,降低产品价格进行结算,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七、履约保证金1.合同金额为20万(含)以上的,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在验收合格前,若乙方提交的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已到期,乙方应在到期前7日重新开具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乙方若逾期超过7日未提交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2)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供货,甲方决定解除合同的;(3)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决定终止合同的;(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违约,甲方决定终止合同的。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八、知识产权保护及保密义务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2.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九、付款方式产品验收合格,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验收资料审核通过后,在30个工作日内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若签订有进口代理协议,按进口代理协议约定方式进行支付)。乙方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若因自身原因或者所开票据本身之问题造成甲方日后发生税收风险而产生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甲方保持进一步提起法律诉讼权利。十、安全责任需要到甲方现场安装调试的,乙方应当对其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并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乙方员工及第三人的任何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十一、违约责任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迟延交货及迟延维保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验收和提供相关服务及提供维修质保服务等,甲方有权从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的其他补救方法,每超期1天按合同金额的5‰收取。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3)乙方迟延交货超过20日,或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如一方违约,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所有损失。除本合同规定的违约金条款外,守约方因向违约方主张权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违约方予以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差旅住宿费、公证费、律师费、仲裁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保全费、执行费和评估拍卖费等)。4.乙方提供设备存在重大质量缺陷导致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三倍履约保证金赔偿。十二、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合同的变更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关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3.合同的终止(1)合同履行完毕即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的,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未约定履约保证金的,乙方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责任。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三、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裁决。3.本合同任何一方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合同延迟履行或无法履行等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4.本合同各方所署地址真实有效,一方(含法院等机关)按照该地址送达相关资料、文书、文件的,自邮寄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视为送达,若一方拒收,不影响送达的效力。一方地址若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所署地址仍为有效送达地址。本协议各方所署联系电话系实名电话,一方(含法院等机关)向该联系电话发送短信、微信、文书、通知等,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与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6.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检测设备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5)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如上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以对甲方最有利的条款为依据。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合同签署页)甲方(盖章):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杨柳北路1号联系人:***电话及传真:023-89136300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西湖路支行账号:31000 22609 10003 7555税号:12500000784238817D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 账号: ***授权代表(签字):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技术协议(如有)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附件:技术协议一、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序号x: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二、设备实物图片:(定制加工设备,双方协商确定)序号x:设备实物图片:......三、主要技术参数及指标:序号x:主要技术参数及指标......需求部门:项目联系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技术代表(签字):供方单位(盖章):年 月 日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询价项目名称)的询价通知书,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询价。1.愿意按照询价通知书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交货和技术服务,项目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报价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价通知书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询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询价通知书》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询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询价通知书规定,交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明细报价表项目号:询价项目名称:设备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等相关信息生产地数量单价( )合计( )总计注:1.请供应商参照“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的项目内容完整填写本表;2.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3.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询价项目名称:设备序号技术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询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询价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询价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报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自附)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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