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拍卖]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应收债权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4-04-10 15:43:5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预算金额9.17亿元
中标单位澄城县源盛发工贸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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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正文内容

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4月11日上午10时至2024年4月12日上午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破产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转让手续,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交付、标的转让通知、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标的转让手续及办理标的转让手续的时间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标的转让手续的费用由竞买人自负。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辅助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辅助拍卖公司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对拍卖标的清收的困难性和可回收性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确认知悉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竞买人自愿承担受让拍卖标的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请竞买人仔细阅读咨询报告,充分考虑清收的困难性,理性参拍,一旦悔拍,将承担所有责任,并记入失信名单,影响个人征信及子女前途。 二、拍卖标的物: 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应收债权,详见债权明细表(以下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重要提示: 瑕疵及风险提示(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请认真阅读!): 1、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应收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或“标的物”)系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料或管理人进行的调查获得,但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因管理人接管到的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料不完整,文件、合同等资料缺失,部分无法提供与债权发生相关的全部原始资料,如合同、代偿凭证等; (2)拍卖标的中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不真实,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管理人调查了解到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可能存在已被他人收取、被减免、抵销等情形,管理人无法保证拍卖标的金额的准确性; (3)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4)标的债权的相关文件对于债权权利的行使可能存在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缺失或不完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5)标的债权的债务人可能存在与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互负债务等的情形; (6)标的债权可能因相关人已达成的相关免责协议导致丧失权利基础; (7)就标的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8)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经被管理人、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或部分对外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 (9)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标的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0)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或反担保协议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或反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11)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或反担保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12)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及反担保在保证协议或反担保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或反担保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或反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13)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 (14)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 (15)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 (16)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17)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 (18)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全部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19)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反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20)标的债权可能存在不能变更申请执行人为买受人的风险,可能存在债务人的财产无法执行或无财产执行,可能存在债权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21)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2、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债权金额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自行充分调查了解,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各案情况、实际回收可能性等事宜,谨慎参拍。 3、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应收款项权益以出让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出让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4、上述拍卖标的进行拍卖,成交之后仅由管理人与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债券转让协议书》等文件,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双方依法缴纳,法律法规未规定、未明确交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买受人须自行向法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管理人予以协助,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能通知债务人、不能变更申请执行人等全部风险和后果,与管理人无关。 6、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7、破产企业或管理人不为本次交易开具任何发票。 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当自行调查,审慎考量存在的各种风险,谨慎参拍,管理人不对本次拍卖的债权存在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的保证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则视为竞买人已经充分知悉和调查清楚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同时管理人对能否收回多少本金及资金占用损失不做任何保证。   市场价:91799.23万元 起拍价:91799.23万元 保证金:1800万元 加价幅度:10000元(及其整倍数) 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包括税费、辅助拍卖费、京东平台技术服务费等其他费用。    具体标的物状况以实际为准,标的物介绍、调查表、清单等仅供参考,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责任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三、咨询看样 管理人已委托重庆乾德拍卖有限公司在破产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乾德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400-809-6672、023-63795912。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3个工作日前与重庆乾德拍卖有限公司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请于竞价程序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重庆乾德拍卖有限公司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且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此次竞价会流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税费:标的成交后涉及的各项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法律法规未规定、未明确交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并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如果拍卖后发生非因管理人原因产生的风险,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包括税费、京东软件服务费等其他费用。 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并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如果拍卖后发生非因管理人原因产生的风险,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包括税费、辅助拍卖费、京东平台技术服务费等其他费用。 八、保证金、余款、辅助拍卖费、技术服务费 1、保证金: 竞买人应于竞价结束前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网提示进行操作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相关流程、准则。 2、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应当在拍卖成交日起七个自然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杨家坪支行,账号:123915770410111)。 3、辅助拍卖费: 拍卖成功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向重庆乾德拍卖有限公司支付辅助拍卖费,支付标准为:成交金额的0.8%,总费用不超过30万元。 收款账号:1239047709103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总部城支行 户名:重庆乾德拍卖有限公司 4、技术服务费: 京东网对本次拍卖将另行向竞得者收取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计算标准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物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具体收费详情请竞得者在拍卖竞价前务必自行查阅京东网破产拍卖关于技术服务费收取比例及方式的规定。 5、破产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银行支付限额: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个人参拍流程: https://pro.jd.com/mall/active/3NvsKEmTcLo2c8K4NfLNDWWnEsHK/index.html 企业参拍流程: https://pro.jd.com/mall/active/2NLnxeretyUVmnPaeRUxWLNyzXcH/index.html 保证金缴纳问题解答: https://pro.jd.com/mall/active/cigXJZQfuL9GC5u4MgfwEdR7AqZ/index.html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的债务等。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依法向悔拍人追索。 九、拍品交付 买受人在全额支付完所有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和身份资料前往管理人处(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街25号金融城3号T1幢16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书》文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书》后视为交付完成。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十二、人民法院、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重庆乾德拍卖有限公司:400-809-6672、023-63795912 管理人咨询电话:戴老师 18996221644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庭监督电话:023-68893527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543、023-67673497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3月26日 附件五电煤公司债权清理表(单位:万元)序号债务人是否诉讼有判决填应收本金(如金应收利息(暂计算截止到2023年4月6日)应收其他费用(诉讼费用、担保费、保全费等)应收债权合计已回款金额现应收金额最后一次回款日期执行法院执行案号执行案件情况备注1澄城县源盛发工贸有限公司魏笠斌、杨俊宏是是654.12907.278.331,569.728.001,561.722018-11-16陕西省澄城县人民法院(2018)陕0525执106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肥矿集团张家口鑫宇物流有限公司、长春华坤能源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是是5,000.005,000.0016.134,983.872023-3-17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17)渝05执937号之一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回款为鑫宇破产清偿金3洪县荣华煤炭经营有限公司是是192.576.40198.97198.97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2019)渝0108执1037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4西新斯壮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是是578.693.25581.94581.94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2019)渝0108执2214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5贵州中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是是62.5023.071.1386.7086.70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2018)黔0303执2311号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6荆州市荆原实业有限公司是是285.0062.243.46350.70350.70湖北江陵县人民法院(2019)鄂1024执347号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7泸州市华钦经贸有限公司是是1.025.468.201,033.661,033.66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2019)渝0108执10690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8威宁县昌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是是3,058.552,138,956.025,203.51285.224,918.292020-3-11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黔03执374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回款为以物抵债9盐津盛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是是2.648.04674.0517.923340.021,478.151,861.872020-12-23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云06执恢10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回款为以物抵债10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是是33,844.920,064.0064.2353,973.1453,973.14北京市第三中级阿人民法院(2021)京03执508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11重庆奥海贸易有限公司/重庆海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是是4,000.006,835.0416.3510,851.3955.9610,795.432022-11-8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2018)渝0104民初246号回款为海丰破产清偿金12重庆广能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是是145.240.002.51147.751.39146.362018-10-15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18)渝0112执4204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13重庆巨能矿产(集团)有限公司是是899.117.10906.216.43899.782021-7-8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渝民终207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抵消债权140.6万元14遵义三才煤焦贸易有限公司是是1,574.5812.131,586.714.501,582.212018-4-30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黔03执异132号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15遵义万汇得商贸有限公司是是801.59851.968.701,662.241,662.24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黔03执619号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16四川亿瑞贸易有限公司是是1,854.7199.2515.821,969.7826.531,943.252020-3-31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陕民终989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17邻水县东升煤焦有限公司是是430.83101.629.32541.77541.77四川邻水县人民法院(2019)川1623执763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18武汉市博熙商贸有限公司永修梅棠分公司是是211.862.49214.35214.35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2016)陕0113民初6739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19重庆宏蕴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是是74.831.2476.0776.07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2018)陕0113民初9042号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重庆长恒煤炭有限公司是是334.79226.313.51564.61564.61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2018)陕0113执恢1367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1十堰兆驰贸易有限公司是565.855.90571.75571.75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2019)黔0303执228号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2遵义宏基贸易有限公司是是147.342.33149.67149.67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2015)红民商初字第89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3重庆程凯工贸有限公司是是1,30.041,130.041,130.04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2018)渝0109破1号之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2年因破产和解账面已下账,实际款未24深圳丰创贸易有限公司63.1363.1363.13未诉25重庆缙云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1,406,921,406.921,406.92未诉26贵州水矿西洋焦化有限公司399.21399.21399.21未诉27重庆天泊商贸有限公司101.57101.57101.57未诉合计61,491.4531,983.75206.3493,681.541,882.391,799.23编制人: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