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2641101000005583862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4 20:18:0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新疆润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76万元
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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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李晓江:18160382324

正文内容

一、采购人名称: 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供应商名称: 新疆润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641101000005583862  五、合同编号: 11NB1806321P20236005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草原鼠害防治 详见附件 项 1.0 27600 276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 李晓江          联系电话: 18160382324          传真: /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喀尔里克路党校旁办公楼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园林绿化管理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B1806321P20236005).pdf关于园林绿化管理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B1806321P20236005).pdf 合同合同编号:11NB1806321P20236005采购单位(甲方):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服务单位(乙方):新疆润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伊州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润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润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润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草原鼠害防治--品牌:,计价方式:项,服务周期:年,服务类型:鼠害防治,人员类型:技术工1项27600.00276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27600.0027600.0027600.0027600.0027600.0027600.00276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贰万柒仟陆佰元整贰万柒仟陆佰元整贰万柒仟陆佰元整贰万柒仟陆佰元整贰万柒仟陆佰元整贰万柒仟陆佰元整贰万柒仟陆佰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务合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乙方承担本次合同所有损失。二、二、工作任务工作任务第一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伊吾县草原工作站灭鼠投放鼠药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及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数量标准。其中开展工作所需的交通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三、三、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第二条甲方应根据国家的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保健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等,具体内容如下:(一)提供必要的劳动设备。(二)发放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四)乙方如不按照甲方要求投药,出现安全问题乙方负全责。四、四、劳务用工时劳务用工时间间第三条根据灭鼠工作实际,灭鼠投药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8日。五、五、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第四条乙方认真完成此次灭鼠投药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发放报酬230元/人·1/2天,无需另外支付,共10人,天数按实际情况订。六、六、其他其他第五条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1303121230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公行哈密天山西路支行账号:,账号:3011002409200167301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1303121230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公行哈密天山西路支行账号:账号:3011002409200167301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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