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办公中心机关食堂后勤管理服务合同协议书

项目编号Z130300250595200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30 16:46:3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青龙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预算金额302.02万元
中标单位秦皇岛乐佰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02.02万元
代理单位河北东联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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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办公中心机关食堂后勤管理服务合同协议书   发布时间: 2025-06-30 一、合同编号:Z1303002505952001 二、合同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办公中心机关食堂后勤管理服务合同协议书 三、项目编码:HB2025054300010016 四、项目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办公中心机关食堂后勤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青龙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燕山路中段 联系方式:李丽 供应商:秦皇岛乐佰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68号 联系方式:董春伶0335-3986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办公中心机关食堂后勤管理服务 规格型号:合格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020200 合同金额:30202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年;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办公中心后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5-06-30 八、合同公告2025-06-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办公中心机关食堂后勤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协议书     发布时间: 2025-06-30     采购人: 合同编号:Z1303002505952001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办公中心机关食堂后勤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人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中标人名称:秦皇岛乐佰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06月30日甲方:青龙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乙方:秦皇岛乐佰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甲方委托河北东联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的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办公中心机关食堂后勤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1303002505952001)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文)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办公中心机关食堂后勤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条项目介绍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办公中心机关食堂坐落于行政办公中心后院,一层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能满足400—500人的就餐需求,开设早、午餐,供餐模式为自助餐,主要服务对象为行政办公中心内及周边机关单位有用餐需求的干部职工,早餐:7:00—8:30;午餐:12:00—13:30(冬、夏季视机关作息时间略有调整)。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单位客餐接待工作。第三条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办公中心机关食堂后勤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主要为行政办公中心内及周边机关单位有用餐需求的干部职工提供伙食供应,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单位客餐接待工作。2、本合同的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2年,自2025年07月01日至2027年06月30日止。第四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合同金额:单价:22元/人/天(大写:贰拾贰元整每人每天);预算总价:3020200元(大写:叁佰零贰万零贰佰元整),以承包经营期内实际就餐人数所需支付的金额为准。2、支付方式:甲方按照实际就餐人数,向乙方支付运营费用,乙方需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正规发票,并承担相应的税费。3、支付时间:甲乙双方每月5日核对上月运营费用,甲方每季度向乙方支付费用。第五条经营管理1、合同主体甲方负责机关食堂运行监督管理;乙方负责提供机关食堂后勤管理服务。2、供餐模式食堂供餐模式为自助餐,提供早、午餐;公务接待客餐模式为自助式和点餐式。3.1甲方权利义务:3.1.1甲方提供场地、厨房主要设备、餐桌椅等各类大件设备设施;3.1.2甲方承担食堂运营所需的水、电、燃气、暖(冷)、场地租赁费、计费系统费用;承担日常设备维修保养费、餐具餐厨更新维修费、垃圾清掏疏堵费及空调系统、消防系统、排油烟及油烟净化系统、上下水系统、电系统等各个系统的运营维护工作及费用。3.1.3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合同、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原材料食品采购、验收、加工、制作、供应、卫生、人员、安全等情况进行全天候、全方位指导、监督、检查,并有权对存在的问题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处罚。如发现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标准、甲方的规章制度、未能履行本合同及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整改,甲方视情结轻重有权进行处罚,并有权提前解除合同。3.1.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供货单位资质和供货合同,如出现采购价格过高和食品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采购渠道。乙方因食品质量、卫生等问题,造成消费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等重大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等全部责任。乙方在有关执法部门检查中,因存在食品卫生、质量问题被通报、处罚、被新闻媒体曝光,损害甲方的声誉,甲方有权立即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等全部责任。3.1.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食堂管理负责人、厨师和服务人员,对于甲方更换人员要求乙方72小时以内解决(或24小时以内回复),若解决不及时扣除乙方当月10%的食堂运营费用。3.1.6甲方有权对乙方往来财务账目进行审查。3.2乙方权利义务:3.2.1乙方承担原材料采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保险、培训、体检、办证、劳保、服装、伤残疾病等)、采购运输费、低值易耗品(含纸巾、消毒液、牙签、拖布等日常消耗品)等食堂经营所需的其它一切费用;3.2.2食堂运行所需的其它设备设施或乙方按照自身经营需求自行购置的设备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设备产权归乙方;3.2.3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承包范围内的食品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各类税费及所属员工法定权益等一切经营责任,保证食品卫生,坚决杜绝食物中毒,因食物中毒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3.2.4乙方要保持餐厅内外的清洁和装备的整齐有序,油烟排放、垃圾处理必须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和垃圾处理规定。并负责办理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的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3.2.5乙方负责食品更新,每星期四前向甲方提供下周的菜谱以备甲方审定。3.2.6乙方要建立细致周密、严格实用的病媒防治、食品安全和生产安全内部管控体系,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监督员,加强对食品生产全流程的安全监管;涉及水、电、燃气、机械设备、消防等安全重要环节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操作人员要培训上岗,职责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要上墙。3.2.7乙方合同期满应保证厨房主要设备、餐桌椅等设备设施完好,能够正常使用,丢失或损坏的要照价赔偿。3.2.8因乙方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等人为因素发生的设备设施维修工作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相关经济损失。第六条保障要求1、人员配备乙方必须为本项目安排固定的专职管理负责人至少1名、厨师不得少于2名、专职客餐服务人员不少于2名和满足职工食堂服务保障人员若干名,并提供人员名单,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对人员进行更换,必须得到甲方的批准。乙方必须保障早、中、晚餐相关单位客餐接待服务需求,并保障相关工作人员随时到岗保障服务,包括厨师、服务员、面点师傅、备菜人员等,不得空岗。如乙方不遵守上述规定,一经发现,扣除乙方当月10%的食堂运营费用。2、人员要求乙方必须优中选优配备食堂服务管理团队,提供足够的食堂服务人员以满足广大职工的餐饮需求和各机关单位的餐饮接待工作要求,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并办理有关手续,持有当地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上岗,要遵守法规及机关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自觉接受监督,不与就餐人员及相关客餐接待单位工作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如有违规者,甲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相关人员,同时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依法追讨经济损失。3、食材要求乙方所有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和规定,供货商需提供真实有效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或检测单,对肉、米、面、油以及蔬菜等,要定点采购或由正规渠道供货。4、食品卫生乙方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食品卫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严格执行消毒制度,把住病从口入关,严防食品中毒和食源性病源。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自觉接受甲方及相关部门的检查,各项餐饮标准都要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做好防火、防盗,严格执行设备操作流程,杜绝安全事故。5、管理监督乙方接受甲方和相关部门对食品卫生安全、饭菜质量、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各方面的监督检查和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每季度发放测评卷,对食堂的管理制度、安全措施、饭菜质量、环境卫生、服务水平等由用餐人员进行综合打分,分数低于60分,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并扣除乙方当月20%的食堂运营费用,连续三次测评均低于60分,取消乙方的经营资格,解除合同。甲方定期听取就餐人员的意见建议,不定期对食堂各环节进行检查,促使乙方不断加强安全管理、改进餐饮质量、提高服务水平。6、菜色品种乙方要确保每日按时足量提供早、午餐的主、副食及相关服务。根据就餐需求,按照精细化、营养化合理制定菜谱,以优质服务为目标,让就餐人员享有更高的就餐体验获得感。提供每周(周一至周五)菜谱。主副食、菜品等要食材新鲜、品种多样、营养搭配,且常翻新、调剂口味。7、餐费标准就餐标准:早餐5元餐标:主食不少于5个品种,汤粥不少于4个品种,热菜不少于2个品种,酱菜不少于2个品种,鸡蛋不少于1个;午餐17元餐标:主荤菜、副荤菜各不少于2种,素菜不少于4种,凉菜不少于2种,主食杂粮点心不少于6种,汤/营养粥不少于3种,各类小吃不少于3种;8、就餐时间早餐:7:00—8:30;午餐:12:00—13:30(冬、夏季视机关作息时间略有调整)。同时,乙方须满足甲方特殊就餐需求,如干部职工和有餐饮接待需求的单位节假日值班或者晚上加班及其他特殊情况。9、饭菜质量食堂销售的食品,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做到质高、量足,确保热菜、热饭,注重食品的营养搭配,努力提高烹调质量,不得出现擅自减少饭菜品种和质量的行为。10、公务接待工作乙方严格按照最新公务接待标准,遵循客餐接待单位工作安排,提供高质量服务。乙方应合理制定公务接待菜谱,定价不得高于市场价格,配备足够的公务接待工作人员,有客餐接待任务第一时间响应,以保障服务质量,满足接待需求。第七条违约责任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否则视为单方违约。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3、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且未获甲方延期书面批准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不得有违约行为或违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第九条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号、冀政办〔2014〕3号文件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十条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一条其它事宜1、就餐方式行政办公中心机关食堂就餐系统内用餐干部职工采用刷脸支付方式就餐,每人每餐只能刷脸一次(早餐:3元;午餐:6元),其余情况就餐采用扫码方式支付餐费(早餐:5元;午餐:17元)。2、风险责任(1)违反管理规定或不执行监管要求,并屡次不改的;(2)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未经同意私自转包他人经营的,同时无条件取消其经营资格。(3)承包期内将食堂设备设施损坏或丢失的,按采买价格赔偿;(4)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给机关造成各种不良影响的;(5)乙方违反《食品卫生法》和有关规定,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或工作人员打架斗殴造成人员伤亡、餐厅内发生就餐人员伤亡且法院判定餐厅承担责任的重大事件,取消承包资格,并依法追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3、本合同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及中标文件,招标文件及中标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陆份,乙方持贰份。5、本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7月01日6、本合同订立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办公中心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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