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晋州市锐拓金属制品厂年生产8000万支衣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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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6 16:52:2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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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晋州市锐拓金属制品厂年生产8000万支衣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晋州市锐拓金属制品厂年生产8000万支衣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审批文号:晋行审环[2024]46号 审批时间:2024年7月26日 公示日期: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通讯地址:晋州市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11-84314815 邮箱:huanbao112233@163.com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26日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文件晋行审环〔2024〕46号晋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晋州市锐拓金属制品厂年生产8000万支衣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晋州市锐拓金属制品厂:你公司所报送《晋州市锐拓金属制品厂年生产8000万支衣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河北淼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晋州市锐拓金属制品厂年生产8000万支衣钩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报告》淼创环评估〔2024)05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马于镇马于村村委会南行200米路东,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度07分21.092秒,北纬37度57分56.635秒。总投资5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主要设备:成型机、焊钩机、输送带、高温炉、低温循环炉。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年生产8000万支衣钩。-一二、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连同本批复一并作为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三、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浸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与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浸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和经集气罩收集的固化废气一同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最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采取加强有组织收集效率等措施控制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用于泼洒地面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控制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的影响。(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废布袋、除尘灰、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2-格品、废包装、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外售;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四、该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建成后先申领排污许可证再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该项目环评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工程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须依法将环评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五、依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163号)要求,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六、请你单位接到本批复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批复报送至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晋州市分局。晋州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7月26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311-130183-89-05-7534772024年7月26日印发晋州市行政审批局(印3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