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的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YQCT011394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7 15:24:4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山东兴源机械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20.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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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内容为: 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 中标公告 本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招标项目编号:YQCT011394 ),中标人如下: 一、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名称:山东兴源机械有限公司,中标价格:1208500元,工期/交货期:1095 二、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期:2023年12月27日 - 2023年12月30日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朱领      电  话:0858-3868036      电子邮件:zhuling@geg.com.cn 附件下载: https://www.gdydb2b.com/isp/portal/plogin/downLoad?fileUid=39a2d1f33c4a4300aa2cb2f2cdbb682b&fileName=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技术规范书.doc 附件下载: https://www.gdydb2b.com/isp/portal/plogin/downLoad?fileUid=7f11ed06fdaf44b28ecc37e8e345619f&fileName=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格式合同.doc 附件下载: https://www.gdydb2b.com/isp/portal/plogin/downLoad?fileUid=4e6ee45cb11f4bdd8665f1115bc64e60&fileName=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招标公告.docx 附件下载: https://www.gdydb2b.com/isp/portal/plogin/downLoad?fileUid=4cb5bd8c3aa94a078229760c6461616b&fileName=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招标文件.doc 附件下载: https://www.gdydb2b.com/isp/portal/plogin/downLoad?fileUid=084f12d8d729419fa29bbe27cdd7e75a&fileName=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docx 附件下载: https://www.gdydb2b.com/isp/portal/plogin/downLoad?fileUid=ec52629376334a058f25a01a2c42f14a&fileName=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评标办法.doc 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技术规范书2023年08月目次1.总则12.厂区地理及气候条件23.系统及设备现状34.工程范围85.技术要求116.安全要求157.标准和规范258.性能要求及保证269.监造和性能试验验收2710.油漆、包装、运输和储存2711.工期要求2712.项目实施组织2713.进度计划2814.质量保证2815.技术服务2916.设计联络会3217.招标方职责和义务3218.罚则3319.差异表4020.投标方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40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技术规范书1.1.总则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外委的招标。本技术规范书对招标方的“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外委工作提出了日常检查、定期工作、检修维护、载荷试验、设备治理及相关安全文明生产整改等具体要求。1.2.本技术规范书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详细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管理规定和适用标准,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保证符合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检修服务,满足国标或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对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及规范必须满足其要求。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若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1.3.如果投标方未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提出异议,则招标方认为投标方将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中以“差异表”予以说明。1.4.只有招标方有权修改本技术规范书,合同谈判将以本规范书为蓝本,并列入招标方认可的技术差异,经修改后最终确定的技术协议将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另外双方共同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文件等也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1.5.招标方如有本技术规范书以外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招标澄清文件)提出,双方签字确认后可作为技术规范的附件,具有与技术规范同等的效力。如果本技术规范书前后出现有不一致的描述,投标方应在投标前提出澄清,未提出澄清的则以招标方的解释为准。1.6.投标方应保证向招标方提供优质的工作质量和管理服务(包括人员技能水平和质量管理体系等),投标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质量及安全负有全责。1.7.招标方对“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外委工作的全过程有权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但是并不因此免除投标方的责任。1.8.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标准和规范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由双方共同商定。1.9.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应采用国际单位制(SI),外文资料应附有中文译文,投标方提供投标阶段所需的资料,电子版文档采用WORD2003。1.10.投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及时组织人员与招标方商谈合同、协议、入厂手续等事宜。1.11.本项目禁止投标方转包、违法分包。1.12.投标方必须承诺,如果因投标方原因造成投标方未及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方接到农民工的投诉、劳动保障部门的通知或司法部门的诉讼材料等)发放本项目工作人员工资的,招标方有权扣留应支付给投标方的合同进度款或结算款用于代支付工作人员工资。1.13.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2.2.厂区地理及气候条件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4×600MW机组厂址位于贵州省西南部盘州市以南约43km的响水镇辖区,厂址海拔高程1424.30米(黄海高程)。南昆铁路威红支线由南向北经厂区东侧经过,小雨谷火车站紧靠厂址东侧,响水至红果的二级公路从厂址的西侧经过。大件设备可经铁路运到小雨谷火车站再通过公路转运至电厂,也可公路运输。2.1气象资料2.1.1气象特征2.1.1.1气温(°C)多年平均气温:15.8多年最高气温:36.5(1952年4月9日)多年最低气温:-6.9(1977年2月9日)2.1.1.2湿度(%)多年平均相对湿度:79%多年最小相对湿度:2%多年平均水汽压:14.2hPa2.1.1.3气压(hPa)多年平均气压:855.4多年最高气压:873.8(1992年11月9日)多年最低气压:839.7(1999年3月17日)2.1.1.4降水量(mm)多年年平均降水量:1384多年年最大降水量:2105.5(1965年)多年年最小降水量:791.5(1958年)多年一日最大降水量:148.8(1965年6月1日)2.1.1.5风速(m/s)多年平均风速:1.6m/s多年最大风速:33.4m/s基本风压0.45kN/m22.2厂区地震:厂区地震烈度为6度。3.3.系统及设备现状招标方全厂起重设备共计209台(桥式双梁起重机共10台、桥式双梁抓斗起重机共4台、过轨吊共4台、门式启闭机共1台、单梁起重机共28台、电动葫芦共156台、提升机共1台、电动葫芦抓斗共5台)的日常检查、定期工作、检修维护、载荷试验、设备治理及相关安全文明生产整改等工作需对外发包施工,具体起重设备清单见下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11、2号汽机主厂房桥式起重机QD80/32T-L28.5-H25m23、4号汽机主厂房桥式起重机QD80/32T-L25.5-H25m31号循泵房桥式起重机QD50/10T-L13.5-H24m41号循泵房清污机桥式起重机QD16/3.2T-L22.5-H24m52号循泵房桥式起重机QD50/10T-L13.5-H2462号循泵房清污机桥式起重机QD16/3.2T-L22.5-H247综合楼检修间桥式起重机QD20/5T-L7.5-H6m8雨谷电站厂房桥式起重机QD32/5T+5T-L13.59修配车间磨辊堆焊桥式起重机QD20/5T-L13.5-H16m10修配车间机加工桥式起重机QD50/10T-L13.5-H24m113号沉煤池桥式抓斗起重机QZ5T-L7.5-H12m124号沉煤池桥式抓斗起重机QZ5T-L7.5-H12m136号沉煤池桥式抓斗起重机QZ5T-L7.5-H12m141号含煤废水池抓斗机QZ10T-12m151号炉磨煤机电动悬挂式过轨机LXG12.5T-12m162号炉磨煤机电动悬挂式过轨机LXG12.5T-12m173号炉磨煤机电动悬挂式过轨机LXG12.5T-12m184号炉磨煤机电动悬挂式过轨机LXG12.5T-12m19水库取水口门式启闭机QM80T20综合水泵房电动单梁起重机LD10T-L10.5-H18m211号排渣泵房电动单梁起重机LD5T-L7.5-H12m22除灰空压机房电动单梁起重机LD5T-L10.5-H6m232号排渣泵房电动单梁起重机LD5T-7.5-12m241E、1F浆液循环泵电动单梁起重机LD10T-L10.5-H18m251D、1E、1F氧化风机电动单梁起重机LD10T-L10.5-H18m262E、2F浆液循环泵电动单梁起重机LD10T-L10.5-H18m273D、3E、3F氧化风机电动单梁起重机LD10T-L10.5-H18m2811号皮带中部电动单梁起重机LX5T-L7m-H9m291号皮带中部电动单梁起重机LX5T-L7m-H9m3011号皮带尾部电动单梁起重机LX5T-L7m-H9m31碎煤机室电动单梁起重机LD10T-L16.5-H24m322号转运站电动单梁起重机LX5T-L8.5-H18m336号皮带头部电动单梁起重机LD5T-L11.5-H40m34煤仓间转运站(8号皮带头部) 电动单梁起重机LX5T-L8.5-H58m35推煤机库电动单梁起重机LX5T-L10.5m-H6m36滤油间电动单梁起重机LD5T-L7.5-H9m37坝后电站厂房电动单梁起重机LD10T-L11.5-H9m38净水站加泥加药间电动单梁起重机LX3T-8.5-12m391号皮带头部电动单梁起重机LX5T-7.5m402D、2E、2F氧化风机电动单梁起重机LD10T-L10.5-H18m411A、1B、1C、1D浆液循环泵单梁起重机LD10T-12m422A、2B、2C、2D浆液循环泵单梁起重机LD10T-12m433号湿电下方空压机电动单梁起重机LD10T-12m44新建水处理反渗透清洗水箱单梁起重机LX5t45新建水处理煤水循环泵单梁起重机LD5t463A、3B、3C、3D浆液循环泵单梁起重机LD10T-12m474A、4B、4C、4D浆液循环泵单梁起重机LD10T-12m481号机汽泵前置泵电机电动葫芦CD5T-6m491号机闭式循环冷却水泵电动葫芦CD5T-6m501号机电动给水泵电机A侧电动葫芦CD15T-6m511号机电动给水泵电机B侧电动葫芦CD15T-6m521号机开式循环冷却水泵电动葫芦CD5T-6m531号机电动给水泵主泵电动葫芦CD10T-6m542号机开式循环冷却水泵电动葫芦CD5T-6m552号机电动给水泵主泵电动葫芦CD10T-6m562号机闭式循环冷却水泵电动葫芦CD5T-6m572号机电动给水泵电机A侧电动葫芦CD15T-6m582号机电动给水泵电机B侧电动葫芦CD15T-6m592号机汽泵前置泵电机电动葫芦CD5T-6m603号机开式循环冷却水泵电动葫芦CD5T-6m613号机电动给水泵主泵电动葫芦CD10T-6m623号机闭式循环冷却水泵电动葫芦CD5T-6m633号机电动给水泵电机A侧电动葫芦CD15T-6m643号机电动给水泵电机B侧电动葫芦CD15T-6m653号机汽动前置泵电动葫芦CD5T-6m664号机开式循环冷却水泵电动葫芦CD5T-6m674号机电动给水泵主泵电动葫芦CD10T-6m684号机电动给水泵电机A侧电动葫芦CD15T-6m694号机电动给水泵电机B侧电动葫芦CD15T-6m704号机闭式循环冷却水泵电动葫芦CD5T-6m714号机汽动前置泵电动葫芦CD5T-6m721A送风机电机侧电动葫芦HC20T-12m731B送风机电机侧电动葫芦HC20T-12m741A一次风机电机侧电动葫芦HM25T-12m751B一次风机电机侧电动葫芦HM25T-12m761A送风机叶轮侧电动葫芦CD3T-12m771B送风机叶轮侧电动葫芦CD3T-12m781A一次风机叶轮侧电动葫芦CD15T-12m791B一次风机叶轮侧电动葫芦CD15T-12m801号炉引风机电机侧电动葫芦HM32T-12m811号炉引风机叶轮侧电动葫芦CD25T-12m821号炉炉顶电动葫芦CD3T-80m832A送风机电机侧电动葫芦HC20T-12m842B送风机电机侧电动葫芦HC20T-12m852A一次风机电机侧电动葫芦HM25T-12m862B一次风机电机侧电动葫芦HM25T-12m872A送风机叶轮侧电动葫芦CD3T-12m882B送风机叶轮侧电动葫芦CD3T-12m892A一次风机叶轮侧电动葫芦CD15T-12m902B一次风机叶轮侧电动葫芦CD15T-12m912号炉引风机电机侧电动葫芦HM32T-12m922号炉引风机叶轮侧电动葫芦CD25T-12m932号炉炉顶电动葫芦CD3T-80m943号炉送风机电机侧电动葫芦HC20T-12m953A一次风机电机侧电动葫芦HM25T-12m963B一次风机电动葫芦HM25T-12m973A送风机叶轮侧电动葫芦CD3T-12m983B送风机叶轮侧电动葫芦CD3T-12m993A一次风机叶轮侧电动葫芦CD15T-12m1003B一次风机叶轮侧电动葫芦CD15T-12m1013号炉引风机电机侧电动葫芦HM32T-12m1023号炉引风机叶轮侧电动葫芦CD25T-12m1033号炉炉顶电动葫芦CD3T-75m1043号炉密封风机A电动葫芦CD2T-12m1053号炉密封风机B电动葫芦CD2T-12m1064号炉送风机电机侧电动葫芦HC20T-12m1074A一次风机电机侧电动葫芦HM25T-12m1084B一次风机电机侧电动葫芦HM25T-12m1094A送风机叶轮侧电动葫芦CD3T-12m1104B送风机叶轮侧电动葫芦CD3T-12m1114A一次风机叶轮侧电动葫芦CD15T-12m1124B一次风机叶轮侧电动葫芦CD15T-12m1134号炉引风机电机侧电动葫芦HM32T-12m1144号炉引风机叶轮侧电动葫芦CD25T-12m1154号炉炉顶电动葫芦CD3T-75m1164号炉密封风机A电动葫芦CD2T-12m1174号炉密封风机B电动葫芦CD2T-12m1181号炉16.5米平台空预器电动葫芦CD5T-12m1192号炉16.5米平台空预器电动葫芦CD5T-12m1203号炉16.5米平台空预器电动葫芦CD5T-12m1214号炉16.5米平台空预器电动葫芦CD5T-12m1221号炉脱硝顶部电动葫芦CD2T-48m1232号炉脱硝顶部电动葫芦CD2T-48m1243号炉脱硝顶部电动葫芦CD2T-48m1254号炉脱硝顶部电动葫芦CD2T-48m1261号炉空预器A侧电动葫芦CD3T-18m1272号炉空预器A侧电动葫芦CD3T-18m1281号炉空预器B侧电动葫芦CD3T-18m1292号炉空预器B侧电动葫芦CD3T-18m1303号炉空预器电动葫芦CD5T-30m1314号炉空预器电动葫芦CD5T-30m1321号炉脱水仓电动葫芦CD1T-30m1332号炉脱水仓电动葫芦CD1T-30m1343号炉脱水仓电动葫芦CD1T-30m1354号炉脱水仓电动葫芦CD1T-30m1363、4号机空压机房电动葫芦CD1T-9m1371号炉电除尘顶A侧电动葫芦CD3T-24m1381号炉电除尘顶B侧电动葫芦CD3T-24m1392号炉电除尘顶A侧电动葫芦CD3T-24m1402号炉电除尘顶B侧电动葫芦CD3T-24m1413号炉电除尘顶A侧电动葫芦CD3T-24m1423号炉电除尘顶B侧电动葫芦CD3T-24m1434号炉电除尘顶A侧电动葫芦CD3T-24m1444号炉电除尘顶B侧电动葫芦CD3T-24m1451A、1B、1C氧化风机A侧电动葫芦CD5T-12m1461A、1B、1C氧化风机B侧电动葫芦CD5T-12m1472A、2B、2C氧化风机A侧电动葫芦CD5T-12m1482A、2B、2C氧化风机B侧电动葫芦CD5T-12m1493A、3B氧化风机电动葫芦CD10T-12m1504A、4B氧化风机电动葫芦CD10T-12m1516号灰库顶部电动葫芦CD2T-35m15234A湿式球磨机电动葫芦CD10T-12m15334B湿式球磨机电动葫芦CD10T-12m15412号脱硫空压机房电动葫芦CD3T-12m15512A湿式球磨机电机侧电动葫芦CD10T-9m15612B湿式球磨机电机侧电动葫芦CD10T-9m15712A、12B湿式球磨机电动葫芦CD10T-9m158新增1、2号湿式球磨机电机侧电动葫芦CD10T-12m159新增1、2号湿式球磨机电动葫芦CD10T-12m160新增3号湿式球磨机电机侧电动葫芦CD10T-12m161新增3号湿式球磨机电动葫芦CD5T-18m162新增1号真空泵电动葫芦CD3T-30m163新增1、2号真空皮带脱水机电动葫芦CD3T-48m164新增3、4号真空皮带脱水机电动葫芦CD3T-48m165汽车卸煤沟南侧上面电动葫芦CD1OT-18m166汽车卸煤沟北侧上面电动葫芦CD1OT-18m167火车卸煤沟A侧电动葫芦CD1OT-18m168火车卸煤沟B侧电动葫芦CD1OT-18m1698号带除铁间电动葫芦CD5T-9m1701号筒仓电动葫芦CD5T-43m1710号皮带电动葫芦CD5T-24m1723号转运站电动葫芦CD5T-16m1732号带除铁间电动葫芦CD5T-18m1747号带除铁间电动葫芦CD3T-9m1752号转运站(10号皮带头部) 电动葫芦CD5T-9m1761号转运站电动葫芦CD3T-18m1774号转运站电动葫芦CD3T-20m178入炉煤采样间电动葫芦CD3T-46m179入厂煤采样间电动葫芦CD5T-24m1809号皮带头部电动葫芦CD5T-47m181生活污水池电动葫芦CD1T-6m182工业废水处理加药间电动葫芦CD0.5T-6m183循环水加药间电动葫芦CD5T-6m184高压实验室电动葫芦CD1T-9m185石灰浆制备间电动葫芦CD3T-6m186絮凝箱电动葫芦CD3T-6m187压滤机间电动葫芦CD5-24m1883号炉渣仓顶部电动葫芦CD5-24m1894号炉渣仓顶部电动葫芦CD2T-45m1901号湿电顶部电动葫芦CD2T-45m1912号湿电顶部电动葫芦CD2T-45m1923号湿电顶部电动葫芦CD2T-45m1934号湿电顶部电动葫芦CD2T-45m1941号灰库集装箱散装机电动葫芦CD0.5T-5m1952号灰库集装箱散装机电动葫芦CD0.5T-5m1965号灰库集装箱散装机电动葫芦CD0.5T-5m197食堂提升机TSJ-6m1981号沉灰池电动葫芦式抓斗HZ3T-12m1992号沉煤池电动葫芦式抓斗HZ3T-12m2005号沉煤池电动葫芦式抓斗HZ3T-12m2017号沉煤池电动葫芦式抓斗HZ3T-12m2028号沉煤池电动葫芦式抓斗HZ3T-12m203新建危险品库房电动葫芦MD5T-6m2041B石灰石输送皮带头部电动葫芦CD2T-9m205尿素存贮车间A电动葫芦CD2T-9m206尿素存贮车间B电动葫芦CD2T-9m207水解间、水解器电动葫芦CD5T-6m208新建水处理循环水排污处理过滤器电动葫芦CD5T-9m209新建水处理加药间电动葫芦CD3T-9m4.招标范围1.负责招标方全厂起重设备的日常检查、检修维护、载荷试验、设备治理及相关安全文明生产整改等工作。1.负责全厂起重设备的日常检查、检修维护、安全隐患及缺陷处理等相关工作,并做好记录。2.负责全厂起重设备上的爬梯、平台、栏杆、防雨棚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的缺陷处理。3.负责锈蚀起重设备及附件的防腐刷漆工作(单台起重设备5平方米及以下由投标方负责,超过5平方米由招标方负责)。4.负责全厂起重设备的载荷试验工作,工作内容包括试重块的装卸,试验起重设备的目测检查、空载试验、静载试验、动载试验。5.负责因设备老化、主要零部件损坏严重等原因招标方评估无法修复需更换新的电动葫芦的拆除和装复及调试相关工作。6.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各项基础管理、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及整改治理相关工作,并对提出的问题整改到位。7.负责起重设备因暂无更换所需的备品备件情况下,投标方根据招标方的安排从其它可替代起重设备拆除零部件或整机来恢复使用,以满足现场生产需要,并在备品备件到货后进行恢复。2.负责因技术改造、异动等新增起重设备而引起的维护工作自然增加至本承包范围及合同中,且不引起合同价格变动。3.负责配合机组等级检修期间生产设备大件起吊过程的跟踪监护工作。4.负责配合招标方编制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演练方案,并根据方案配合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演练。5.负责配合检验机构对起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及上级部门的检查工作。6.负责市场监管局、检验机构提出的整改工作,保证起重设备合法合规安全的使用。7.负责提供本项目所使用的工器具和铁丝、电气绝缘胶布、尼龙扎带、麻绳、角磨片等消耗性材料,其余材料及备品备件均由招标方提供。8.投标方与招标方在起重设备上的分界点规定:1.电气部分分界:以起重设备就地电源空开或刀闸为分界点,空开或刀闸出线及以后电气设备属投标方工作范围。起重设备电动机修理由招标方负责,电动机的拆装工作由投标方负责。2.机务部分分界:起重设备本体、起重设备防雨装置(含起重设备上的房子)、与起重设备相连的钢爬梯、栏杆、平台、通道等由投标方负责。行走轨道(含地脚螺栓)、端部止挡由投标方负责,土建部分由招标方负责。9.定期工作本项目所涉及的起重设备(含因技术改造、异动等新增起重设备)要根据国家、行业、地方以及投标方相关规范、条例、导则、办法、标准等要求开展好相关定期工作,做好有关记录和资料整理移交,定期工作主要内容如下:1.电动葫芦及单梁起重机月度定期检查工作主要内容见下表:序号检查项目主要检查内容1合格证检查有无质量监督局颁发的使用检验合格证、有无过期、是否污损脱落2整机整机工作性能是否正常3制动装置制动是否正常4吊钩有无防脱装置、是否损坏4吊钩有无明显变形或缺陷4吊钩吊钩是否锈蚀、转动良好5钢丝绳钢丝绳在卷筒上是否排列整齐、压绳板是否完好5钢丝绳有无损伤(断丝、断股)、变形、磨损是否严重5钢丝绳固定端是否正常(绳卡数量、方向、距离是否正常)6轨道轨道是否变形、止档是否齐全、有效7行走是否灵活、运行有无异响8升降升降是否灵活,齿轮有无异响9操作手柄方向标识是否完好9操作手柄电源线是否破损、按键是否灵活、正确9操作手柄操作手柄是否使用安全电压10控制回路各连锁是否齐全、有效10控制回路是否设有失压、相序、超载保护,各功能是否正常11限位上下限位是否正常、重垂限位是否正常2.桥式起重机每日安全检查工作主要内容见下表:序号检查项目主要检查内容1外观起重机停靠在规定位置1外观起重机各处无垃圾、杂物、遗漏工具等1外观起重机各连接机构无裂纹、无变形,螺栓、螺帽紧固无缺失1外观大小车无爬轨现象,车轮与轨道间隙正常1外观未使用起重机就地电源开关断电、上锁1外观司机室门窗关闭且上锁1外观起重机有线操作手柄放于手柄箱内 1外观电源托缆、滑线的悬挂、固定可靠2吊具抓斗的梨形接头和C型卸扣应无裂纹、过度磨损,且应润滑充分23吊具滑轮润滑良好、无裂纹、回转平稳可靠、灵活、轮槽无明显磨损,轮缘完整无缺陷234吊具吊钩放置高度在适合位置,防脱扣完好2345吊具吊钩无裂纹、变形、螺母、弹簧垫圈等无松动现象,轴承回转灵活平滑6卷筒卷筒润滑良好、无裂纹、绳槽无严重磨损67卷筒卷筒及滑轮上的钢丝绳应无跳槽或脱槽现象8钢丝绳钢丝绳润滑良好,无断丝、断股、变形、扭结、磨损、散股,导绳器完好无缺损9减速机减速机油无漏油渗油现象10照明照明装置应无缺损、光照正常11限位器重量限制器、断火限位器、重锤限位器、行程限位器完好12缓冲止挡器缓冲止挡器完好无缺失13标记和警示标志铭牌、吨位牌、安全警示标志应清晰、无缺失14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应正确,灭火器、防毒面具在有效期内,安全绳、防毒面具完整无缺陷3.桥式起重机月度定期工作主要内容见下表:序号检查项目主要检查内容1安全标志起重机额定起重量标志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检查2金属结构、运行范围起重机械运动部分与建筑物、设施、输电线的安全距离检查2金属结构、运行范围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无明显的焊接缺陷、螺栓和销轴等防护装置的检查3钢丝绳起重机械采用的钢丝绳与滑轮和卷筒的匹配3钢丝绳起重机钢丝绳的检查,有无磨损、断丝现象3钢丝绳钢丝绳绳端固定牢固、可靠、压板固定时的压板不少于2个,电动葫芦不少于3个4制动器制动器的零部件、制动片磨损、制动器油量检查4制动器制动器打开时制动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摩擦及制动轮闭合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接触接触5吊钩吊钩吊口与滑轮槽不的有异常磨损,吊口不得有异常变形,保险扣是否安装可靠6车轮车轮踏面机轮缘内侧表面不得有异常磨损,车轮表面不得有裂纹7滑触线滑触线表面是否有腐蚀,接触是否良好8运行机构大小车运行机构的轨道端部缓冲器、端部止档装置检查9限位上升限位及下降限位的检查10控制回路电路是否设置短路保护、失压、零位、过流、断错相、超载保护11按钮便携式地操按钮控制电源是否是安全电压12行程开关大小车运行机构行程开关的检查13各机构联锁起重机门连锁开关是否齐全有效,各档位清晰明确4.负责全厂起重设备附属的电气设备系统绝缘电阻值测量,每半年测量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台账。5.负责配合注册登记起重设备两年一次的定期检验工作,完成需定期检验起重设备的自检报告。6.负责每年汛期6~9月份水库取水口门式启闭机定期试验工作。4.5.技术要求1.设备管理基本要求1.投标方每日对起重设备进行巡检,形成《每日起重设备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招标方,并立即整改。未发现问题的,也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2.投标方每周组织一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起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情况,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起重设备安全排查治理报告》。3.投标方对当月起重设备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检修维护、备品备件更换等情况进行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做好计划安排,形成《每月起重设备安全报告》。4.投标方执行定期工作和重要检修工作必须通知招标方人员见证签字。5.投标方需按招标方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建立保养、消缺维护工作标准,并实行持票作业;投标方要填写设备台帐,使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并按招标方要求录入检修台帐。6.投标方负责配合起重设备的检验工作,提供自检报告,对检验设备质量及过程安全负责,及时处理检验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检验报告提出的问题,并做好台账记录及收集相关资料备查。7.起重设备检修维护过程中发现的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安装或其它任何形式的错误、遗漏、隐患、偏离标准规范、误差和缺陷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8.检修工作结束后,应按照招标方的要求作好各种资料的记录和整理,并在七天内录入招标方规定台帐内。9.如机组系统发生紧急情况或重大事项情况下,投标方因技术力量不足或准备不充分等因素在提出整改期限后仍无法处理或耽误检修等,投标方应接受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对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全额赔偿。10.除招标方确认不具备工作条件以外,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或延后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招标方对投标方维护检修工作的安全监管和质量验收。11.严禁以换代修,应本着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原则,需要更换零部件必须经招标方确认方可更换。12.各项维护工作必须保证起重设备的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安全性,满足起重设备相关标准规范的技术和安全规定。13.起重设备应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检查和维护,起重设备的制动、限位、联锁以及保护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并灵敏可靠。14.各项维护工作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15.各项维护工作要做到“四保持”(保持设备外观整洁、保持设备结构完整、保持设备的性能和精度、保持设备的自动化程度)标准,完好率达100%。16.起重设备各机械机构无缺陷运行正常,减速机无渗油,紧固件无松动脱落缺失,电气设备及线路维护符合电气相关规定。起重设备运行条件满足现场生产需要,各安全保护装置完整有效。17.对完成维护的起重设备,在恢复使用前,应对其功能进行相应的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2.设备维修基本技术要求1.轨道中心线与安装基准线的水平位置偏差不应大于3mm。2.轨道顶面标高与其设计标高的位置偏差,不应大于5mm,同一截面内两平行轨道标高的相对差,不应大于5mm。3.轨道沿长度方向上,在平面内的弯曲,每2m检测长度上的偏差不应大于1mm;在立面内的弯曲,每2m检测长度上的偏差不应大于2mm。4.轨道悬挂点、接头采用焊接连接时,焊缝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接头顶面及侧面焊缝处应打磨光滑、平整。5.单梁悬挂式起重机跨度偏差不大于±2mm。6.电动葫芦的行走车轮轮缘内侧与轨道工字钢翼缘间隙,在安装时和全行程行走过程中应控制在3~5mm内。大车端梁行走车轮轮缘内侧与轨道工字钢翼缘间隙,在安装时和全行程行走过程中应控制在2~4.5mm内。7.当吊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卷简上缠统的钢丝绳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不应少于2圈;当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高点时,卷筒上还宜留有至少1整圈的绕绳余量。8.钢丝绳用绳夹连接时,应满足下表的要求,同时应保证连接强度不小于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的85%。钢丝绳公称直径(mm)≤1919~3232~3838~4444~60钢丝绳夹最少数量(组)34567注:钢丝绳夹夹座应在受力绳头一边;每两个钢丝绳夹的间距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6 倍9.钢丝绳报废规定:1.起重设备钢丝绳在一个捻节距内断丝数达钢丝绳总丝数的10%。2.钢丝径向磨损或腐蚀量超过原直径的40%则应报废,当不到40%时,可按规定折减断丝数报废。3.整条绳股断裂应报废。4.当钢丝绳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7%或更多时,即使未发现断丝,该钢丝绳也应报废。5.麻芯外露应报废。6.钢丝绳有明显的腐蚀应报废。7.局部外层钢丝伸长呈笼型状态应报废。10.吊钩滑轮组必须标有额定起重量及安全警示色,吊钩回转正常。11.吊钩防脱扣弹簧弹力正常能够自动回位,防脱扣螺栓紧固,不歪斜。12.导绳器能够正常排出钢丝绳,钢丝绳在卷筒上能按顺序整齐排列,如发现钢丝绳松脱或乱绕,应拆开导绳器,将钢丝绳理顺后才能重新使用,为防止导绳器损坏不能采用转动卷筒来松解钢丝绳。13.卷筒上钢丝绳尾端的固定装置,应安全可靠并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如果钢丝绳尾端用压板固定,固定强度不应低于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的80%,且至少应有两个相互分开的压板夹紧,并用螺栓可靠固定。14.卷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20%或有影响性能的表面缺陷应报废。15.人手可触及的滑轮组应设置滑轮罩壳,滑轮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1.影响性能的表面缺陷。2.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mm。3.轮槽壁磨损达原壁厚的20%。4.因磨损使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50%。16.起吊物在下降制动时的制动距离(控制器在下降速度最低档稳定运行,拉回零位后,从制到器断电至物品停止时的下滑距离)不应大于1min內稳定起升距离的1/65。17.制动衬垫达以下标准应更换:1.卡装式制动衬垫的磨损量达到衬垫原始厚度的2/3应更换。2.铆接或组装式制动衬垫的磨损量达到衬垫原始厚度的50%。3.制动衬垫表面出现碳化或剥脱面积达到衬垫面积30%。4.制动衬垫表面出现裂纹或严重的龟裂现象。18.制动轮达以下标准应更换:1.影响性能的表面裂纹等缺陷。2.起升机构的制动轮表面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40%。3.其它机构的制动轮表面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4.轮面凹凸不平度达1.5mm时,如能修理,修理后制动面厚度满足第5.2.18.2和5.2.18.3条的要求。19.限位开关和其它安全保护装置的动作要准确、可靠,运行时不应有卡涩现象。20.如需使用特种车辆进行吊装作业时,应选好支点,使用吊环、手拉葫芦等起重工具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21.结构件焊接必须由有焊工证人员操作,焊缝不得脱焊或有裂纹。22.连接螺栓应用扭矩扳手或专用工具拧紧,不得有裂纹、退丝或缺失螺母等现象。5.6.安全要求1.1.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及控制要求:1.1.1.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1.1.1.1.机械伤人。1.1.1.2.脚手架垮塌。1.1.1.3.触电。1.1.1.4.火灾。1.1.1.5.高空坠落。1.1.1.6.误碰设备。1.1.1.7.设备损坏。1.1.1.8.落物伤人。1.1.1.9.碰伤、挤伤。1.1.1.10.起重伤害。1.1.1.11.工器具伤害。1.1.2.控制要求:1.1.1.1.投标方应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1.1.1.2.投标方技术人员应经过相关的培训考试并合格后持证上岗。1.1.1.3.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1.1.1.4.所有人员认真实施反违章细则。1.1.1.5.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程。1.1.1.6.各级人员按分工恪尽职守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制止和杜绝各类违章现象发生。1.1.1.7.检查确认工器具合格,不合格的严禁使用。1.1.1.8.正确使用工器具,穿戴好合格的防护用品。1.1.1.9.高处作业时,作业点下方装设围栏并悬挂警示牌,以免落物伤人,较小零件应及时放入工具袋。1.1.1.10.高处作业不准上下抛掷工器具、物件。1.1.1.11.脚手架上堆放物件时,不允许超过核定载荷,应固定好,杂物应及时清理。1.1.1.12.不能私拉乱接临时电源,绝缘不良或带电部分外露时,不准使用。1.1.1.13.临时电源必须由电工从施工电源箱及配电柜引接,不得直接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要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插头。现场临时电源线、焊接线、行灯线摆放整齐,不得阻碍通道,不得交叉布置,与金属接触的地方应包绝缘垫、需从架子上方穿过,应挂绝缘钩。1.1.1.14.电动工器具要有检验合格证,现场外观检查、试运良好。1.1.1.15.电动工器具要接有漏电保护器。1.1.1.16.起吊作业必须设置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必须做到“三铁”反“三违”,做到“四不伤害”。1.1.1.17.工作人员之间必须相互监督、提醒,避免设备构件夹伤、挤伤、压伤等发生。1.1.1.18.脚手架首次使用前必须经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允许使用,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上下时必须系好防坠器双手抓牢,物件必须使用绳索传递。1.1.1.19.人员需站在设备本体上工作时,必须选择适当的工作位置,系好安全带。1.1.1.20.多人作业时,避免多条安全带挂同一地点,安全带不能低挂高用,安全带必须为全身五点式坠落悬挂式双钩安全带。1.1.1.21.安全管理要做到“三全”原则: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1.1.1.22.班前会要做到“三交、三查”:交安全、交任务、交技术;查“三宝”、查衣着、查精神状况。1.2.安全目标及安全风险控制措施:1.1.1.1.安全目标:1.1.1.1.不发生责任性的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1.1.1.2.不发生责任性的施工机械、生产设备损坏事故。1.1.1.3.不发生习惯性违章行为。1.1.1.4.不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违章。1.1.1.5.不发生责任性的交通事故。1.1.1.6.不发生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事件。1.1.1.7.不发生责任性的火灾事故。1.1.1.8.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和垮(坍)塌事故。1.1.1.9.不发生异常、未遂事件。1.1.1.10.不发生一般火灾事件。1.1.1.11.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1.1.1.2.安全风险控制措施:1.1.1.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招标方的有关规定。1.1.1.2.任何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严禁穿高跟鞋,必须佩戴适宜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自行检查处于完好可用;进入现场必须注意现场的警示标志和提示标志。1.1.1.3.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和安规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生产现场禁止吸烟。1.1.1.4.安全、高效地工作,确保做到“四不伤害”。1.1.1.5.工作人员不准随意挪动生产现场的各种防护罩、网门、遮拦、警告标示等安全设施,确因工作需要必须事先征得招标方同意并办理手续,并限期予以恢复。1.1.1.6.投标方工作人员严禁乱碰、乱接与本工作内容无关的设备、设施及系统,不得对现场的任何标志、警示设备进行涂抹、乱画。1.1.1.7.生产现场安全设施齐全、完好,符合《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所有可能导致人员误入,造成人身伤害的孔、洞须有醒目的安全标志并设置围栏。1.1.1.8.工具间、作业现场、住宿区等责任范围内必须做好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措施,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消除各类火灾、触电等安全隐患。1.1.1.9.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和佩戴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投标方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足够合格的各类劳保防护用品,必须监督正确使用,保护作业人员身体健康。1.1.1.10.所有的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可靠隔离,高度超过15米或主通道上方高处作业,作业点下方必须设置硬质隔离措施并要有相应的标识。(具体隔离标识牌、硬质隔离设施由招标方提供)1.1.1.11.投标方应每月向招标方项目负责部门书面汇报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现状、存在问题以及整改计划。1.1.1.12.投标方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招标方发布的有关安全、消防、现场文明生产(施工)等标准。进入生产现场区域内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方工作票制度。1.1.1.13.项目安全第一负责人要对布置的每项工作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完善,每个成员是否清楚所定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安全监管工作必须到位,深入生产作业现场,负责监督指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检查执行情况。1.3.安健环管理规定:1.1.1.1.总则:1.1.1.现场实行招标方和投标方共同管理安全工作的原则,招标方承担组织、协调、监督责任,投标方承担本单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内全部安全责任。投标方开始履行本项目合同前,应组织其人员认真听取招标方安监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定出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和防火防盗等措施,经招标方安监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1.1.2.招标方安全生产管理部为安全委员会下设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日常工作,投标方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招标方安全网相关活动和会议。1.1.3.投标方内部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监督监察体系”,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责任,配备兼职安全员。1.1.4.投标方必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严格遵守招标方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规定、要求、措施等,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安全管理,如有违反将按规定进行处罚。1.1.5.生产过程发生事故的调查、性质分类执行以广东能源集团生产安全事故相关管理规定,按事故调查原则,除重大事故外均由安全委员会组织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者由责任方按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处理。1.1.6.投标方必须做到高处作业“五个必须”:必须培训持证上岗、必须实行作业审批、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必须落实工程措施、必须安排专人监护。1.1.7.投标方必须做到受限空间作业“七不措施”: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1.1.8.投标方安全管理必须做到“一线三排”:始终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一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排查、科学排序、有效排除各类风险隐患。1.1.9.投标方必须做到高危作业的“六不开工”:危险源辨识不清,不开工;未制定完善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不开工;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准备执行不到位,不开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不清,不开工;应到位人员未到位,不开工;未编制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演练,不开工。1.1.10.投标方必须做到动火作业“六大禁令”: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不清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没有消防措施,防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1.1.11.由于投标方人员违反安全规程、规定、制度等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设施损坏事故的,责任完全由投标方独立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招标方可从应付给或将要付给投标方的款项中扣回,不足部分投标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补充到位。对于其他第三方造成投标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投标方应及时向招标方汇报,招标方可协助投标方向该第三方要求赔偿。1.1.12.因投标方原因造成招标方人身、财产损失或非招标方原因造成其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投标方必须进行赔偿。1.1.13.投标方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适应岗位、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投标方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按规定持证上岗。其人员技术档案、上岗合格证和特种作业资格证报招标方安监部门备案。1.1.14.投标方应自行组织所有员工每年进行相关应急预案演练开展和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的培训,熟练掌握相关应急突发事件情况处置、触电现场急救方法,所有员工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1.1.15.投标方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必须的、齐全的、合格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特殊工种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对所用电气安全用具、电动工器具、漏电保护器进行管理,定期检验。在工作现场临时用电不得随意乱接,必须使用合格的漏电保护器。1.1.16.投标方要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成绩报招标方安监部备案,投标方工作负责人的资格必须通过招标方考试确认。1.1.17.投标方必须为在本承包项目的所有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规定的相关保险购买工作,协调处理发生的劳动保护和职业病纠纷等。其中“工伤保险”为必须购买的险种,投标方在投标前要先咨询好工伤保险等险种购买的最新政策及要求和办理等事宜,保险作为外委项目的开工许可手续必备条件之一。1.1.18.投标方所有人员入场前必须经入职职业健康体检合格,离开本项目部前须提供离职职业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报告复印件报招标方管理部门审查备案。1.1.19.投标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每年联系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为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跟踪员工的健康状况。1.1.20.招标方定期对投标方承包项目内所有工作进行安全性评价,并对投标方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定,对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1.1.21.投标方新雇佣的人员,必须到招标方安监部门备案并进行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允许参与工作。1.1.22.投标方用工不得违反国家劳动法规定,不得非法用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安全生产、劳动用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用工的合法性。投标方负责安排的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不得雇佣童工、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工作要求的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0岁)。1.1.23.投标方安全员必须始终在现场开展安全巡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并监督整改完成情况。1.1.24.招标方要求投标方入厂前需办理的各种手续及要求(如:资质审查、三措两案、持证审查、进出入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治安协议书等),按照合同规定和招标方的相关管理标准执行,招标方在与投标方洽谈技术协议时一并告知具体事项。1.1.25.投标方工作期间发生在招标方厂区内的因投标方人员造成的治安案件造成招标方经济损失,由投标方负责赔偿。1.1.26.高处工作时,工作人员除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工具袋外,应有专人进行监护。工器具和材料必须用绳索、工具包等上下传递,禁止抛掷,且下方通道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围栏和相关警示标志。1.1.27.高处作业有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栓在牢固的物件上,不准随处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在下方有人通行处,设置“当心落物”警示牌。高处作业有可能造成落物的,要在人行通道或平台上设置围栏,并悬挂“当心落物”的警示牌,必要时要设置安全网,做好安全措施和事故预想,严防高处落物伤人。1.1.28.高处作业时,须系好安全带、防坠器、设置安全绳等安全保障措施。1.1.29.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不允许进入现场。1.1.30.在工作中严禁交叉作业,安排工作时必须将作业时间错开。1.1.31.严格执行招标方的工作票和危险点分析与控制管理、高风险作业管理等规定,依据工作内容分析作业危险点,按标准格式填写预控措施。1.1.32.投标方每天必须组织开展好班前会、班后会。每项工作开展必须做到: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措施)、三查(查工作着装、查精神状态、查个人安全用具)和五清楚(清楚工作任务,知道自己该具体做什么事情;清楚工作标准,知道作业流程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标准;清楚危险源,知道可能发生事故的环节、部位和应采取的防护措施,知道“三措”具体内容和应急措施;清楚作业环境,知道工作地段及相邻环境的威胁和防范措施;清楚设备运行状况和设备有无异常现象和缺陷存在),同时,必须扎实展开作业过程中“三铁反三违”安全管理和重视作业后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总结提升工作。总结当天存在的不足等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并做好记录。1.1.33.投标方项目经理必须与招标方、与项目部所有人员分别签订“安全生产和消防生产责任书”。1.1.1.2.现场文明生产管理1.8.1.运送搬运物品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坏地面、通道及其它生产设施。1.8.2.在作业现场工作区域应设置围栏、警戒线、挂警示牌和标识牌(由投标方负责提供与布置)。1.8.3.投标方在现场的工作人员应着装统一,印有公司标志和名称,佩带明显的能够表明身份的标牌,特殊工种还必须穿专用防护工作服和面具,充分体现投标方的形象和特征,作业现场秩序井然。1.8.4.作业人员联系工作、答问询,应主动热情、热心细致、礼貌待人。1.8.5.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按规划好的区域分区堆放,不得随意放置。1.8.6.现场施工标准和安全、质量同等对待,每天收工前清扫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1.8.7.各种施工垃圾、废料应堆放在指定场所,现场执行“随做随清、随做随净”。1.8.8.对刮风能吹跑的垃圾,必须采取固定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倾倒、清运粉尘等易散发污染环境的垃圾,要用水浇湿,垃圾必须倒在指定位置。1.8.9.禁止在正运行的设备旁边休息和长期停留。1.8.10.投标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有效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纪、妨害社会治安的行为,避免其他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失。1.8.11.对有可能造成扬尘和油污的污染工作,必须事先进行评估并制定有效预控措施严格执行落实到位。因投标方责任发生的任何环境污染事件或事故等,投标方自行承担相关负责。1.8.12.高空工作时工器具和材料禁止抛掷,必须用绳索上下传递,且下方通道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围栏和相关警示标志。1.8.13.检修现场的作业区域和材料摆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1.1.1.3.安全生产费用投标方应列出确保本项目安全的费用科目(执行建办【2005】89号文《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在商务报价中单独列出,并详细列举所有项目,所列各项内容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到位,作为项目开工前的必要条件之一,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必须列出安全文明生产投入费用及项目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由投标方填写,见下表(下表为最基本的条件,由招标方根据外委项目特性具体拟定,除此之外的由投标方根据实际需求补充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表(由投标方据实填写)序号费用科目具体内容数量备注1劳动保护工作服按投标方配置人数必须满足现场实际需求2劳动保护安全帽按投标方配置人数必须满足现场实际需求3劳动保护帆布手套按实际需求配置必须满足现场实际需求4劳动保护防护眼镜按实际需求配置必须满足现场实际需求5劳动保护耳塞按投标方配置人数必须满足现场实际需求6劳动保护安全带按投标方配置人数必须满足现场实际需求7劳动保护防尘口罩按投标方配置人数必须满足现场实际需求8劳动保护......必须满足现场实际需求9安全机具......必须满足现场实际需求10…11安全设施......必须满足现场实际需求12…1.1.1.4.物资管理要求1.1.1.1.投标方负责提供的工器具和物资材料,必须通过自己严格审验和把关,确保所有运抵现场的工器具和物资均为合格产品并能满足使用要求。1.1.1.2.投标方应定期对其提供的各类工器具进行检查和审验,招标方有权进行监督检查。1.1.1.3.投标方应遵守招标方制定的各项物资管理制度、标准、程序、规定。1.1.1.4.投标方根据生产需要,每月定期向投标方提交物资需求计划申请,特殊紧急需求物料要及时提出申请,物料购买计划由招标方负责,物料的领用、搬运由投标方负责,现场设备报废投标方配合完成。1.1.1.5.综合治安管理1.1.1.1.本项目投标方所有人员必须在招标方保卫部门登记,获取在合同有效期间使用的通行证件,离厂时交回证件,不得将证件转借他人。1.1.1.2.投标方所有人员应遵守招标方综合治安管理制度,不得在招标方管辖内进行违反社会治安的活动,招标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处罚违反规定者。1.1.1.6.施工机具(含登高用具)的安全管理1.1.1.1.投标方自带工器具必须安全、合格。投标方对自带所有工器具安全管理负有全责。1.1.1.2.投标方因工作需要向招标方借用的施工机具,投标方借时必须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归还时应保证机具完好。投标方对所有借用的工器具、工机具安全管理负有全责。1.1.1.3.投标方要求招标方配合工作的,在双方确认的安全措施中,应写明各方的安全职责。1.1.1.4.使用的电动工器具、安全工器具、一般检修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要进行检查试验,检查认定不合格者不得使用。1.1.1.5.各种检修用的临时电源应由招标方电气人员安装,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乱接电源,更不准在运行设备区域乱接临时电源。1.1.1.7.作业环境安全管理1.1.1.1.投标方有责任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包括劳动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及正确使用,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1.1.1.2.投标方必须向招标方提供其自己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招标方有权监督投标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1.1.1.8.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1.1.1.1.投标方进入厂区施工的机动车必须登记、取得招标方的通行证许可,服从机动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1.1.1.2.投标方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车辆牌照和保险检验证,保证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车辆带病作业。1.1.1.3.投标方机动车驾驶必须持准驾证书驾驶,不得借证冒名顶替,不得违反招标方行车规定,违反规定者,招标方有权进行处理或处罚。1.1.1.9.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1.1.1.1.招标方有责任向投标方人员讲明生产区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地点及禁令,并在“危险区”相应部位悬挂明显标志。1.1.1.2.投标方人员必须在有招标方人员允许和带领下方能进入“危险区”,不得随意动用危险品。1.1.1.3.投标方在作业过程中使用的润滑油类、油漆等剩余物资,必须当天转运至危险三库房统一存放和保管,严禁堆放在生产现场。1.1.1.10.公用设施安全管理1.1.1.1.投标方人员必须爱护招标方的公用设施、道路、绿化、建筑物等,遵守招标方的文明施工规定,不得损坏和污染公用设施。1.1.1.2.投标方人员使用招标方的电力、水源、气源、建筑物等,必须在招标方有关人员指定或在相应的合同协议中规定使用的范围、地点、数量等,禁止私接乱搭现象和破坏固定设施,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予以处罚。1.1.1.3.投标方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移动、破坏公用设施,如妨碍施工要变动者,须经招标方有关部门同意。1.1.1.4.投标方施工期间堆放的材料须有序摆放,不能影响通道通行或阻挡设备及设施。1.1.1.11.事故报告及处理1.8.1.现场发生事故,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按规定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并组织落实整改措施。1.8.2.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故发生原因,按照当事人在事故过程中的作用,分析事故责任。1.1.1.12.投标方不履行安全责任所产生的后果1.1.1.1.投标方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招标方相关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要求,切实履行各项安全职责,对未按要求履行相关职责的,将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招标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1.1.1.2.投标方现场安全管理不满足项目要求的,招标方有权勒令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并接受招标方考核。1.1.1.3.投标方人员发生严重违章的,招标方有权驱逐违章人员离场,并将违章人员列入广东能源集团承包商外委人员“黑名单”。1.1.1.4.投标方在项目中发生人身安全事件,招标方有权与投标方终止合同,并将投标方拉入广东能源集团承包商“黑名单”。1.1.1.5.因投标方原因造成招标方损失的,招标方将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方采用索赔、起诉等方式维护招标方合法权益。1.1.1.6.若投标方在项目执行期内因投标方的主要原因(或责任)造成安健环事故或事件的,投标方负责承担相关的民事和刑事责任。1.4.资质要求1.投标方应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提供相关安全资质证书。2.投标方应具备组织安全生产和施工的条件及安全生产保障措施。3.投标方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作为附件列入。1.5.投标方作业人员清退投标方作业人员存在下列行为的,责令予以清退:1.发生严重违章行为。2.发生不服从招标方管理的行为。3.威胁招标方管理人员,发生打架斗殴行为。4.发生偷盗行为。6.7.标准和规范本规范中的考核项目依据投标方项目范围内承包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质量要求等,并经确认属于投标方责任造成的情况。所依据的标准文件,除涉及电厂各专业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规定外,还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及其最新版本:中国国家主席令第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国家主席令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能发安全【2023】22号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GB26164.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GB2686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GB/T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GB/T5972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标准GB/T10051.1-7起重吊钩报废标准GB50256电气安装起重机施工及验收标准GB15052起重机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GB/T31052.1起重机械检查与维护规程第1部分:总则GB/T31052.5起重机械检查与维护规程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GB/T31052.10起重机械检查与维护规程第10部分:轻小型起重设备TSGQ7015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国家电力公司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TSG08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1.投标方执行本技术规范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如果本技术规范有与上述规程、规范和标准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方及时通告招标方进行书面解决。2.从合同签订之日至投标方开始履行合同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方遵守这些要求。且不论招标方知道与否,投标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7.8.性能要求及保证1.性能要求:1.设备可用系数达到100%。2.设备消缺率:周消缺率≥80%,月消缺率≥95%,年度≥99%。3.定期工作完成率100%。4.技术监督项目完成率100%。5.安全整改项目完成率100%。2.性能保证:(由投标方填写)1.设备可用系数达到。2.设备消缺率:周消缺率≥,月消缺率≥,年度≥。3.定期工作完成率。4.技术监督项目完成率。5.安全整改项目完成率。9.监造和性能试验验收无。10.油漆、包装、运输和储存无。8.11.工期要求本外委项目工程期限为3年,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投标方至少提前半个月时间到招标方熟悉并办理相关的工作及交接管理、承包前期的一切准备工作等。9.12.项目实施组织1.组织机构设置要求1.为确保本外委项目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满足生产工作需要,达到招标方要求,充分履行合同,需在正式接到中标通知后组建项目部,作为投标方在招标方现场的常驻机构管理。2.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投标方应了解招标方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各层次人员对应接口清晰、协调顺畅。3.组织机构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由投标方填写):1.项目组织结构:2.项目经理:3.施工成员:4.…2.“三措两案”:投标方在中标后开工前,必须按招标方相关规定并结合承包项目安全管理和作业施工等特点全面性编制承包项目的“三措两案”(指: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编制模版及要求以招标方提供为准,并报招标方审核合格备案。3.主要工程工器具清单:(由投标方填写)。序号工器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配置数量备注1234.现场条件和规定1.招标方不提供生活设施,生产区域不允许设置生活区域和设施,生活后勤设施由投标方在周边地区自行解决。2.投标方自行负责其工作、生活范围内的卫生、清洁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有关事项。3.投标方自行负责本承包项目所有人员的医疗管理和支付等事宜。4.投标方自行负责所有人员用餐服务。5.投标方自行负责所有人员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计算机设备和办公用品的配备,满足项目管理工作的需要。10.13.进度计划1.投标方人员进厂前,先自行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相关工作后,提前1周进厂开展招标方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相关工作、承包管理前的交接工作。2.投标方人员进厂前,须完成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购买、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缴纳、劳动合同或用工技术协议签订、职业健康体检,进厂前提供给招标方审核备案。3.每月30日前提交当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安排、定期工作资料。4.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承包运营报告等验收资料。5.投标方的所有维护工作必须经过招标方验收。11.14.质量保证1.投标方在维护保养中不得降低原起重设备性能。2.投标方对维护和修理过的设备负有试运和提供检修数据的责任。检修后的设备必须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各保护正常可靠。3.投标方检修后的设备必须经过招标方验收认可签证后方可确定工作结束。4.投标方必须严格执行《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31052起重机械检查与维护规程》、招标方《特种设备管理标准》等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自主安全和质量管理基础工作。12.15.技术服务1.人员素质和数量要求:1.13.1.投标方拟派用于本外委项目的所有人员资历必须经过招标方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核,必要时对投标方主要人员进行面试考察,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更换,确保用于本外委项目的所有人员素质满足招标方的要求。1.13.2.投标方承诺用于本项目的人员至少两人具有相关起重设备的维修、安装或改造施工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必须至少两人持有国家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件,否则不予认可。1.13.3.投标方承诺按照要求在投标方范围内以选聘的方式对派遣到本项目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严格的挑选并保证其派遣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和技术技能、经验、知识满足实施其所承担的维护项目工作,投标方拟选派人员应满足工种、人数、岗位等要求。1.13.4.熟悉招标方现场安健环管理要求,并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现场安健环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1.13.5.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任劳任怨,热爱本职工作并有较强的责任心。1.13.6.投标方用于本项目的人员数量不应少于4人,人员持证必须包含焊接与热切割证、低压电工证、桥式起重机司机证Q2及操作指挥证Q1,当招标方认为投标方用于现场人员数量和业务技能明显不足时,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及时补充人员以满足现场需要,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延迟派遣人员。如果由于投标方人员数量不足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则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提出考核,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方负全责。2.人员选派具体要求:1.工作负责人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或持有相应岗位的中级工及以上资格证书,身体健康,有3年及以上电力系统的起重设备维修、安装工作经验。2.项目部经理具有3年及以上起重设备维修安装改造施工等工作的项目经理管理经验,50岁以下、身体健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有全面的综合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综合素质较好且责任心强、较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理念。3.投标方承诺用于本外委项目的特殊工种人员已经经过了国家相关部门及相关法规规定取得了特种作业证书,投标方必须提供特种作业许可证的复印件给招标方备案。4.下表为投标方最低人员及持证作业配置要求,由投标方填写:序号岗位设置最低人数人员技能岗位配置说明(学历、职称和技能、特种作业证件、从事工种及年限等)12343.人员更换与培训、授权1.1.1.投标方项目部人员的更换受到严格限制,主要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在承包期内不得更换,特殊情况需更换时,投标方需提前申请,而且必须得到招标方的批准,禁止投标方任何人员的更换在招标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因此在人员选派时要充分考虑人员工作的稳定性因素。1.1.2.招标方有权根据拟定的要求和标准对投标方提供的主要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备案,发现人员资质不符时有权辞退,投标方应及时从合格的后备人员中重新选派。1.1.3.投标方所有人员在进场前均需经过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概况介绍、生产现场设备区域情况、工作票申请办理过程、招标方相关管理制度、消防、专用工具的使用和保养等。1.1.4.所有培训结束后进行统一综合考试,只有考试通过的人员才能取得进场工作授权。1.1.5.投标方入厂前需自主进行安全生产知识、专业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考试资料。1.1.6.投标方必须接受招标方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级和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并经三级考试合格后,方能安排下一步工作。1.1.7.投标方不能按技术规范及时完成招标方要求配合的工作时,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进行考核。1.1.8.投标方工作人员在招标方工作期间,必须服从招标方的安排,遵守招标方的规章制度,若发生违章等行为时,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进行考核。4.违约责任、违法分包与转包规定1.1.1.投标方提供的资质证明等材料无效,招标方将根据合同相关文件规定对投标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并由投标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1.2.安监人员不到位或人员素质达不到要求,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投标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1.3.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同时承担违约处罚责任、招标方可以和投标方解除合同。1.1.4.投标方人员出现违章且经过教育、整改、约谈等(3次及以上,解释权归招标方)仍然没有改善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1.1.5.投标方常委项目执行质量达不到招标方要求,经整改后仍满足不了招标方的要求(3次及以上,解释权归招标方),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1.1.6.投标方人员发生影响招标方公司形象的事件,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1.1.7.因投标方自身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则招标方在向投标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的14日后,可以将投标方驱逐出现场,招标方可自行完成剩余项目或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剩余工作。1.1.8.如果投标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则招标方认为投标方严重违约,投标方应该也必须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招标方带来的全部损失、费用、损害、伤害、债务、索赔、要求、诉讼和惩罚,同时招标方有权解除投标方的合同。1.未能按合同规定开始工作。2.停工三天及以上。3.无视招标方事先的书面警告,超过三天仍一贯或公然忽视履行合同的责任而不采取措施。4.因为投标方自己的原因,已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事实上已无法按本合同的要求完成合同项目下的工作。5.投标方人员多次违章,管理混乱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解释权归招标方)。6.现场文明施工达不到招标方的要求,而不整改。7.投标方配置的人员、数量、资质达不到或不满足现场需要。8.投标方将合同中任何部分或全部工作内容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9.由于投标方实际的错误、故意行为或过失,对本合同的违约所造成的或引起的财产损害或人员伤亡。10.由于投标方的原因致本合同被终止。11.由于投标方责任造成的政府环保部门对招标方的环保罚款,由投标方承担。1.1.9.任何有关招标方的同意,不应免除投标方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如果投标方擅自违法分包或转包,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1.10.本项目严禁投标方转包、违法分包。投标方须在投标文件中正式承诺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根据招标文件的《不转包承诺书》、《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提供承诺资料)。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中标人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立即责令其停工,除了承担相应考核外,招标方有权扣除其所有履约保证金,并且将其列入项目单位的承包商黑名单。造成后果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其责任。16.设计联络会无。13.17.招标方职责和义务1.招标方有责任向投标方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如工作现场附近存在带电、转动设备或有毒有害物质),招标方应向投标方做好技术安全交底,并同投标方一起做好隔离工作,在运行设备上施工,招标方应做好断电、断水、防止机械转动、防止有害物质泄漏等安全隔离措施,并向投标方交底。2.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在安全、文明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认真的进行处罚。3.招标方定期对投标方承包项目内所有工作进行安全性评价,并对投标方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定,对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4.在合同期间,招标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投标方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和安排,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5.本项目所需的脚手架由招标方负责。6.本项目起重设备载荷试验所需试重块及工程车辆由招标方提供。7.本项目现场工作所需的水、临时电源、氧乙炔等气体由招标方提供。14.18.罚则1.投标方方进厂后应遵守招标方的相关标准规章制度等管理规定,由招标方设备部、安全生产管理部、生产科技部等按相应职责负责质量与安全、文明生产等工作的考核。2.投标方应在招标方下达的考核处罚通知单中规定的期间内,在承包工程进度款结算中直接扣除。招标方每月将上月的考核结果通报投标方,但特殊情况下,对某些事故进行调查中,在进行责任定性分解之后再行通报考核。3.对本规范书中已规定考核事项和数额的条款,不再按招标方的相关考核标准执行。未列入本规范书中或未注明考核事项和数额的,按招标方的相应管理标准规章制度通报等的相关考核执行。4.本考核规定了对投标方承包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外委的项目管理考核、质量与作业安全、文明生产等考核。如本规定未涉及到的考核,按招标方考核管理规定制度裁决为准执行。5.考核内容与标准(以入厂后的规定标准为主)序号考核项目考核标准1承包项目管理1未设立或不符合招标方管理要求设立现场组织管理机构,经下达整改通知仍未落实到位1000~3000元2投标方不服从招标方的工作调度指挥2000~5000元/次3投标方有关负责人不如实汇报工作情况,或隐瞒事实真相500~2000元/次4招标方发生应急事件,投标方不配合招标方临时安排的应急处理工作(不限于合同范围)500~2000元/次5未经招标方同意,私自将本项目违法分包50000~100000元/次,同时招标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6投标方将本项目转包100000元,同时招标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7不完全履行合同条款,不及时履行职责及服务承诺,出现问题不配合3000~6000元/次8隐瞒事故(包括障碍、异常事件未遂事件)不报5000~10000元,连带考核项目经理10~50%9投标方项目年度考评分未达80分以上每降低1分,考核500元 10未按照招标方要求如期完成相关工作任务500~1000元/次11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进厂正常履行承包工作2000~20000元,行为严重的招标方可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12未能按招标方入厂管理相关规定提供资料、开展和办理手续200~2000元/项,严重问题的考核2000~5000元/次13未能按约定的正常发放周期发放工资,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500~1000元/人/次,严重问题考核5000~50000元/次,并考核项目经理5%~10%,由招标方按规定代为发放并从投标方工程款结算中直接扣除2项目质量管理1投标方每月应向招标方提供外委项目承包运营报告,内容与实际不符合100~200元/项2设备可用系数未达到100%按一个百分点500元考核3发生缺陷未及时处理的200元/条4安全整改项目完成率未达到100%按一个百分点200元考核5提供的各类台账、报表不合格或不齐全、不按时完成200~500元/次6定期工作完成率未达到100%按一个百分点200元考核7未完成周消缺率≥80%、月消缺率≥95%、年度≥99%按一个百分点分别100、200、500元考核3人员管理1投标方管理人员、主要技术骨干未按合同要求到位(未事实履行职责),或未经招标方同意更换主要技术骨干300~1000元/人/次2投标方人员未履行请假手续的200元/人/次3需专业资质的作业项目,工作人员无证上岗或提供虚假资质500~1000元/人,连带考核项目经理50%4如投标方人员不服从招标方负责班组或项目负责人安排的,班组或项目负责人有权提出考核,重复加倍考核,并且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更换该人员500元/次5如投标方由于技术原因,不能及时处理好相关缺陷1000~5000元/次,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6由于投标方维护不到位造成起重机不安全运行500~5000元/次,造成招标方设备损坏的,按设备采购价格全额考核7经招标方人员确认,由于投标方巡检、定期工作做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需要更换设备部件一切费用由投标方提供,并且追加相应责任,视情节提出考核8因投标方现有配置人员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没有按照招标方提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配置合格人员到位,对现场生产工作造成影响情节轻微500~1000元/次,情节严重1000~3000元/次,每次连带考核项目经理500元,考核后仍不整改的加倍考核9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正200~500元/次,严重者责令投标方辞退4安健环管理1发生人身死亡、群伤、重伤1人以上,负主要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和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进行考核,同时招标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2发生人身死亡、群伤、重伤1人以上,负次要责任10000~50000元/次3发生人身轻伤,负主要责任5000~10000元/次,连带考核项目经理10%4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负主要责任10000~50000元/次,并视情况追究赔偿责任5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10000~50000元/次,并视情况追究赔偿责任6发生管辖范围内的一般火灾险情500~3000元/次7发生异常,负主要责任500~2000元/次8发生异常,负次要责任200~1000元/次9发生未遂事件500~1000元/次,恶性按2000~5000元/次,连带考核项目经理20%10在厂区范围内发生交通伤亡事故按招标方交通安全管理标准考核11在厂区范围内发生一般责任交通事故500~10000元/次12安全事故未落实\"四不放过原则\",经检查警告仍然没有及时落实整改500~1000元/次13项目施工前没有做好风险评估,没有根据评估制定和落实相关的控制措施,未构成事故300~500元/次14发生环境污染的情况,情节轻微1000~3000元/次,连带考核项目经理10~50%15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体系不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机构不完善200~500元/次16投标方工作人员未经入厂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上岗2000元/次/人17投标方不落实招标方提出的反事故措施、安全预防性演习、安全整改通知500元/次18投标方不配合招标方的安全性评价、安全大检查工作500元/次19投标方不按招标方管理系统的要求开展日常安健环和风险管理的工作,对有关的安全活动查无实据、或弄虚作假200~500元/次20进入厂里工作的员工要求身体检查合格,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500~2000元/次21患有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等不能从事高空作业300~500元/次22人员精神不足、酒后等情况禁止进入生产现场作业300~500元/次23施工中未做好防护措施,对他人健康造成影响300~500元/次24投标方没有为员工配备足够、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500~2000元/次25高空作业没带或没正确使用安全带等未采取防坠落措施500~1000元/次/人26安全带不是坠落悬挂式或有缺陷或无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合格证超期200~500元/条/次27没有按照《安规》规定正确着装、在厂区内袒胸等不雅行为200~500元/人/次28进入生产场所没带或没有正确配戴安全帽300~500元/次/人29不按规定配戴防护用具200元/人/次30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进行公司内处理2000~5000元/次31工作中违规作业,违章指挥,安全意识薄弱,情节严重1000~5000元/次32对门卫或班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不论报复人是否离职) 1000~2000元/人/次33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在厂区内发生打架、闹事,睡觉等未造成严重后果500~2000元/人/次34工作票到期未办理工作票延续手续100~200元/次35无票作业(属抢修,经值长同意除外)500~1000元/次36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销毁、破坏证据或嫁祸于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1000~3000元/次37误动、误碰设备,未造成严重后果300~1000元/次38乱接乱拉低压线路,使用不合格的电线电缆;使用不合格的电动工具;使用外壳已破损刀闸的电源接线板,不使用电源插头,将导线直接插入带电的插座;使用电气工具或临时停电不及时切断电源 300~1000元/项39工作票到期不办理延期手续200~1000元/次40施工前没有向所有参加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健环技术交底的300~500元/次41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压缩空气和消防水未造成后果的300~500元/次42现场设备没定期搞卫生,发现脏、乱、差现象300~500元/次43易燃、易爆、危险品保管、运输、使用不符合要求200~500元/次44随意拆除、损坏、穿越禁止穿行的隔离围栏及设施200~300元/次45高风险作业未经审批或现场无监护200~500元/次46高处作业下方未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就进行施工200~500元/次47高处作业向上或向下抛掷工器具或材料200~500元/次48钢丝绳无检验合格证、无承重牌200~500元/根49钢丝绳在凌角或锋利边缘处未采取保护措施200~500元/处50使用氧气、乙炔瓶,未按招标方管理规定执行200~500元/次51电火焊作业时,所产生的焊渣必须使用接火盆全部接好,不允许有焊渣飞溅情况200~500元/次52动火作业旁未配置正确类型的灭火器200~500元/次53未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手套、耳塞、电焊面罩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作业200~500元/次54施工中使用的工器具不合格、不符合安健环要求200~500元/件55擅自移动安全设施或变更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工作200~500元/次56工作票不合格500元/张57未履行现场辐射作业管理规定造成不安全影响2000~5000元/次58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故意阻碍消防车赶赴火灾现场或者不服从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5000~10000元/人/次59发生偷窃招标方设备、剩余材料、废品、工具10倍物品价值赔偿60违反规定使用明火或者施工中不按规定落实防火措施500~1000元/次61未经保卫部门同意,擅自清理火灾现场1000~3000元/次62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2000~5000元/次63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300~600元/次64挪用、摆压、封堵、圈围、拆除、停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500~1000元/次65拒绝、刁难消防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1000~3000元/人/次66特殊工种,无证操作或者没有上报登记备案500~1000元/人/次67对招标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未按规定及时整改200元/项/天68使用不符合专业标准或校验过期的工器具300~1000元/台69安全工器具帐物不相符200元/次70不按招标方管理规定正确搭设和使用临时电源300元/次71使用不符合的工器具或材料进行作业活动300元/次72不按规定验收脚手架和使用脚手架作业500~1000元/次73损坏或丢弃设备标示牌、设备检修完后,未按时恢复挂牌或挂牌不规范200~500元/次74冒用他人证件、转借证件给他人、伪造证件进入厂区500~2000元/人/次75不服从门岗门卫检查和管理500~2000元/人/次76投标方工作人员行为不文明,破坏公司形象500~1000元/次77设备作业区域不及时进行清理、或不按指定地点堆放垃圾300元/次78在建筑物、设备上乱写、乱涂乱画等300元/处79未做到检修维护作业现场道路通畅、物件放置有序100元/处80检修作业未做到“三不落地”、“三无”、“三齐”、“三不乱”、“工完料尽场地清”200~500元/处81检修时不采取措施,造成杂物随处掉落、尘土飞扬,影响其它作业300~500元/处82机动车辆的驾驶和停放不符合厂内交通规定300元/车/次83投标方办公场所空调及照明在下班或无人时未停用200元/次84投标方工作人员在工作和生活场所乱扔垃圾、制造环境污染、噪音等不文明行为300元/次85投标方工作人员破坏生产现场和公共设施或破坏花草树木300~800元/次86投标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招标方运行设备,但尚未造成后果300元/人/次87工作人员在禁烟区内违规吸烟500~1000元/人/次88参加会议迟到50元/次89无故不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招标方各种会议100~200元/人/次90各类提示牌警告牌不按规定使用、使用不规范、有效期超期100~300元/次15.19.差异表投标方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招标方认为投标方在其投标书所附的“差异表”中已经包含了全部投标书与招标书差异的简要条款,并将对此进行必要的技术、商务谈判;凡投标书所附的“投标书与招标书的差异表”中没有列出的项目,招标方将认为与招标书中的有关要求完全一致。差异表序号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序号条目简要内容条目简要内容12316.20.投标方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合同发包方(甲方):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承包方(乙方):xxxx合同编号:xxxx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事宜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二、项目地点:贵州省盘州市响水镇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三、项目范围包括全厂起重设备共计209台(桥式双粱起重机共10台、桥式双粱抓斗起重机共4台、过轨吊共4台、门式启闭机共1台、单梁起重机共28台、电动葫芦共156台、提升机共1台、电动葫芦抓斗共5台)的日常检查、定期工作、检修维护、载荷试验、设备治理及相关安全文明生产整改等工作。项目具体范围按照《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技术协议书》执行。四、技术标准按照《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技术协议书》执行。五、项目期限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六、项目清单、数量及价款单位:元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复价备注1xxxxxxxxxxxx2xxxxxxxxxxxx含税总价:人民币xx元整(¥xx元)备注: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由乙方完税,其中不含税金额为¥xx.xx元,增值税金额为¥xx.xx元,若不含税金额及增值税金额与实际开票金额有尾数差异,以发票金额为准。七、合同价格形式及支付:(一)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范围内固定不变。(二)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三)支付计划:本项目按照合同约定价格,以半年为结算周期,每半年合同约定费用为¥XXX.XX元,扣除考核款后,据实进行结算。每期结算资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根据当期结算金额开具100%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支付当期结算金额的100%给乙方。八、材料和备件按照《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技术协议书》执行。九、验收标准按照《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技术协议书》验收。十、缺陷责任无。十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一)甲方应为乙方工作提供便利,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二)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有权考核。(三)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四)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及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接到农民工的投诉、劳动保障部门的通知或司法部门的诉讼材料等)发放本项目工作人员工资的,甲方有权扣留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用于代支付工作人员工资,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五)乙方的工作质量未达到甲方的要求或存在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处理或邀请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六)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要求其改正,直至清理出工作现场。十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一)乙方有对已完成的工作,根据合同约定获得报酬的权利。(二)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三)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本工程购买相关保险,在开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保险购买凭证。(四)乙方进入生产现场按照甲方检修6S管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五)乙方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及时修复,若不能修复的,乙方据实赔偿。(六)在乙方工作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对甲方、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安全事件(包括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赔偿由此给甲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七)乙方的工作质量未达到甲方的要求或存在缺陷,乙方应无偿处理,直至满足甲方技术要求为止。(八)乙方应根据国家及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到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所使用的农民工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十三、违约责任(一)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的甲方或第三方的直接损失可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其违约行为给乙方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乙方合理的利润。(三)乙方未按照约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竣工结算时双倍扣除。(四)合同履行过程中经查实乙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乙方及乙方相关责任人将被纳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若乙方弄虚作假行为涉及经济范畴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除追回该事件弄虚作假金额或造成经济损失金额(以金额高者为准)之外,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为:弄虚作假金额或造成经济损失金额的30%),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经济、法律等相关责任的权利。(五)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产生的所有责任(包括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六)其他违约责任按照《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技术协议书》执行。十四、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和地震等。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受事故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2小时内,将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应当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取得相关国家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后提交给另一方。(二)受影响一方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合同义务,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三)甲乙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不可抗力事故连续超过84日或累计超过140日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十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一)本合同及其履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有争议时,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继续执行,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十六、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签订地点为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响水镇,自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双方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后自行终止。十七、合同解除(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以解除合同。(二)乙方逾期完工时,甲方可解除合同,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三)被甲方书面要求整改第二次仍不能满足项目要求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四)乙方完成的项目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如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甲方不能利用的,甲方可以拒绝验收或解除合同。若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十八、其他约定事项(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述如下:1.本方已阅读并明确知晓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2.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3.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4.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本合同签订后,若因上述行为对合同履行产生不利影响,需在上述行为发生起15个自然日内通知对方。5.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本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并且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6.如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合同各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则予以调整和修改。(二)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若国家对税率进行调整,项目结算时,按照不含税价不变的原则,以新税率进行结算。(四)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五)本合同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六)本合同附件(附件1:《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技术协议书》;附件2:《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附件3:《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七)本合同甲方经办人:朱领电话:0858—3868036电子邮箱:zhuling@geg.com.cn。本合同乙方经办人:xx电话:xxx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com。签字页:甲 方乙 方单位名称: 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单位名称: xxxx(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地 址: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响水镇地 址:xxxx电  话:0851-88638330电  话:xxxx传  真:0858-3868006传  真:xxxx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贵阳市南明支行开户银行:xxxx账  号: 2402004809003428890账  号:x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22745718447E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招标人为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响水镇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2计划工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3招标范围:包括全厂起重设备共计209台(桥式双粱起重机共10台、桥式双粱抓斗起重机共4台、过轨吊共4台、门式启闭机共1台、单梁起重机共28台、电动葫芦共156台、提升机共1台、电动葫芦抓斗共5台)的日常检查、定期工作、检修维护、载荷试验、设备治理及相关安全文明生产整改等工作。详见《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技术规范书》。注: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B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B级及以上资质。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桥式起重机及电动葫芦维护(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成功业绩。3.3联合体投标:不允许。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查询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仍在处罚期内的,其投标无效。3.6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仍在处罚期内的,其投标无效。3.7投标人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方)灰名单或黑名单的,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仍在处罚期内的,其投标无效。3.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其投标无效。3.9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自行在广东能源商务网“www.gdydb2b.com”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前附表。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能源商务网“www.gdydb2b.com”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响水镇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邮编:553505联系人:朱领电话:0858-3868036传真:0858-38680622023年11月03日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YQC-PZ-23110招标人: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1月目录一招标文件前附表3二投标须知41.总则41.1项目概况41.2资格要求42.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及要求43.开标54.中标通知和授予合同54.1合同授予标准54.2中标通知书54.3合同的签署55.合同文本56.技术规范6一招标文件前附表项号内 容 规 定1项目名称: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项目地点:贵州省盘州市响水镇粤黔公司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项目工期:详见第五章 合同文本。特别说明:招标方的工期计划受电煤、气候、调度、政府等多方因素的影响,投标方的工期应无条件满足招标方的工期计划。2公告媒介:广东能源商务网“www.gdydb2b.com”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11 月 14 日09:00时整(北京时间)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5投标货币:人民币6投标有效期:180天(从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算)7投标保证金:无8投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能源商务网投标,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投标文件扫描后上传至广东能源商务网。 9联系人:朱领 电话: 0858-3868036 10异议(投诉)投标人对招标工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否则无效。受理部门:纪检部联 系 人:柏汝华联系电话:0858-3868017 邮箱:yqjjjb@geg.com.cn通讯地址:贵州省盘州市响水镇粤黔公司纪检部11重要声明:1.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品牌或型号,均为参考品牌或型号,不对投标人的投标构成任何限制。但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的性能和质量必须满足或优于参考品牌或型号的各项主要指标。2.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现场实地勘查情况,自行补充完整后报价。3.根据管理要求,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需进行24个学时的三级安全培训。4.特别提醒各投标人:本项目不得挂靠、转包、违法分包。如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形,将严格按照投标人的相关承诺及合同条款对投标人采取拉入黑名单,扣除投标人履约保证金或合同款,对投标人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要求投标人承担法律责任等处罚。请各投标人慎重对待以上条款。二投标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招标范围:包括全厂起重设备共计209台(桥式双粱起重机共10台、桥式双粱抓斗起重机共4台、过轨吊共4台、门式启闭机共1台、单梁起重机共28台、电动葫芦共156台、提升机共1台、电动葫芦抓斗共5台)的日常检查、定期工作、检修维护、载荷试验、设备治理及相关安全文明生产整改等工作。具体范围详见《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技术规范书》。1.2资格要求1.2.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B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B级及以上资质。(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桥式起重机及电动葫芦维护(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成功业绩。(3)其他要求:无。1.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违法分包。1.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8)被信用中国(查询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仍在处罚期内的;(9)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仍在处罚期内的;(10)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方)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仍在处罚期内的;(1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2.4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在商务标书中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2.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及要求2.1投标文件编制内容2.1.1目录。2.1.2偏差表(若不提出偏差表,则视为全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1.3不挂靠、转包、违法分包承诺书(见附件1)。2.1.4投标报价(见附2)。2.1.5有关资质证照: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2.1.6性能保证。2.1.7组织机构: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包括主要管理人员工作经历、业绩、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驻厂人员特种设备操作证等)。2.1.8主要工器具清单。2.1.9人员技能岗位配置说明。2.1.10对技术规范书的响应情况。2.1.11业绩:投标人提供满足业绩要求的业绩即可,资料至少应当包括合同封面、签署页、项目范围页、竣工验收报告。2.2报价要求:2.2.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的承包方式,其价格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并包含在投标报价内。2.2.2投标报价中不允许出现两个报价。2.2.3分项报价表中“···”`标记的地方表示投标人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增加补充行数和相应的内容,未报单价部分视同赠送。2.2.4投标人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的特点填报详细的分项报价项目及相应的信息,投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分项目报价表的“行数”。2.2.5如果投标人认为没有某项不发生费用的,可以在“合价”处填写“0”,但如果“合价”处不为“0”的,投标人必须详细列出分项报价等内容。3.开标3.1招标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3.2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4.中标通知和授予合同4.1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评标程序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和财力。4.2中标通知书确定出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并在中标通知书中约定的合同签订地点和期限签订合同。4.3合同的签署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由法人或授权代表与招标人代表根据合同模板洽谈合同,并在30日内签署合同。5.合同文本详见《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格式合同》,另行成册。6.技术规范详见《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技术规范书》,另行成册。三评标办法详见《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评标办法》,另行成册。附1不挂靠、转包、违法分包承诺书不挂靠、转包、违法分包承诺书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我方(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自愿参与你方全厂起重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的投标,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一、本项目不存在挂靠;二、不将中标项目转包给第三方;三、不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第三方。如违反本承诺,将自愿接受你方的以下处罚:一、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不免除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处罚。二、接受你方扣除我方所有履约保证金的处罚。三、接受你方将我方列入广东能源集团承包商黑名单的处罚。四、如因此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件)的,我方将完全负责,自愿接受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处罚。承诺人:(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总表报价单位:元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全厂起重设备维护费用年32工作服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必须满足现场实际需求。3安全帽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必须满足现场实际需求。4帆布手套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必须满足现场实际需求。4防护眼镜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必须满足现场实际需求。5耳塞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必须满足现场实际需求。6安全带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必须满足现场实际需求。7防尘口罩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必须满足现场实际需求。......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必须满足现场实际需求。合计: 人民币(大写) (¥ 元)声明:1.价格表中报价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变的含税固定价格,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投标价格包括我方对本标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也包括合同执行期间的风险(如物价上涨、不可抗力等)。我方未单独列明的其他费用招标人均可以视为该分项价格已包含在固定价格中,合同执行中不另予支付。3.工期(交货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4.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并规范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火电板块平台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及广东能源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火电板块所管理的三级企业单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管理单位”)外包工程(含基建施工,下同)的全过程动态管理,使承包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满足发包单位的基本要求,确保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避免或减少外包工程安全生产过程中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股份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管理单位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承包单位的基本要求、招投标安全管理程序、承包单位数量等管理。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外包工程主要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装修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检修工程、试验工程、调试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以及货物搬运装卸和卫生保洁等安全生产有关活动。第四条外包工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禁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投标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监督管理方式。第五条发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要求,全力确保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第六条外包工程实行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原则:发包单位对外包工程承担组织、协调、监督等全面管理责任;承包单位对外包工程承担工程实施、人员培训和施工安全等范围内的全部安全责任。第二章组织体系和权责划分第七条股份公司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要求,监督、检查股份公司管理单位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二)在业务板块内部发布涉安全生产问题的承包单位黑名单、灰名单。(三)向集团公司报送股份公司层面涉安全生产问题的承包单位黑名单、灰名单。(四)备案股份公司管理单位发布的涉安全生产问题的承包单位黑名单、灰名单。第八条股份公司管理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对本单位外包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具体内容包括: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管理机制,负责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监督职责。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施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机制,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和事故救援。4.建立外包工程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应急综合预案,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组织、程序、资源及措施,定期组织演练,建立与国家有关部门、地**府应急体系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应急工作有效实施。(二)在企业内部发布本单位涉安全生产问题的承包单位黑名单、灰名单。(三)向股份公司报送本单位涉安全生产问题的承包单位黑名单、灰名单。(四)及时协调和解决影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第九条发包单位内部各有关部门职责具体如下:(一)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编写招投标文件并组织招投标活动。2.负责组织对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包括安全资质审查)。3.负责组织审核并签订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4.应在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费用额度,并监督承包单位规范提取和使用。5.工程结束后,组织对承包单位整个施工情况进行评价。6.建立承包单位档案,并定期组织评审,建立合格承包单位以及黑名单、灰名单数据库。(二)安监部门的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规章制度。2.参与对承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确认承包单位符合工程项目各项安全要求。3.向承包单位书面提供从事外包工程施工必须遵守的国家、行业和发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标准和制度清单。4.对承包单位所有新入厂的从业人员实施厂级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对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组织对拟申请工作票“三种人”资格的从业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给予相应授权,并将授权情况公布。6.审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7.对承包合同的安全条款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8.发现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出现不安全情况时,立即纠正或停止其工作并按本规定进行考核,同时通知工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9.建立承包单位安全积分考核制度,定期公布承包单位安全积分排名以及黑名单、灰名单。10.工程竣工后,对承包单位的安全表现作出客观评价。(三)工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参与承包单位资质审查、编制招投标技术文件、参与招投标工作以及签订技术协议,负责组织外包工程施工全过程管理,监督和检查外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督促承包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及问题进行整改。2.组织对新入厂的承包单位从业人员资质条件进行复查,确认符合各项工作要求。3.组织对新入厂的承包单位从业人员实施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4.组织对承包单位提供的涉及现场施工作业的设备、设施、工器具、入厂危险品以及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5.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进行审查,确认其是否完备。6.分析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和安全风险,开工前向承包单位现场工作负责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或资料,并经双方签字确认。7.要求承包单位制定承接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8.对承包单位的现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跟踪监督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状况;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并依照本规定进行考核,同时报送安监部门备案。9.遇有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协调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10.组织开展承包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再教育、再培训工作。11.协助现场安全施工许可的落实。12.工程竣工后,对承包单位的安全表现作出客观评价。(四)其他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外包工程具体安全管理和监督协调工作。第十条承包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承包单位应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七)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经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及能力的人员担任,对外包工程的安全施工负总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开展外包工程应急救援演练。(八)承包单位必须接受发包单位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对发包单位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按规定完成整改。(九)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权向发包单位提出合理的安全要求,并得到落实,有义务遵守发包单位的安全要求并落实在施工过程中。(十)承包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新入场人员应当按规定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同时接受发包单位提供的入场前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十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发包单位发布的有关安全、消防、现场文明生产(施工)办法。进入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发包单位工作票制度。(十二)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资质符合工程项目要求。(十三)依法设立满足工程项目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符合要求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合格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十四)及时与发包单位接洽,全面了解现场施工的注意事项,接受发包单位的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并在开工前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从业人员均掌握工程项目特点、工作风险及安全防范措施。(十五)向现场作业人员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范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十六)工程项目确实需要分包时,必须征得发包单位同意,且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十七)发生事故时,全力开展救援,同时按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并按国家的有关事故调查管理规定开展事故调查。(十八)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第三章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程序执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流程》(见附件1)。第四章承包单位的基本要求第十二条承包单位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发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第十三条承包单位应当具有良好的安全施工业绩。第十四条承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施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一)承包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二)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上述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三)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号)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第十五条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应当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第十六条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列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专款专用。第十七条外包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应当监督工程总承包单位履行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第十八条外包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具体包括:(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除可依法对劳务作业进行劳务分包外,不得对主体工程进行其它形式的施工分包;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分包。(二)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主体工程以外项目进行专业分包的,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施工总承包单位履行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工程安全生产连带管理责任,分包单位对其承包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实行劳务分包的,应当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第十九条承包单位应当履行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将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纳入其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措施,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和控制。第二十条外包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应当开展现场查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按技术管理相关规定报发包单位同意。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承包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对复杂自然条件、复杂结构、技术难度大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必要时召开专家会议论证确认。第二十一条承包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杜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发生。第二十二条承包单位应当对因外包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和影响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架空线缆、设施及周边环境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对施工现场出入口、通道口、孔洞口、邻近带电区、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存放处等危险区域和部位采取防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二十三条承包单位应当制定用火、用电、易燃易爆材料使用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第二十四条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租赁、验收、检测、发放、使用、维护和管理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建立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管理台帐和维保记录档案,并满足以下管理要求:(一)承包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是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的登记标志、检测合格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二)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的单位,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在施工前按规定履行告知手续,施工过程按照相关规定接受监督检验。第二十五条承包单位对外包工程进行调试、试运行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调试大纲、试验方案,对各项试验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实施。第二十六条承包单位应当根据外包工程施工特点、范围,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分包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第五章招投标安全管理程序第一节工程项目安全风险预评估第二十七条对于大型或安全风险较大的外包工程,发包单位应组织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工程项目安全风险预评估工作。第二十八条发包单位工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安全风险预评估,确定与作业相关的主要安全风险、安全管理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界面;安全风险评估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第二十九条根据安全风险评价结果,结合工程项目内容及特点,发包单位应确定承包单位应具备的安全资质和能力,同时预先制定安全风险较大工程项目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规定或程序,并将此事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第二节招投标文件的安全基本要求第三十条发包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安全要求,将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告知投标方;如已开展安全风险预评估的工程项目,应将安全风险预评估内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同时对承包单位应达到的最低安全标准予以界定。第三十一条招标文件中应包含以下有关安全内容:(一)要求投标方应提供的安全管理体系、程序及规定。(二)工程项目所需的安全资质、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三)对工程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说明,并提出为控制安全风险可能要配备的专业人员和特殊设备要求。(四)工程项目工作内容、监督管理的职责范围。(五)投标方在培训方面应符合的要求。(六)施工过程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七)要求投标方提供工程项目安全计划的主要内容,并说明如何将安全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的措施。(八)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九)承包单位无法达到或满足发包单位安全要求时可能要承担的责任。(十)要求投标方提供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十一)事故管理和应急管理的要求。(十二)投标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基本要求如下:(一)招标文件应当单列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并明确投标方未按本规定单独报价的,按废标处理。(二)投标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和主管部门测定的安全生产费率单独报价,不得删减。(三)发包单位对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生产增加项目清单。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生产增加项目单独报价。(四)安全生产费用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列入投标竞争性报价,不得调减或者挪用。第三节承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第三十三条发包单位应在评标时组织评标专家对投标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根据工程项目安全风险预评估的内容确定投标单位是否满足项目实施的安全资质要求。第三十四条发包单位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以往安全行为和业绩良好的承包单位。第三十五条对承包单位在进行安全资质审查时,重点审查以下资料:(一)安全生产目标、承诺和保证的措施。(二)企业安全资质、相关人员证书资质、人员培训、安全管理程序、使用的安全标准、对分包单位管理的内容及方式等。(三)职业病预防、危险品使用、个人防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及控制措施。(四)设备操作及维护手册、作业指导书等建立情况。(五)人员组成、施工机具及设备情况。(六)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特别是相近施工内容的安全记录。(七)事故、事件的调查及处理,安全方面受到奖励处罚及法律制裁等情况。(八)作业许可制度和应急管理系统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九)人员工伤保险、商业保险购买情况。第三十六条如资料不足,评标组可向投标方发送安全审查问卷,必要时可对投标方进行实地调研和考察。第四节评标安全管理第三十七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投标方安全管理能力和态度,发包单位应在评标前制定评标办法,包含安全管理方面的条款和内容。第三十八条评标时,根据投标方提交的标书及安全管理文件等内容来评价投标方有效控制施工安全风险的能力,必要时可要求投标方就关键问题进行适当澄清。第六章承包单位数量控制要求第三十九条发包单位应强化外包工程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控制承包单位的数量,全力保障外包工程的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燃煤电厂(按2台煤电机组考虑)年度长期维护项目承包单位数量应控制在15家(含)以内,其他情形的火电企业承包单位总量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调控,具体要求如下:1.燃煤电厂机组台数每增加1台,承包单位总量可增加2家。2.对于机组为2台的LNG电厂,承包单位总量应减少3~5家;对于机组为3台的LNG电厂,承包单位总量应减少1~2家;对于机组为4台的LNG电厂,承包单位总量应不作增减;对于机组为5台的LNG电厂,承包单位总量可酌情增加1~2家;对于机组为6台的LNG电厂,承包单位总量可酌情增加3~5家。3.对于生物质电厂,承包单位总量可酌情增加1~2家。4.对于设有检修部门、具备检修能力的火电企业,承包单位总量应根据实际减少3~5家。第七章承包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第四十条外包工程无论采取何种承包方式,发包单位都必须依法与承包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发包单位应将本规定作为合同或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附件,将相关管理要求告知承包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第四十一条承包合同中应明确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投标书中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进行实施,并明确承包单位如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处罚方案及补救措施。第四十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见附件2)应详细规定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各自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未尽事宜可以在合同文本中引用发包单位现行安全管理文件。第八章承包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第一节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第四十三条承包单位从业人员在入场前,应由承包单位自主进行安全生产知识、专业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小时。第四十四条入场施工前,发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厂级、部门(车间)级、班组级等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场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除取得国家颁发的资格证外,还必须经发包单位审核确认方能从事该特种作业;对于参与施工关键环节的特种作业人员,发包单位可采用实操技能验证的方式进行审核确认。第四十五条教育培训工作要保留相应的培训记录,考核成绩作为承包单位办理《现场施工安全许可证》(见附件5)的依据,培训记录有效期为一年。第四十六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要讲究实效,可采取授课、视频教学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使其更能够清晰理解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理念和外包工程具体风险及基本要求。培训基本内容主要有:(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发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二)与施工作业有关的现场(装置、部位)、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及安全措施,以及对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的特殊要求等。(三)针对工程项目的风险和特点而提出的施工安全要求。(四)发包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及风险事故防范应急措施。(五)本规定的相关管理要求、从业人员违章扣分规则和黑名单规则。第二节承包单位工作票相关人员授权第四十七条承包单位工作票相关人员必须参加发包单位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考试,且考试成绩得分率达80%及以上方可获得相应资格授权。第九章施工前安全要求第一节安全技术交底第四十八条发包单位工程项目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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