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竞争性磋商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1411022024CCS00118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9 20:42:2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预算金额8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山西三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餐厅委托经营服务
联系方式
  • :18035837806
  • 郭先生:17835268848

正文内容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竞争性磋商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1022024CCS00118 项目名称: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共一包,供应商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所报包内的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序号 名称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800000 服务期限: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 5.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须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理供应商入驻; 6.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 地址:离石区永宁西路201号 联系方式:18035837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三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体育南路95号北美N1文创区5幢7层0705-1室 联系方式:1783526884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17835268848 附件信息: 0909(磋商)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doc336.5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18:5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4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吕梁市离石区丽景街22号兴宸园三楼302开标室 预算金额 ¥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海勇 项目联系电话 17835268848 采购单位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离石区永宁西路2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8-8226960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三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体育南路95号北美N1文创区5幢7层0705-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835268848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11022024CCS00118采购人: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三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九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30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36第五章合同草案……………………………………………4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4第七章相关附件……………………………………………61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11022024CCS00118项目名称: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需求: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共一包,供应商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所报包内的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1.序号2.名称3.最高限价(元)4.备注5.16.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7.8000008服务期限:二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售价:01.3.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1.4.五、开启时间: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1.5.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5.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须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理供应商入驻;6.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地址:离石区永宁西路201号联系方式:180358378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三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体育南路95号北美N1文创区5幢7层0705-1室联系方式:17835268848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郭先生电话:17835268848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2代理机构山西三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4项目编号 1411022024CCS00118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800000元;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8成交供应商的确定þ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由评审小组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采购人确定9供应商应具备特殊的资格要求无10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部分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部分文件(格式见第六章)。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及承诺函。(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的符合性进行审查;7.提供特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部分文件。11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部分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部分文件(格式见第六章)。1.响应函(在响应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响应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响应无效);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报价一览表;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自拟); 6.拟投入人员配备情况(所描述的人员必须是实际运用到本项目中的人员);1.7.拟投入的物力、设施设备情况(所描述的物力、设施设备、仪器设备等必须是实际运用到本项目中的设备);8.项目服务实施方案、管理制度、进度保证磋商、应急预案等;9.近三年(磋商截止日前)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12相关附件政策性要求文件(如适用,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13项目其他要求1. ¨是 þ否 接受联合体响应(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明确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部分占有一定的比例)2. ¨是 þ否 接受合同分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14进口产品磋商文件注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如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加磋商,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进行评审。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 (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15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1.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即为解密开始时间,解密时长30分钟。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16磋商开启1.磋商开启时须使用编制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解密。2.供应商需在磋商开启时,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按顺序轮至解密响应文件时未出现的但在解密时长30分钟内到场的,其可待剩余供应商完成解密响应文件后解密其响应文件;当所有在场供应商完成解密且在解密时长30分钟内仍未到场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2)供应商未携带CA数字证书或携带了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的;(4)供应商携带的CA数字证书已损坏的。1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的形式: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2)保证金金额为:8000元;(3)采用电汇、转账支票时将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以下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账户:山西三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大营盘支行账号:8115501013500458407行号:302161026145供应商汇出磋商保证金时应在票据备注栏中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4)供应商须及时查询磋商保证金到帐情况,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0提交履约保证金¨是 þ否21现场踏勘无22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23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由 3 人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24成交服务费的支付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具体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基准价格计算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30.225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节能产品凡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5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节能产品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按照“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给予加分。25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环境标志产品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产品的将按照“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给予加分。25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信息安全产品货物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供应商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25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正版软件要求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25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 小企 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25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 小企 业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 (工程项目为3%)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 (工程项目为1%)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 小企 业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货物的价格折扣,须如实填写《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货物明细表》(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5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监 狱企 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5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福 利企 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本前附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1.5.1.一、总则1.6.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全过程。1.7.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山西三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最终成交的供应商。2.6“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7“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1.8.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3.4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3.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1.9.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10.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采购平台(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采购平台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书面或采购平台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1.10.1.二、磋商文件1.11.6.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第五章合同草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相关附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无效。1.12.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或采购平台送达采购机构。7.2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以及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或采购平台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3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采购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4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6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1.12.1.三、响应文件1.13.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盖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相关附件部分。资格证明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及其服务规定的文件。相关附件部分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9.2响应文件编排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表格内使用宋体五号字,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纸质版响应文件装订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9.3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9.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审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否则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9.3.2响应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顺序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9.3.3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9.3.4供应商照搬照抄本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作无效响应处理。9.3.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要求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的一致性,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9.3.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该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3.7所有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响应资料将保密保存,但不返还。10磋商保证金10.1磋商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账户信息:账户:山西三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大营盘支行账号:8115501013500458407行号:30216102614510.3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已缴纳磋商保证金。10.4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磋商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5磋商保证金递交须知:(1)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可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供应商需从自身基本账户提交保证金,且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3)供应商在办理磋商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内填写本笔磋商保证金对应的项目编号。10.6磋商保证金退还:(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2)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10.7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报价11.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内容、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2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2.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3.响应文件的签署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同时按要求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名章。1.13.1.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14.14.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15.磋商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绝接收。1.16.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可以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或采购平台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或撤回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6.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或电子材料,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16.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16.1.五、磋商开启仪式1.17.17.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17.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会议,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参加磋商开启活动。17.2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与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进行磋商开启活动,并且对磋商开启、评审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启。17.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磋商开启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以磋商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为依据进行现场开启并唱标,并让供应商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17.4磋商开启后,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予退还。1.17.1.六、磋商程序和要求1.18.18.组建评审小组1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小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8.3评审专家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1.19.19.初步审核19.1评审小组将按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的规定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19.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供应商须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并书面或电子确认,经确认后的报价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19.3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或采购平台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9.4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9.5评审小组应当对未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予以当面告知。1.20.20.磋商(线上进行)20.1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0.2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0.3磋商时,评审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书面或电子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或采购平台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供应商按要求签字确认。20.4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20.4.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或电子承诺,并且经评审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20.4.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评审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20.5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包括书面或电子承诺、书面或电子补充文件及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0.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要求需书面或电子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1.21.21.(二次)最后报价(线上进行)21.1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1.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另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1.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22.22.报价合理性审查最后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最后报价情况向评审小组通报。评审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评审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或电子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1.23.23.评审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3.2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3.3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24.24.确定成交供应商24.1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具体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优先低价原则,选择报价较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货物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注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4.3成交供应商因无法履约合同的经采购人同意,且总价不高于第一名报价,可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成交,以此推之。1.25.25.评审过程保密磋商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1.26.26.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响应文件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响应文件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1.27.27.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2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采购管理部门。1.27.1.七、签订合同1.28.28.成交通知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或采购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29.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9.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30.八、成交服务费1.31.30.成交服务费收取30.1成交服务费用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2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或商定从保证金中扣除,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执行。类型成交金额 费 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1.31.1.九、保密和披露1.32.31.保密31.1评审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31.2评审小组、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31.3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承诺承担本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1.33.32.披露32.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2.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1.33.1.十、询问和质疑1.34.33.询问33.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章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或采购平台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或采购平台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3.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或电子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或电子答复。1.35.34.质疑34.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评审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或采购平台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4.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质疑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包括: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34.4对磋商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或电子答复。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4.5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E.质疑答复人名称;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4.6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1.35.1.十一、违约处罚1.36.35.违约处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2.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2.1.一、响应文件初审2.2.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的符合性进行审查提供磋商保证金交纳凭据及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磋商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前附表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7采购政策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请根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上传对应的资格文件,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8特定资格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说明:(1)提供的复印件局部模糊不清晰、无法辨认,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件,以便现场核验,如无法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响应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2.2.1.2.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1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1.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2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2.1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2.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磋商函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授权人签署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3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3.1提供响应函;3.2响应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报价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报价一览表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4.1提供报价一览表;4.2报价一览表审查报价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3报价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等情形的的,响应无效;4.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5商务技术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技术规范响应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5.1提供商务技术规范响应;5.2技术规范响应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5.3对照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的内容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或磋商小组共同认定响应内容与其相关证明材料存在重大偏离的,响应无效。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评审小组认定存在重大偏离的,将导致响应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审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9.4条规定的原则。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特别说明5.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5.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6.评审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并记录。2.3.二、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2.4.参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2.5.三、评审办法(详细评审)2.6.1.评审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服务部分。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每个评审因素的得分汇总,符合条件且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评审细则分值构成(100分)(1)商务部分:25分(2)技术部分: 65分(3)报价:10分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商务评分标准(22)同类业绩(12分)提供近三年以来(2021年9月至今)承担过的食堂承包经营业绩,并附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包含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3分,最高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注:业绩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商务评分标准(22)人员配置情况(10分)拟派本项目人员相关证明,每有一个得2分,共10分,提供相关人员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技术评分标准(68)食堂经营管理方案(15分)有针对性地制定营养配餐方案,列出经营品种及营养配比说明,视菜品的多样性、荤素搭配、营养、品种、份量、拟定销售价格;内容全面、切实可行得15分,符合基本的需求得10分,内容不全面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技术评分标准(68)食品原材料的加工、验收、保管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食品原材料的加工、验收、保管方案,评审小组从方案科学合理性、操作性等方面综合评价;内容全面、切实可行得10分,符合基本的需求得6分,内容不全面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技术评分标准(68)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的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突发停水、停电、停气、火警火灾、食品中毒等意外事故的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内容,评审小组从管理办法和预案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评价;内容全面、切实可行得10分,符合基本的需求得6分,内容不全面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技术评分标准(68)卫生管理控制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卫生管理控制方案(至少包含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内容,评审小组从方案制定详细程度、科学性、操作性等方面综合评价;内容全面、切实可行得10分,符合基本的需求得6分,内容不全面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技术评分标准(68)人员管理、培训制度(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管理制度、继续教育培训制度,评审小组从制度的合理性、操作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评价;内容全面、切实可行得10分,符合基本的需求得6分,内容不全面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技术评分标准(68)管理制度(10分)食品加工、销售、存储和餐具消毒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制度与员工服务规范、着装、用语等;意见反映渠道、反馈流程与改进方案等综合评价;内容全面、切实可行得10分,符合基本的需求得6分,内容不全面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对医院重大活动及特定节日支持方案(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医院重大活动及特定节日支持的方案,评审小组从方案的可行性、操作性、合理性等方面综合评价;内容全面、切实可行得3分,符合基本的需求得2分,内容不全面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价格评分价格(10分)价格部分(10分)价格分值为10分,磋商报价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1)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10%×100(2)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一、服务内容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二、预算控制价:800000元三、服务地点、服务期限:1.服务地点: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餐厅2.服务期限:二年四、服务要求:(一)就餐标准及要求:甲方员工餐厅标准,以自助餐的方式,早餐:一个凉菜,一个热菜,两个汤,两道主食;午餐标准:一个凉菜,三个热菜,一个汤,主食为大米、面食;晚餐:一个凉菜,两个热菜,两个汤,两道主食。要求做到膳食合理,菜品搭配科学。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每人早3元,中7元,晚5元。病员餐厅由乙方按低于市场价的标准自主定价。(二)根据采购人要求定期设置特色菜品,由乙方按低于市场价的标准自主定价。(三)就餐时间:早:7:00-9:00,午:11:30-13:30,晚17:30-19:30五、采购人工作(一)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监督管理。(二)采购人负责制定考核办法,每月进行一次考核,一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实行打分制,考核不合格给予经济处罚。(三)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进行费用结算。加工服务费部分:按中标价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基础费用,占中标价的70%,一月一结。另一部分为考核费用,占中标价的30%,根据考核结果计算,一季度一结。(四)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提供餐厅经营所需的水、暖、电、气等以及基础设施设备,其它的经营所需全部由餐饮公司提供。经营期间设施设备购置维护保养维修费等由成交人自行承担;采购人提供负责合同到期后同中标人进行资产清算丢失要补齐,损坏要赔偿。六、人员配置及要求:序号岗位人数性别年龄岗位说明岗位职责1经理1男女不限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管理岗全面负责医院餐厅工作2厨师长1男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固定岗位负责并管理厨房的工作3厨师1男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固定岗位负责厨房炒菜工作4面师1男女不限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固定岗位负责面食加工及厨房卫生5充卡员1女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固定岗位负责职工、病人充卡及收费6职工餐厅打饭2女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固定岗位负责职工餐厅打饭及卫生7病员餐厅打饭2女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固定岗位负责病员餐厅打饭及卫生8洗碗工1男女不限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固定岗位负责清洗职工餐厅及病员餐厅的餐具(注:病员、职工餐具需分类清洗)1.人员要求:(1)具备职业经理人资格证、厨师证(高级及以上)(2)大堂领班需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协助经理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标准和服务程序并督导实施。(3)厨司必须有1至2名国家承认的等级厨证书;(4)面点师必须有国家承认的中式面点师等级证书;(5)所配备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七、成交人工作1、报价人需提供详细的运营方案和考核办法,包括餐厅管理考核方案、住宿制度,偷盗,安全,卫生,人员管理,设备安全,饭菜质量,食品安全,制度上墙,食材存放,出入库制度,以满足我方日常考核要求相关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2、报价人必须每日将饭菜成品留样至少48小时,作为食品检测依据,凡不服从管理、违纪或发生因操作、管理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同时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3、餐后清洗,餐后组织人员对厨具进行清洗、消毒(职工餐具、病员餐具需分类清洗),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负责操作间、库房、办公室、食堂的卫生工作,保证每日清洁。每周三组织相关人员对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汇报食堂的工作并听取意见反馈,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以便更好地为采购人服务。4、按照《食品安全法》以及采购人有关要求完成落实,以及接受相关检查及整改。5、合同履行期内,成交报价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配齐相关工作人员,严禁出现缺岗的情况。6、成交报价人人员工资报价应将物价上涨、人员工资上调等客观因素考虑在内,合同履行期内成交报价人不得以此原因增加费用。7、合同履行期内,报价人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在经营期间如遇报价人聘用的工作人员出现伤亡、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劳务纠纷、用工纠纷等情况,由报价人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相应责任。8、报价人应对全体派驻人员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及定期专业强化培训。9、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要求:进行全体工作人员食品安全卫生培训工作和日常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员工定期体检工作。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体检,并领取餐饮行业健康证,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报价人自理。不定期进行除害灭虫、灭鼠,食堂工作人员每人配备三套工作服、帽、胶鞋,二天一换洗,食堂内不得带入和存放个人一切用品,要采用二次更衣,更衣间内个人物品应整洁卫生摆放整齐。持证上岗,严禁吸烟,穿拖鞋等不文明行为。10、粗加工管理要求:分别设置肉类、水产品和蔬菜类食品专用刀、墩、案、清洗池进行加工,不得混用,对于加工原材料食品要择洗干净,并放在清洁容器内或冷冻冷藏摆放整齐。即时清理废弃物,每餐后及时清理地面,排水明沟,不得有油污垢、积水及异味。11、烹调管理要求:各种生熟半成品分开储存或冷冻冷藏,同时接触生熟食品的工具、容器要分开,不得交叉使用,各种炊具,用具、容器用后清洗干净,定位存放,熟食品用容器必须杀菌消毒。保持环境清洁,台面、地面每餐后清扫一次,每周一次大的清除卫生。要保持排油烟机、烟罩清洁,物见本色,漆见亮。调料容器要保持清洁卫生,无异物,加盖防尘,要定期清洗。烹调间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杂物,废弃物品存放在有盖的容器内,一餐一清。12、报价人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严禁利用采购人场地、资产等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和作其他用途。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终止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13、食堂操作间、用餐区等经营场地均属于报价人管理范围,卫生防疫、消防、环境卫生等必须达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消防等部门的标准和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餐饮法规,并有良好的服务态度。14、报价人应保证供餐正点,足量、优质、品种多样,能适应不同口味的人员就餐。不准制作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报价人,报价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报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餐。15、食堂操作间、用餐区所需的灶具、器具等设施、设备,食堂经营使用的水、电、天然气费用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有权对水、电、天然气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避免浪费。16、报价人必须对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等进行及时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报价人负责。托管期满后,报价人应将有关设施、设备等交还采购人,如有遗失、损坏,由报价人负责赔偿。17、托管期内,报价人应健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报价人应切实做好防火、防毒、食品卫生等安全管理工作,服从采购人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若发生责任事故,后果由报价人全部承担。18、在托管期内,报价人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采购人无关,由报价人自己处理。第五章合同草案(仅供参考)甲方:乙方:乙方参加了招标代理公司于**年**月**日组织的*****单位********项目采购活动,并成为第包成交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现甲、乙双方就采购事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服务条款乙方向甲方提供。二、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四、实施方案及承诺。五、服务期及地点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单位六、验收。七、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八、乙方责任1.确保服务标准符合项目采购文件及甲方采购需求;2.履行服务承诺,确保符合合同要求。九、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4.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十、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决定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以及是否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招标代理机构存档两份。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采购合同;4.报价人所做的其他承诺。。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乙方(公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电 话: 开户银行: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0.1.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审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格式)(正/副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二○二四年月日4.0.目录格式4.0.1.目录4.0.资格证明文件部分4.1.……4.24.34.44.54.6.商务、技术文件部分4.7.……资格证明文件4.7.14.7.2.响应函(格式)(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开启日起的90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提供全部响应文件。4.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磋商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中予以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磋商开启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低于成本或不合理报价的响应文件。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草案》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4.7.34.7.44.7.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附: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格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虛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格式)(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商务技术文件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人民币/元总价(含税价)服务期限备注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其他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近三年内完成过的同类型项目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年份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服务期限序号年份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服务期限1234备注:供应商应将案例的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5.第七章相关附件(政策性文件要求)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如适用)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请填写以下表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制造商企业类型金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金额合计监狱企业如属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本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如适用)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适用)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0.15.0.25.0.35.0.45.0.5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0.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0.7.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适用)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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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909(磋商)吕梁市离石区人民医院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