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综合除雪车购置(第二批)

项目编号2024BFFHZ02784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2 10:57:1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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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安徽江淮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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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综合除雪车购置(第二批)   一、合同编号: 2024BFFHZ02784-001 二、合同名称: 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综合除雪车购置(第二批) 三、项目编号: 2024BFFHZ02784 四、项目名称: 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综合除雪车购置(第二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合同甲方编号: 123401007299950227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铜陵南路3号 联系方式: 0551-64687569 供应商(乙方): 安徽江淮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100728508288M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内 联系方式: 183560033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除雪车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5台不低于12m3撒布机、配制滚刷及推雪板的综合除雪车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317.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交付期限:30(日历天) 2.交付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付方式:现实交付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3天23小时9分33秒 市场主体提交 提交节点: 2024-11-28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11-2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0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11-2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0分 市场主体提交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11-2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11-2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0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11-2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0分 市场主体提交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11-2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分 中标人签章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11-29 办理用时: 1天7小时50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12-02 办理用时: 2天15小时11分 附件: 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综合除雪车购置(第二批).pdf 合肥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货物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综合除雪车购置(第二批)项目编号:2024BFFHZ02784甲方(采购人):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乙方(中标人):安徽江淮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签订地: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安徽江淮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详见附件1)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3,17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壹拾柒万元整元)。分项价格:详见附件2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设备完成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并验收合格完成上牌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0%;1.4.2发票开具方式: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5.1交付期限(日历天):30;1.5.2交付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1.5.3交付方式:现实交付。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14%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4%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合肥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任青龙或授权代表(签字):江兆乙方账户信息户名:安徽江淮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账号:341312000018000041024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合肥宿松路支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8质量保证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9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0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1合同变更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2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3不可抗力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3.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4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5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6合同中止、终止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7检验和验收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0履约保证金2.20.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20.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20.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21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一、货物需求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及要求数量(单位)所属行业1▲综合除雪车(12m³撒布机,配制滚刷及推雪板)一、除雪车总体技术要求★1.整车形式:车底盘前置滚刷及推雪板、后装融雪剂(固体)撒布系统;★2.总质量:≥25000kg;(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综合除雪车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中车辆公告完整的页面截图,须能体现总质量:≥25000kg)■3.整备质量:≥13000kg;(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综合除雪车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中车辆公告完整的页面截图,须能体现整备质量:≥13000kg)■4.额定载质量≥5870kg;(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综合除雪车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中车辆公告完整的页面截图,须能体现额定载质量≥5870kg)★5.发动机额定功率:≥250kw;★6.车辆发动机排放应不低于国六标准,如国家有新标准的必须按最新标准执行,中标5辆工业1▲综合除雪车(12m³撒布机,配制滚刷及推雪板)费用不作调整;■7.轴距:≥3900+1350mm并且≤4650+1350mm;(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综合除雪车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中车辆公告完整的页面截图,须能体现轴距:≥3900+1350mm并且≤4650+1350mm)★8.轮胎:全钢丝子午线轮胎,胎面宽度≥12.00英寸,轮辆直径≥20英寸,配有备用胎1个;★9.最大除雪速度:≥40km/h;■10.接近角≥8°并且≤15°,离去角≥10°并且≤16°;(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综合除雪车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中车辆公告完整的页面截图,须能体现接近角≥8°并且≤15°,离去角≥10°并且≤16°)■11.前悬≥1500mm并且≤2480mm,后悬≥2000mm并且≤3025mm。(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综合除雪车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中车辆公告完整的页面截图,须能体现前悬≥1500mm并且≤2455mm,后悬≥2000mm并且≤3025mm)二、除雪滚刷参数★1.滚刷驱动方式:双侧液压马达与滚刷直连传动;(投标文件中提供连接部位近景清晰实物照片)★2.液压马达安装形式为内置式,外露部分有成型框架包围;★3.滚刷刷毛宽度:≥3600mm,滚刷整体宽度:≥4000mm,刷片直径≥800mm;★4.滚刷转速:≥400r/min;■5.刷毛组成:纯塑料刷毛,单片刷毛为平面圆盘式;■6.滚刷支撑轮采用单侧单个充气轮胎,随转动,规格不低于16x6-8;★7.滚刷两侧有示宽警示灯;(投标文件中提供实物照片)三、液压系统参数★液压泵排量:≥130ml/r,最大压力:≥20Mpa;(投标文件中提供液压泵技术参数表)四、撒布机参数★1.撒布机:整机结构需采用防腐蚀结构设计,贮料仓内部、撒布系统及外露件须经防腐蚀表面处理涂有防腐涂层,保证与盐类材料长期接触后不锈蚀;★2.撒布机料仓容量:≥12m³;■3.撒布机应具有左右对称、单左方向、单右方向撒布三种撒布模式,撒布宽度:3-10m之间任意可调,可在驾驶室内实现左侧或右侧的单侧撒布;(投标文件中提供控制装置照片或产品规格说明书扫描件或产品彩页扫描件并说明原理)★4.撒布盘为全不锈钢材质,带有助力装置,方便融雪剂排空;★5.撒布机输送装置具有清扫功能,可将附着在输送装置上的融雪剂清扫下来,防止把融雪剂带进底盘造成腐蚀;■6.撒布器上装有出料传感器,可在汽车驾驶室掌握撒布器出料情况,在汽车驾驶室可调整撒布量大小;★7.撒布机具有倒V装置、上网罩及防雨罩;★8.后部配有作业照明灯和警示灯,确保夜间和雾天作业的安全性;■9.驾驶室内配备撒布集中控制系统,撒布作业控制均在驾驶室内完成;★10.具有料空报警装置,撒布机仓内料空时能进行声光报警;★11.可以精确控制融雪剂撒布量,具有设定撒布剂量、撒布宽度、控制启停功能。撒布剂量设定后,不受车速、发动机转速、撒布宽度变化的影响。★12.物料输送形式采用钢链履带物料输送系统,出料口带破碎功能;(投标文件中提供控制装置照片或产品规格说明书扫描件或产品彩页扫描件并说明原理)五、推雪板参数★1.推雪板铲刃具有耐磨性和抗冲击能力强及可更换的特点,采用耐磨钢板或更优材料;★2.推雪板宽:≥3600mm,推雪板高:≥900mm,保证在短时间内清除压实雪工作宽度,可液压控制左右摆动角度:≥0-±30°,有限位功能;★3.推雪板拆卸方便,一个人可以完成装卸;■4.推雪板具有自动避障和自动复位功能,越障高度:≥100mm;(投标文件中提供避障及复位装置的近景清晰实物照片或产品规格说明书扫描件或产品彩页扫描件并说明工作原理)★5.推雪板具有路沿防碰撞功能和防伸缩缝装置。六、其他★1.整车前后安装摄像头,驾驶室内置显示屏,可在驾驶室内观看车前后情况及撒布机撒布情况;★2.料仓上部配有遮挡篷布;★3.料仓上部带有过滤安全网,可以滤除融雪剂中大型异物;★4.车身颜色:红色。5辆工业二、合同价款要求本项目报总价。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及设备的生产(购买)、包装、运输、装卸、仓储、安装调试(含安装调试过程中的主要及辅助材料损耗)、维保、培训、关税、利润、税金、专利技术、保险、检测、上牌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即为完成采购文件要求的供货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报价一次性包死,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风险。注:中标人代办上牌并承担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牌费、检测、车辆购置税、一年的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车损险的车辆价值金额不得低于中标价格)、2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险】等,保险人为采购人)。三、验收采购人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管理的通知》(合计财﹝2020﹞1647号)文件要求进行履约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0元。四、保修及售后服务1、中标人应每年向运行部门联系机组运行情况,解决在运行中出现的疑问。2、保修期内,中标人配备售后设备维修人员。当采购人按规定的方式正常操作运行时,若出现产品设计、材料或工艺质量造成的损坏或缺陷,中标人配备的售后设备维修人员负责修理、更换部分零件,以至更换产品。3、在设备调试后,中标人应做好操作保养培训工作。五、其他要求1、投标人响应上述技术参数要求时,所有技术参数都必须真实填写或描述,供货验收时,如发现所提供的设备技术参数和投标文件中所填写或描述的技术参数不符,则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相关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费用中标人承担。2、中标人如不能按规定期限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相关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费用中标人承担。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和提供服务,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每延迟一周验收合格时间按照合同总价的1%计收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总价的5%。4、中标人须保证车辆可以上牌并协助采购人办理上牌手续,若因车辆质量或上牌所需资料不齐全等问题导致无法上牌,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相关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费用中标人承担。5、中标人须在正式上牌前,中标人须为车辆上临时牌照,并购置使用临时牌照期间的车辆保险,该费用包含在总价内。6、要求每辆除雪车配备2套雨布,总计10套,雨布能够将整个车辆覆盖,避免日晒雨淋。六、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待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后的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任务。第四部分合同相关附件4.1附件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除雪车江淮HFC5250TCXSZ辆54.2附件2分项名称分项单价数量除雪车(HFC5250TCXSZ)634000元5总价3170000.00元317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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