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松江区仓汇路600弄1号506室的一年使用权的公告(第一次)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10-02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预算金额2.26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使用权租赁权
联系方式

正文内容

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松江区仓汇路600弄1号506室的一年使用权的公告(第一次) 受委托,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日10时起至2025年10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index.htm,户名: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公开竞价下列标的租赁权,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注:2025年10月2日10时起至2025年10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价标的、起拍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上海市松江区仓汇路600弄1号506室的一年使用权 起拍价:22680元 保证金:1890元 加价幅度:100元或整倍数 注:本次竞价标的成交价为净租金,先付后用,租赁起始时间以签订租赁合同的时间为准,租金支付方式以买受人与委托方另行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已支付的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相关服务费及成交结果不受其影响。 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列示、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我司不对标的物存在任何担保。标的按现状进行交付。除竞拍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竞拍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竞拍标的现状及瑕疵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租金要求及服务费 本次竞价标的成交价为净租金,先付后用,租赁起始时间以签订租赁合同的时间为准,租金支付方式以买受人与委托方另行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已支付的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相关服务费及成交结果不受其影响。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需支付三笔订单:(1)标的物尾款(收款户名:金华市飞地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账号:1208011019200265522;开户行:工商银行金华分行营业部);(2)软件服务费;(3)综合服务费。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按成交价的2%向买受人收取竞价服务费(收款户名: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9699901040027901,开户行:农行金华市分行营业部)。阿里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日10时止(早上9点-12点,下午14点-17点,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咨询电话:林先生,13515798055 看样时间:2025年10月1日,上午9点-11点,下午3点-5点,金女士,18805795981。 四、竞价方式 1.本次竞价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 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迟至5分钟。 五、竞买人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存在拖欠租金、水电费等历史不良记录,且无不良征信记录。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上述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应对给竞价人及转让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及支付宝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竞买双方须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共同到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否则,竞买活动认定为注册人的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委托竞买双方须共同到场与有关方办理相关手续。 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共同到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否则,竞买活动认定为注册人的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各联名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共同到场与有关方办理相关手续。 3.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网上竞价开始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有效证明,经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竞价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报名及保证金事项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竞价结束前(建议竞价开始前完成报名)。 2.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对应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只能参加对应标的的竞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竞价标的竞买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监管账户,保证金自动抵扣成交款,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婺城区金华之心6座A幢8楼)签署《成交确认书》。 4.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成交款项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七、特别提示(本条款为重要条款,请有意向参拍的竞买人务必仔细研读) 1.标的竞价成交价为一年净租金,该标的现有租赁将于2025年10月21日到期。租赁标的面积如与竞买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出租方的出租面积为准,成交租金不作调整。 2.租赁期间,与出租方有关的相关税费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生产经营、使用有关的费用等均由承租人承担。出租方承诺对所委托交易的所有标的物均归其所有,并对其有处分的权力,若因此原因问题出现的纠纷,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经营审批问题、租赁物租赁期内拆迁改造、面积误差、租金争议、腾空交付等,均由出租方负责解释与处理,纠纷处理根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合同约定进行处理,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责任。 3.竞价标的按现状竞价、交付,委托人、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竞价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竞买前实地勘察竞价标的,做好尽职调查,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4.竞价标的的租赁用途须为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许可的生产经营或办公项目,不得经营殡葬及黄、赌、毒等有污染、违法、噪音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生产的行业,不得生产经营或存放国家明令禁止的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以及不符合环境要求的、指标达不到国家、省、市规定要求的行业或物品。承租人需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租赁用途的合法性,出租方概不负责。 5.本次竞价标的物不得转租、转借、分借或变相转租他人使用。承租人承租后如需改变使用功能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6.其余未尽事项详见租赁合同要求,其它条款要求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7.本次竞价为净价竞价,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和委托人不承担房产腾空、标的物使用中的相关负债、标的物管理费用等一切相关税、费。 8.本次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租赁权交割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也不包括竞买人向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的服务费。 9.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八、联系方式 竞价咨询电话:13515798055 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金华之心6座A幢8楼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上海 上海市 松江区 图片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