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和单光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SPECT)采购(BBQ25A00120)采购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BBQ25A00120招标状态招标|信息变更
发布时间2025-05-20 14:52:3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预算金额108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相关产品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和单光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
联系方式
  • 路晓钦:023-68864967
  • 罗莎:023-68201300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Q25A001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和单光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SPECT)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5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删除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有效期内的授权文件,开标时间更正为2025-06-09 14:3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项目,项目内容有更新,需要重新制作投标。供应商请先撤回原来投标文件,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投标!) 更正日期: 2025年5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 采购经办人:路晓钦 采购人电话:0236886496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嘉陵村6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罗莎 代理机构电话:0236820130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路晓钦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8864967 五、附件 附件下载:BBQ25A00120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和单光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SPECT)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更正5.20).doc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BBQ25A00120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和单光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SPECT)采购采购人: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二○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七、投标有关规定-5-八、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7-一、招标项目一览表-7-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7-三、本项目核心产品清单-7-四、样品递交及退还要求-8-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9-一、交货期(或为:实施时间)、交货地点(或为:实施地点)及验收方式-9-二、报价要求-9-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9-四、付款方式-10-五、知识产权-11-六、培训-11-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11-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1-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2-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2-二、评标方法-13-三、评标标准-14-四、无效投标条款-16-五、废标条款-16-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7-一、投标人-17-二、招标文件-17-三、投标文件-17-四、开标-19-五、评标-19-六、定标-19-七、中标-20-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0-九、交易服务费...............................................................................................-20-十、签订合同-22-十一、项目验收-22-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2-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3-一、合同主要条款-23-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4-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26-一、经济文件-27-二、技术(质量)文件-29-三、商务文件-32-四、其他-35-五、资格文件-41-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事务中心下达的《北碚区政府采购项目计划表》,对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和单光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SPECT)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和单光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SPECT)采购10801工业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100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形式,将其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商,该分包意向协议合同份额的60%及以上应当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承担所分包份额的中小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3、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且为合同总份额30%及以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提供其承担合同份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和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注: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按照以下三种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才被视为依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2.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意向采购公告界面,点击采购公告右上方的“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系统会自动链接进入到该项目“电子标书在线获取”界面,投标人只需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3.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意向采购公告界面,投标人点击采购公告附件下载按钮,系统会自动链接进入到该项目“电子标书在线获取”界面,供应商只需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即:若投标人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投标人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CA证书及签章驱动”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操作。3.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开展开标、评审,各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为电子响应文件。(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5月13日)起五个工作日。(五)电子投标文件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递交。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北京时间14:30:0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六)开标信息1、开标时间:2025年6月9日北京时间14:30:00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开标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开标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开标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开标开始后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在电子开标室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查看开标一览汇总表等工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开标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开标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开标地点(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档案科技大楼三楼指定开标室)参加在线开标。投标人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开标地点参与在线开标都是由投标人主观自行决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在线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线下指定开标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档案科技大楼三楼指定开标室。注: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时间前的半个小时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运行环境的设配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投标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投标人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情况,都视为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五、投标保证金按照《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关于持续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取消投标保证金收取。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和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北碚区(https://www.cqggzy.com/beibei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联系人:路晓钦电话:023-68864967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嘉陵村69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联系人:罗莎电话:(023)68201300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三)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客服联系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8183107831(节假日)(四)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平台:1、CA数字证书:网证通联系人:刘娟电话:023-63010240(工作日)18996098460(工作日)2、CA数字证书: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晓伦电话:023-88257082(工作日)1398378746017623094654(节假日)(五)质疑文件受理受理人:监督科联系电话:023-63227507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监督科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和单光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SPECT)1套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参数一、设备用途用于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心血管系统、泌尿生殖系统、脊柱脊髓系统、骨关节系统等的计算机断层成像,能满足冠脉成像、全脑灌注、能谱成像等临床需求。二、主要参数1机架系统1.1机架孔径≥70cm★1.2球管焦点到等中心点的距离≤55cm★1.3球管焦点到探测器的距离≤105cm1.4机架内部冷却方式:风冷1.5智能数控触摸平板尺寸≥12英寸1.6具备智能数控平板上病人、扫描部位和扫描协议选择功能1.7具备机架病人信息显示2探测器2.1探测器类型:集成化探测器2.2亚毫米探测器排列≥64排2.3每排探测器物理个数≥840个2.4探测器单元总数:≥54000个2.5具备双倍采集技术★2.6轴位扫描成像≥128层/360°2.7探测器在等中心线Z轴有效覆盖宽度≥40mm2.8探测器采样率≥1500views/圈3球管及高压发生器3.1高压发生器功率≥72KW★3.2球管阳极热容量≥8MHu3.3阳极最大散热率≥1050KHU/min3.4球管最小输出电流≤10mA3.5最大毫安输出≥560mA3.6球管最高电压≥140KV3.7最低输出剂量mAs≤3mAs★3.8小焦点大小≤0.6mm×0.7mm3.9大焦点大小≤1.0mm×1.0mm3.10连续螺旋扫描时间≥120s4扫描床4.1床水平移动范围≥1700mm4.2床水平移动速度≥170mm/s4.3床面可降至离地面最低距离≤450mm4.4床定位精度±0.25mm4.5床载重量≥220KG5扫描参数5.1最快扫描速度(360度非等效)≤0.35s5.2最小扫描层厚≤0.625mm5.3定位像长度≥160cm5.4定位像方向:后前,前后,左右侧位,任意角度5.5图像最快重建速度≥55幅/秒6图像质量与剂量6.1空间分辨率MTF10%≥16LP/cm6.2可视空间分辨率≤0.33mm6.3提供该厂家CT技术所具备的最高端原始数据迭代平台7临床应用软件7.1具备MPR7.2具备MPVR7.3具备3D软件包7.4具备最大密度投影MIP7.5具备最小密度投影MinIP7.6具备表面三维SSD7.7具备模拟手术刀技术7.8具备透明技术7.9具备三维容积显示VR7.10具备三维血管CTA7.11具备仿真内窥镜功能7.12具备CT电影7.13造影剂智能动态跟踪:一次注射完成7.14具备肺纹理增强软件7.15具备运动伪影校正软件7.16具备后颅窝伪影校正软件7.17具备脑组织表明积分重建7.18具备脑出血精确测量7.19具备直接二维多平面浏览器7.20具备直接三维重建功能7.21具备X射线优化滤过功能及装置7.22低剂量肺扫描技术8心脏成像功能8.1心脏扫描速度(360度)≤350毫秒8.2心脏扫描扇区重建方式≥4扇区8.3具备4D心脏电影重建8.4具备零键心脏处理工作流,全自动、零键操作,选择病人姓名即可直接得到全部3D、2D图像8.5具备冠脉及心脏的三维成像8.6具备短轴、长轴重建8.7具备任意截面的实时二维心脏成像8.8具备各期相图像,从0%-99%8.9具备冠脉搭桥及支架通透性显示8.10具备冠脉内窥镜8.11具备自动定义冠脉中心线及中心平面8.12具备对冠脉直径可进行连续、定量测量,并显示狭窄曲线8.13具备冠状动脉搭桥及支架放置计划8.14具备冠状动脉斑块类IVUS分析8.15具备CAD冠脉彩色编码技术8.16具备心脏彩色透视功能(一键式操作分别重建左右房室)8.17具备零键式左心功能分析8.18具备冠脉树自动提取功能8.19具备心肌相对灌注9具备单键去骨技术10具备外周血管自动提取及分析11具备血栓自动提取及测量★12具备全脑灌注成像≥12cm13具备去金属伪影14具备PACS信息自动调入15具备CT能谱/双能成像功能16主控台16.1主频≥2GHz16.2内存≥64GB16.3硬盘容量≥2000GB16.4图像存储量≥460000幅无压缩图像(512×512)16.5具备1024×1024重建矩阵16.6具备同步并行处理功能:扫描、重建、显示、存储、打印等操作可同步进行16.7具备同步同屏显示不同方式后处理的图像16.8高分辨率显示器:2台,19英寸液晶彩显(1024×1280)16.9具备自动照相技术16.10具备自动语音系统及双向语音传输16.11具备Dicom3.0网络接口16.12具备远程维修诊断系统16.13具备Dicom3.0激光相机接口17具备原厂原装最新后处理工作站:如GE提供AW工作站,飞利浦提供星云工作站,西门子提供Syngo.Via工作站等17.1主频:≥3.0GHz17.2内存≥30GB17.3硬盘≥1T17.4图像存储(512×512)≥1,900,000幅17.5显示器:2台,19英寸液晶彩显示器(1024×1280)17.6具备图像在主机与工作站之间双向传输的功能17.7具备工作站与其他影像设备(CT,DSA,MR,CR等)联网,共享功能17.8具备jpeg、视频格式文件输出:USB及光盘17.9具备工作站激光相机DICOM接口18其他配置18.1具备X射线骨密度测量功能18.2配备防护用品:铅衣、铅帽、铅围脖(直型)、铅围裙各2套18.3配备双筒高压注射器1套18.4配备医用高清显示器≥4M4台三、质保期≥3年四、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中标后提供有效期内的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光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SPECT)参数一、设备用途满足临床粒子植入、全身骨骼显像、心脏灌注断层显像、甲状腺显像、肾动态显像及肾图检查等应用。二、主要技术规格及性能参数要求:1.SPECT探测器探头1.1探头规格:两个探头,矩形,可变角1.2探头尺寸:长边≥540mm,宽边≥400mm1.3晶体类型:NaI晶体1.4晶体厚度:≥3/8英寸★1.5能量范围包含(keV):40keV—580keV1.6光电倍增管PMT:≥59只/探头★1.7固有能量分辨率≤9.9%1.8单探头最大计数率:≥400kcps1.9固有空间分辨率1.9.1FWHM(CFOV)半高宽(中心视野)≤4mm1.9.2FWHM(UFOV)半高宽(有效视野)≤3.9mm1.9.3FWTM(CFOV)十分之一高宽(中心视野)≤7.5mm1.9.4FWTM(UFOV)十分之一全宽(有效视野)≤6.9mm1.10系统灵敏度(低能高分辨准直器,基于核医学权威NEMA标准)≥200cpm/μCi1.11SPECT重建空间分辨率(低能高分辨准直器,带散射,基于核医学权威NEMA标准)1.11.1径向≤10mm1.11.2中心≤10mm1.11.3切向≤10mm1.12固有均匀性1.12.1CFOV(积分)≤3.0%1.12.2UFOV(微分)≤2.7%1.12.3CFOV(微分)≤2.2%1.12.4UFOV(积分)≤3.7%1.13固有空间线性1.13.1CFOV(微分)≤0.6mm1.13.2CFOV(绝对)≤0.6mm1.13.3UFOV(微分)≤0.6mm1.13.4UFOV(绝对)≤0.6mm2准直器★2.1提供低能高分辨型准直器2.1.1适用核素:99mTc等2.1.2系统分辨率≤7.0mm★2.2提供高能通用型2.2.1适用核素:131I等2.2.2系统分辨率≤12mm2.3提供准直器更换车(每对准直器配一个独立准直器车)3机架3.1机架孔径≥70cm3.2双探头至少具有0°,90°,180°,反向180°这四种探头的采集角度3.3SPECT机架旋转角度范围≥540º3.4具备病人安全保护装置3.5具备全自动人体轮廓跟踪3.6机架高度≤230cm3.7机架宽度≤250cm3.8机架长度≤230cm4病人检查床4.1衰减率4.2检查床最大承重≥200kg4.3全身扫描范围≥200cm5软件包5.1心肌显像定量分析软件系统5.2心肌血流灌注分析软件包5.3心肌灌注高级相位分析软件5.4相位最晚靶区自动分析功能,可实现CRT心脏再同步化治疗指导5.5肾脏灌注和功能分析软件包5.6提供儿童,单肾,移植肾选项,对不同类型患者进行肾动态采集和处理5.7全身骨骼(或局部)分析软件包5.8肺通气和灌注分析软件包5.9甲状腺摄取分数计算工具5.10甲状旁腺成像分析工具5.11胃排空指数分析工具5.12食道运动分析工具5.13胆囊排泄分数计算工具5.14脑血流节段分析软件包5.15容积断层软件包5.16SPECT中2组3向断层图像对比分析5.17AVI电影模式或JEPG荧幕捕捉形式存储5.18直接二维多平面重建工具5.19直接三维重建工具6.其他配置6.1配备防护用品:铅衣、铅背心、铅眼镜、铅围脖、铅手套、铅帽各2套,铅衣架1个6.2注射器防护套及注射器防护盒各1个6.3储源铅罐1个,储源柜1台6.4表面污染仪、个人剂量报警仪、活度计各1台6.5报告工作站1台三、质保期≥1年四、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中标后提供有效期内的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五、本项目核心产品清单序号核心产品名称数量1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1台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一、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交货到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由双方共同约定交货时间及地点。二、交货地点:医院指定地点。三、报价:1、本项目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应为产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直至最终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所有费用,包括产品价、运输、保险、安装、税费、培训费用、履行质保义务等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2、竞标文件中报出易损件价格,如有耗材一并报价。四、货到验收1、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2、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设备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一致,运行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随机配件、附件、说明书在交货时由乙方一并向甲方交付4、单价1-30万元医疗设备安装前成交供应商联系采购人的使用科室负责人、设备科验收工程师当场开封验收;如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设备性能要求、参数方面验收存在异议无法验收成功的情况,由采购人组织中标人邀请重庆市医疗设备质量检测所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单价30万元以上设备由采购人组织中标人邀请重庆市医疗设备质量检测所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6、如果验收合格,则采购人收货入库,如果验收不合格,则退货给中标人,采购人有权解除该合同。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五、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1、产品质量保证期1.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质保期(根据技术参数其他要求为准,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的维修费用全免。1.2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2、售后服务内容: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2.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2.1.1免费送货,免费安装调试。2.1.2电话咨询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1.3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和厂家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2.1.4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供应商和厂家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和厂家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2.1.5收费质保期内的维修费用全免。2.2质保期后服务:质保期后先维修后付款,维修只收零配件成本费,不收其他费用;六、付款方式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甲方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资料后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采购人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七、合同的签订及合同格式采购结束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八、其它1、中标人承诺中标后保证采购人指派人员到拥有该设备的单位进行培训至能合格使用为止。2、投标设备的生产日期须为半年以内。3、中标人承诺中标后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原厂培训相关证书。4、投标人必须在报价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5、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对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电子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电子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电子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全部内容(涉及评标标准的除外)。4商务部分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全部内容(涉及评标标准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4分为政策性加分。澄清有关问题。对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线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内容以线下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电子开标室的“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PDF文档当中)。(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分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项目技术(质量)需求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项目商务需求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所有都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40%)4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技术部分(40%)起评分40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40分。扣分条款-扣分条款:(1)重要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部分】达不到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10分,3项(含3项)不满足起评分得0分。(2)一般性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非(★)号标注部分】达不到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2分,5项(含5项)不满足起评分得0分。3商务部分(20%)质保期9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得3分,每增加壹年加3分,最多可得9分。售后服务能力5投标供应商提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内容、计划、货物零备件、易损件的供货和价格,全包维保服务、承诺中标后在重庆地区设有维修点和服务人员或者授权本地服务机构售后的)得5分。(缺失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培训3根据培训方案中承诺的培训内容、培训课时、培训地点、培训人数、师资力量以及是否免费等进行评分,满分 3分。(缺失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业绩3每提供一份2019年至今所投产品销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得1分,最高得3分。4政策性加分(4%)4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在线书面说明并上传(PDF格式),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电子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北碚区(https://www.cqggzy.com/beibei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请参考第一篇第四条“投标、开标有关说明”)和下载流程;无论投标人在线获取和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投标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电子投标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投标文件(PDF格式)的导入、条款页码关联、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等工作。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电子投标文件的评审。(二)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投标文件一式一份,投标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投标人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投标人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四)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必须和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一致。如果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为准),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注:“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填报价”即为“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五)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初始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报价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报价为准。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七章流程操作。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时间以发布补遗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采取电子开标。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室将展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开启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由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同步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评标工作结束后,请采购人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查看评审报告,并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系统流程从评审报告提出的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认后,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北碚区)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中标人信息公示(按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填写,主要中标标的以第二篇《本项目核心产品清单》为准),中标公告期限。2、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4.9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截图证明(获取招标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信息截图);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文件受理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监督科受理人:监督科联系电话:023-632275073.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4.其他4.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2质疑函(一式三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交易服务费中标(成交)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合同签订前按照《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贝贝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北碚发改〔2025〕150号)文件相关要求向重庆贝贝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全额缴纳交易服务费(联系电话:63227250)。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十一、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医疗设备购销合同采购项目编号:甲方: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乙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其中设备款:税款: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万整。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1、质保期限:质保期 年,质保期内的维修费用全免。2、质保期后服务:质保期后先维修后付款,维修只收零配件成本费,不收其他费用;3、在质保期内,如果供应商和厂家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和厂家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二、交货1、国产产品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交货并完善手续。如遇特殊情况由双方共同约定交货事宜。2、交货时,随机配件、附件、说明书由乙方一并向甲方交付。三、验收标准、方法 1、单价1-30万元医疗设备,安装前乙方联系甲方使用科室负责人、设备科验收工程师当场开封验收;如甲方与乙方在设备性能要求、参数方面验收存在异议无法验收成功的情况,由甲方组织重庆市医疗设备质量检测所进行检测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2、单价30万元及以上设备由甲方组织重庆市医疗设备质量检测所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3、如果验收合格,则甲方收货入库,如果验收不合格,则退货给乙方,甲方有权解除该合同。四、付款方式: 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资料后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采购人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五、违约责任:1、乙方提交的货物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乙方拒不提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合同约定价款,已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此条责任不因质保期届满或甲方签署验收报告而被免除。2、乙方因伪造产品和公司的资质,或是提供伪劣医疗设备供甲方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善交货事宜,甲方有权解除该合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六、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书、投标书和特殊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约定质保期届满后自动终止。4、其他:《售后服务承诺书》、《设备配置表》、《招标文件易损件、备件报价表》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 方乙 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人及电话: 开户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四)中标人信息公示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三)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生产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全部内容和条款进行逐条逐项比较和响应(建议采购人填写序号和招标要求内容,投标人填写投标应答和差异说明);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建议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说明: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4)中标人信息公示中标人名称:中标人地址:序号核心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完成时间质保期(备注: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核心产品清单填写相关内容。)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壹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全部内容和条款进行逐条逐项比较和响应(建议采购人填写序号和招标商务要求内容,投标人填写投标商务应答和差异说明);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建议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涉及项目分包或联合体投标等特殊情形除外)。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5.供应商填写标的名称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七篇“明细报价表”所列的产品名称一致。6.供应商填写制造商名称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七篇“明细报价表”所列的制造商名称一致,不得出现多字、少字或其它不完整、不规范情形。因供应商对制造商企业申明真实性负责,建议在填写时按照制造商提供的盖章的书面材料逐项填写,确保内容一致性和真实性。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三)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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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BQ25A00120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和单光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SPECT)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更正5.20).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