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第九中学学生保险承保机构公开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5 05:21:2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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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第九中学学生保险承保机构公开比选公告 安顺市第九中学学生保险承保机构公开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体系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我校2024年学生保险承保机构公开比选。为确保上述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诚邀符合资格的保险机构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具体需求 (一)承保范围 1.比选1家保险机构承保我校学生保险。 2.在学生发生特殊情况时,本着维护安全稳定的原则,事件处理完毕后,保险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理赔。 3.学生保险从提交名单当日开始,在30天的报备期内,若学生发生意外情况,需承担学生保险。 4.学生的保险费由保险公司安排人员到校自行收取。 (二)承保内容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贵州省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贵州省教育厅贵州保监局<关于完善校方责任保险推行校方责任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贵州的通知>(黔教安稳发[2016]214号)》及普通教育校方责任险保险条款及附加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等条款中规定的应由学校承担的事故责任类型以及针对采购人实际情况补充的相关增值服务条款内容。 (三)承保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为采购人承保项目配备专业化服务团队,供应商在安顺本地有办公地点,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对于采购人投保客户的有关咨询和正当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需在一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且以公平、诚信、有效的态度第一时间处理采购人客户相关理赔事宜。 2.严格保密客户信息,不将已获得的客户信息泄露给无关的第三方。 3.学生保险严格遵守学生自愿购买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强制要求采购人学生购买。 4.承保期间,如有投诉经核实的,将取消承保资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有专职管理人员。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有过学校合作经历及相关理赔经验。 7.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8.同一保险集团仅允许一家保险公司参与比选,并出具保险集团准予参与证明。 9.能主动对学校部分困难的学生给予扶持和帮助。 三、参加比选时必须提供的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如由授权委托人参加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详实的各保险等保险服务方案、报价、理赔等。 4.有过学校合作经历及相关理赔经验证明材料。 5.2023年偿付能力报告。 6.学校报备期内学生保险承诺书、特殊情况时的提前预赔承诺书等。 四、比选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5日至7月20日9:00-16:00,过时不再收取任何资料。 (2)报名地点 安顺市第九中学3号楼二楼政教处办公室。 (3)联系方式 任老师(13595390555) 卢老师(13885339399) 潘老师(13985323068) 五、比选会议时间 比选时间:2024年7月22日09:30,比选地点:安顺市第九中学行政楼五楼会议室,比选资料现场递交。 安顺市第九中学 2024年7月4日 END 文字丨安顺市第九中学行政办 编辑丨安顺市第九中学行政办 审核丨安顺市第九中学行政办 扫码关注 了解更多信息 安项市九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