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渠高二支渠边坡挡墙抢险加固工程

项目编号2509-350181-04-01-562017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4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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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福建省江澜水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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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渠高二支渠边坡挡墙抢险加固工程 采购项目名称: 福渠高二支渠边坡挡墙抢险加固工程 采购项目编码: 2509-350181-04-01-562017 项目业主: 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中心 服务机构: 福建省江澜水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福渠高二支渠边坡挡墙抢险加固工程 合同编号: 2025-CTFW-3095 合同总金额: ¥ 21600 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08-14 履约人员: 周丽萍 (中介) 张琬伊 (采购)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9-10 服务内容: 福渠高二支渠边坡挡墙抢险加固工程 合同附件: 设计合同.pdf 更多详情内容及报价信息: GF-2015-0210合同编号:2025-CTFW-3095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发包人: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中心(建设单位):福清市城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设计人:福建省江澜水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1页共27页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中心(建设单位):福清市城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设计人(全称):福建省江澜水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就福渠高二支渠边坡挡墙抢险加固工程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福渠高二支渠边坡挡墙抢险加固工程2.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福清市3.工程投资估算:暂按100万元人民币4.工程主要技术标准:本工程设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主要依据以下规范、规程:(1)《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2)《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3)《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2004)(4)《渠道衬砌与防渗材料》(GB/T32748-2016)(5)《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SL744-2016)(6)《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第2页共27页(7)其他相关规范及法律法规。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三、工程设计周期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的设计费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标准计算服务收费,具体详见附件4;2.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贰万壹仟陆佰元整(¥21600元)。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张琬伊设计人项目负责人:陈波o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发包人要求;(6)技术标准;第3页共27页(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签订。本合同在福清市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于2025年8月14日签订,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第4页共27页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发包人(建设单位)与设计人各执贰份,发包人(代建单位)执肆份。发包人(建设单位):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中心(盖设计人:福建省江水利德息科技有限公司(盖章)a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盖章或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35790f0090003580纳税人识别码:住所:住所:账号:35701012010090003580账号: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开户银行:支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50300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发包人(代建单位):福清市城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住所:账号:开户银行: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第5页共27页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详见《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4技术标准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1.6联络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3.设计人3.1设计人一般义务3.1.1设计人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第6页共27页手续。3.1.3设计人其他义务: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陈波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证书号:联系电话:18960826313电子信箱:Fj1666888@163.com;通信地址:福清市玉屏街道一拂路新世纪商厦A座402单元;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设计人全面履行对发包人的合同,对设计质量负终身责任o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设计人负责。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15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设计人负责。第7页共27页3.3设计人人员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的报告。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设计人负责。5.工程设计要求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无。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5.3.5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根据法律、技术标准要求,保证专业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第8页共27页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按发包人要求。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设计实践惯例应包括的内容。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无。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7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15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7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无。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7.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第9页共27页光盘(CAD及PDF格式)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8.4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委托第三方图审机构进行审查,具体时间安排发包人另行通知(无图审项目,则应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或发包人确认)。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9.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无。9.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根据发包人要求派专人至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且上述发生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里,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10.合同价款与支付10.2合同价格形式(3)其他价格形式:本工程的设计费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标准计算服务收费,具体详见附件4。10.3定金或预付款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定金的比例不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不支付预付款。第10页共27页14.违约责任14.1发包人违约责任14.1.1发包人支付设计人违约金: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14.1.2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无14.2设计人违约责任14.2.1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按通用条款执行14.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合同设计费总额的10%,若违约金超过合同设计费总额的10%,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设计人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由设计人承担。14.2.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2.4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设计人负责。15.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的确认第1页共27页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6.合同解除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2年。17.争议解决17.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17.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福清市市人民法院起诉。18.其他18.1设计变更流程严格按照融政规(2025)1号文件执行。(若今后福清市出台新的政策文件,自其施行之日起从其规定)18.2若设计人不按照设计程序、规范进行设计,工作不认真细致的,出现设计漏项、缺项,按照融政规(2025)1号文件执行。(若今后福清市出台新的政策文件,自其施行之日起从其规定)18.3发包人认为有必要分标段进行施工招标的话,则设计人应按其要求分别提交招标项目所需的图纸、文件资料,满足发第12页共27页包人的招标需要。18.4承担方案设计及其后续设计服务的设计人,若发包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话,则应按其要求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及相应修正概算,设计人应无条件执行。18.5设计人应依据项目设计合同的规定,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任务,保证设计质量、合理控制工程投资,为建设各方提供优良的设计服务。18.6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三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不可抗力发生后,遭遇事故的一方应迅速通知对方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18.7本合同所称之违约或其他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方依约应向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为解决三方纠纷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鉴定费、公证费及必要的差旅费。18.8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违约金、处罚金、赔偿金等)均从设计人对公基本账户转入发包人对公账户。支付时限按发包人书面要求为准。若未按时支付发包人有权延迟支付设计费,直至设计人向发包人付清相关款项为止。18.9设计人须确保提供的工程设计文件、图纸等材料齐全无误,其中施工图纸需按套整理后移交甲方,若存在缺漏等情况由设计人负责整理无误后提交至发包人,若设计人不配合整理需向发包人提交违约金2000元/次。18.10设计人应配合发包人和相关审批部门按照合同附件3《设计进度表》完成以下工作:第13页共27页(1)设计期间进行的相关汇报,审批等所需设计图纸、图片资料均由设计人提供。(2)相关设计成果设计人要负责送至发包人和相关审批部门指定的地点。(3)设计人应积极主动配合发包人与当地政府及发改、规划、电力、给排水等部门沟通,以确保设计成果满足相关规范及要求。(4)若审批单位或发包人出具修改意见,设计人原则上应按发包人要求时限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报批。如遇重大调整,则为与发包人约定的时间内。备注:相关进度与设计费进度款相对应,每个配合节点会因三方确认的时间来微调各节点的工作日调配,三方确认方案讨论会议纪要,以保证配合进度。本项目设计应满足现行有关规范,且需配合发包人,相关审批部门完成工规等一系列手续报批。18.11若设计成果未经发包人确认出现包含但不限于“由发包人深化设计”、“由发包人另行设计”等措词,每出现一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缴纳1万元/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18.12除初步设计评审及可研编制评审外,在设计阶段相关的专家评审会、论证会等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本项目的设计总费用中,发包人不另外支付。第14页共27页18.13因政策性调整、控规调整等特殊原因,造成部分地块规模减小或取消,则设计费按照实际完成的设计工作量计算,发包人不另外承担违约责任。18.14若设计人涉及未含有的专业设计资质(包括但不限于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基坑支护、景观绿化设计等专项设计和专项深化设计)或专业设计能力弱的,经发包人同意后,允许设计人将其专项工程深化设计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应由设计人与分包设计单位共同盖章出图(联合出图、双方设计负责人签字),由此产生的设计相关费用全部由设计人承担,该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的设计总费用中,发包人不另外支付。18.15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且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18.16三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15页共27页附件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若有)附件2: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附件3:设计进度表(若有)附件4: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附件5: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附件6:廉洁协议第16页共27页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一、本工程设计范围(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但不限下列范围)工程建设规划选址红线图内的所有主体工程、附属工程的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后续阶段设计、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服务]。其中,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规划道路工程、岩土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含消火栓、雨水、污水)电气工程(含电力、道路照明、交通监控)、管线综合、交通设施工程、通讯、绿化工程及其他特殊工艺等设计。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最终以发包人具体需求为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三个阶段。(含概算编制)三、各阶段服务内容(最终以发包人具体需求为准)1.初步设计阶段(1)负责完成并制作包含但不限于道路、桥梁、岩土、给排水、电气、交通设施、工程经济、管线综合等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含编制概算),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2)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包含但不限于交通、园林、供电、市政等各部门的报审第17页共27页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2.施工图设计阶段(1)负责完成并制作包含但不限于道路、桥梁、岩土、给排水、电气、交通设施、管线综合等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3)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4)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3.施工配合阶段(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3)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5)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建筑材料选择以及分包商(若有)考察等技术咨询工作;第18页共27页(6)应发包人要求协助审核各分包商(若有)的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接口条件并签署意见,以保证其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并满足工程要求。第19页共27页附件2: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最终以发包人具体需求为准)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方案设计图纸根据发包人需求根据发包人需求含全套电子版2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根据发包人需求)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所需的文本份数,并另提交5份给发包人详见附件3含全套电子版3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所需的文本份数,并另提交8份给发包人详见附件3含全套电子版特别约定: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2.图纸交付地点:发包人指定地。第20页共27页附件3:设计进度表序号具体进度内容1确定设计人后(若有中标通知书的以发出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30日历天内应向发包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并配合发包人通过有关部门审批(如需),并在审批通过后5天内提供初设成果。2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批复后3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审查(如需),并配合发包人通过有关部门审批(如需),并在审批通过后5天内提供最终成果。注: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设计时限与合同不一致的,以设计任务书时限要求为准。第21页共27页附件4: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福渠高二支渠边坡挡墙抢险加固工程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渠道清淤清杂;边坡挡墙抢险加固:渠道防渗等。一、设计费明细1、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本项目估算建安造价约100万元(暂定)。2、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第9章附表一设计收费基价为=(0+(9-0)/(200-0)*(100-0))=4.5万元3、确定专业调整系数,根据收费标准第9章附表二,其他水利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取0.8。4、确定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5、确定附加调整系数:1.0。6、计算基本设计收费工程基本设计收费=4.5*0.8*1.0*1.0=3.6万元经三方商定,本合同范围内的暂定设计费=3.6×0.6(折数)=2.16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壹仟陆佰元整。设计费金额最终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预算审核价为计算基数(若福清市财政局有出具预算审核意见的则按福清市财政出具的预算审核价为计算基数),收费标准、相关调整系数及浮动幅度不变,从而计算出实际的工程设计费。如设计费按上述计算超过49万元,则按49万元计取。最终设计费以福清市财政局审核为准。(以上合同价格含税)二、设计费支付方式第22页共27页设计人提交全部最终施工图纸(若有图审的项目则应提交图审后施工图纸)并完成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预算审核后(若福清市财政局有出具预算审核意见的则应完成福清市财政审核),设计人提供请款函、计价依据等请款材料,由发包人(建设单位)向福清市财政局请款,待款项获批并到账后,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70%;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核完成后,发包人(建设单位)再支付至设计费总额100%,不留尾款。经协商一致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设计人需按发包人要求在付款前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设计人若不能提供的,发包人将按照一般纳税人的税率计算少抵扣的进项税额并在支付金额中予以扣减。若超出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在超期30天内三方互相谅解,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第23页共27页附件5: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设计变更计费按融政规(2025)1号文件执行。(若今后福清市出台新的政策文件,自其施行之日起从其规定)。附件6:第24页共27页廉洁协议项目名称:福渠高二支渠边坡挡墙抢险加固工程甲方: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中心(建设单位):福清市城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乙方:福建省江澜水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了加强廉洁建设,防止在福渠高二支渠边坡挡墙抢险加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如下:第一条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第25页共27页(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与合同事项有关的投资,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活动。(五)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六)甲方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乙方单位有不廉洁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报告公司领导。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有关单位索取或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及报销任何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程办事,不得与其他单位串通,损害甲方利益。(七)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等进行与合同事项第26页共27页有关的投资。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给予乙方相关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其他约定:本协议由甲、乙三方或甲、乙三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第六条本协议自甲、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主合同规定的义务且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第七条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建设单位)与乙方各执贰份,甲方(代建单位)执肆份。甲方(建设单位):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中心(盖章)甲方(代建单位):福清市城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盖章)乙方:福建省江澜永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盖章U第27页共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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