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城区停车场项目-湖畔公园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工程2504-330723-04-01-693275

项目编号2504-330723-04-01-693275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6-04-30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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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504-330723-04-01-693275 项目名称 武义县城区停车场项目-湖畔公园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工程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 大型单建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审批 已办结 2026-04-30 17:42:49.0 兼顾审批〔2026〕第1号 相关办理结果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划拨用地审批一件事联办 已办结 2025-09-02 10:51:21.0 地字第3307232025YG0067560号 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 已办结 2025-10-23 16:52:48.0 3307230723202500039 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多合一) 已办结 2025-12-29 15:30:37.0 ****************** 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多合一) 已办结 2025-11-03 11:12:35.0 ****************** 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划拨用地审批一件事联办 已办结 2025-09-02 10:56:22.0 地字第3307232025YG0068529号 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已办结 2025-12-25 17:00:44.0 建字第3307232025GG0194589号 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退办 2026-04-14 08:41:37.0 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已办结 2025-09-19 17:04:17.0 武发改审〔2025〕94号 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核实与征收 已办结 2026-04-30 17:42:54.0 易地核实〔2026〕第68号 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已办结 2025-12-25 17:07:30.0 建字第3307232025GG0195512号 0大型单建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审批意见表编号:兼顾审批〔2026〕第1号建设项目武义县城区停车场项目-湖畔公园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工程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湖畔公园停车场建设单位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单位杭州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下室建筑面积17800.00m2地面总建筑面积2710.40m2居民住宅面积0m2非居民住宅面积2710.40m2应建兼顾面积/实建兼顾面积7308.77m2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审批意见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浙人防办〔2022〕27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和武规测防审字2026-2005号人防技术指标预审报告(许可),该项目修建兼顾人防工程面积7308.77m2,实建面积满足审批要求,且兼顾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满足要求,同意建设。备注经报建审批的兼顾人防地下室施工图,不得擅自更改,当需要涉及兼顾人防地下室应建面积、实建面积及人防布局的变更时,应提供规划、建设、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将修改图纸及时申报人防主管部门进行变更审查或者核实。审批单位(盖章)审批日期:2026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日期用地单位项目名称批准用地机关批准用地文号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土地用途建设规模土地取得方式附图及附件名称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四、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浙江武义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武义县城区停车场项目-湖畔公园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工程(一)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自然资规〔2025〕44号3307232025YG0067560湖畔公园23960平方米公园绿地/划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09月02日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3-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日期用地单位项目名称批准用地机关批准用地文号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土地用途建设规模土地取得方式附图及附件名称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四、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浙江武义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武义县城区停车场项目-湖畔公园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工程(二)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自然资规〔2025〕45号3307232025YG0068529熟溪河南侧,温泉桥至武川桥11798平方米城镇村道路用地/划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09月02日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日期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附图及附件名称5-521浙江武义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武义县城区停车场项目-湖畔公园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工程(建筑)熟溪河南侧,温泉桥至武川桥总建筑面积:20510.4㎡(地上:3307232025GG01945892710.4㎡,地下:1780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12月25日公FFFFF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武发改审〔2025〕94号关于武义县城区停车场项目—湖畔公园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武义县城区停车场项目—湖畔公园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武建〔2025〕56号)及项目有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武义县城区停车场项目—湖畔公园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文本,现就主要内容批复如下:一、项目选址:武义县熟溪街道。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5758平方米,其中道路用地面积11798平方米,公园绿地面积2396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地下停车场1处,地上停车场1处,共增加停车位576个,其中75个新能源车位;配套建设湖畔公园(含地上建筑4座);熟溪南路改造;熟溪两岸游步道提升;智慧停车等相关附属设施。—1—公FFFFF三、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中应注意控制造价,不宜超出概算批复范围。变更部分应上报我局同意后方可更改,如擅自更改导致造价增加由设计单位自行承担增加部分的费用。四、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5980.87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五、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6个月。六、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项目建设招标工作。本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七、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要求,请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文件要求的开工条件后,及时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建设实施基本信息。附件:总概算表—2—公FFFFF此页无正文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9月19日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抄送:县府办,财政局、资规局、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政管办。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5年9月19日印发项目代码:2504-330723-04-01-693275—3—公FFFFF附件:总概算表单位:万元—4—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金额 一 建安工程费用 14839.77 1 停车场及配套建筑 9516.64 2 配套熟溪南路 1484.80 3 湖畔公园配套景观 1639.35 4 熟溪两岸游步道 1760.81 5 智慧停车 438.17 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78.73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155.45 2 建设管理其他费 97.07 3 工程设计费 223.47 4 工程监理费 123.03 5 水土保持费 15.00 6 勘察费 23.23 7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111.3 8 工程保险费 30.18 三 政策处理费 50.0 四 预备费 312.37 基本预备费 312.37 五 工程概算总投资 15980.87 公FFFFF—5—0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定表,人防编号:〔2026〕第68号建设单位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单位地址武义县武阳东路4号8楼联系电话13626755135建设项目武义县城区停车场项目-湖畔公园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工程批准机关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地点武义县熟溪街道熟溪河南侧,温泉桥至武川桥规划许可证编号3307232025GG0194589地面建筑总面积2710.40m2防空地下室设计建筑面积/m2防空地下室应建建筑面积135.52m2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建筑面积135.52m2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定意见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熟溪街道,根据建字第3307232025GG0194589号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项目总平图内容,该项目地面总建筑面积2710.40m2(均为其他民用建筑),按地面总建筑面积(其他民用建筑*5%)计算人防应建面积为135.52m2。根据《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防办〔2022〕27号)第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后,可以不建或少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和调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通知》(浙价费〔2016〕211号)收取(1700元/m2),该项目应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30384元,同意建设。核定单位(盖章):2026年4月30日备注经中介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不得擅自更改。需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建设单位,应当自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逾期不缴纳的,按每日千分之二的标准加收滞纳金。I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日期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附图及附件名称5-521浙江武义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武义县城区停车场项目-湖畔公园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工程(道路)熟溪河南侧,温泉桥至武川桥新建道路长615.22M,宽度:18-20M;雨水管长度:3307232025GG0195512,1230M,管径:D300-D1800;污水管长度:810M,管径:D300-D80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