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公务用车维修费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420900-2025-00460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7 18:04:3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孝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孝感市博诚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中标金额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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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712-2681598
  • :13886377027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高新大队公务用车维修费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高新大队公务用车维修费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孝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地址:新华路 3、联系方式:07122681598 4、供应商(乙方):孝感市博诚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5、地址:长兴路1号厂房 6、联系方式:1388637702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高新大队公务用车维修费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7200元 5、合同金额:0.72(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07月11日;履约地点:长兴路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00-2025-0046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5-1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07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相关下载 高新大队车辆维修7200.doc 孝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务车辆维修合同书甲方:孝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孝感市博诚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孝感市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公务车辆在乙方维修一事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协议供货】乙方为孝感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单位,经甲方实地考察,确定乙方为本次甲方车辆的维修点。第二条【维修报价】乙方经对甲方送修车辆鄂K8555警、鄂K8032警,预计需要材料及工时费7200元。第三条【质量保证】维修质量保证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执行。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时间或里程基本标准:1.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2.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3.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维修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而返修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四条【服务保障】1.乙方更换配件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售后服务标准。2.乙方应该确保甲方车辆卫生及随车物品保管,造成物品丢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3.救援服务电话:19084116276。第五条【结算方式】双方约定结算方式为:维修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维修结算清单和维修发票,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乙方指定结算账户(如下)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鸿城支行帐号:17497801040003452第六条【争议及解决】合同双方同意,涉及本合同及其附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甲方代表:(签字时间:05月12日乙方代表:签字)时间:年2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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