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中心物业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项目编号[350604]FJCY[GK]2023001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7 18:41:2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漳州信之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98.88万元
代理单位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物业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联系方式
  • 苏红艳:0596-286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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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文体中心物业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604]FJCY[GK]2023001 二、项目名称:文体中心物业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漳州信之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文圃大道汇景祥居1706室 988,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物业服务): 服务类(漳州信之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1年 项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 988,8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黄清香 评审专家: 吴耀忠 、 马学源 、 郭碧兰 、 陈链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②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0以上-100(万元)*1.5%)(100-500(万元)*0.8%),若代理服务费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整收取。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开户名: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40990220960004534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漳华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物业服务:1.483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经审查,各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 2、中标(成交)供应商:漳州信之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评审得分:98.9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地址:福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59号招商大厦811 联系方式:0596-685152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1幢2407室-2414室 联系方式:0596-28622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红艳 电话:0596-2862209 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7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zip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文体中心物业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行政区域 漳州招商局经济开发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17日 17:22 评审专家名单 黄清香,吴耀忠,马学源,郭碧兰,陈链泉 总中标金额 ¥98.8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红艳 项目联系电话 0596-2862209 采购单位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59号招商大厦8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6-6851529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1幢2407室-241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6-2862209 附件: 附件1 附件2 二-9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的文体中心物业服务_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物业管理服务,属于物业管理;承接企业为漳州信之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32人,营业收入为449.92万元,资产总额为99.4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60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信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漳州信之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01月10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第19页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JCY[GK]202300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漳州信之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01月10日漳州信之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4-0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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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zi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