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370MHZ窄带无线通信网项目A包(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402000308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7 17:24:0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临沂市应急管理局预算金额1560.04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金衡盛项目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应急应急指挥370MHZ窄带无线通信网
联系方式
  • :0539-8387668
  • 宋工:15653926506

正文内容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370MHZ窄带无线通信网项目A包(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370MHZ窄带无线通信网项目A包(二次)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9-20 9: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402000308 项目名称: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370MHZ窄带无线通信网项目A包(二次) 预算金额:A包1560.04万元 最高限价:A包1560.0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370MHz同播集群固定PDT基站 31套 详见采购需求 1560.04 370MHz频段PDT移动基站 13套 窄带自组网固定站 13套 双模终端 268套 合同履行期限:5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28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 3.方式:供应商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2.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临沂市北京路17号 联系方式:0539-838766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金衡盛项目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10号上城国际A座1305室 联系方式:156539265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工 联系方式:15653926506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370MHZ窄带无线通信网项目A包(二次)采购需求.rar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370MHZ窄带无线通信网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机关 行政区域 临沂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17:5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3 预算金额 ¥3099.97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衡盛项目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 18866974111 采购单位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临沂市河东区桃源街和孝友路交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无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金衡盛项目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10号上城国际A座13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866974111 政府采购需求采购单位:临沂市应急管理局项目名称: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370MHZ窄带无线通信网项目A包(二次)所属年度:2024年编制单位:金衡盛项目管理(山东)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8月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1.项目概况: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370MHZ窄带无线通信网项目A包(二次)2.项目预算:A包:1560.04万元;最高限价:A包:1560.04万元;3.项目所属分类:货物□服务□工程4.交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5.竞争机制:公开竞争6.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采购内容、数量及品目1.1采购内容:370MHz同播集群固定PDT基站、370MHz频段PDT移动基站、窄带自组网固定站、双模终端。1.2采购标的的数量:详见附件。1.3采购品目:A02080100无线电通信设备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370MHZ窄带无线通信网项目,实现应急管理部任务书中应急窄带无线语音通信的部—省—市—现场四级互通的建设目标,临沂市亟需建设一套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系统以解决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窄带无线通信,完成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下达建设任务,实现各级通信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项目参照以下标准规范(如有最新标准,参照最新标准执行)《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频率规划》《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建设指南》《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总体技术规范》《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16796-2022)《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环境适应性要求和试验方法》(GB/T15211-2013)《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总体技术规范》(GA/T1056-2013)《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技术规范空中接口物理层及数据链路层技术规范》(GA/T1057-2013)《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空中接口呼叫控制层技术规范》(GA/T1058-2013)《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安全技术规范》(GA/T1059-2013)《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射频设备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GA/T1255-2016)《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互联技术规范》(GA/T1364-2017)《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网管技术规范》(GA/T1365-2017)《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移动台技术规范》(GA/T1366-2017)《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功能测试方法》(GA/T1367-2017)《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A/T1368-2017)《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移动交换中心与基站间接口技术规范》(GA/T2126-2023)《PDT应急无线自组网系统技术要求》(T/PDTA003-2023)4.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4.1功能要求(参数)详见附件。4.2交货、安装调试要求4.2.1交货:供应商应当提供供货方案,明确货物交付时间节点,落实交货时间和人员安排,确保按期交付。4.2.2安装调试:①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②安装完成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③如供应商委托国内代理(或其他机构)负责安装或配合安装应在签约时指明,但供应商仍要对合同货物及其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④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⑤供应商应当提供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服务,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并明确安装方案、调试运行方案和进度保障方案,确保按期交付使用。4.2.3供货时提供有关的全套技术文件。4.2.4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承诺及采购合同约定的附件、工具、技术资料等齐全;提供货物使用说明书、合格证。4.3质量要求4.3.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包括所有配件、备件等)应当是全新的、原厂制造,并经检验合格的、未使用过的,设备型号、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环保、安全、节能、保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满足采购需求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要求。4.3.2供应商应当提供详细的质量控制方案,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要求。5.采购标的的商务要求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5.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5.2交付(实施)的地点(范围):临沂市5.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剩余合同价款5%一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5.4包装和运输5.4.1合同标的均是生产商出厂的原包装,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规范的包装及保护措施。5.4.2采购标的的包装应附有详细装箱清单和质量合格证书。5.4.3合同标的的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要求。5.4.4商品包装环保要求:(一)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二)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三)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四)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五)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六)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七)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5.4.5快递包装环保要求:(一)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二)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三)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150mg/kg;(四)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一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五)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六)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七)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八)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的生物降解胶带;(九)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十)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十一)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十二)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5.4.6合同标的在运输环节发生损坏和丢失等情况,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和费用。5.5售后服务5.5.1供应商履约时能够在合同约定交付(实施)的地点提供原厂(或原厂授权)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5.5.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应提供5年质量保证期。5.5.3除人为原因外,质量保证期内产生的设备更换、备件、耗材、人工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维修更换的配件均由供应商提供,所有维修更换的配件均应为原厂正品配件。5.5.4服务响应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故障报修后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后4小时内解决硬件故障。若无法排除,提供备用方案和设备,恢复关键业务。5.5.5提供现场专业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系统原理、日常维护技能、基本操作技术和其他相关专业能力等。开展培训工作时,根据各类人员的素质和工作需要,制定出目标明确、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编制统一的培训方案和教材,设定必要的考核办法;结合项目建设进度,分类、分批进行培训工作。培训次数和人员不限数量,保证培训到相关使用人员会操作为止。供应商应当提供明确具体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及人员安排、培训计划及形式。5.5.6维护管理:配备运维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支撑及巡检服务,出现故障要第一时间处理。5.5.7故障率要求:故障处理及时率应不低于99.99%,故障处理及时率=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故障次数/总故障次数*100%。5.5.8售后服务方案供应商应当提供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流程、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人员安排、售后服务网点等内容的具体实施和服务方案。6.履约验收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鲁财采〔2021〕25号)文件要求,履约验收方案要明确履约验收的主体、时间、方式、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等事项。(一)验收范围根据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进行检验、核实和评估,以确认其提供的货物及伴随的服务或者工程是否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标准和要求。(二)验收主体采购人是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采购人应当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三)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根据合同约定,或合同双方商定。验收地点:合同约定交付(实施)的地点。(四)验收方式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采购人履约验收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项目验收。委托事项应当在委托代理协议中予以明确,但不得因委托而转移或者免除采购人项目验收的主体责任。(五)验收程序1.成立验收小组。采购人应当成立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小组,负责项目验收具体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并对验收意见负责。验收小组应当由熟悉项目需求与标的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部门人员等至少3人以上单数组成,并确定一名负责人。其中,至少包含1名具体使用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可以从本单位指定,也可以从同领域其他单位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等邀请;也可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前期参与该项目评审的评审专家应当回避。2.制定验收方案。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验收方案要明确履约验收的主体、时间、方式、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履约验收方案应当在合同中约定。3.实施验收。验收小组应当根据履约验收方案,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伴随的服务或者工程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封存样品、政府采购合同进行逐一核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货物类项目应当包括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4.出具验收意见。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作出结论性意见,由验收小组成员签字及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报告采购人。分段、分项或分期验收的(以下统称“分段验收”),应当根据采购合同和项目特点进行分段验收并出具分段验收意见。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的,其意见作为验收参考。5.除涉密情形外,采购人应当在验收意见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验收意见,公告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六)验收内容验收内容要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小组应按照验收方案,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品牌、名称、型号、配置、规格、外观、产地、生产厂商、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承诺及结果等,对照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投标文件、封存样品等逐项进行现场检验、核对和验收。不得增加合同约定以外新的验收内容或标准。(七)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不能明确客观标准、涉及主观判断的,可以通过在采购人、使用人中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转化为客观、量化的验收标准。分期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结合分期考核的情况,明确分期验收要求。(八)其他要求验收结果应当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验收时,供应商应当派代表参加并确认验收结果。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7.1运维要求7.1.1服务内容:(1)硬件维护是指在原厂维保服务基础上,其软件部分(如操作系统、嵌入式系统、驱动程序、规则库等)提供补丁、升级服务。供应商提供系统巡检、故障现场处理、系统灾难恢复维保服务,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数据异地备份服务。系统出现故障,应在保修4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2)提供固定基站日常巡检及维护服务。7.1.2维护服务方式:运维期间应包括但不限于驻场服务、现场支持服务、后援服务、紧急恢复服务、故障修复、巡检服务、邮件服务、例行工作会议服务等内容,须提供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服务方案。故障响应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若无法排除,提供备用方案和设备,恢复关键业务。供应商应当提供明确具体的备品备件方案,包括备品备件储备情况、设备停产后能提供备品备件情况。7.1.3维护期:5年,费用均包含在总报价内。维护期内供应商不得收取合同之外的任何费用。7.1.4维护团队要求:供应商提供参与维护人员名单、资质证明,维护期内驻场人员不少于3人,满足市应急管理工作需求。7.1.5全市运维要求:维护期内,按照应急救援的需求,在市内6区9县发生紧急突发事件需要保障任务时,供应商需提供2小时内保障人员应当到位的技术保障能力和7*24小时的响应能力。每月提供运行报告,包括各区、县设备运行情况。7.2其他要求7.2.1通信链路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供运维期5年传输线路费(传输线路为专线传输或者IP方式联网),费用均已包含在总报价内。7.2.2挂高综合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供运维期5年基站设备挂高费(包括但不限于电费、租赁费、巡检费等),费用均已包含在总报价内。7.2.3设备挂载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固定基站天线等设备高点挂载服务,挂载空间应当具备抗风、抗震性能,可保持挂载空间稳定性。具备安全有效的防雷系统、接地系统,包括防雷接地、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可保护设备安全。7.2.4提供电力及备用电源设备要求:维护期内,供应商提供固定基站电力服务保障,并保障移动或固定基站在遇到电力故障时可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电力保障服务。7.3安全保密要求维护期内,供应商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测及等级保护相关工作,并承担项目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测及等级保护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收集、产生的所有与本项目相关文档、资料,包括文字、图片、表格、数字等各种形式所属权均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有义务对所涉及到的内容保密,并在签订合同时签署保密协议。7.4知识产权7.4.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7.4.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均归采购人所有。7.4.3如采用不归采购人所有的知识产权,需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8.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8.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依法对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包括提供的服务)平等对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采购项目外,不得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不论其供应商是内资还是外资企业,均应依法保障其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8.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小微企业报价×10%;小微企业评审价格=总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说明:①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微企业;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政策;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④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⑤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⑥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⑦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8.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价格=总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说明: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报价×10%;监狱企业评审价格=总报价-监狱企业价格扣除。说明:①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②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5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8.6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8.7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文件规定,对节能、环保产品评审时加分:节能产品加分=技术加分+报价加分=(节能产品报价之和÷总报价)×5%×技术部分总分值+(节能产品报价之和÷总报价)×5%×价格部分总分值。其中节能产品报价中不含强制性节能产品的报价。环保产品加分=技术加分+报价加分=(环保产品报价之和÷总报价)×5%×技术部分总分值+(环保产品报价之和÷总报价)×5%×价格部分总分值。说明:①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②产品是否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上述类型,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附相关认证信息截图或具体查询网址,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以上证书以扫描件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附件:A包1.采购产品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所属行业是否强制节能是否核心产品是否接受进口最高限制单价(元)1370MHz同播集群固定PDT基站套31工业否是否1960002370MHz频段PDT移动基站套13工业否否否3480003窄带自组网固定站套13工业否否否2960004双模终端套268工业否否否4300说明:(1)如所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若有附页,提供附页中所投产品页面扫描件);(2)如所投产品属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扫描件或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者相关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信息截图(如提供该产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扫描件,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3)如所投产品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3C),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扫描件。2.产品分配一览表(区)县名称370MHz同播集群固定PDT基站370MHz频段PDT移动基站窄带自组网固定站双模终端平邑县10套6套4套100套费县2套1套3套35套蒙阴县13套6套6套13套沂水县6套120套3.产品清单及技术要求序号设备名称重要性技术指标1370MHz同播集群固定PDT基站★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有效期内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1370MHz同播集群固定PDT基站2.要求基站釆用一体化结构设计,防尘防水等级:≥IP67;1370MHz同播集群固定PDT基站3.频率范围:上行372~376MHz,下行382~386MHz;1370MHz同播集群固定PDT基站4.技术体制:PDT同频同播集群体制;1370MHz同播集群固定PDT基站5.发射功率:≤47dBm,单集接收灵敏度:≤-125dBm;1370MHz同播集群固定PDT基站6.载频数:两载频,可支持后续扩容的需求;1370MHz同播集群固定PDT基站7.支持信道遇到干扰自动关闭,当干扰源消失时,被关闭的信道可自动恢复启动;1370MHz同播集群固定PDT基站8.支持故障弱化功能,支持弱化鉴权功能;1370MHz同播集群固定PDT基站9.支持信道分配功能,可配置将部分或全部信道分配给特定用户或组做主叫专用信道;1370MHz同播集群固定PDT基站10.支持通过同播控制器接入到省厅省级核心网。2370MHz频段PDT移动基站★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有效期内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2370MHz频段PDT移动基站2.要求基站釆用一体化结构设计,整机内置基带处理单元、射频单元和核心网单元;2370MHz频段PDT移动基站3.频率范围:上行372~376MHz,下行382~386MHz;2370MHz频段PDT移动基站4.屏幕尺寸:≥1英寸; 2370MHz频段PDT移动基站5.载频数:两载频,可支持后续扩容的需求;2370MHz频段PDT移动基站6.载波间隔:≤25KHz,双工间隔:10MHz; 2370MHz频段PDT移动基站7.调制方式:4FSK,传输速率:≥9.6kbps(单信道);2370MHz频段PDT移动基站8.发射功率:≤47dBm,接收灵敏度:≤-125dBm;2370MHz频段PDT移动基站9.防尘防水等级:≥IP67;2370MHz频段PDT移动基站10.支持有线和无线链接方式;2370MHz频段PDT移动基站11.支持通过基站屏幕査看基站告警信息;2370MHz频段PDT移动基站12.支持链路自动切换功能,切换时间≤60秒;支持频率自动切换功能;2370MHz频段PDT移动基站13.单块电池支持不低于8小时续航能力(发射15%,待机85%),带备用电池一块;2370MHz频段PDT移动基站14.支持通过同播控制器接入到省厅省级核心网。3窄带自组网固定站★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有效期内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3窄带自组网固定站2.要求釆用一体化结构设计,防尘防水等级:≥IP67;3窄带自组网固定站3.发射功率:≤47dBm;3窄带自组网固定站4.语音链路每跳时延:≤90ms,信令消息链路每跳时延:≤90ms;3窄带自组网固定站5.供电能力:配备蓄电池,支持利用市电、太阳能、风能等为设备供电;3窄带自组网固定站6.频率范围:350-400MHz,接收灵敏度:≤-122dBm;3窄带自组网固定站7.支持两路语音对讲;3窄带自组网固定站8.支持双路无线专网中继功能,一键开机自动组网。4双模终端★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有效期内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4双模终端2.支持专网PDT和公网 PoC制式;4双模终端3.PDT频率范围:350-400MHz;4双模终端4.定位功能:支持北斗定位;4双模终端5.空中接口:符合PDT空中标准;4双模终端6.防尘防水等级:≥IP67;4双模终端7.发射功率:≤3.5W,可调,接收灵敏度:≤-124dBm;4双模终端8.电池容量:≥3100mAh,屏幕尺寸:≥3.5寸;4双模终端9.支持智能降噪功能,噪声抑制能力不小于30dB;4双模终端10.支持包容呼叫,终端在呼叫保持状态时,可邀请新的成员加入到该通话中;4双模终端11.支持公专融合模式 (双模同号),实现一机一号,用户可以使用相同的号码接入不同网络下的业务;4双模终端12.支持多麦降噪,支持2个及以上麦克 MIC实现人声识别功能,噪声抑制能力不小于25dB;4双模终端★13.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说明:“★”属于实质性响应技术指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