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

项目编号2024BFAFZ02020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9 19:44:4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金额42.74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相关产品场景应用升级
联系方式
  • 程玮:0551-63356139
  • 李工:0551-66223645

正文内容

“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0日09点30分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BFAFZ02020 项目名称:“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第1包42.74万元;第2包64.62万元;第3包63.6万元;第4包2.5万元;第5包2.5万元;第6包11.4万元;第7包2.5万元 最高限价:第1包42.74万元;第2包64.62万元;第3包63.6万元;第4包2.5万元;第5包2.5万元;第6包11.4万元;第7包2.5万元 采购需求:第1包详细设计服务等一批;第2包食品安全监管开发实施服务等一批;第3包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管开发实施服务等一批;第4包项目监理服务等一批;第5包软件测评服务等一批;第6包等保测评服务等一批;第7包项目审计服务等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与第2包至第3包中标人密切配合,5个月内初步完成详细设计等,具体详见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2、4、5、6、7包: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第3包: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00至2024年08月20日09:3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645。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0日09点30分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6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本项目第1、2、4、5、6、7包为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126.26万元,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以上包别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6.本项目第3包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为63.6万元,本包别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按采购文件约定提出询问或质疑。    7.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第1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与第2包至第3包中标人密切配合,5个月内初步完成详细设计,通过评估后,交由第2包至第3包中标人实施建设,后期持续完善,12个月内整体完成设计工作,经过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2年与本项目运维相关的免费详细设计维保服务。第2-3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与第1包中标人密切配合,12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经过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2年免费运维服务。第4-7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 联系方式:0551-63356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分45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7-29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7-2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采购需求.doc 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项目名称:“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项目编号:2024BFAFZ02020采购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7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4BFAFZ020202.项目名称:“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3.项目地点:安徽省4.项目单位: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5.项目概况:第1包详细设计服务等一批;第2包食品安全监管开发实施服务等一批;第3包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管开发实施服务等一批;第4包项目监理服务等一批;第5包软件测评服务等一批;第6包等保测评服务等一批;第7包项目审计服务等一批,详见招标文件6.资金来源:财政支付7.项目预算:第1包42.74万元;第2包64.62万元;第3包63.6万元;第4包2.5万元;第5包2.5万元;第6包11.4万元;第7包2.5万元8.最高限价:第1包42.74万元;第2包64.62万元;第3包63.6万元;第4包2.5万元;第5包2.5万元;第6包11.4万元;第7包2.5万元9.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10.标段(包别)划分:共分7个包,本次采购第1-7包二、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四、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五、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第1页/共131页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联系人:程玮电话:0551-63356139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联系人:李工电话:0551-662236453.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4.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徽省财政厅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电话:0551-68150413八、其他事项说明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第2页/共131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3.1采购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3.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安徽省财政厅3.4.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1、2、4、5、6、7包:☑是□否第3包:□是☑否7.3现场考察☑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统一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17时30分9.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7个包,本次采购第1-7包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本项目第1-7包采用多投单中方式确定各包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可以同时投任意一个或多个包,但只能中一个包。约定如下:评审时按“第2包→第3包→第1包→第6包→第4包→第7包→第5包”的顺序评审。如某供应商在某包中取得中标人资格,则在后续包别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仅作为有效投标人,不参与投标人数量计算,不再具有中标资格且不参与候9.1包别划分选排名。如某包因中标人放弃成交资格、质疑或投诉等原因导致评审结果变更的,不影响其他包评审结果,也不受多投单中规则影响。13.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4.1投标有效期120日历日15.1投标文件要求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5.3开标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1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邀请17.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8.1开标时间详见投标邀请18.1开标地点详见投标邀请19.1资格审查采购人审查或采购人出具委托函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22.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22.3报价扣除(第3包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26.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每包1-3家26.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采购人确定28.3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3)投标业绩承诺函;(如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招标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29.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30.1告知招标结果的形式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评标现场告知31.1履约保证金☑免收32.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开时间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33.1中标服务费免收36.4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书面形式递交(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接收部门: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通讯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37其他内容37.1关于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37.1的相关约定(本项目不适用)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37.2社保证明材料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4)参与投标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②医保证明材料。(5)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即可。37.3本项目提供的其他资料□无□图纸□光盘☑好视通V4.35版本投标人使用手册获取方式:上述资料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37.4重要提示(1)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37.4重要提示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3)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4)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7.5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7.6特别提醒(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如不同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37.6特别提醒(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37.7其他补充说明(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中标人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中标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2)电子保函指引:①中标人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②中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保函”栏目查看《合肥市(信易贷)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电子保函的递交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详见操作手册)。③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第8页/共131页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下列采购需求中:(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第1-3包:合同签订后向采购人提交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采购人收到中标人付款担保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报项目审批部门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项目余款。备注:付款担保的有效期限须覆盖至竣工验收通过为止;各类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第4-7包: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0%,报项目审批部门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项目余1付款方式款。2服务地点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及采购人指定的地点3服务期限第1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与第2包至第3包中标人密切配合,5个月内初步完成详细设计,通过评估后,交由第2包至第3包中标人实施建设,后期持续完善,12个月内整体完成设计工作,经过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2年与本项目运维相关的免费详细设计维保服务。第2-3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与第1包中标人密切配合,12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经过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2年免费运维服务。第4-7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第1-7包:“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第包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项目概况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市场监管”平台集成了市场监管政务服务、执法监管和运行管理类多种业务功能,用户包括全省市场主体、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应用发布于皖政通、皖事通、皖企通三端。本项目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依据省数据资源局《关于“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皖数资项目函〔2024〕72号)批复内容和相应可研报告,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管,项目在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上建设,需满足国产化要求,复用政务人员统一认证、互联网统一认证等6项组件和能力,沉淀食品企业是否参与年度抽检查询组件、检验检测机构分类组件等2项组件和能力。三、服务需求第1包:详细设计服务1.1服务要求按照《关于“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第23页/共131页(皖数资项目函〔2024〕72号)批复内容,满足安徽省政务信息化建设新范式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规范要求,基于省数据资源局批复的《省市场监管局“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建设方案》,结合项目建设单位具体需求,针对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进行详细设计,详细设计单位需与开发实施单位密切配合,优化完善设计,出具详细设计方案,做到定制化软件开发与项目主体功能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同步验收。详细设计需符合省数据资源局对项目详细设计的相关要求,包括系统架构、业务流程、数据库、接口、功能规格说明书等设计,分为总体架构设计、功能设计、数据库设计、组件设计、部署设计、集成与接口设计6个部分。投标人应当根据以上详细设计需求,以及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商用密码应用等信息安全要求,提出初步设计思路和方案。1.2成果要求详细设计服务成果如下:(1)项目详细设计方案。(2)项目建设和验收过程中需要提供的与详细设计相关的资料。1.3项目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与第2包至第3包中标人密切配合,5个月内初步完成详细设计,通过评估后,交由第2包至第3包中标人实施建设,后期持续完善,12个月内整体完成设计工作,经过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2年与本项目运维相关的免费详细设计维保服务。投标人应按照以上要求,制定详细、可行的项目实施计划。1.4项目验收要求中标人完成详细设计工作内容后,需继续与项目承建单位密切配合,优化完善设计,至本项目开发实施完成后,同步验收。项目验收须按照《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执行,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验收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资料由中标人负责,由此可能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1.5采购需求清单序号品目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总体架构设计详见服务要求项12功能设计详见服务要求项13数据库设计详见服务要求项14组件设计详见服务要求项15部署设计详见服务要求项16集成与接口设计详见服务要求项1第2包:食品安全监管开发实施服务2.1建设内容汇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抽检系统数据,进行数据展示分析,建设抽检工作考核预警、承检机构管理、风险交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管理、不合格食品复检异议网上办理、权限管理等功能,与安徽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系统对接。2.2系统功能要求2.2.1汇集国家局抽检系统数据需支持通过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或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数据中心对接国家抽检监测系统获取相关数据。相关数据国家局通过数据库方式以每天更新一次数据的频率回落安徽省抽检业务数据。包括抽样信息、检验信息、核查处置信息、公示信息、异议处理信息等。数据标准设计:需同国家局系统数据标准。数据治理实施:需对历史数据重点字段开展数据清洗工作,确保数据质量满足分析要求。包括不限于检验项目、检验项目分类、食品添加剂分类、食品四级分类、食品风险等级、食品风险等级、批次结论、项目结果判定、省份、市、县区名称和其它字段。2.2.2数据展示分析(1)工作报表生成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自动实时生成各类工作报表,并自动更新数据和统计结果。工作报表模块分为基础统计、固定报表、灵活报表3个部分。基础统计部分通过表格形式、预置好的统计口径和有限的统计维度,实现食品抽检数据基础统第25页/共131页资项目函〔2024〕7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包括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1、初步验收系统上线试运行后,由软件开发实施单位和系统设计单位共同发起初步验收申请,采购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项目批复文件、采购文件、合同约定等内容,参照竣工验收要求自行组织业务领域、档案管理、信息技术及网络安全等专家,以评审会形式,对照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功能完整性、需求满足性,以及技术实现情况和合同履行情况等,对项目整体完成情况开展初步验收。2、竣工验收项目初步验收合格且系统稳定运行半年内,由采购人向审批部门申请竣工验收。2.11采购需求清单序号品目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汇集国家局抽检系统数据详见服务要求项12数据展示分析详见服务要求项13承检机构管理详见服务要求项14风险交流详见服务要求项15抽检合格备份样品管理详见服务要求项16不合格食品复检异议网上办理详见服务要求项17权限管理详见服务要求项1第3包: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管开发实施服务3.1建设内容对企业能力附表存量资源数据化,数据填报梳理分类,建设数据资源、监督检查、系统管理等功能,与省市场监管局相关系统对接。3.2系统功能要求依托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管平台,对企业能力附表的数据进行归集整理、对审批许可系统数据填报的入口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增加能力验证模块等,推进统一全省审批许可系统建设,全力推动智慧监管在检验检测机构的证后监管方面的第31页/共131页市县级用户安排线上培训。3.10项目验收要求项目验收按照《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关于“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皖数资项目函〔2024〕7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包括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1、初步验收系统上线试运行后,由软件开发实施单位和系统设计单位共同发起初步验收申请,采购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项目批复文件、采购文件、合同约定等内容,参照竣工验收要求自行组织业务领域、档案管理、信息技术及网络安全等专家,以评审会形式,对照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功能完整性、需求满足性,以及技术实现情况和合同履行情况等,对项目整体完成情况开展初步验收。2、竣工验收项目初步验收合格且系统稳定运行半年内,由采购人向审批部门申请竣工验收。3.11采购需求清单序号品目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企业能力附表存量资源数据化详见服务要求项12数据填报梳理分类详见服务要求项13数据资源建设详见服务要求项14监督检查模块详见服务要求项15系统管理详见服务要求项16证后监管移动端详见服务要求项17系统对接详见服务要求项1第4包:项目监理服务4.1服务要求为“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中的子应用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证后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提供监理服务(其中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子应用第37页/共131页承担。(4)中标人有责任为采购人提供项目顾问咨询意见,有义务帮助承建单位实现合同所规定的目标,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4.9采购需求清单序号品类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项目监理服务详见服务要求项1第5包:软件测评服务5.1服务要求依据GB/T25000.10-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10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GB/T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等国家相关标准文件要求,对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中的子应用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证后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其中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子应用的详细设计服务及开发实施服务根据皖数资项目函〔2024〕25号已提前采购)进行第三方软件测评,评价其软件达标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提供整改实施的咨询服务。软件验收测试工作主要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测试等。需通过软件评测服务的实施,应用专业的测评方法、手段和工具,充分发现并及时修复系统缺陷,保证相关应用系统的各个需求都被正确开发、实施,功能、性能各项指标满足设计要求,为后续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充分发挥建设成效奠定坚实基础。5.2测评内容(1)在系统检测过程中应参照响应文件、需求说明书、合同等相关要求和内容,完成系统验收测试包括功能性、性能、安全性等方面的测评;(2)中标人应将在测评过程中发现的系统质量等问题及时向采购人报告;(3)中标人应对测评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4)中标人应结合系统建设内容,制定测评方案,并在测评结束后提供测第41页/共131页评报告初稿,若有不合格项要待系统承建单位整改完毕再进行复测,测评合格后出具最终的纸质测评报告。5.3测评服务(1)中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测评;(2)中标人在开展测评之前,应通知采购人做好相应的系统数据备份等工作,并明示具体的测评方法、采用的测评工具、操作步骤、参与的人员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测评操作;(3)中标人在采购人现场测评时,应遵守采购人的工作纪律,不破坏采购人的工作设备和软、硬件设施;(4)中标人应按时完成测评工作,测评工作完毕后出具书面的测评报告;(5)中标人出具的测评报告应包括对采购人被测评系统的测评结果及整改建议;(6)采购人在按照整改建议整改过程中,中标人应提供免费咨询服务与技术指导;(7)中标人不得将测评事项转委托给其他第三方处理,除非得到采购人的书面认可。5.4验收要求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出具的系统需求,应在系统验收前,及时向采购人通报在系统中发现的问题,并于系统测试完成时向采购人提供CMA软件测试报告,在报告中明确做出总结性的测评结论。如测试中发现要修正的问题及时通知采购人,待修改完成后根据需要再进行回归测试。项目验收须按照《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求,通过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的验收,验收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资料由中标人负责。5.5采购需求清单序号品类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软件测评服务详见服务要求项1第6包:等保测评服务6.1服务要求第42页/共131页级保护测评报告。6.5其他要求最小影响要求测评工作应该尽可能小地影响系统和网络的正常运行,不能对业务的正常运行产生明显的影响(包括系统性能明显下降、网络阻塞、服务中断等),如无法避免,则应预先做出说明并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有可行性的风险规避处置措施。6.6采购需求清单序号品类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等保测评服务详见服务要求项1第7包:项目审计服务7.1服务要求本包为“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中的子应用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证后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提供审计审核服务与审计专业技术支撑服务(其中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子应用的详细设计服务及开发实施服务根据皖数资项目函〔2024〕25号已提前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招标至项目竣工验收阶段跟踪审计、项目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绩效评价及财务咨询等服务。7.2服务内容中标人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招标至项目竣工验收阶段跟踪审计和造价咨询、项目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绩效评价及财务咨询等服务。7.2.1项目招标至竣工验收阶段跟踪审计咨询服务1.提供项目招标至竣工验收阶段跟踪审计咨询服务,按照项目建设流程及实施过程中各阶段的先后顺序,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审核后、分阶段出具相应的审核结果报告;2.根据采购人要求和审计相关工作要求及规定,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跟踪审计工作,具体包括:(1)开工准备情况审计对项目招标、开工、监理等基本程序和各专业领域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第45页/共131页(1)中标人应遵守相关审计纪律和职业道德,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客观公正依法审计在与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或咨询意见,并保证相关结果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2)中标人在审计服务全部结束后,应提交审计成果文件纸质文本一式五份,并附相应电子文档。同时将审计工作底稿等全部工作记录和文件资料,交采购人存档。(3)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提供的审计资料的安全完整,保证归还数与借出数一致,中标人不得留存任何项目档案资料。7.4采购需求清单序号品类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项目审计服务详见服务要求项1知识产权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的项目成果(如设计文件、源代码、测试文档、数据资源、数据接口等)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于采购人所有,源代码等沉淀在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本次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用到的软件支撑平台,凡是采购人未采购或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不能提供的,由中标人负责提供,中标人提供的软件支撑平台要确保为正版合法软件,一切因中标人提供的软件支撑平台引起的经济和法律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其他要求(1)中标人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严禁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谋取中标的行为。(2)保密要求。中标人需与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在执行服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保密协议相关要求执行。四、报价要求本项目各包分别报总价,总价包含完成本包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人需考虑各种风险。第51页/共131页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请完整填写声明函内容,否则不予认可;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第122页/共131页十五、诚信履约承诺函致: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第123页/共131页十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投标邀请、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十七、在线视频演示人员信息表我单位授权以下在线视频演示人员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在线视频演示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本项目在线视频演示活动的一切事宜。以下人员在线视频演示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我单位在线视频演示人员信息如下: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第124页/共131页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第四条电子交易系统是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统。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的功能,并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第五条电子服务系统是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电子服务系统要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第六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系统的服务保障。第七条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第125页/共131页第八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第九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第十条投标人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第十一条澄清、修改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第十二条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应允许投标人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第十三条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第十四条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第十五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自动记录开标过程。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等情形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保持在线。第十六条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或U盘作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或U盘中非加密投标文第126页/共131页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或U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应拒绝导入。第十七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电子服务系统。第二十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第二十一条投标人如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质疑),在规定时限内,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质疑)材料。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第二十二条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第二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第二十四条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第127页/共131页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第二十五条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意外情形时,如部分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投标人继续解密,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投标人进行解密。第二十六条本规程由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原《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合公法〔2020〕16号)同时废止。第128页/共131页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请按询问函范本或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询问格式附件进行提交)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拟参与“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2024BFAFZ02020)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事项一)1、(内容或条款)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建议)二、(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第129页/共131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第130页/共131页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131页/共131页采购需求(本需求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项目名称“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项目编号2024BFAFZ02020服务地点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及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服务期限第1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与第2包至第3包中标人密切配合,5个月内初步完成详细设计,通过评估后,交由第2包至第3包中标人实施建设,后期持续完善,12个月内整体完成设计工作,经过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2年与本项目运维相关的免费详细设计维保服务。第2-3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与第1包中标人密切配合,12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经过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2年免费运维服务。第4-7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第1-7包:“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第 包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付款方式第1-3包:合同签订后向采购人提交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采购人收到中标人付款担保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报项目审批部门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项目余款。备注:付款担保的有效期限须覆盖至竣工验收通过为止;各类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第4-7包: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0%,报项目审批部门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项目余款。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二、项目概况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市场监管”平台集成了市场监管政务服务、执法监管和运行管理类多种业务功能,用户包括全省市场主体、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应用发布于皖政通、皖事通、皖企通三端。本项目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依据省数据资源局《关于“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皖数资项目函〔2024〕72号)批复内容和相应可研报告,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管,项目在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上建设,需满足国产化要求,复用政务人员统一认证、互联网统一认证等6项组件和能力,沉淀食品企业是否参与年度抽检查询组件、检验检测机构分类组件等2项组件和能力。三、服务需求第1包:详细设计服务1.1服务要求按照《关于“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皖数资项目函〔2024〕72号)批复内容,满足安徽省政务信息化建设新范式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规范要求,基于省数据资源局批复的《省市场监管局“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建设方案》,结合项目建设单位具体需求,针对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进行详细设计,详细设计单位需与开发实施单位密切配合,优化完善设计,出具详细设计方案,做到定制化软件开发与项目主体功能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同步验收。详细设计需符合省数据资源局对项目详细设计的相关要求,包括系统架构、业务流程、数据库、接口、功能规格说明书等设计,分为总体架构设计、功能设计、数据库设计、组件设计、部署设计、集成与接口设计6个部分。投标人应当根据以上详细设计需求,以及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商用密码应用等信息安全要求,提出初步设计思路和方案。1.2成果要求详细设计服务成果如下:(1)项目详细设计方案。(2)项目建设和验收过程中需要提供的与详细设计相关的资料。1.3项目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与第2包至第3包中标人密切配合,5个月内初步完成详细设计,通过评估后,交由第2包至第3包中标人实施建设,后期持续完善,12个月内整体完成设计工作,经过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2年与本项目运维相关的免费详细设计维保服务。投标人应按照以上要求,制定详细、可行的项目实施计划。1.4项目验收要求中标人完成详细设计工作内容后,需继续与项目承建单位密切配合,优化完善设计,至本项目开发实施完成后,同步验收。项目验收须按照《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执行,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验收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资料由中标人负责,由此可能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1.5采购需求清单序号品目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总体架构设计详见服务要求项12功能设计详见服务要求项13数据库设计详见服务要求项14组件设计详见服务要求项15部署设计详见服务要求项16集成与接口设计详见服务要求项1第2包:食品安全监管开发实施服务2.1建设内容汇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抽检系统数据,进行数据展示分析,建设抽检工作考核预警、承检机构管理、风险交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管理、不合格食品复检异议网上办理、权限管理等功能,与安徽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系统对接。2.2系统功能要求2.2.1汇集国家局抽检系统数据需支持通过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或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数据中心对接国家抽检监测系统获取相关数据。相关数据国家局通过数据库方式以每天更新一次数据的频率回落安徽省抽检业务数据。包括抽样信息、检验信息、核查处置信息、公示信息、异议处理信息等。数据标准设计:需同国家局系统数据标准。数据治理实施:需对历史数据重点字段开展数据清洗工作,确保数据质量满足分析要求。包括不限于检验项目、检验项目分类、食品添加剂分类、食品四级分类、食品风险等级、食品风险等级、批次结论、项目结果判定、省份、市、县区名称和其它字段。2.2.2数据展示分析(1)工作报表生成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自动实时生成各类工作报表,并自动更新数据和统计结果。工作报表模块分为基础统计、固定报表、灵活报表3个部分。基础统计部分通过表格形式、预置好的统计口径和有限的统计维度,实现食品抽检数据基础统计分析的功能,满足日常工作中使用频率最大的统计需求。固定报表则根据日常工作中例行需要的工作报表,提前建设好报表模版,并跟随数据更新而自动计算最新的统计结果。灵活报表面向对系统和业务比较熟悉的用户,可以灵活设置表格层级、统计口径、分析维度、数据筛选条件等,从而满足用户定制化和多样化数据分析的要求。包括底层数据处理、报表分析页面通用功能、基础统计、固定工作报表和灵活工作报表。(2)食品抽检数据多维度分析食品抽检数据多维度分析,通过常用的可视化图表,比如地图、柱图、饼图等形式,从品种类别、抽样信息、企业信息、产品信息、检验机构和检验项目等多个角度出发,分析抽样检验数据。需通过调用一体化基础平台提供的BI组件来实现。包括辅助分析功能、抽样检验数据分析、异议处理数据分析、核查处置数据分析、信息公示数据分析。(3)分析报告生成根据业务需要,实现一键式分析报告功能。通过统计系统自动进行数据的统计和分析,一键式生成报告所需文字内容、表格和分析图形,用户只需制定报告模版和分析思路,并对自动生成的分析报告进行校对审核、修改完善即可。分析报告分为年度报告和年中报告。从业务和数据范围上来分类,包括国抽、省抽、市抽、县抽和市县食用农产品。食品分析报告由如下4个章节构成,报告摘要、计划完成情况、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分析、主要问题分析。(4)数据统计建模从业务角度出发,建立专业统计模型,对检验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和探索,实现风险预警、预测、相关性分析等高级统计分析功能。(5)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结合监管的实际业务需求,需通过多种统计算法从历年食品抽检数据中发现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为食品监管提供靶向性信息,找出具有高风险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食品类别、地域、抽样地点和检验项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连续多年存在不合格批次的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不合格率逐年下降的食品细类和地区、风险高发的抽样地点(如景区、学校周边)、具有重大危害的检验项目等。(6)抽检工作考核预警根据各类工作的具体时限要求、质量要求及风险危害程度,按照紧急程度,通过内容颜色、系统信息、邮件、短信(需要调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应用软件能力系统提供的短信接口)等多种形式对相关用户进行预警。根据国家食安办考核各省政府的标准,提前计算本省任务的达标情况,一旦即将出现扣分项,立即通过多种方式通知相关责任人。对核查处置按时完成率进行预警,低于一定数值(如70%)就通过已设定的方式自动报警。国家考核预警,需支持按照国家食安办考核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各项标准和要求来构建分析预警功能,提前计算本省任务的达标情况,一旦即将出现扣分项,立即通过多种方式通知相关责任人。需要收集当年国家食安办考核各省的各项标准和要求,转化成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的对应统计指标,整理全省食品安全抽检数据并每天计算这些指标值,并和考核标准进行比对,如果即将出现扣分项,通过多种方式进行预警。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考核预警,需支持按照国家考核各省的方式和标准,再结合本省工作情况,为各个地市局也制定类似考核预警功能,考核标准需要覆盖国家标准,按需添加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另行制定的考核内容。抽样检验预警,需支持针对食品安全抽样和检验工作,从食品种类、抽样地域、生产地域、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检验项目等多种角度设置预警条件和阈值,一旦达到阈值即进行预警。异议处理预警,需支持针对异议处理的数据,从异议登记时限和登记超期等方面设置预警条件和阈值,一旦达到阈值即进行预警。核查处置预警,需支持针对核查处置数据,从核查处置超期、核查处置启动时限、立案件次、吊销执照数量、移送司法机关数量、不合格样品按时处置完成率、问题样品按时处置完成率等多个方面设置预警条件和阈值,一旦达到阈值即进行预警。重复抽检警示,需支持通过分析页面自动统计重复抽检情况,按照抽样单位、任务类型、报送分类等维度进行展开,并通过页面颜色等方式进行警示。定期对重复抽检情况进行统计和考核,发现在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达到规定批次后继续进行抽样的机构。2.2.3承检机构管理承检机构管理功能。通过该模块按照既定标准去自动考核各级承检机构的任务完成情况,对食品抽检工作开展的规范性进行量化分析,如抽检批次的内部退回率、退修率、工作完成及时率等,从而加强对承检机构的管理。通过对承检机构抽检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进行规则校验,提高数据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承检机构考核管理提供相应依据。通过收集的国抽系统外部数据来考核检验机构,如留样复测、盲样考核、现场检查、机构覆盖等结果。承检机构管理包括检验任务量能力考核、检验工作准确性、检验工作及时性、数据质量核查结果、检验任务情况、复检合格批次量、国抽系统外数据、检验结果合理性。2.2.4风险交流在皖事通发布,通过开展“你点我检”,查看抽检结果信息、消费提示、专家解读等内容,加强风险预警交流,强化社会共治。包括抽检结果发布信息自动生成、抽检结果信息发布警示、消费者你点我检信息查看。2.2.5抽检合格备份样品管理自动提醒各单位保存1个月以上的合格备份样品,自动计算待处置样品货值和已处置样品货值,及时掌握各地样品的捐赠、拍卖、合规留意处置情况,提高合格备份样品管理规范性。本模块具体功能包括处理提醒、计算货值、样品处置情况、统计分析。2.2.6不合格食品复检异议网上办理皖企通发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网上提交复检异议申请,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皖政通在线受理和答复,让企业少跑腿,提高复检异议工作质量和效率,避免出现因文书寄送等原因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本模块具体功能包括复检异议申请、在线受理、异议答复。2.2.7权限管理对系统用户进行权限分级,可灵活定制用户权限。2.2.8系统对接与安徽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省市场监管局数据中心、官网等相关系统对接。2.3系统性能要求系统能够7×24小时连续不间断稳定工作,随着用户数的增长及功能应用的增长,软件系统随硬件性能的调整而保持相对的稳定性。(1)在线用户数:须支持在线用户数500。(2)并发用户数:须支持并发用户数100。(3)响应时间及访问速度:1)常规页面展示小于等于3秒;2)提交类接口响应小于等于3秒;3)查询列表类接口响应小于等于2秒;4)统计分析类事务响应小于等于5秒;5)须支持正常100个并发用户的系统响应时间小于3秒。(4)可靠性:系统在常规压力下保持稳定运行7*24小时,事务成功率达99%。扩展能力需求:系统架构支持横向扩展能力,可随业务量的增长进行必要的节点扩展。(5)网络协议需求:支持IPV6协议。2.4安全要求(1)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本项目软件系统部署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上,相关基础设施、网络环境安全由安徽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提供。本项目软件系统需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分级保护)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等保二级的基本要求。(2)符合GB/T20285-2020《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开发生命周期管理规范》,并提供相应的文档和记录。2.5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组件能力复用及沉淀要求本项目要求在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建设和部署,复用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提供的组件,包括政务人员统一认证、互联网个人/法人身份认证、可视化分析、消息中心等。本项目要求在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建设和部署,需沉淀相关组件到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中,沉淀组件如下:组件名称组件能力食品企业是否参与年度抽检查询组件查询食品企业是否参与特定年度抽检。通过传入品企业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年度,返回该企业查询年度是否被抽检。方便外界知晓某企业特定年度是否被抽检。2.6国产化要求本项目须满足在安徽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上建设的相关国产化要求。(1)客户端应用国产化要求。本项目需实现系统各项功能在国产化终端办公环境的正常访问,需兼容国产主流操作系统和浏览器,确保国产化环境办公机器和原X86环境办公机器均可访问和使用应用系统。(2)服务端国产化要求。本项目服务端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核心组件需满足国产化要求。2.7服务要求按照《关于“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皖数资项目函〔2024〕72号)批复内容,建设食品安全监管,需满足安徽省政务信息化建设新范式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规范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单位具体需求和项目详细设计方案,在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上建设,复用政务人员统一认证、互联网统一认证、消息中心皖政通、可视化分析等4项组件和能力,沉淀食品企业是否参与年度抽检查询组件等1项组件和能力。做好与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建设单位的衔接,完成项目的开发实施、培训、验收、运维等工作。2.8项目工期要求中标人应按照要求,制定详细、可行的项目实施计划。2.9项目培训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中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完整的培训操作使用手册。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安排,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用户提供上门培训,市县级用户安排线上培训。2.10项目验收要求项目验收按照《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关于“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皖数资项目函〔2024〕7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包括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1、初步验收系统上线试运行后,由软件开发实施单位和系统设计单位共同发起初步验收申请,采购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项目批复文件、采购文件、合同约定等内容,参照竣工验收要求自行组织业务领域、档案管理、信息技术及网络安全等专家,以评审会形式,对照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功能完整性、需求满足性,以及技术实现情况和合同履行情况等,对项目整体完成情况开展初步验收。2、竣工验收项目初步验收合格且系统稳定运行半年内,由采购人向审批部门申请竣工验收。2.11采购需求清单序号品目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汇集国家局抽检系统数据详见服务要求项12数据展示分析详见服务要求项13承检机构管理详见服务要求项14风险交流详见服务要求项15抽检合格备份样品管理详见服务要求项16不合格食品复检异议网上办理详见服务要求项17权限管理详见服务要求项1第3包: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管开发实施服务3.1建设内容对企业能力附表存量资源数据化,数据填报梳理分类,建设数据资源、监督检查、系统管理等功能,与省市场监管局相关系统对接。3.2系统功能要求依托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管平台,对企业能力附表的数据进行归集整理、对审批许可系统数据填报的入口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增加能力验证模块等,推进统一全省审批许可系统建设,全力推动智慧监管在检验检测机构的证后监管方面的广泛应用。需支持以下功能:3.2.1企业能力附表存量资源数据化(1)企业能力附表存量历史资源收集根据国家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企业能力填报、审批渠道,通过多种渠道对企业能力范围历史数据进行收集,不仅限于行政审批窗口调取Word、PDF数据等。(2)企业能力附表存量历史资源转化授权签字人:需支持通过审批许可系统及其他渠道对全省企业的授权签字人,所属企业、职务职称、批准授权签字领域进行完全统计,并以Excel表格的形式分类记录,作为存量资源的一部分转化数据。能力范围:需支持通过审批许可系统及其他渠道对全省企业的能力范围进行完全统计,统计内容包含机构名称、证书编号、地址、序号、类别、项目序号、项目名称、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依据的标准(方法)编号(含年号)、限制范围、说明,以Excel表格的形式分类记录,作为存量资源的一部分转化数据。(3)构建企业能力库需建设企业能力数据库,用以存储企业能力附表历史转化数据及企业填报的新增能力数据。对于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及专项整治结果信息,系统自动从数据库读取。需建立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附表数据库,实现对检验检测机构统计分析、附表信息填报、内容Excel导入导出、参数检索、自动匹配、检查记录、自动校验、比对分析等功能。3.2.2数据填报梳理分类(1)附表上传能力对审批许可系统中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地址名称变更审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名称变更审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方法)变更审批、授权签字人变更审批,涉及申请类别为地址名称变更、名称变更、标准(方法)变更、授权签字人变更、取消检验检测能力等。通过该模块对机构信息的维护,形成多维度的机构名录,满足机构监管、考核、能力查询等需求。上传使用Excel表格、Word文件及PDF文件上传。(2)企业能力填报通过企业统一填报入口功能的调整,使企业对自身能力范围的内容通过填报页面的字段内容点选或者填写,根据企业上报结果,对应字段所属内容存入数据库。(3)专家审核修改专家审核页面静态输出,输出方式不仅限于PDF形式,便于专家审核,专家审核过程中对上传不符合内容修改,提供批量修改,批量确认及退回功能。3.2.3数据资源建设(1)企业能力范围数据字典根据国标及行业标准,参考借鉴CNAS认可系统(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建立统一的企业能力范围数据字典,满足企业及专家审核需求。数据字典支持自定义配置、提供新增、删除、修改及查询功能,支持批量修改、批量导出功能。(2)企业能力范围数据字典审核更新拟订企业能力范围数据字典交由各评审中心维护,系统开放企业能力范围数据字典维护权限,通过国标及行业标准及时更正,实现数据字典的实时更新。认可处对评审中心维护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更新至系统中,企业选择时使用更新后的数据字典进行选择。3.2.4监督检查(1)现场检查任务创建,需支持监管人员创建检查任务,确定相关检查要素,如发证类型、任务时间、任务执行单位、被检企业、任务内容等,并提交上级领导审核。任务创建时可勾选发证单元,选择一个或多个发证单元设置检查任务。任务审核,需支持领导对监管人员创建的任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外发布。任务封闭,需支持对当前现场检查中存在一种特殊场景,即该企业已经停产或与其他企业合并,但是被抽到检查,此时无法完成检查,但现系统不完成检查,则无法关闭结束任务。因此需要新增超级权限,封闭任务,由任务发起者对任务添加说明,如文字说明、文件或者照片等材料,将该任务封闭。同时在统计检查任务完成率时,此类封闭任务按照完成检查任务进行统计。(2)专项整治任务制定,需支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省市县三级均可制定专项整治任务。录入任务名称、任务内容、任务执行单位、任务时间等要素,支持上传相关文档。整治结果,需支持录入、上传整治结果,支持以附件形式上传。(3)检查事项库建立标准统一的检查事项模板库,政府人员可依据事项库检查内容对相关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及专项整治。监管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可参考对应检查内容标准。(4)统计分析任务完成率统计分析,需支持按照区域、时间对下发的任务完成率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检查结果统计分析,需支持按照区域、时间、企业对检查结果(含不合格项目)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报告,需支持将任务完成率和检查结果统计情况生成统计分析报告,支持以文档和表格形式导出。3.2.5系统管理(1)人员机构管理对监管人员、检验专家可进行基本信息及相关信息进行配置,同时支持对检验检测机构及其分类监管信息进行快速查询。(2)信息管理对已检查的企业单位检查结果进行信息公示,可对发布的信息记录进行查询调整。(3)能力范围验证新增企业能力范围验证,系统根据企业填报能力范围进行信息和证书查询,可查看企业能力详情及检查情况。3.2.6证后监管移动端建设证后监管移动端应用,依托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能力实现与三端(皖政通、皖事通、皖企通)对接。需支持监管人员开展现场检查和专项整治任务。(1)处置人员提醒对下发的检查任务及专项整治任务下发到监管人员移动端,监管人员可基于任务提醒进行相关监管操作。(2)任务处置查看监管人员开展现场检查和专项整治任务,基于已下发的任务信息对需检测任务进行处置回复。包括基础检查信息,事项反馈结果,检查能力标准规范。(3)历史任务对已完成、未完成、过期的任务信息进行查看历史检查信息;未通过监管人员检查的相关任务,可二次下发,在对应期限内重新整改后由相关人员核查。3.2.7系统对接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化建设要求,与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许可系统、大数据中心、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等对接。3.3系统性能要求(1)网络协议需求:支持IPV6协议。(2)稳定性需求:系统在常规压力下保持稳定运行7*24小时,事务成功率达99%。(3)扩展能力需求:系统架构支持横向扩展能力,可随业务量的增长进行必要的节点扩展。(4)响应时间需求:在系统网络、主机、存储等基础设施环境满足正常需要的前提下,系统平台同时在线访问用户数≥300。当同时在线访问用户数达到300时,用户登录系统响应时间平均不超过3秒;批量数据更新操作执行时间平均不超过3秒;常规数据库查询响应时间平均不超过3秒。3.4系统安全要求(1)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本项目软件系统部署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上,相关基础设施、网络环境安全由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提供。本项目软件系统需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分级保护)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等保二级的基本要求。(2)符合GB/T20285-2020《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开发生命周期管理规范》,并提供相应的文档和记录。3.5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组件能力复用及沉淀要求本项目要求在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建设和部署,复用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提供的组件,包括政务网统一认证、行政区划、组织机构等组件能力。本项目要求在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建设和部署,需沉淀相关组件到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中,沉淀组件如下:组件名称组件能力检验检测机构分类组件依据统一的检验检测机构企业名称,按照企业类型、授权签字人模板及能力范围模板,对企业能力进行划分和分类,并反馈查询结果。3.6国产化要求本项目须满足在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上建设的相关国产化要求。(1)客户端应用国产化要求。本项目需实现系统各项功能在国产化终端办公环境的正常访问,需兼容国产主流操作系统和浏览器,确保国产化环境办公机器和原X86环境办公机器均可访问和使用应用系统。(2)服务端国产化要求。本项目服务端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核心组件需满足国产化要求。3.7服务要求按照《关于“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皖数资项目函〔2024〕72号)批复内容,建设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管,需满足安徽省政务信息化建设新范式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规范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单位具体需求和项目详细设计方案,在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上建设,复用政务人员统一认证、行政区划、组织机构、消息中心皖政通等4项组件和能力,沉淀检验检测机构分类组件等1项组件和能力。做好与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建设单位的衔接,完成项目的开发实施、培训、验收、运维等工作。3.8项目工期要求中标人应按照要求,制定详细、可行的项目实施计划。3.9项目培训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中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完整的培训操作使用手册。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安排,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用户提供上门培训,市县级用户安排线上培训。3.10项目验收要求项目验收按照《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关于“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皖数资项目函〔2024〕7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包括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1、初步验收系统上线试运行后,由软件开发实施单位和系统设计单位共同发起初步验收申请,采购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项目批复文件、采购文件、合同约定等内容,参照竣工验收要求自行组织业务领域、档案管理、信息技术及网络安全等专家,以评审会形式,对照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功能完整性、需求满足性,以及技术实现情况和合同履行情况等,对项目整体完成情况开展初步验收。2、竣工验收项目初步验收合格且系统稳定运行半年内,由采购人向审批部门申请竣工验收。3.11采购需求清单序号品目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企业能力附表存量资源数据化详见服务要求项12数据填报梳理分类详见服务要求项13数据资源建设详见服务要求项14监督检查模块详见服务要求项15系统管理详见服务要求项16证后监管移动端详见服务要求项17系统对接详见服务要求项1第4包:项目监理服务4.1服务要求为“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中的子应用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证后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提供监理服务(其中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子应用的详细设计服务及开发实施服务根据皖数资项目函〔2024〕25号已提前采购),确保项目承建方按照响应文件、采购文件的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对承建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配合,确保项目保质、按时完成。4.2主要任务确保“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按照项目合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对承建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配合,确保项目保质、按时完成。监理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制定针对本项目的监理工作计划;对到货软硬件设备逐一进行检查核对;对照项目建设方案,督促承建方提交详细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协助采购人审核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监督项目建设方遵照实施;配合采购人对项目进行验收;对项目安全、信息和知识产权等实施规范的管理。4.3服务范围监理范围主要包括:总体实施方案和设计方案的质量把关,项目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信息管理,建设安全管理,系统测试,系统集成调试,项目培训,系统试运行和验收工作的监理,系统移交及相关文档的起草和管理等工作,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做好项目合同与文档(资料)管理,受采购人委托,负责协调项目涉及的各承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改良建议,并提供监理服务。4.4服务内容中标人须对项目实施时的关键点进行监理,而且要全方位地开展监理工作。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1)质量控制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监理方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设计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控制项目总体工程质量;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包括验收标准,验收方法和质量控制措施在内的详细监理控制方案;编制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预案,包括系统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预案;组织系统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调查、问题分析、问题评估、事故处理;组织系统建设质量检查和验收;督促承建单位整改存在问题;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交接。(2)进度控制审查项目的系统建设设计方案、磋商文件的进度计划,监督计划的执行;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工具,如WBS、甘特图等,控制项目施工进度;发现系统建设进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要求承建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采取必要措施加快建设进度,以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合同的要求;当系统建设进度拖后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作详细报告分析原因和提出对策,供采购人采取措施或做出决定。(3)投资控制动态管理跟踪项目建设成本,进行成本、费用控制和分析;审查系统建设进度款申报;严格控制和审查工程变更,核算成本和变化量,报采购人审批;审核工程量清单及造价和工程竣工结算等。(4)合同管理协助采购人与承建方签订合同;监督承建方履行合同;协助采购人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违约、索赔、延期、纠纷调解及仲裁等问题。(5)信息管理及时向采购人提交反映项目动态和监理工作情况的项目文档;建立全面、准确反映项目各阶段工程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管理项目各类文档和资料;督促、检查承建单位及时完成各阶段设备资料、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监理要确认各类资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格式;转发采购人发出的一切指示、通知和业务联系单;当系统建设出现质量问题或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6)组织协调确定承建单位的工作范围和职责;监督各方履行职责,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建立畅通的沟通平台和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项目信息在有关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协调项目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的解决。(7)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涉及项目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树立为采购人和承建单位维权意识,建议采购人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同时监督承建单位实施知识产权管理。4.5监理工作质量要求(1)在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几个方面对监理项目采取必要和完善的监督、控制和管理措施,保证监理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竣工。(2)必须在项目关键节点向项目采购人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4.6监理的责任(1)中标人有责任为项目采购人提供项目顾问咨询意见,有义务帮助承建单位实现合同所规定的目标,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中标人在本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未征得项目采购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3)由于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管、特种设备监管3个部分软件开发承建方在项目实施中不符合项目规范和质量要求,中标人要监督承建方停工整改或返工。如承建方人员工作不力,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4)如果承建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中标人应协助项目采购人追究有关承建单位的责任。(5)中标人使用项目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和物品的,在监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应将设备和剩余物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项目采购人。(6)根据项目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应随时安排监理人员到场进行服务。4.7验收要求按照《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执行,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验收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资料由中标单位负责,由此可能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4.8其他要求(1)本服务项目不得转包、分包。(2)项目组人员未得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3)在工作过程中,经采购人考核,监理服务人员不能胜任现场工作要求和切实履行合同责任,采购人认为有必要调整的,中标人须无条件改换合格的人员,并在七个日历日内到位,否则可视为中标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4)中标人有责任为采购人提供项目顾问咨询意见,有义务帮助承建单位实现合同所规定的目标,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4.9采购需求清单序号品类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项目监理服务详见服务要求项1第5包:软件测评服务5.1服务要求依据GB/T25000.10-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10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GB/T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等国家相关标准文件要求,对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中的子应用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证后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其中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子应用的详细设计服务及开发实施服务根据皖数资项目函〔2024〕25号已提前采购)进行第三方软件测评,评价其软件达标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提供整改实施的咨询服务。软件验收测试工作主要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测试等。需通过软件评测服务的实施,应用专业的测评方法、手段和工具,充分发现并及时修复系统缺陷,保证相关应用系统的各个需求都被正确开发、实施,功能、性能各项指标满足设计要求,为后续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充分发挥建设成效奠定坚实基础。5.2测评内容(1)在系统检测过程中应参照响应文件、需求说明书、合同等相关要求和内容,完成系统验收测试包括功能性、性能、安全性等方面的测评;(2)中标人应将在测评过程中发现的系统质量等问题及时向采购人报告;(3)中标人应对测评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4)中标人应结合系统建设内容,制定测评方案,并在测评结束后提供测评报告初稿,若有不合格项要待系统承建单位整改完毕再进行复测,测评合格后出具最终的纸质测评报告。5.3测评服务(1)中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测评;(2)中标人在开展测评之前,应通知采购人做好相应的系统数据备份等工作,并明示具体的测评方法、采用的测评工具、操作步骤、参与的人员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测评操作;(3)中标人在采购人现场测评时,应遵守采购人的工作纪律,不破坏采购人的工作设备和软、硬件设施;(4)中标人应按时完成测评工作,测评工作完毕后出具书面的测评报告;(5)中标人出具的测评报告应包括对采购人被测评系统的测评结果及整改建议;(6)采购人在按照整改建议整改过程中,中标人应提供免费咨询服务与技术指导;(7)中标人不得将测评事项转委托给其他第三方处理,除非得到采购人的书面认可。5.4验收要求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出具的系统需求,应在系统验收前,及时向采购人通报在系统中发现的问题,并于系统测试完成时向采购人提供CMA软件测试报告,在报告中明确做出总结性的测评结论。如测试中发现要修正的问题及时通知采购人,待修改完成后根据需要再进行回归测试。项目验收须按照《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求,通过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的验收,验收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资料由中标人负责。5.5采购需求清单序号品类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软件测评服务详见服务要求项1第6包:等保测评服务6.1服务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满足国家、安徽省相关考核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拟对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测评服务。(其中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子应用的详细设计服务及开发实施服务根据皖数资项目函〔2024〕25号已提前采购)序号场景模块所属系统系统级别1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大数据信息化监管系统第二级2食品安全监管安徽省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第二级3检验检测证后监管审批许可系统第二级6.2服务内容根据等保2.0相关标准及要求,为采购人提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1)确定测评范围协助采购人确定本次待测信息系统的等保测评范围。(2)安全技术差距测评对待测信息系统进行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计算环境、安全区域边界、安全管理中心等技术层面进行现场测评和差距分析,记录相关的测评结果。(3)安全管理差距测评对采购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安全管理、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等管理层面进行现场测评和差距分析,记录相关的测评结果。(4)差距测评记录撰写、定稿根据技术和管理测评结果,按照标准测评报告模板撰写测评记录,定稿后交采购人,为下阶段开展整改工作提供依据。(5)提供整改建议书根据测评结果和整改建议,提出可行性整改方案,并提供相应的整改建议书。(6)协助完成等级保护整改根据整改建议书中的建议,由测评机构协助采购人开展基于等保要求的差距项的整改。对涉及到安全管理差距部分的整改,由测评机构协助采购人完成安全管理制度初稿编制。(7)形成等级测评结论及测评报告提交由中标人编制《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并上报***门。(8)定级备案协助采购人待测信息系统在网安部门完成定级备案工作,交付定级报告、专家评审意见表和备案表等内容,并取得相应系统的备案证明。(9)等级保护测评中标人须依据《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8449-2018)和《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20)等国家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对待测信息系统进行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内容包括:安全技术测评:包括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和安全管理中心等五个方面的安全测评;安全管理测评: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和安全运维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安全测评;工具测试:针对重要信息系统进行定期的漏洞扫描、渗透测试等安全服务工作;整改建议:中标人应根据现场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与GB/T22239-2019、ITSS等行业最佳实践之间的差距,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标准要求提出安全整改建议;编制测评报告:完成上述测评工作和整改加固实施后,中标人最后出具符合公安机关要求的各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6.3培训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不少于1次的信息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相关内容等。6.4验收要求中标人按照服务需求,完成项目规定的工作内容,提供相关过程文档,出具“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三个场景模块所属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6.5其他要求最小影响要求测评工作应该尽可能小地影响系统和网络的正常运行,不能对业务的正常运行产生明显的影响(包括系统性能明显下降、网络阻塞、服务中断等),如无法避免,则应预先做出说明并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有可行性的风险规避处置措施。6.6采购需求清单序号品类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等保测评服务详见服务要求项1第7包:项目审计服务7.1服务要求本包为“互联网+市场监管”场景应用升级项目中的子应用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证后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提供审计审核服务与审计专业技术支撑服务(其中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子应用的详细设计服务及开发实施服务根据皖数资项目函〔2024〕25号已提前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招标至项目竣工验收阶段跟踪审计、项目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绩效评价及财务咨询等服务。7.2服务内容中标人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招标至项目竣工验收阶段跟踪审计和造价咨询、项目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绩效评价及财务咨询等服务。7.2.1项目招标至竣工验收阶段跟踪审计咨询服务1.提供项目招标至竣工验收阶段跟踪审计咨询服务,按照项目建设流程及实施过程中各阶段的先后顺序,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审核后、分阶段出具相应的审核结果报告;2.根据采购人要求和审计相关工作要求及规定,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跟踪审计工作,具体包括:(1)开工准备情况审计对项目招标、开工、监理等基本程序和各专业领域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核,针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披露,并提出整改建议;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招标、合同、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制度是否得到落实、执行情况是否合规等。(2)审核合同奖惩条款执行情况①审核项目合同约定相关奖惩条款,结算费用是否根据实际履行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金额是否准确;②检查合同义务是否完全履行,关注合同中关于工期、质量违约条款的约定以及有无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约定内容;③检查合同调整内容是否严格按合同约定条款及项目招投标文件约定执行。(3)项目款项拨付跟踪审计①审核项目付款执行的审批程序是否合理;审核支付方式支付方案是否符合合同规定,重点关注项目变更内容及索赔的费用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金额是否准确,手续是否齐全;②检查项目进度款支付是否与实际项目进度相符,有无超拨、提前支付等不合规现象;③审计项目付款资料及附件是否完整。(4)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审计项目竣工验收审计主要包括以下服务内容:①检查项目验收手续是否完整、有效;②检查对特殊环节的验收是否按规定作了严格的检验;③检查项目完工后所进行的试运行情况,对运行中发现的问题是否采取了整改补救措施;④检查项目中标人是否按照规定整理、立卷项目竣工验收所需的所有文件资料。3.造价咨询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为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其中:涉及项目变更的内容需单独出具审核报告,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与项目相关的造价经济纠纷鉴定服务;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造价监控服务等。7.2.2项目价款结算审计服务1.对项目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核项目结算资料是否完整、项目合同及履约情况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并出具项目结算审计报告。2.项目结算审计目标(1)确定项目结算的真实性,即查明所编结算与项目完成情况是否一致;(2)确定建设项目结算的正确性,各项计算是否与有关规定一致,内容、数量是否准确,是否有虚假和错误,验证其可靠程度;(3)确定建设项目结算的合规性,主要是查证项目结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能作为项目价款结算的合法依据,使其具有法律效力;(4)确定项目结算的有效性,结算审核结果列入项目竣工决算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3.项目结算审计内容(1)审核项目投资控制情况①审核项目结算价款与合同价款、投标金额以及批复概算金额的是否存在差异;②审核项目承建方提报结算金额及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审核结果的差异情况,审核项目投资控制情况;③审核项目是否存在超批复概算现象,如存在是否已履行相关审批流程。(2)合同变更审计审核合同变更的合理性。审计重点内容如下:①审计合同变更原因,以及是否与合同变更的相关内部控制规定程序相符合;②合同变更程序执行的有效性及索赔处理的真实性、合理性;③合同变更对成本、工期及其他合同条款影响的处理是否合理。(3)项目实施费用审核项目价款结算审计依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徽省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③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过合同双方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7.2.3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服务1.中标人需对项目进行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并出具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2.项目实施程序执行情况审计取得项目立项申请文件及审批文件,重点关注项目是否进行立项申请或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或核准手续,是否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3.项目投资及概(预)算执行情况取得经批准的项目概(预)算相关资料,审核确认以下内容:(1)根据项目成本的审计情况,确认实际完成投资额及具体构成明细;(2)核实项目概算批准情况,检查概算调整和设计变更情况,设计变更是否经原设计单位认可,重大设计变更和预算调整是否通过规定程序审批;(3)编制概算执行情况分析表,分析确认是否存在超预算、预算外支出情况,是否存在计划外建设内容、有无自行扩大投资规模或提高建设标准的情况。4.财务竣工决算审计(1)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内容主要包括:①对项目建设成本及财务核算情况审核;②对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核;③对照项目设计概算、项目账簿对取得或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相关会计处理凭证审核。(2)竣工决算报告的审核,主要内容包括:①竣工决算报告编制的审核;②竣工决算报告的审核;③竣工决算报表的审核。7.2.4项目绩效评价及财务咨询服务(1)协助采购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及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报告;(2)对项目各项费用支出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对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提供指导和建议;(3)协助采购人合理、合法支出项目经费,以及加强风险防范应对措施。7.3其他要求7.3.1服务基本要求(1)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适时提供人员驻场服务;非驻场审计期间,如采购人临时需要,相关人员2个小时内必须到达采购人指定场所;(2)中标人派出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项目工作安排,并按时保质完成任务;(3)中标人派出的工作人员依法开展相关审计工作,并对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4)为保证跟踪审计工作总体进度,中标人须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工作进度;(5)中标人在审计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6)中标人派出的工作人员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工作过程和情况,认真做好各类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工作;(7)中标人派出的工作人员如存在不能胜任工作、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关系、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采购人制定的工作纪律被有效投诉等现象,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调换相关人员。7.3.2注意事项(1)要求中标人及时对采购人要求审计的内容进行跟踪审计,中标人须自备保证满足业务需要的交通工具及办公设备;(2)若中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承诺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项目服务款,并按规定处理;(3)若中标人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或因破产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采购人不予任何赔偿,并对其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法律责任。7.3.3审计程序要求(1)中标人接到审核资料后开展审计工作前,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审计服务方案,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实施。审计服务方案应满足以下要求:①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与项目审计需要相匹配的能够高质量完成审计任务、实现审计目标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组成人员。项目组负责人和成员不得随意变更,若中标人确有变更的需要,应经采购人同意;②针对项目结算和竣工决算等关键节点,分别制定项目审计(控制)目标、审计方式、质量控制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保密措施;③针对审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大问题,制定应急反应机制和解决方案;④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包括项目完成时间、如何合理分配各环节工作时间、审计人员等资源,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审计任务。(2)开展审计过程中,应依照规定组织开展审计工作:①在审计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等相关方做好审计资料的交接和签收工作,需要核对的事项,应按采购人要求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等相关方进行核对并做好相应的核对记录和工作底稿;②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制度,由中标人单位拟派项目经理、中标人单位技术负责人、中标人单位负责人对项目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逐级复核并签字确认,方可拟制审计报告;③审计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如确需延期提交,应经由采购人批准同意。(3)中标人因工作质量不过关而被采购人退回重审的,采购人有权按规定处理,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7.3.4时间要求(1)审计工作人员应在接到采购人审计服务需求指令后当天到达采购人指定的审计现场。自项目送审资料接收之日起,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原则上应从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复杂性业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并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出具审计报告。如因采购人原因或其他不可预见情况,造成中标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应就具体完成日期进行协商。(2)中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每月底向采购人汇报审计进度及阶段性汇总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3)审计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验收结束为止。具体完成时间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确定。7.3.5成果要求(1)中标人应遵守相关审计纪律和职业道德,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客观公正依法审计在与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或咨询意见,并保证相关结果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2)中标人在审计服务全部结束后,应提交审计成果文件纸质文本一式五份,并附相应电子文档。同时将审计工作底稿等全部工作记录和文件资料,交采购人存档。(3)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提供的审计资料的安全完整,保证归还数与借出数一致,中标人不得留存任何项目档案资料。7.4采购需求清单序号品类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项目审计服务详见服务要求项1知识产权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的项目成果(如设计文件、源代码、测试文档、数据资源、数据接口等)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于采购人所有,源代码等沉淀在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本次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用到的软件支撑平台,凡是采购人未采购或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不能提供的,由中标人负责提供,中标人提供的软件支撑平台要确保为正版合法软件,一切因中标人提供的软件支撑平台引起的经济和法律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其他要求(1)中标人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严禁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谋取中标的行为。(2)保密要求。中标人需与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在执行服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保密协议相关要求执行。四、报价要求本项目各包分别报总价,总价包含完成本包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人需考虑各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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