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朝阳区民政局2023年食堂(救助管理站)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20230223190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8 12:25:2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预算金额45.20万元
中标单位北京泰宇龙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5.18万元
代理单位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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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黄涛:010-67315765
  • 刘婉玉:010-6716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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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朝阳区民政局2023年食堂(救助管理站)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30223190(招标文件编号:20230223190) 二、项目名称:朝阳区民政局2023年食堂(救助管理站)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泰宇龙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61号楼22层2202 中标(成交)金额:45.1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泰宇龙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朝阳区民政局2023年食堂(救助管理站)服务项目 为朝阳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食堂按照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标准制作餐食,供早餐、午餐、晚餐,保证供应,做到营养合理,科学配餐,满足干部职工的就餐需求,并且负责食堂后厨及餐具的卫生清洁等工作。 招标人与成交人签订食堂服务合同,由招标人提供食堂的建筑场所、餐厨用具等;成交人负责安排员工到招标人单位提供各项餐饮服务、包括食材(烹饪、配餐、就餐服务和管理、餐具清洁消毒、环境卫生管理等)。 一年 以统一标准为朝阳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提供早餐、午餐,晚餐。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晶岩、黄缨、闫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执行。以最终中标金额为基数计算为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77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磨房南里甲19号         联系方式:黄涛 010-673157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联系方式:刘婉玉 010-67166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婉玉 电 话:  010-6716668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朝阳区民政局2023年食堂(救助管理站)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 行政区域 朝阳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3月08日 11:0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晶岩、黄缨、闫萍 总成交金额 ¥45.1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婉玉 项目联系电话 010-67166688 采购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磨房南里甲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涛 010-67315765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婉玉 010-67166688 附件: 附件1 朝阳区民政局2023年食堂(救助管理站)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朝阳区民政局2023年食堂(救助管理站)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附件2 泰宇龙华小微企业声明救助站.pdf泰宇龙华小微企业声明救助站.pdf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朝阳区民政局2023年食堂(救助管理站)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30223190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二零二三年二月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02302231902.项目名称:朝阳区民政局2023年食堂(救助管理站)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45.2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45.2万元。5.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朝阳区民政局2023年食堂(救助管理站)服务项目1为朝阳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食堂按照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标准制作餐食,供早餐、午餐、晚餐,保证供应,做到营养合理,科学配餐,满足干部职工的就餐需求,并且负责食堂后厨及餐具的卫生清洁等工作。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即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若所在地检察机关不开具,则供应商应当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情况截图或下载,并对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02月20日起至2023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715室。3.方式:现场购买(现金或电汇,如若电汇,请现场提供汇款凭证)。4.现场获取文件资料:领取人为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5.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815会议室。五、开启2023年03月0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815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政府采购政策。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名称: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磨房南里甲19号联系方式:黄涛010-673157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715室联系方式:010-671666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婉玉电话:010-67166688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3.1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1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___________人民币。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开户名(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崇文门支行;账号:1109188167106010000000009。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含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本项目不要求11.7.5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成交人不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朝阳区民政局2023年食堂(救助管理站)服务项目餐饮业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条款号条目内容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20.1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询问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询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业务九部;联系电话:010-67166688;通讯地址: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5室。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执行。以最终中标金额为基数计算为准;缴纳时间:项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进口产品4.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1.2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4.2.1中小企业定义: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5月30日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附录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人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附录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要求,经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已组织完成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试点优选工作,现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予以公布。自本公告发布后,新增认证机构应尽快完成政府采购认证信息系统对接,对接完成后方可开展相关认证工作。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4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序号一级目录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二级目录认证机构名录序号产品代码产品名称产品代码产品名称认证机构名录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A02010604显示设备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3A020202投影仪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5空调机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7A020601电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8A020602变压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9A020609镇流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203空调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301洗衣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A02061808热水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范围仅限于“热泵热水器”)11A020619照明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鉴衡认证中心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5A060805便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6A060806水嘴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7A060807便器冲洗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8A060810淋浴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序号目录认证机构名录1环境标志产品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中环协(北京)认证有限公司天津华诚认证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单位名称)的朝阳区民政局2023年食堂(救助管理站)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朝阳区民政局2023年食堂(救助管理站)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竞争性碳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泰宇龙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65人,营业收入为4069.74万元,资产总额为2358.9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碳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管企业名称(盖章):北京泰宇龙华物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2023年2月28日长: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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