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沙河养老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重新发布)

项目编号cznqcg202407-007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7 17:53:4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滁州市南谯区民政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安徽景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标金额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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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南谯区沙河养老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重新发布) 合同公开 交易项目编号 cznqcg202407-007 交易项目名称 南谯区沙河养老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重新发布)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政府采购 合同编号 cznqcg202407-007 合同名称 南谯区沙河养老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重新发布) 标段(包)名称 南谯区沙河养老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重新发布) 标段(包)编号 cznqcg202407-007-01 标的物标识码 95f5fb7b-b6d1-4d50-a4e3-c8f1d4f476d6 合同甲方名称 滁州市南谯区民政局 合同甲方角色 合同乙方名称 安徽景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700000.000000 金额单位 元 合同期限(天) 合同签署日期 2024年08月27日 合同完成日期 2024年10月15日 质量要求 价款形式代码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办理流程公开 提交申请 提交人: 安徽天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 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8/27 17:13:20 办理用时: 累计提交时间: 累计办理时间: 附件: 合同.pdf 视频: 合同编号:(HT-YL-)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滁州市南谯区民政局承包人(全称):安徽景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南谯区沙河养老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重新发布)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南谯区沙河养老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重新发布)。2.工程地点:滁州市南谯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载明的施工内容及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内容(如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由发包人负责解释)。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5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柒拾万元整(¥700000.00元);最终决算金额以政府审计报告为准。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杨晓玲,。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08月27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滁州市南谯区民政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安徽景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41103MA2NCNRH0Q地址:,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珠龙镇商贸街巷南1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39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徐礼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550-2170857传真:,传真:无电子信箱:,电子信箱:2652081612@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账号:,账号:350220000018880021859日期:2024年08月27日,日期:2024年08月27日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通用合同条款。上述资料由承包人自行准备。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2.5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财政资金,不需提供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23.2.1项目经理姓名:杨晓玲身份证号:3103190518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皖234212102458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承包人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驻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0天,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33.7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否。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签订合同前。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7日内。45.1.1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且确保消防验收通过。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关于建造要求:(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无;(2)智慧工地管理要求:无;(3)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无;(4)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要求:无;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57.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推迟一天,按合同价款(扣除暂估价和暂列金)万分之二处以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成交价的2%。67.9.2提前竣工的奖励:由发包人根据提前竣工天数,结合项目考勤、质量、安全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711.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8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各种因素引起的材料价格(合同允许调差的材料除外)、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考虑。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结算价=合同价±工程变更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误差造价±材料价格调整造价±政策性调整造价±人工价格调整造价±措施项目调整造价-暂列金额×1.09±合理工程索赔。(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9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的40%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合同总价款支付前一次性扣回10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支付前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见索即付保函11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价的40%预付款(预付款支付前,中标人须提供同等金额的见索即付保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验收报告后,付至合格工程量价款的90%;完成竣工结算审计且工程移交后付至结算总造价的100%,同时承包人须提交结算总造价的2%(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至招标人处。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112.4.1时间保持一致。1215.2.1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315.3.1质量保证金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1)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银行保函、工程质量保险等担保方式,担保/保证金额为:工程结算总造价的2%;(2)工程结算总造价的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注:以现金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含从工程款中以扣留方式提交的),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本项目磋商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详见监理合同;资质类别和等级:详见监理合同;联系电话:详见监理合同;电子信箱:详见监理合同;通信地址:详见监理合同。1.1.2.5设计人:名称:详见设计合同;资质类别和等级:详见设计合同;联系电话:详见设计合同;电子信箱:详见设计合同;通信地址:详见设计合同。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见施工图纸并现场确定。1.1.3.9永久占地包括:见施工图纸。1.1.3.10临时占地包括:现场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及省、市发布的有关文件。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承包人自备国内现行适用的标准、规范;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现行规范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确认函及其附录;(4)磋商文件;(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4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3套(含竣工图套),不足的由承包人自行复制,费用自理;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监理要求执行,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部人员证书(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项目部任命文、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监理要求执行;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监理要求执行;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监理要求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天。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关于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保管的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滁州市南谯区民政局或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滁州市南谯区民政局或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滁州市南谯区民政局或监理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附件9: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示范文本编号:(受益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附件10:预付款担保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编号:(受益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主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主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主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发包人全额扣回预付款之日止。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附件11:支付担保支付保函示范文本编号:(受益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指基础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工程款)付款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履行基础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项支付之日后日止。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申请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附件12:暂估价一览表12-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附件13: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南谯区沙河养老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重新发布)(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滁州市南谯区民政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安徽景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式肆份,副本贰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壹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4年08月27日,2024年08月27日附件14: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致:(采购人)本人作为施工项目经理,承担相关质量终身责任,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进行施工。二、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及标准。三、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四、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五、施工中采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并严格按规定执行见证取样制度。六、建立、健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的检查和记录。七、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义务。八、履行相关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事故处理等职责。九、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项目经理:,(签字)日期:2024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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