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变频器设备供货及技术服务采购公告(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80772307XJ02171212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0 22:09:2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预算金额48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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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产品高压变频器设备供货及技术服务高压变频器翻车机除尘系统除尘引风机电动机
联系方式
  • 徐洋:13720240660

正文内容

询价单号 80772307XJ02171212 采购方式 公开 采购员 联系电话 报名截至时间 2023-07-24T15: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3-07-25T15:00 采购商名称: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0004505880772307200026000004 高压变频器 高压变频器*参见技术规格书*无* 1.0 套 2023-09-12 到货地点: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钢厂区;联系人信息:徐洋13720240660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及失信记录的独立法人企业(非分公司、分支结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截图(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为准,请在报名时上传二个网站查询结果文件(pdf和截屏); b)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对所竞价的设备/材料有相关的(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上传营业执照。 附件下载 %E9%99%84%E4%BB%B63-%E9%AB%98%E5%8E%8B%E5%8F%98%E9%A2%91%E5%99%A8%E6%8A%80%E6%9C%AF%E8%A7%84%E8%8C%83%E4%B9%A6.pdf%E9%99%84%E4%BB%B63-%E9%AB%98%E5%8E%8B%E5%8F%98%E9%A2%91%E5%99%A8%E6%8A%80%E6%9C%AF%E8%A7%84%E8%8C%83%E4%B9%A6.pdf BW230173-CG04%E8%AF%A2%E4%BB%B7%E5%8D%95-%E9%AB%98%E5%8E%8B%E5%8F%98%E9%A2%91%E5%99%A8.pdfBW230173-CG04%E8%AF%A2%E4%BB%B7%E5%8D%95-%E9%AB%98%E5%8E%8B%E5%8F%98%E9%A2%91%E5%99%A8.pdf %E9%99%84%E4%BB%B64-%E5%90%88%E5%90%8C%E6%A8%A1%E6%9D%BF.pdf%E9%99%84%E4%BB%B64-%E5%90%88%E5%90%8C%E6%A8%A1%E6%9D%BF.pdf %E9%99%84%E4%BB%B62-%E6%8A%A5%E4%BB%B7%E7%94%A8%E8%A1%A8%EF%BC%88%E5%8F%82%E8%80%83%EF%BC%89.docx%E9%99%84%E4%BB%B62-%E6%8A%A5%E4%BB%B7%E7%94%A8%E8%A1%A8%EF%BC%88%E5%8F%82%E8%80%83%EF%BC%89.docx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原料工序新建环境除尘器项目高压变频器技术规格书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七月批准:审定:审核:编制:附件1协议1总则1.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原料工序新建环境除尘器项目(烧结料场、高炉料场)所用的1台10KV高压变频器,规范书中提出了对设备本体及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本协议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保证提供符合协议要求和现行中国或国际通用标准的优质产品。1.3供方提出的产品应完全符合本协议的要求。1.4供方提供的设备应是全新的和先进的,并经过运行实践已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1.5在签订合同之后,到供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需方有权提出由于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供方接受这个要求,具体款项内容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1.6本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不应低于最新中国国家标准。如果本协议与现行使用的有关中国标准以及中国部颁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供方及时书面通知需方进行解决。1.7采用国际单位制。2运行条件基础数据气象条件:极端最高温度42.1℃极端最低温度-41.5℃年平均气温5.7℃最热月平均气温29.6℃最冷月平均气温-20.3℃最热月平均室外计算相对湿度38%主导风向冬:ES,夏:NW全年最多风向E/NW多年平均降雨量284.4mm冻土时间每年11月至翌年4月土壤最大冻结深度162cm标准冻土深度140cm抗震设防烈度8度1月平均相对湿度78%8月平均相对湿度38%年最大降雨量362.3mm月最大降雨量90mm日最大降雨量57.7mm小时最大降雨量7.4mm4-9月有雷暴天气,年雷暴天数为9.4天最大积雪深度0.45m平均<+5℃天数157天地震设防烈度8度,2组3技术要求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均须遵守最新的国家标准(GB)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标准。如采用合资或合作产品,还应遵守合作方国家标准,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并按最新标准执行。提供的设备和配套件要符合以下标准但不局限于以下标准:IEC1000-4-2EMC抗干扰标准IEC1000-4-3EMC抗干扰标准IEC1000-4-4EMC抗干扰标准IEC1000-4-5EMC抗干扰标准IEC1800-3EMC传导及辐射干扰标准EN50082-2工业环境的一般标准GB12326电能质量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GB/T145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1094.1~1094.5电力变压器GB/T10228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17211干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GB311.1绝缘配合定义、原则和规则DL/T620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GB/T3859.1半导体变流器基本要求的规定GB/T3859.2半导体变流器应用导则GB/T3859.3半导体变流器变压器和电抗器DL/T620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5137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DL/T62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5136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GB156,标准电压GB/T2423.2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GB/T2423.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GB/T2423.5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EA:冲击试验方法GB/T2423.10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FC:振动(正弦)试验方法GB/T4588.1无金属化孔单双面印制板分规范GB/T4588.2有金属化孔单双面印制板分规范GB4798.1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贮存(IEC60721-3-1:1997)GB4798.2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运输(IEC60721-3-2:1997)GB6450,干式电力变压器GB4208,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GB/T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12668.3调速电气传动系统第3部分:产品的电磁兼容性标准及其特定的试验方法GB/T14436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GB/T145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IEEESTD519电力系统谐波控制推荐标准DL/T404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订货技术条件上述法则和标准提出了最基本要求,如果根据投标人的意见并经用户接受,使用优于或更为经济的设计或材料,并能使投标人设备良好地、连续地在本规范所规定的条件下运行时,则这些标准也可以由投标人超越。当标准、规范之间出现矛盾时,投标人应将矛盾情况提交用户,以便在开始生产前制定解决方案。所有螺栓、双头螺栓、螺纹、管螺纹、螺栓夹及螺母均应遵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单位制(SI)的标准。3.1电气厂用电系统情况供电条件烧结的10KV进线电源由矿渣微粉35KV变电站供电,该区域的供电由本区域新建的10KV开关站提供。3.2电机的主要参数序号名称填写值A烧结区域一一新建2#翻车机除尘系统除尘1套序号名称填写值1电压/频率/相数10kV、50HZ,三相2设备名称引风机3电动机额定功率(kW)1400KW,10KV4额定范围转速(r/min)7455极数86运行方式连续7旋转方向待定8堵转电流/额定电流/最大电流/起动电流按6.5~7倍额定电流考虑9安装方式(立式或卧式)卧式10变频控制电机变频3.3设备布置情况:招标人提供变频器室供变频器使用。高压变频器(含变压器)散热要求排至变频器室外,高压变频器(含变压器)相关散热冷却设施由投标人考虑,变频器柜顶要具备安装风道接口的条件,投标人设风管引出至变频器室外,相关部分风管均由投标人负责(包括设计及供货)。4变频调速装置技术要求(投标方对照以下要求投标时按照产品的技术性能特点逐条响应和澄清)4.1一般要求(1)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招标方可以认为投标方提出的产品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2)本技术规范书变频器负载为1台1400kW采用双吸离心式变频风机。变频器柜组应适应厂区的使用环境,柜组应有屏蔽、防尘、通风设施,以便适应现场环境。变频器要求自带旁路柜。由于甲方考虑当变频器故障时,能够旁路全压启动。要求投标方提供具体的切换方案,并附图。(3)变频器控制具备单个功率单元故障后自动旁路功能并报警。(4)变频器柜组是型钢框架式,不小于2mm厚的优质钢板外壳,有很强的抗腐蚀和抗氧化作用,型式完善而不变形的全封闭结构,防护等级应符合IEC529,件板、门、框架等总体装配应平滑嵌装,无波纹出现,应提供必须的肋和支架以减少撞击,应避免出现末加工的毛边,角和边缘焊接处和接地处要牢固、平滑,不允许出现裂缝接点和断纹;有适当的刚度,自支持,应易于维修和更换内部元器件。(5)变频器配置支持modbus/tcp协议RJ45接口,变频器运行参数接入运维平台。(6)计算机数据口应采用专用的数据线。柜内导线应整齐的编织夹紧,不同颜色的导线将识别不同的功能,走向应横平竖直,且所有导线都应有标号。柜内每个电缆在端子配线处都应带一个标志符号,以核对电缆的用途,从而形成完整的电气配线系统。(7)机柜防护等级不低于IP31,底部留有电缆入口,并可严密封堵。(8)变频器柜组内主要元器件采用插拔式结构,便于安装、更换和维修。(9)机柜要求有接地母线,接地母线应采用扁平铜线。(10)柜体颜色RAL7032。(11)电压等级10kV,配置空冷器。4.2主要技术要求:(1)变频器暂态低电压穿越技术,用于电网较差及高可靠性要求的场合,重型负载启动导致电网波动至20%甚至更低,并持续500ms,高压变频器不会报故障停机。(2)非对称机械单元旁路技术,当某相有一个单元故障后,通过移动中性点,改变相间夹角,达到线电压平衡的目的。(3)移相变压器副边保护技术:避免因变压器副边绕组短路引发的火灾、设备损害等事故发生,减少客户损失,避免事故重大化。(4)模拟量掉电保持技术,在模拟量信号异常丢失后,仍保持原给定速度继续运行,减少不必要的停机保证生产的连续性。并同时发出报警信号,方便相关人员进行排查或判断是否需要人为停机。4.3进线变压器(1)高压变频器干式变高压侧以10kV交联聚乙烯电缆的引接方式接至10kV系统,低压侧端子与功率单元通过铜软导线连接。(2)变压器应能在100%额定电压时空载下长期连续运行,105%额定电压时,在自然风冷情况下可在额定电流下长期连续运行;在强迫风冷情况下可在1.5倍额定电流下长期连续运行。(3)进线变压器应能在规定的电源参数下正常工作。(4)进线变压器应满足下列技术参数进线变压器一次侧额定电压:10±2×5%进线变压器一次侧额定频率:50±10%Hz绝缘等级:H级(5)应提供进线变压器过负载能力变频器允许过符合能力应符合IEC干式变频器过负荷导则及相应国标要求。(6)变压器承受短路电流的能力变压器在各分接头位置时,应能承受线端突发短路的动、热稳定而不产生任何损伤、及紧固件松动。(7)噪音水平不大于65dB(在离外壳1m,高度为1.5m处测量)(8)温升限值部位绝缘系统温度(℃)最高温升(K)线圈180125铁心、金属部件和其相邻的材料在任何情况下不会出现使铁心本身、其他部件和与其相邻的材料受到损害的温度(9)投标方应提供变压器的测量、控制、信号等附件的名称、数量,并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变频器本体系统的测量和控制项目以及保证其正常运行的措施。(10)进线变压器安装在户内,并与高压变频器装置布置在一起,进行一体化设计以提高系统的可靠性。投标方负责进线变压器同高压变频器装置之间的连接。(11)变压器进线接线端子应足够大,以便与进线电缆连接。变压器柜内高压引线导体应能满足发热的值(<65℃)。(12)试验投标时应提供变频器试验报告,变频器在出厂前应进行出厂试验。试验内容和方法应满足相应的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所有试验应提供试验报告。4.4变频装置(1)变频装置制造商必须已通过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制造厂(商)应具有生产制造高压变频器及备品配件的生产能力。变频装置制造商必须提供在国内同类及不低于同容量电机成熟的变频装置电厂使用的业绩,并提供业绩清单。并具备长期提供投标产品同型号产品的备品备件、技术服务与现场解决疑难问题能力;提供相应技术服务及备品备件的收费清单,保证不恶意收费,投标人对此应有详细的说明,提供用户的服务评价证明。(2)投标方应根据负载运行特点和与之配套的电动机参数选择合适的变频装置。并提供变频器允许的电源波动时间及范围,10KV电源的瞬间闪变不应导致变频装置的停机。额定运行工况下,使用变频装置后电动机不降出力。变频装置整个系统必须在出厂前进行整体测试(整体静态模拟试验和模拟带额定负载试验)(至少24小时),以确保整套系统的可靠性。投标人提供出厂试验项目及标准。(3)变频调速装置应具有良好的调节性能,能根据负荷的变化及时有效地实现调节,在负荷从100%调节到40%的响应时间宜小于1min。(现场1s~3600s可调)(4)变频调速装置系统产生的谐波应满足“GB/T145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及“IEEE519”标准的规定。变频装置应考虑将对电网谐波影响减至最小的措施,并在投标书中说明。变频器应对本控制系统就地控制柜无谐波影响,变频器输出的电压谐波总畸变率<3%,电流谐波总畸变率<3%,dv/dt<1000V/us,无需输出滤波器。(5)变频器附属设备的易损坏元器件或部件,投标人保证使用寿命不低于___小时。(6)变频装置应能在下列环境湿度下正常工作:最大湿度不超过95%(20℃;相对湿度变化率每小时不超过5%),且不结露;运行环境温度-10℃~40℃,海拔1000米以下。(7)考虑系统可靠性,变频装置不考虑增加额外的输入滤波器、输出滤波器、功率因数补偿装置。变频器调速范围为0-100%连续可调,在20%~100%的调速范围内,变频系统的不加任何功率因数补偿的情况下输入端功率因数必须达到0.96及以上,当速度调整范围低于50%时不应对电动机造成额外的发热。对于电流源型变频器,应配置双PWM控制方式以提高输入端功率因数,减少谐波含量。(8)投标方提供的变频器需配置输入隔离变压器提供的隔离电源,共模电压值低于100V,以有效的抑制共模电压保护电机。(9)为保证变频器控制精度及动态响应,投标方所提供的高压变频器需采用矢量控制技术或直接转矩控制技术。(10)为避免器件直接串联所造成的动态均压和静态均压问题,投标方需详尽叙述响应解决方案。(11)变频装置对电网电压的波动应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在-20%~+15%电网电压波动时必须满载输出,可以承受35%的电网电压下降而降额继续运行。(12)变频装置可在输出不带电机的情况下进行空载调试,也可以在没有高压的情况下用低压电进行空载调试。(13)为保障提供给招标方设备的可靠性及减少在招标方调试现场的复杂性,投标方所28噪声等级29冷却方式30冷却系统故障对变频器的影响31过载能力32变频器损耗(按不同标号分别填写)KW33系统总损耗(按不同标号分别填写)KW34标准控制连接35模拟量信号(输入)规格及数量36模拟量信号(输出)规格及数量37开关量信号(输入)规格及数量38开关量信号(输出)规格及数量39防护等级40操作键盘41界面语言42变频装置外形尺寸43变频装置重量44盘前维护或盘后维护45是否需要输出滤波器46是否提供输出滤波器47售后服务的承诺5.4.变频装置提供的控制和电动机保护功能。功能应齐全,保证电机正常使用。5.5.投标方推荐变频装置需要的附加控制和电动机保护功能。5.6.变频装置的外型图及技术资料。5.7.高压变频调速系统的接地要求。5.8.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明确提出对电动机的要求以及变频运行对电动机的影响。5.9.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说明:当风机因出口门不严造成电动机反转时,对变频装置的影响及对策(包括运行及日常维护)。5.10.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给出随机和推荐的备品配件及专用工具。5.11.变频器外形图及配套厂家技术资料。6工厂试验和现场试验6.1变频器各项试验变频器各项试验按IEC标准进行,招标方提出了一些试验项目的内容,但不限于此。(1)工厂试验项目(变频器装置的工厂试验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试验)1)对变频器装置所有设备进行尺寸及外观检查。2)绝缘电阻测量。3)绝缘强度试验,包括辅助设备、盘柜等,按电压等级分别试验。4)整流器和逆变器功能试验。5)冷却系统试验。6)输入变频器提供相似设备的测试实验报告7)继电保护装置试验。8)控制、保护、测量回路模拟动作试验。9)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特性试验。10)控制模块试验。11)仿真试验(小功率传输试验)12)隔离开关试验包括主回路电阻测量及工频耐压试验,机械操作试验及温升试验、动热稳定电流试验、绝缘试验、寿命试验(非常规试验可用型式试验报告代替)。13)输出频率调节范围、稳定精度试验。14)输出电压及其不对称度试验。(2)风机、电机、变频器的联合调试现场试验项目(但不限于下列试验)1)控制单元、调节单元、保护装置特性试验。2)控制、保护、测量回路模拟动作试验。3)整流器和逆变器性能试验。4)冷却系统试验。5)噪音水平测量。6)起动过程模拟试验。·手动起动试验·人工调整试验·自动调整试验7)变频器效率测量。8)电源侧功率因数的测定。9)设备整体连续运行试验。6.2变频器技术文件(1)投标方应对招标方提供完整的变频器装置原理设计、工程安装和运行所必须的有关图纸和技术文件例如部件原理图、端子图、电缆连接图、安装尺寸图、安装说明书、调试报告、操作手册和维护手册等。(2)技术文件应明确提供与变频器控制功能相关的详细的技术说明和技术资料,共计8套和光盘4套。(3)设备外形图和安装图应包括外形尺寸、估测重量、地脚螺栓尺寸和位置的基础详图:电源接线位置以及用于安装、操作、拆卸和维护时的空间要求。(4)投标方应提供变频器引起电源侧谐波的计算,并验正符合中国国标GB/14549。(5)需要招标方批准确认的有关图纸和技术文件以及提供的时间将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6.3质量保证和试验6.3.1质量保证(投标方产品制造标准,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方应满足本技术规范所提的技术要求(2)投标方应向招标方保证所供设备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全新产品。在图纸设计和材料选择方面应准确无误,加工工艺无任何缺陷和差错。技术文件及图纸要清晰、正确、完整,能满足安装、启、停及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3)投标方应具备有效方法,控制所有外协外购件的质量和服务,使其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4)招标方有权派代表到投标方制造工厂和分包及外购件工厂检查制造过程,检查按合同交付的货物质量,检验按合同交付的元件、组件及使用材料是否符合标准及合同上规定的要求,并参加合同规定由投标方进行的一些元件试验和整个装配件的试验。投标方应提供给招标方代表技术文件及图纸查阅,试验所必须的仪器工具、办公用具。(5)在设备开始生产前,投标方应提供一份制作加工进度表,进度表中应包括检查与试验的项目,以便招标方决定哪些部分拟进行现场检查。招标方应向投标方明确拟对哪些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事先通知投标方。(6)如在安装和试运期间发现部件缺陷、损坏情况,在证实设备储存安装、维护和运行都符合要求时,投标方应尽快免费更换。(7)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并提供下列设备质量证明书(投标方做响应陈述):①产品合格证;②制造、检修记录;③材料合格证;④试验报告(出厂试验报告)。(8)附属设备必需满足本技术规范和各自的产品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其质量由投标方负责。(9)在质保期内,变频调速装置无论哪部分(包括附属设备)属于制造质量问题而损坏不能正常工作时,投标方应在质保期内负责无偿修理或更换。(10)变频调速装置在验收试验时有一个或多个指标未能达到要求而属于投标方责任时,则投标方自费采取有效措施,在规定时间内使之达到保证指标。(11)在安装和试用期间,如发现有设备或材料有缺陷或损坏,其原因是由于投标方造成的,投标方应尽快地修复或免费更换减价或赔偿(含外购件)。6.3.2出厂试验要求投标方在变频调速装置出厂前应进行工厂检验,以检查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工厂检验程序应经招标方认可后方可进行。投标方应提供材料证明书和工厂试验数据,以证明符合技术规范和合同的要求。对于一些重要的检查和试验项目,招标方有权派代表参加,投标方应在试验前规定的时间性内通知招标方。7包装、运输、装卸(投标方做响应陈述)7.1变频器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其包装应符合铁路、公路部门的有关规定。7.2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并应标明招标方的订货号和发货号。7.3变频器在运输过程中,内部结构相互位置不变,紧固件不松动,在运输中应装冲撞记录仪,并要求能承受3g的运输水平加速度。7.4运输时变频器的所有组件、部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不丢失、不损坏、不受潮和不腐蚀。7.5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7.6采用陆运,运输至指定地点(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烧结料场及高炉料场项目内)。附件2供货范围1一般要求1.1本章节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的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第一章的要求。1.2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如果本章节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投标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1.3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1.4提供用于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维修所用的专用工具、设备商业运行前所必须的备品备件清单1.5投标方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2供货范围投标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应满足招标方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在技术规范书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方应补充供货。投标方提供的供货范围(不限于此):变频器(包括所有附件):主要组件供货范围及数量: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备注1高压变频器1套含旁路柜2变频器风道1套3过滤网参数投标方确定5m2注:1)变频器风道长度按引出室外考虑,长度招投标阶段暂按约2米考虑;具体长度以施工图为准.2)投标方应以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供货商由招标方确定。内部主要元件要求及数量(一套10kV中压变频调速装置设备规范及数量)(投标方填写)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产地制造厂1IGBT模块个2驱动模块个3三相整流桥及可控硅只4电容器只5光纤根6散热风机台7柜内所有断路器及空开个8旁路接触器或隔离开关个9温湿度控制器个10进线变压器台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运行,维护的专用工具,下表中数量为1套高压变频器所需(投标方填写)序号名称规格及型号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备注1安装调试期间及质保期后一年备品备件清单,下表中数量为1套高压变频器所需序号名称规格及型号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备注1散热风机1个2过滤网5平方附件3设备、技术资料交付进度1一般要求1.1投标方应按照中国电力工业使用的标准及响应的代码、规则对图纸编号,并且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1.3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规范书书签定后一周内应给出满足施工图设计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的同时,应提供正式的AUTOCAD(2004)电子文件,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工厂公章和签字。1.4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1.6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1.7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招标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投标方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投标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投标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招标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1.8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纸质版八套,电子版本二套。。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投标方以表格形式做响应陈述):2.1技术协议签定后,投标方应在一周内向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至少提供两套正式图纸和正式的AUTOCAD(2004)电子文件,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公章或签字。2.2配合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资料和图纸2.2.1变频器的相关性能参数。2.2.2技术文件(含设备配置、装置外形尺寸,安装方式)。2.2.3变频器及其附属设备的总图、接口图、动静荷载、支座振动烈度、起吊高度、起吊重量基础图、总装配图、起吊示意图、安装总图等。2.2.4满足系统PLC控制的保护及联锁要求框图及I/O清单。2.2.5各类技术参数。2.3试验报告2.3.1型式试验报告2.3.2例行试验报告2.3.3主要部件试验报告3设备交货进度交货时间如下(设备运输由投标方负责):序号部件名称交货时间(年月日)备注11台变频器(包括所有部件)详见商务招标书附件4技术服务和联络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1.1为使投标方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现场服务计划见下表。如果此现场服务人日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增加现场服务人日数,费用由投标方承担。现场服务计划表序号技术服务内容计划人日数派出人员构成派出人员构成备注序号技术服务内容计划人日数职称人数备注1设备安装指导1人/天2设备现场调试1人/天1.2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条件1.2.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熟悉并掌握现场有关方面的规章制度;1.2.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1.2.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及性能,有相同或相近设备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1.2.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1.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1.3.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催交设备、开箱检验货物、处理设备质量问题、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等。1.3.2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操作的程序和方法并提供重要工序表。对这些重要工序,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出现质量问题,投标方应负全部责任。1.3.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1.3.4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1.3.5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1.4招标方的义务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工作、生活、交通和通讯等方面提投标方便。2设计联络会设计联络会的目的是保证合同设备和电厂的成功设计,及时协调和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协调招标方和投标方之间的接口问题。设计联络会议题1)明确接口,研究双方工作计划、配合资料要求和进度。2)检查设计接口,供货接口衔接,相互资料提供和配合。3)讨论施工、运输方案4)解决详细设计遗留技术问题。5)明确设备验收、考核相关事宜。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3培训3.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方有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与工程进度相一致。3.2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需、投标方商定。3.3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4售后服务在保质期内和保质期外如遇到设备发生大的故障,投标方接到业主方的通知后,应派专业技术人员48小时到达现场,协助业主方处理故障。以下无正文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传真Add: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78号深国投中心(印力中心)29楼TEL:027-86217710ZipCode:430080收件人:,电话:单位:,日期:2023.7.20传真号:,页数:1发件人:李慧,电话13971453110主题:询价函,□普通□紧急□回复□加密我公司是宝武水务旗下一家专注于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治理,污水污泥处理、固废处理、土壤修复、环保热电及生物科技领域的环保企业,请竞价单位按新疆八钢炼铁厂原料工序新建环境除尘器项目(烧结料场、高炉料场)总承包项目所附1套高压变频器设备(品牌:汇川、禾望或等同)技术规范书资料中确定的内容报价(含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指导安装、指导调试等费用),有关说明如下:1、请于2023年7月25日15:00前在欧冶采购平台报价(详见欧冶平台)。2、询价要求:a)合同支付:本次竞价最高限价:48万元(含税13%)到货款:60%,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相关资料及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考核款:30%,设备联调完成,通过168h试运行验收合格并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质保款:10%,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并提供剩余全部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质保期/涂装质量保证期:36个月/整体设备交付后36个月。付款方式:承兑或通宝。发票要求: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b)设备交货交货日期:2023年9月12日前(交货期偏离程度将影响中标资格)。交货方式:送货☑自提□交货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钢炼铁厂原料工序现场包装要求:见附件合同d)其他说明:详见合同,①设备出厂前检验类别:C检,若项目单位在设备生产过程中提出设备监制,中标方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②为确保其质量、性能及成套,出厂前须进行严格的检验、试验和试运转,切实做到不成套、不合格品不出厂;③若设备分批次交货,则交货期应明确分批节点。3、报名要求: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及失信记录的独立法人企业(非分公司、分支结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截图(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为准,请在报名时上传二个网站查询结果文件(pdf和截屏);b)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对所竞价的设备/材料有相关的(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上传营业执照;4、报价要求:a)乙方提供分项报价明细(按清单),报价总金额为含税,有商务或技术偏离在报价文件中注明。b)报价单需加盖章,报价单和对应电子版同时上传欧冶平台。c)上传相应服务方的签字或盖章技术规范书,否则会影响中标结果。5、请按上述要求编制完整报价。6、联系人:技术联系人:曲霁18171235082商务联系人:李慧13971453110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市场经营部工程设备采购合同甲方甲方甲方甲方乙方乙方乙方乙方乙方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地址邮编地址邮编开户行电话开户行电话账号传真账号传真税号经办人税号法定代表人审批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人员联系人合同编号版本号1000创建日期签约地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技术质量要求: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交货约定: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2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2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及新的免费保管期。7.如以后需调整交货日期,甲方须在交货日期届满之日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调整的交货日期供货,并做好出厂前的仓储保管、再次涂装、货物及资料清点等工作。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2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2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及新的免费保管期。7.如以后需调整交货日期,甲方须在交货日期届满之日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调整的交货日期供货,并做好出厂前的仓储保管、再次涂装、货物及资料清点等工作。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2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2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及新的免费保管期。7.如以后需调整交货日期,甲方须在交货日期届满之日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调整的交货日期供货,并做好出厂前的仓储保管、再次涂装、货物及资料清点等工作。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2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2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及新的免费保管期。7.如以后需调整交货日期,甲方须在交货日期届满之日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调整的交货日期供货,并做好出厂前的仓储保管、再次涂装、货物及资料清点等工作。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2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2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及新的免费保管期。7.如以后需调整交货日期,甲方须在交货日期届满之日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调整的交货日期供货,并做好出厂前的仓储保管、再次涂装、货物及资料清点等工作。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2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2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及新的免费保管期。7.如以后需调整交货日期,甲方须在交货日期届满之日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调整的交货日期供货,并做好出厂前的仓储保管、再次涂装、货物及资料清点等工作。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2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2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及新的免费保管期。7.如以后需调整交货日期,甲方须在交货日期届满之日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调整的交货日期供货,并做好出厂前的仓储保管、再次涂装、货物及资料清点等工作。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2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2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及新的免费保管期。7.如以后需调整交货日期,甲方须在交货日期届满之日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调整的交货日期供货,并做好出厂前的仓储保管、再次涂装、货物及资料清点等工作。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2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2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及新的免费保管期。7.如以后需调整交货日期,甲方须在交货日期届满之日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调整的交货日期供货,并做好出厂前的仓储保管、再次涂装、货物及资料清点等工作。包装要求: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验收要求: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甲方收货地点经甲方签收后转移。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甲方收货地点经甲方签收后转移。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甲方收货地点经甲方签收后转移。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甲方收货地点经甲方签收后转移。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甲方收货地点经甲方签收后转移。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甲方收货地点经甲方签收后转移。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甲方收货地点经甲方签收后转移。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甲方收货地点经甲方签收后转移。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甲方收货地点经甲方签收后转移。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安装调试及质量保证: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36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36个月。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36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36个月。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36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36个月。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36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36个月。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36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36个月。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36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36个月。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36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36个月。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36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36个月。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36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36个月。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合同解除:合同解除: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违约责任:违约责任: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3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3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3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3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3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3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3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3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3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3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3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3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纠纷解决:纠纷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记事项:特记事项: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其他:其他: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付款条款:付款条款:第1次,支付设备款元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相关资料及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2次,支付考核款元付款条件:设备联调完成,通过168h试运行验收合格并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3次,支付质保款元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并提供剩余全部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1次,支付设备款元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相关资料及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2次,支付考核款元付款条件:设备联调完成,通过168h试运行验收合格并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3次,支付质保款元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并提供剩余全部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1次,支付设备款元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相关资料及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2次,支付考核款元付款条件:设备联调完成,通过168h试运行验收合格并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3次,支付质保款元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并提供剩余全部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1次,支付设备款元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相关资料及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2次,支付考核款元付款条件:设备联调完成,通过168h试运行验收合格并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3次,支付质保款元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并提供剩余全部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1次,支付设备款元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相关资料及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2次,支付考核款元付款条件:设备联调完成,通过168h试运行验收合格并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3次,支付质保款元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并提供剩余全部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1次,支付设备款元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相关资料及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2次,支付考核款元付款条件:设备联调完成,通过168h试运行验收合格并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3次,支付质保款元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并提供剩余全部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1次,支付设备款元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相关资料及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2次,支付考核款元付款条件:设备联调完成,通过168h试运行验收合格并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3次,支付质保款元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并提供剩余全部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1次,支付设备款元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相关资料及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2次,支付考核款元付款条件:设备联调完成,通过168h试运行验收合格并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3次,支付质保款元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并提供剩余全部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1次,支付设备款元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相关资料及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2次,支付考核款元付款条件:设备联调完成,通过168h试运行验收合格并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3次,支付质保款元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并提供剩余全部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1次,支付设备款元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相关资料及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2次,支付考核款元付款条件:设备联调完成,通过168h试运行验收合格并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3次,支付质保款元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并提供剩余全部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1次,支付设备款元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相关资料及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2次,支付考核款元付款条件:设备联调完成,通过168h试运行验收合格并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3次,支付质保款元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并提供剩余全部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1次,支付设备款元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相关资料及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2次,支付考核款元付款条件:设备联调完成,通过168h试运行验收合格并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3次,支付质保款元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并提供剩余全部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送货地点:送货地点:项目现场:收货人信息:项目现场:收货人信息:项目现场:收货人信息:项目现场:收货人信息:项目现场:收货人信息:项目现场:收货人信息:项目现场:收货人信息:项目现场:收货人信息:项目现场:收货人信息:项目现场:收货人信息:项目现场:收货人信息:项目现场:收货人信息:价格说明:价格说明:1.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对于新增值税税率生效后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双方同意本合同不含税价保持不变,根据变更后的税率调整计算本合同含税金额。1.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对于新增值税税率生效后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双方同意本合同不含税价保持不变,根据变更后的税率调整计算本合同含税金额。1.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对于新增值税税率生效后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双方同意本合同不含税价保持不变,根据变更后的税率调整计算本合同含税金额。1.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对于新增值税税率生效后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双方同意本合同不含税价保持不变,根据变更后的税率调整计算本合同含税金额。1.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对于新增值税税率生效后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双方同意本合同不含税价保持不变,根据变更后的税率调整计算本合同含税金额。1.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对于新增值税税率生效后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双方同意本合同不含税价保持不变,根据变更后的税率调整计算本合同含税金额。1.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对于新增值税税率生效后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双方同意本合同不含税价保持不变,根据变更后的税率调整计算本合同含税金额。1.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对于新增值税税率生效后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双方同意本合同不含税价保持不变,根据变更后的税率调整计算本合同含税金额。1.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对于新增值税税率生效后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双方同意本合同不含税价保持不变,根据变更后的税率调整计算本合同含税金额。1.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对于新增值税税率生效后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双方同意本合同不含税价保持不变,根据变更后的税率调整计算本合同含税金额。1.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对于新增值税税率生效后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双方同意本合同不含税价保持不变,根据变更后的税率调整计算本合同含税金额。1.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对于新增值税税率生效后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双方同意本合同不含税价保持不变,根据变更后的税率调整计算本合同含税金额。合计金额(元)合计金额(元)合计金额(元)大写()含税(√)不含税()含税(√)不含税()含税(√)不含税税率:0.130.13结算方式人民币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序号货物编码货物编码货物名称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型号规格单价数量总金额计量单位交货日期出厂检备注附件2-1电气仪表盘箱柜询报价单金额:含税、元报价日期:年月日买方询价内容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数量柜体色标尺寸(高*宽*深)防护等级卖 方 报 价 内 容单台设备1柜体类型材质2国内元器件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商数量出厂价折扣单价总价3进口元器件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商数量FOB价折扣单价总价4成套费(国内元器件总价× %+进口元器件总价× %)5设备单价设备总价包装费运输费其它费报价总金额(大写: )报价说明报价人: 报价单位(盖章):注:1、进口元器件请在“报价说明”中注明FOB价的币种及FOB价换算成人民币单价的公式,公式中应反映出折扣、汇率、关税、运保费等。2、“其它费”栏非空时,应在报价说明中注明费用性质。附件2-2非标机械设备询报价单金额:含税、万元报价日期:年月日买方询价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设备名称设备编号型规(或技术要求)图 号要求交货期数 量卖 方 报 价 内 容单 台 设 备 本 价结构件分类吨万元/吨金额备注一般加工件加工结构件金加工件特殊材料配套件分类项件金额备注甲方选厂定点的配套件乙方选定的配套件甲方自供配套件组装成套费(含调试费)管理费及利润包装费运输费设计费其它费合计单价报价总金额(含增值税)合计单价×数量= (大写: )承诺交货期报价说明报价人: 报价单位(盖章):注:1卖方报价时,须详细列出结构件、配套件及随供件清单,清单格式按附表1-5。2“其它费”栏非空时,应在报价说明中注明费用性质;3“设计费”应按《设计费报价单》格式详细报价。附件2-2结构件清单部件名称零件名称材质总量(吨)一般结构件加工结构件金加工件特殊材料附件2-3设计费报价单金额:含税、元报价日期:年月日买方询价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设备名称设备编号设计类别□机 □电 □通要求完成期 □仪 □软件卖方报价内容设计工作量设计费计费依据按规定(文件号及相关规定)按图纸(折A1图量)按产品本价比率计其它设计费总额 (大写: )承诺完成期报价说明报价人: 报价单位(盖章): 附件2-4甲方选厂定点配套件明细报价金额:含税、元序名称国别厂名型规数量FOB价或出厂价折扣单价总价合计注:进口产品请注明FOB价的币种及转换成人民币价的公式,公式中应反映出折扣、汇率、关税、运保费等。附件2-5随供件详细报价金额:含税、元序名称件吨元/件总价合计附件2-6附件2-6通用机电产品询报价单金额:含税、元报价日期:年月日买方询价内容卖方报价内容序号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编号型号规格数量要求交货期制造商产地出厂价或FOB价折扣特殊产品加价单价总价承诺交货期合 计报价说明报价人联系电话报价单位(盖章)注:1、进口产品注明FOB价的币种及转换成人民币单价的计算公式,公式中应反映出折扣、汇率、关税、运保费等。2、报价时提供样本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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