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财政局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267110100001307409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1 20:51:1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叶城县财政局预算金额5.14万元
中标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中标金额5.14万元
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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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段继红:15999309003

正文内容

一、采购人名称:叶城县财政局 二、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叶城县财政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71101000013074091 五、合同编号:11N01039327420244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安全运维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 51400 514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叶城县财政局 联系人:段继红 联系电话:15999309003 传真:/ 地址:叶城县财政局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安全运维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39327420244601).pdf 合同编号:11N01039327420244601采购单位(甲方):叶城县财政局服务单位(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喀什地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4]4866号安全运维服务--品牌:1项51400.00514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51400.0051400.0051400.0051400.0051400.0051400.0051400.00514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伍万壹仟肆佰元整伍万壹仟肆佰元整伍万壹仟肆佰元整伍万壹仟肆佰元整伍万壹仟肆佰元整伍万壹仟肆佰元整伍万壹仟肆佰元整伍万壹仟肆佰元整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4]4866号安全运维服务151400.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直接支付三、服务条款第一条关于业务使用费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大写人民币[伍万壹仟肆佰元],¥[51400]元;2、设备费为:大写人民币[贰万肆仟肆佰贰拾元],¥[24420]元,此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其中价款21610.62元,大写:贰万壹仟陆佰壹拾元陆角壹分,税款2809元,大写:贰仟捌佰零玖元),此费用为代收代付。3、系统云集成费为:大写人民币[壹万肆仟玖佰捌拾元],小写[14980],此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其中价款14150.94元,大写壹万肆仟壹佰伍拾玖角肆分,税款847.92元,大写捌佰肆拾柒元肆角陆分)此费用为全额落收。4、[云专线IP-RAM](电路/专线)服务部分:1000元/月/条,速率:20M,大写壹仟元/月/条,合同年费用: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元],小写[12000]元,此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其中价款部分11009.17,大写壹万壹仟零玖元壹角柒1/3分,税款990.3元,大写玖佰玖拾元捌角叁分),此费用为周期性落收。5、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费用。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止。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用户权利。2、甲方若发生通信故障,乙方派人前往排除,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优质服务。2、确保甲方通信畅通;若发生障碍,应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业务服务标准》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排除。3、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相关资费标准调整,乙方将相应调整本合同的收费标准。但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4、向甲方提供“中国电信”集团客户一站式服务,并指定客户经理负责受理、办理甲方所有电信业务,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征求甲方对电信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形成有效的服务措施。5、“中国电信”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10000号。第五条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共同遵守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否则为违约。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当向乙方退还合同期内享受的所有优惠费用,并且赔偿乙方为向甲方提供服务所投入的资金。乙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二、甲方如逾期支付各项通信费用,则每日按欠费金额的3‰计算,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三、乙方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排除故障,则应扣减甲方的相关资费。四、由于不可抗力,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的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第六条其它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意见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协商不成时,向喀什市人民法院申请仲裁。二、任何一方不得向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披漏本合同内容。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叶城县财政局],乙方(公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叶城分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叶城县团结路17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文化西路24号]电话:[15109985354],电话:[0998-728482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叶城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叶城支行]账号:[3012352009026434895],账号:[3012352029022105106]签订日期:2024年6月17日,签订日期:2024年6月17日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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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安全运维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39327420244601).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