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新吴区2025-2026年度居家养老援助服务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JSZC-320214-PXGJ-G2024-0135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8 11:31:1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乐惠居(苏州)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0元
代理单位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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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袁红博:1509439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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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214-PXGJ-G2024-0135 二 、 项目名称:新吴区2025-2026年度居家养老援助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乐惠居(苏州)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913205833983658504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恒泰理想创新大厦B座1006室 94.21(均分制) 30元 2 苏州久久春晖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91320509301947812H 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花园路2518号鼎盛银座商务楼604、605室 92.14(均分制) 3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新吴区2025-2026年度居家养老援助服务 服务范围:新吴区2025-2026年度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标准 服务时间:两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建、顾青(采购人代表)、钱春健、张爱国、高萍、沈益、过天虹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共计40000元整(肆万元整)(含税)。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根据采购文件评分方法和评分标准: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前两名投标供应商为中标服务供应商。综合评审得分排名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一标段中标单位,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确定为二标段中标单位。即乐惠居(苏州)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为一标段中标单位,苏州久久春晖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为二标段中标单位。每标段服务范围和服务人数详见采购文件需求部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本级)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号1311室 联系人:陈宁欣 联系电话:051081891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2栋213 联系人:袁红博、施晓旻 联系电话:150943914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红博、施晓旻 电话:1509439140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JSZC-320214-PXGJ-G2024-0135采购文件.doc 无锡市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公开采购文件(暗标)政府采购编号:JSZC-320214-PXGJ-G2024-0135采购项目名称:新吴区2025-2026年度居家养老援助服务采购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采购代理机构: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1月总目录第1章投标邀请函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合同文本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6章投标文件内容与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函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的委托,对新吴区2025-2026年度居家养老援助服务(JSZC-320214-PXGJ-G2024-0135)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项目概况新吴区2025-2026年度居家养老援助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浏览采购文件,如有投标意向须在本采购文件有效获取期内通过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下载的方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月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214-PXGJ-G2024-01352.项目名称:新吴区2025-2026年度居家养老援助服务;3.项目预算金额:1798.7万元;4.采购需求: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多样化定制服务需求,按照“政府主导、社区参与、实体服务、机构运作”的工作思路,根据《无锡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文件精神,结合新吴区现有实际情况,对本次居家养老援助服务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两年;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标准;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10.本项目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否11.中标单位数量:2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无;2.2通用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本采购文件有效获取期自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效获取期内的)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3.方式:请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在采购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至“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在采购文件有效获取期限内,从“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的采购文件。4.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号;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项目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2栋213);联系人:袁红博、施晓旻(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5094391409、15651504035。八、其他(一)供应商“账号注册”及CA办理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访问“无锡政府采购网”点击“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选择供应商版块,点击“用户注册”按钮,进行账号注册,注册完成后需在系统中填写资质信息并提交。也可以直接通过http://jszfcg.jsczt.cn/进入界面。(2)办理“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9号、10号窗口),办理指南链接: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3)CA驱动下载:在“苏采云”系统账号登录页面,点击“驱动下载”链接中的“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可以直接下载驱动安装包,安装包中附有驱动安装手册。技术服务电话:0510-81827781(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2.完成“苏采云”系统账号注册的供应商方可在“苏采云”系统中进行CA绑定。登录“苏采云”系统,插入CA后,点击【账号设置】——【绑定CA】。3.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4.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无锡市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苏采云——“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技术支持QQ:孙先生:442456465;王先生:1476328133。(二)完成项目参与,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可在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查看公开采购文件,如确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必须在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从“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文件(“项目参与”——“采购项目参与”找到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参与,将“苏采云”系统中下载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导入到“政府采购客户端”,离线按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不得超过150M)并在“苏采云”系统上传该加密的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三)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四)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五)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至现场,中标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2份:一正、一副)。(六)本招标文件中涉及的盖章部分均可使用CA签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以及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2.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共计40000元整(肆万元整)(含税)。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采购文件6.采购文件构成6.1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函(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内容与格式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采购文件的澄清7.1本项目不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有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应在投标截止期至少十五日前按招标公告或采购文件中的通讯地址,参照本章下述28.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8.采购文件的修改8.1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不足十五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日期。8.2如需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苏采云”系统或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更新上传投标文件或未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招标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9.4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9.5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9.6.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正确关联到对应页,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如因在相对应页面找不到该相关联的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7投标费用自理。9.8在评分标准中除了投标报价外,还须包含明标(投标人综合实力)和暗标(技术方案)两大部分,其暗标编制要求如下:暗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姓名,要求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涂改,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特征或其他提示性的标记或标识,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等。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函、承诺书、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投标偏离表、《采购需求》中如有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文件等)、服务方案、其他证明文件(《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其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文件)等内容。10.2投标人所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与格式》。10.3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请以采购文件为准。10.4特别注意:本项目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须按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的相关要求对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别进行制作。暗标的页码需与商务部分分开制作。其中技术部分属于暗标,投标人在制作技术部分相关内容时不得有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不得有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是指:10.4.1技术部分不得出现能够体现投标人身份、名称的相关描述、材料、文件等内容;10.4.2技术部分不得更改,不得在其中涂改、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所属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记;10.4.3技术部分应当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批注或进行底纹、阴影、水印等特殊设置,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10.4.4不得有其他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采购文件规定。11.2采购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函、承诺书和开标一览表12.1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承诺书和开标一览表。12.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应与分项报价表的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3.分项报价表13.1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3.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4.投标偏离表14.1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16.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视作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18.2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以按照规定,通过更正公告修改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9.投标文件的拒收19.1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20.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1.2开标仪式由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评标委员会22.1开标后,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评委会依法组建,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3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及时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采购人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5.1.2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确认或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无效。25.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随时接受与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询问。2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6.1无效投标条款26.1.1未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正确操作的。26.1.2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6.1.3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纸质投标文件(如有)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26.1.4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章的。26.1.5投标人的被授权代表无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日期晚于投标截止日期的。26.1.6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26.1.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套(含两套)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1.9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26.1.10投标人的项目(标项、标段、分包)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标项、标段、分包)预算或优惠率低于最低优惠率,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26.1.11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3电子投标文件图片、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导致无法评审的。26.1.14投标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26.1.1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26.1.16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26.1.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26.1.18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26.1.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26.1.20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26.1.21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6.1.22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通过“苏采云”系统(或在评标现场)给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2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6.1.24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做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4评标委员会认定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2.5因“苏采云”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6.2.6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7、确定中标人27.1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依法选取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27.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7.3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中标无效的确认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4.2向采购人、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文件条件的,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7.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7.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4.6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7.4.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质疑处理28.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8.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8.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或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因未按该规定以相应事项向相应机构提出质疑从而造成质疑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或其他情形导致质疑不予受理或无法受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8.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8.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8.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8.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项目属性、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由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采购人、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可通过面交或邮寄方式送达(采购人和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人、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通信地址见采购文件第一章。28.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8.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8.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8.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8.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8.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8.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如质疑查无实据或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或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一经查实,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中标通知书29.l中标结果确定后,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30.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0.4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并与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31.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追加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第三章合同文本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方):采购编号:1、采购内容:2、中标总金额:(大写);(小写)3、服务范围、内容、要求及验收标准:4、服务期限:5、服务地点和方式:6、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式:9、其他事项:10、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成交通知书,供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他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合同备案: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财政局壹份。12、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中标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甲方户名:乙方账号:甲方开户银行:乙方开户银行:甲方账号:乙方账号:年月日年月日合同条款(格式)根据新吴区2025-2026年度居家养老援助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公开招标(招标编号:)的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相关约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签订本合同书: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新吴区2025-2026年度居家养老援助服务2.项目编号:3.服务区域:4.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5.服务期限:二年6.合同含税单价:二、项目的具体要求(一)服务内容服务基本内容主要为四个方面,分别是生活照料服务、安全守护服务、康复护理服务、精神慰藉服务。1.生活照料服务:提供日间照料和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购等生活服务。2.安全守护服务:提供紧急呼叫转介、探访关爱等服务。3.康复护理服务:提供健康监测、助医等服务。4.精神慰藉服务: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心理和行为支持等服务。具体要求见“无锡市市区居家养老援助服务项目指导目录”:如在合同期内遇市民政局文件调整的,区民政局同步执行。(二)服务要求1.基本要求(1)自愿服务。服务必须依据老人意愿开展,不得强制服务。(2)不得替代。不得以现金或货物等形式替代服务。(3)不可转包。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分包。(4)安全责任。供应商承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发生过安全事故和意识形态问题;在本合同期内,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2.人员配备项目管理团队必须具有相应的组织架构和配备相应人员,其中项目主管应不少于2人,质量监管人员应不少于8人,每个街道应设立至少1家站点,每个站点应设置站长不少于2人。本次投标单位中标后配备的服务人员数量(不包含管理人员)与实际被服务户数比例不得低于1:105,且服务人员年龄一般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性55周岁,女性50周岁),且服务人员中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50%。因录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及责任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本项目配备的专业助洁(油烟机、洗衣机、空调清洗等)、康复护理、社会工作等特殊工种服务人员须有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的培训资历证明。3.管理要求(1)流程要求:中标供应商需按照《无锡市市区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实施办法》《居家养老援助服务规范》等文件要求规范服务人员上门服务流程,并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服务。(2)培训要求:中标供应商开展服务时,所有一线服务人员必须经过职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服务开展后,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在岗培训,培训计划提前报备市、区民政部门。(3)日常管理:中标供应商负责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招募、培训等工作以及服务人员的出勤、考核、监督、奖惩、报酬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4)应急处置:中标供应商需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安全应急处置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应急处置制度和流程。(5)管理设置:本次投标单位中标后,要按照居家援助服务的要求设置相应的职责职能,如同时开展辖区内长护险评估、家庭照护床位服务的,须独立设置管理部门,服务人员不得混用。(6)保险购买: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为所有一线服务人员购买团体意外险,并报备区民政部门。(7)中标方需具备开展服务项目所需工具设备,服务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佩戴工作牌。(8)工资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必须通过打卡形式发放。(9)所有上门服务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10)具有与从事援助服务相配套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并能直接运用无锡市“锡心医养”呼叫服务中心平台开展服务;(11)享受援助服务的老年人因死亡、迁出市区、疾病、伤残、年龄、政策调整等情形须终止服务或调整工时的,由社区(村)逐级上报至区民政部门审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援助服务机构终止服务或调整工时数。(12)本次投标单位中标后,项目负责人不可随意变更。如中标方需更换项目负责人,需向区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民政部门同意后才可变更项目负责人。(三)其他要求1.乙方每次为老人提供服务时间按照《无锡市市区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实施办法》(锡民规〔2024〕4号)执行,后期如有新的文件出台,则按新规定执行。2.乙方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应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进行操作。三、费用结算合同签订后,居家养老援助服务经费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实际服务工时实行按季结算(季度结算金额=实际服务工时总数X服务工时价格),乙方出具全额正规发票。后期如有新的付款规定出台,则按新的规定执行付款。4、服务的考核与评估为了确保购买服务质量,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督,实现购买服务目标,由民政部门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服务单位的运营管理、服务质量、信誉、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结合区、街道民政部门评价反馈和12345有效投诉情况,实施季度和年度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与服务经费挂钩。考评结果实行告知制度,对考评分数和名次有异议的服务机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本项目实行退出机制,中标单位因违反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存在欺老虐老行为、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涉嫌向老年人开展非法集资、泄露老年人隐私信息等情况,严重损害老年人权益的,或服务质量季度综合考评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该标段后续服务可以由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该标段承接供应商;也可以由采购人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期限内,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政府专项资金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资金,并按照《江苏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进行处理;严重损害老年人权益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回服务资金、赔偿违约金或承担损失,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协调居家养老援助服务的宣传、登记和审批工作,确保全区的工作顺利开展;2.甲方有权针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和管理,并提出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指导意见;3.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方案与承诺开展项目;4.乙方应与服务对象和社区积极沟通,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提升服务水平;5.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严格规范言行,不得作出任何伤害和刺激或可能伤害和刺激到老年人身体和精神的言行,确保服务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否则由乙方全权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6.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有更换必须提前两周书面报送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的项目负责人能力、业务水平及年龄不得低于原有项目负责人。7.乙方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监督和管理,规范做好养老服务工作。8.乙方负责为从业人员购买团体意外险,从业人员在服务期限内的一切伤害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六、违约责任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已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责任。3.乙方如违反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存在欺老虐老行为、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涉嫌向老年人开展非法集资、泄露老年人隐私信息等情况,严重损害老年人权益的,或服务质量季度综合考评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甲方所有已支付的费用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七、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否则承担因未及时通知而给对方造成的扩大损失。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转让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修改或补充,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存在欺老虐老行为、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涉嫌向老年人开展非法集资、泄露老年人隐私信息等情况,严重损害老年人权益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按照《无锡市市区居家养老援助服务质量考评办法》等相关规定,乙方年度或综合考评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被解除合同后,该标段后续服务由本轮中标的其他供应商按年度或综合考评名次依次承接。3.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九、争议处理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以及中标人在开标和评标过程中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和澄清等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财政局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四章采购需求一、实施背景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多样化定制服务需求,按照“政府主导、社区参与、实体服务、机构运作”的工作思路,根据《无锡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文件精神,结合新吴区现有实际情况,对本次居家养老援助服务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二、总体要求(一)服务对象及服务工时1、符合市定条件的2工时服务对象对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实际居住在市区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老年人家庭,提供每户每月2个工时的援助服务。(1)家庭成员均70周岁(含)以上的低保、低收入家庭;(2)70周岁(含)以上的独居老年人家庭;(3)市区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家庭;(4)家庭成员中有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的纯老年人家庭;(5)家庭成员中有定期领取抚恤金或补助金的重点优抚对象的纯老年人家庭;(6)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对象(一级或二级精神、智力、肢体、视力残疾)的纯老年人家庭;(7)纳入计划生育特殊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的老年人家庭;(8)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家庭。2、符合市定条件的8工时服务对象对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实际居住在市区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老年人家庭,提供每户每月8个工时的援助服务。(1)60周岁(含)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低保老年人家庭;(2)70周岁(含)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低收入老年人家庭;(3)70周岁(含)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精神、智力、肢体、视力残疾)老年人家庭;(4)生活不能自理的纯老年人家庭;(5)纳入计划生育特殊扶助制度,独生子女死亡的老年人家庭。3、符合市定条件的16工时服务对象对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实际居住在市区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老年人家庭,提供每户每月16个工时的援助服务。(1)60周岁(含)以上、在市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或子女残疾无能力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低保、低收入老年人家庭;(2)60周岁(含)以上、在市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或子女残疾无能力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老年人家庭;(3)60周岁(含)以上、在市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或子女残疾无能力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重点优抚对象中的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老年人家庭;(4)80周岁(含)以上、在市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或子女残疾无能力照顾的老年人家庭。4、符合区扩面条件的2工时对象对具有新吴区户籍、实际居住在新吴区范围内,75周岁(含)—79周岁(含)的老年人家庭,提供每户每月2个工时的援助服务。(二)拟购买服务的事项和目录服务基本内容主要为四个方面,分别是生活照料服务、安全守护服务、康复护理服务、精神慰藉服务。1.生活照料服务:提供日间照料和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购等生活服务。2.安全守护服务:提供紧急呼叫转介、探访关爱等服务。3.康复护理服务:提供健康监测、助医等服务。4.精神慰藉服务: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心理和行为支持等服务。具体要求见“无锡市市区居家养老援助服务项目指导目录”:如在合同期内遇市民政局文件调整的,区民政局同步执行。无锡市市区居家养老援助服务项目指导目录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基本要求每次服务最低时长(最小结算单元)建议结算服务工时/结算单元备注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送餐服务应按要求及时送达,送餐用具应清洁、卫生、保温,防止污染。无0.2工时送餐服务在5公里范围以内;餐费由老人自付。生活照料助餐服务烹饪服务按照老人饮食习惯要求代买食材、清洗烹饪,餐后卫生及时清理。60分钟 1工时设施设备由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协助就餐应符合老人实际生理状况,助餐用具卫生、进餐速度适当。30分钟 0.5工时生活照料普通助洁居室清洁打扫后的居室整洁美观、目测无尘、空气清新无异味。60分钟 1工时生活照料普通助洁居室消毒居家消毒,开窗通风。消毒剂由供应商提供。30分钟 0.5工时生活照料普通助洁衣物洗涤洗涤前服务人员应当面与老人或其家属查验送洗衣物,明确相关事项。贵重衣物不在洗涤服务范围内;洗涤应分类洗涤衣物并做到洗净、晾晒。30分钟 0.5工时生活照料特色保洁窗户等玻璃清洁清洁范围:所有对外的窗户玻璃(自建阳光房和加装玻璃除外)。服务标准:玻璃表面干净、明亮,无水渍、无污渍;窗框、窗槽干净,完成后地面清洁、无水渍。60分钟2工时每季度服务不超过1次生活照料特色保洁油烟机清洗清洁方式:非拆洗不拆卸,高温高压设备蒸汽清洗。清洁范围:包括油烟机风轮、内框、过滤网、油杯和外表等。服务标准:高温蒸汽去油污,涡轮表面无油腻,油盒洁净无油,油烟机外壳表面、网罩干净无油污;无漏油现象。30分钟 2工时每季度服务不超过1次生活照料特色保洁空调清洗清洁范围:室内机机壳及过滤网清洁,风机、风板、风道、风轮、翘片、散热片等清洁。30分钟 2工时(挂机)3工时(柜机)每年服务不超过2次生活照料特色保洁洗衣机清洗滚筒洗衣机:免拆洗,滚筒洗衣机表面、滚筒内壁、滚筒隔层、密封橡皮圈、洗衣粉槽及工作区域清洁、高温杀菌。30分钟 2工时每季度服务不超过1次生活照料特色保洁洗衣机清洗波轮洗衣机:半拆洗,洗衣机表面、内壁、洗衣机波轮内桶、波轮桶隔毛絮过滤器分配器、接水管及工作区域清洁、高温杀菌。滚筒洗衣机:免拆洗,滚筒洗衣机表面、滚筒内壁、滚筒隔层、密封橡皮圈、洗衣粉槽及工作区域清洁、高温杀菌。3工时30分钟 生活照料个人助洁洗发给老人洗头时水温适宜,力度适中;洗头后要及时给老人把头发吹干。15分钟 0.25工时生活照料个人助洁理发理发(含刮胡子、洗头发、吹干头发)不包含焗油、染发等。理发工具由服务单位提供。上门不少于30分钟/次;集中不少于15分钟/次上门1工时,集中0.5工时生活照料个人助洁洗脚剪指甲根据服务对象的足部皮肤状况,采用适宜的清洁方式进行清洁护理,确保足部干净无异味。同时,根据对象的健康状况、生活自理能力和个人卫生习惯,为趾甲提供专业修剪护理,包括但不限于对灰指甲的妥善处理,避免趾甲病变恶化,或过长藏垢等其他卫生问题。30分钟 1工时生活照料个人助洁协助助浴上门助浴(含洗头)时应根据气候状况和洗浴条件,注意为老人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做好安全防护,助浴时应有老人家人陪同。60分钟 2工时单人服务标准,多人服务可叠加计算生活照料个人助洁专业助浴携带专业助浴设备为符合助浴条件的中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助浴服务(含洗头)。30分钟 4工时单人服务标准,多人服务可叠加计算生活照料便民服务代办服务代换煤气、代办各种手续、代缴各种费用等,应按照老人的要求及时办理。30分钟 1工时生活照料便民服务代购物品代购生活用品。30分钟 1工时生活照料便民服务陪同外出陪同时应注意途中安全,使用助行器具时,应按助行器具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30分钟 1工时康复护理健康检测血压、血糖测量建立健康档案,记录测量数据。15分钟 0.25工时康复护理助医服务就医陪护交通费及相关费用由用户支付。60分钟 1工时安全守护紧急呼叫设备(居家安全报警器)含设备及服务,提供紧急呼叫转介服务。建立紧急援助服务热线,保持24小时在线畅通。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城市社区要求15分钟内响应,农村社区要求30分钟内响应。每个月不低于4次主动呼入,不少于15分钟/次1工时/月/个满1年后免费提供1年的质保及监测服务安全守护探访关爱定期上门探访或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关爱。15分钟0.5工时安全守护管道疏通/应急维修简单的安装或维修(不含更换配件和其他设备费用),下水道疏通。30分钟 2工时精神慰藉助学法律、安全知识宣讲对法律、防诈骗、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用电、用气等方面知识的普及。30分钟 0.5工时精神慰藉助学电子产品操作指导针对手机、电视等电子产品操作指导。30分钟 0.5工时精神慰藉聊天读报陪同老年人聊天,排遣孤寂情绪。60分钟 1工时精神慰藉专业心理咨询与疏导一对一心理咨询与疏导服务,解决情绪、情感、家庭问题。60分钟 4工时注:最低服务时长和结算工时为最小结算单元。(三)服务要求1.基本要求(1)自愿服务。服务必须依据老人意愿开展,不得强制服务。(2)不得替代。不得以现金或货物等形式替代服务。(3)不可转包、分包。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分包。(4)安全责任。供应商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发生过安全事故和意识形态问题。2.人员配备项目管理团队必须具有相应的组织架构和配备相应人员,其中项目主管应不少于2人,质量监管人员应不少于8人,每个街道应设立至少1家站点,每个站点应设置站长不少于2人。本次投标单位中标后配备的服务人员数量(不包含管理人员)与实际被服务户数比例不得低于1:105,且服务人员年龄一般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性55周岁,女性50周岁),专业助洁(油烟机、洗衣机、空调清洗等)、康复护理、社会工作等特殊工种服务人员须有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的培训资历证明。3.管理要求(1)流程要求:中标供应商需按照《无锡市市区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实施办法》《居家养老援助服务规范》等文件要求规范服务人员上门服务流程,并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服务。(2)培训要求:中标供应商开展服务时,所有一线服务人员必须经过职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服务开展后,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在岗培训,培训计划提前报备市、区民政部门。(3)日常管理:中标供应商负责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招募、培训等工作以及服务人员的出勤、考核、监督、奖惩、报酬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4)应急处置:中标供应商需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安全应急处置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应急处置制度和流程。(5)管理设置:本次投标单位中标后,要按照居家援助服务的要求设置相应的职责职能,如同时开展辖区内长护险评估、家庭照护床位服务的,须独立设置管理部门,服务人员不得混用。(6)保险购买: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为所有一线服务人员购买团体意外险,并报备区民政部门。(7)中标方需具备开展服务项目所需工具设备,服务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佩戴工作牌。(8)工资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必须通过打卡形式发放。(9)所有上门服务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10)具有与从事援助服务相配套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并能直接运用无锡市“锡心医养”呼叫服务中心平台开展服务;(11)享受援助服务的老年人因死亡、迁出市区、疾病、伤残、年龄、政策调整等情形须终止服务或调整工时的,由社区(村)逐级上报至区民政部门审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援助服务机构终止服务或调整工时数。(12)本次投标单位中标后,项目负责人不可随意变更。如中标方需更换项目负责人,需向区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民政部门同意后才可变更项目负责人。4.服务期限二年(合同生效之日起)。5.信息管理规定(1)数据对接:中标供应商根据我区实际和上级要求与我区民政部门信息系统平台进行无条件数据对接及模块调整,确保互联互通。(2)信息维护:中标供应商要对系统平台中服务对象等数据进行动态维护并安排专人负责,配合采购人完成省、市有关考核数据维护、保管、上报等工作,因数据维护不准确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相应的损失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3)平台响应:中标供应商要对系统平台开发中功能完善积极响应执行。(4)数据保密:中标供应商不得私自对外提供老年人的数据信息。6.服务保障(1)办公地点:中标方中标后,需在新吴区设立办公地点,统一设置可以覆盖服务区域的服务中心,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呼叫接听、日常管理及运营工作。(2)站点设置:中标供应商应该在中标段每个街道(乡镇)设立一个服务站,区民政部门负责协调街道(乡镇)服务站基本办公用房,服务站办公设施设备及水电费等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后勤保障:中标供应商服务队伍未达到项目实施的相关要求,未能及时开展服务,导致服务断档,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4)接受监督: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标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并向采购人每月提供服务清单、服务人员和工资发放明细,每季准时递交项目业务活动情况报告。中标供应商必须接受民政部门委托的专业评估机构的监督,接受市、区民政部门、街道(镇)、社区(村)的监督和社会监督。三、标段划分本项目为新吴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援助服务项目,预算为:1798.7万元,援助服务工时价格暂定按市局统一现行标准30元/工时计算。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江溪街道、鸿山街道、梅村街道,人次数约67334人次;二标段:旺庄街道、新安街道、硕放街道,人次数约53690人次。具体的片区居家养老援助服务预计服务人次数见下表:标段号服务街道市定(人次)区扩面(人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人次)总计(人次)一标段江溪街道16863640814223413一标段鸿山街道19388986944429701一标段梅村街道1025938689314220一标段小计465102014567967334二标段旺庄街道1356065941220166二标段新安街道1144836222715097二标段硕放街道12975528117118427二标段小计379831549721053690四、费用预算中标供应商根据市332平台有效工单,作为服务费结算凭据。民政局每季度与中标供应商结算一次费用,并且每季度对中标供应商开展一次综合性考核,考核情况与当季度的服务费挂钩。(1)供应商应对中标区域范围内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对象进行专业服务需求评估,并及时将专业服务需求评估结果提交给采购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分类援助服务。(2)供应商应根据中标采购包内的援助服务评估结果(或由采购人组织提供的援助服务评估结果),对中标区域范围内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对象进行分类援助服务。(3)供应商采购包区域范围内的居家养老援助服务结束后,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结算资料,由采购人、各街道、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共同验收,验收结束后,根据最终验收报告金额进行项目款结算。(4)项目款结算支付时还需扣除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而提供所需服务的罚款和考核中的罚款(如有)后同比例下浮。(5)服务项目总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现场踏勘费、人工费、材料费(如有),车辆运输费、油料费、对接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供应商请综合考虑相关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调价。五、服务监管为了确保购买服务质量,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督,实现购买服务目标,由民政部门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服务单位的运营管理、服务质量、信誉、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结合区、街道民政部门评价反馈和12345有效投诉情况,实施季度和年度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与服务经费挂钩。考评结果实行告知制度,对考评分数和名次有异议的服务机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本项目实行退出机制,中标单位因违反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存在欺老虐老行为、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涉嫌向老年人开展非法集资、泄露老年人隐私信息等情况,严重损害老年人权益的,或服务质量季度综合考评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该标段后续服务可以由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该标段承接供应商;也可以由采购人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六、责任追究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期限内,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政府专项资金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资金,并按照《江苏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进行处理;严重损害老年人权益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回服务资金、赔偿违约金或承担损失,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七、有关说明1、本采购文件中有关技术与商务条款的相关要求为基准要求,如投标人不能完全符合此基准要求,可高于此基准要求进行投标,采购人将不接受低于该基准要求(负偏离)的投标,投标人需对此基准要求作实质性响应。2、服务期限:两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付款步骤:合同签订后,居家养老援助服务经费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实际服务工时实行按季结算(季度结算金额=实际服务工时总数X服务工时价格),乙方出具全额正规发票后,甲方支付相应价款。后期如有新的付款规定出台,则按新的规定执行付款。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一部分评标方法投标人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标分值和技术标分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抽签决定排名。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前两名投标供应商为中标服务供应商。综合评审得分排名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一标段中标单位,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确定为二标段中标单位。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评审排名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其中一个投标人获得评审排名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无评审排名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同上处理。第二部分评标标准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且存在联合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享受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法人与参加联合体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是否存在上述关系,如未进行明确的亦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二、评分标准特别注意:本项目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须对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别进行制作。其中技术部分属于暗标,投标人在制作技术部分相关内容时不得有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一)商务标部分(明标)(满分45分)1、价格分部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2、综合实力序号评分项目内容分值(45)1项目负责人运营能力(1)项目负责人具有民政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颁发的中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得1分。(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证书的得1分。(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3)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负责居家养老服务运营管理年限达到三年及以上的,得1分。(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4)项目负责人从事养老工作获得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得1分(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42项目团队建设能力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配备与养老服务生活照料、应急救援、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内容相关的专职人员。(1)项目主管(2分):1)具有民政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颁发的中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1分;2)具有高级(三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证书的得1分。投标时须提供项目主管相关证书和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一年中任意一月(不含投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2)质量监管人员(2分):每有一名人员具有民政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颁发的初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得1分,本项满分2分。投标时须提供质量监管人员的相关证书和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一年中任意一月(不含投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3)站长(4分):具有高级(三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证书,每有一名人员满足条件得1分,本项满分4分。投标时须提供站长的相关证书和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一年中任意一月(不含投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4)与养老服务相关的专职人员(除项目主管、质量监管人员、站长外)(23分)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护士或医师中,具备初级职称证书的每一人得1分,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一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中,初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证的,每一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7分。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中,具备健康管理师证书的,每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4)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中,具备心理咨询师证书的,每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5)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中,具备公共营养师证书的,每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6)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中,具备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证书的,每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7)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中,具备保健按摩师证书的,每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8)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中,具备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证书的,每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投标时须提供以上服务人员的相关证书和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一年中任意一月(不含投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上传,同一人员证书不重复计分,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313投标单位运营能力(1)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过类似项目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时间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时须提供业绩合同(协议)和履约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二者缺一不可,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提供不得分。(2)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获得设区市级(含)以上行政机关颁发的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表彰、奖励等荣誉的证明材料,有1个得1分,最高2分。以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提供不得分。54企业认证证书投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五星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社会福利之养老服务认证证书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投标时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http://www.cnca.gov.cn/查询的截图,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提供不得分。5(二)技术标部分(暗标)(满分55分)评委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技术标(暗标)进行评分,未见阐述不得分。(取所有评委打分分值的平均值,未见阐述不得分)。序号评分项目内容分值(55)一、项目规划31总体规划能够结合本项目实施要求,制定符合实际和发展态势的规划措施,提出明确的服务理念和工作目标,能够结合项目特点做好宣传策划、服务对接、环节管控、监督考核等工作。规划措施表述清晰、逻辑清楚、结构合理、针对性强,得3分;规划措施表述一般、逻辑一般、结构一般、针对性一般,得2分;规划措施表述较差、逻辑较差、结构较差、针对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项目总体规划的不得分。3二项目服务方案371生活照料服务方案(1)助餐服务方案:供应商结合本项目的实施要求,针对生活照料中的助餐服务,提出明确的服务方案和实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送餐服务方案(2分)、烹饪服务方案(2分)、协助就餐服务方案(2分)等。内容需描述合理、详细、切实可行有效,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内容描述比较合理详细,对每一项内容均进行基本的阐述的,得1.5分;内容描述有待完善,或内容描述有缺项漏项的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61生活照料服务方案(2)普通清洁服务方案:供应商结合本项目的实施要求,针对生活照料中的普通清洁服务部分,提出明确的服务方案和实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居室清洁服务方案(2分)、居室消毒服务方案(2分)、衣物洗涤服务方案(2分)等。内容需描述合理、详细、切实可行有效,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内容描述比较合理详细,对每一项内容均进行基本的阐述的,得1.5分;内容描述有待完善,或内容描述有缺项漏项的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61生活照料服务方案(3)特色保洁服务方案:供应商结合本项目的实施要求,针对生活照料中的特色保洁服务部分,提出明确的服务方案和实行措施,服务方案需标准详细、工作标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内容需描述合理、详细、切实可行有效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内容描述比较合理详细,对每一项内容均进行基本的阐述的,得2分;内容描述有待完善,或内容描述有缺项漏项的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3(5)个人助洁服务方案:供应商结合本项目的实施要求,针对生活照料中的个人助洁服务部分,提出明确的服务方案和实行措施,服务方案和实行措施需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标准(2分)、服务流程安排(2分)、被服务人员的安全保障(2分)等。内容需描述合理、详细、切实可行有效,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内容描述比较合理详细,对每一项内容均进行基本的阐述的,得1.5分;内容描述有待完善,或内容描述有缺项漏项的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6(6)便民服务方案:供应商结合本项目的实施要求,针对生活照料中的便民服务部分,提出明确的服务方案和实行措施,服务方案需标准详细,切实可行。内容需描述合理、详细、切实可行有效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内容描述比较合理详细,对每一项内容均进行基本的阐述的,得2分;内容描述有待完善,或内容描述有缺项漏项的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32康复护理服务方案供应商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针对服务项目中“康复训练”部分,提供明确的服务方案和实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被服务人员的安全保障(2分)、服务人员规范操作培训方案(2分)等。内容需描述合理、详细、切实可行有效,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内容描述比较合理详细,对每一项内容均进行基本的阐述的,得1.5分;内容描述有待完善,或内容描述有缺项漏项的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43安全守护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紧急呼叫转介服务响应方案(2分)、探访关爱方案(2分)、应急维修服务方案(2分)等。内容需描述合理、详细、切实可行有效,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内容描述比较合理详细,对每一项内容均进行基本的阐述的,得1.5分;内容描述有待完善,或内容描述有缺项漏项的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64精神慰藉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助学服务方案(1分)、日常陪护服务方案(1分)、专业心理咨询与疏导服务方案(1分)等。内容需描述合理、详细、切实可行有效,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内容描述比较合理详细,对每一项内容均进行基本的阐述的,得0.5分;内容描述有待完善,或内容描述有缺项漏项的得0.3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3三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31配合协调方案运营期间在任务变化、人员调整、区域变动、行业监督等情况下,能够有完善的配合协调处置方案。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且完善、规范、清晰,该项得3分;方案合理性、可操作性一般,方案较为完善、规范、清晰,该项得2分;方案合理性、可操作性较差,方案的完善度、规范性、清晰度较差,该项得1分;未提供相关方案的,该项不得分。3四应急预案及保障61应急与安全保障措施供应商考虑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各类应急预案,如突发安全事件(2分)、灾害事故(2分)、投诉处理方案(2分)等,根据管理经验自行拟制预案及保障措施。每针对一项事件提供了预案和保障措施,且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且完善、规范、清晰,该项得2分;每针对一项事件提供了预案和保障措施,方案合理性、可操作性一般,方案较为完善、规范、清晰,该项得1.5分;每针对一项事件提供了预案和保障措施,方案合理性、可操作性较差,方案的完善度、规范性、清晰度较差,该项得1分;未提供相关方案的,该项不得分。6五项目监管体系31项目监管体系需要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有专职的业务监管队伍和监管人员;(2)有完善的业务监管机制;(3)有明确的监管责任;(4)有成熟的监管体系;(5)有全面的监管措施;(6)有配套的惩处措施;(7)有合适的问题解决方案。监管体系合理、可操作性强且完善、规范、清晰,该项得3分;监管体系合理性、可操作性一般,方案较为完善、规范、清晰,该项得2分;监管体系合理性、可操作性较差,方案的完善度、规范性、清晰度较差,该项得1分;未提供相关监管体系的,该项不得分。3六其他31数据保密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数据管理和保密方案。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且完善、规范、清晰,该项得3分;方案合理性、可操作性一般,方案较为完善、规范、清晰,该项得2分;方案合理性、可操作性较差,方案的完善度、规范性、清晰度较差,该项得1分;未提供相关方案的,该项不得分。3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与格式第一部分投标文件内容一、资格证明文件序号评审项及评审要求审查因素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税收证明材料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满足中小企业政策的证明文件(给定格式)(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如投标人非中、小、微型企业则无需填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8《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说明:(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1~6项必须全部按要求提供(有给定格式的,必须按给定格式的要求正确填报并提供,相应格式见本章第二部分),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其中第3、4、5项如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如因新成立确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2)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7项,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有中小企业政策要求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指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是指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参见第五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8项,如本项目有特定资格要求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须提供相应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4)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9项,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中:第2、6项可由联合体主体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供;第1、3、4、5、7(如有要求)、8(如有要求)项,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二、符合性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文件序号评审项及评审要求审查因素1投标函(给定格式)符合性证明文件2承诺书(给定格式)符合性证明文件3开标一览表(给定格式)符合性证明文件4分项报价表(给定格式)符合性证明文件5投标偏离表(给定格式)符合性证明文件6《采购需求》中如有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7《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其他证明文件8其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其他证明文件说明:(1)上述符合性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文件1~6项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有给定格式的,必须按给定格式的要求正确填报并提供,相应格式见本章第二部分),否则投标文件无效。(2)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上述符合性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文件第1~5项可由联合体主体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供。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参考格式):投标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新吴区2025-2026年度居家养老援助服务投标人:日期:二、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授权委托书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单位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特授权(姓名)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报价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电话:通讯地址:单位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三、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资格声明函采购编号:日期: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愿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进行报价,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报价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备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给定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日期:注:(1)项目技术要求中如对本项目标的及其所属行业进行逐一列明的,投标人须根据项目技术要求中所列明的标的及其所属行业逐一进行填报。根据本《中小企业声明函》类型,项目属性为服务类的,只需按项目技术要求中的服务部分标的及其所属行业逐一进行填报,“企业名称”应填报为提供该项服务的承建(承接)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逐一进行填报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逐一进行填报的将不进行中、小、微型企业认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给定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日期:六、投标函(给定格式):投标函致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方编号____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项目的投标。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愿意提供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5、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决定中标者的方式。6、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8、如我方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中标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9、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人,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10、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电话:;传真:;邮编:;通讯地址:;投标人名称(签章):七、承诺书(给定格式):承诺书(投标人名称)在此承诺:1.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项目名称:)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全新合格品,提供的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年月日八、开标一览表(给定格式):开标一览表投标供应商(CA签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报价(元/工时)小写: 大写: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CA签章):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按采购文件要求,援助服务工时价格暂定按市局统一现行标准30元/工时计算。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九、分项报价表(给定格式):援助服务工时价格暂定按市局统一现行标准30元/工时计算,供应商无需填写分项报价表。十、投标偏离表(给定格式):投标偏离表项目编号:名称采购要求实报内容偏离说明投标人名称(签章):注:(1)本表不得删除;(2)如无任何技术偏离,请于本表“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3)如有技术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十一、项目人员配置表(格式)项目人员配置表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岗位职责人员证书名称人员经验描述(如有要求)备注……投标人名称(签章):注:1.本表对应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十二、技术标投标文件特别注意:本项目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须按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的相关要求对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别进行制作。其中技术部分属于暗标,投标人在制作技术部分相关内容时不得有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不得有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是指:技术部分不得出现能够体现投标人身份、名称的相关描述、材料、文件等内容;技术部分不得更改,不得在其中涂改、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所属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记;技术部分应当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批注或进行底纹、阴影、水印等特殊设置,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不得有其他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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