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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D640100-20240724095207052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2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银川市路灯管理处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银川市亮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50.09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景观照明、高速公路照明养护工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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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合同详情】 银川市路灯管理处2024年——2026年(24个月)景观照明、高速公路照明养护工程服务项目(三标段)合同 一、合同编号:20240902HT(YC)000043 二、合同名称:银川市路灯管理处2024年——2026年(24个月)景观照明、高速公路照明养护工程服务项目(三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号:D640100-20240724095207052 四、项目名称:银川市路灯管理处2024年——2026年(24个月)景观照明、高速公路照明养护工程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银川市路灯管理处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兰星加油站南侧 联系方式:0951-8508535 供应商(乙方):银川市亮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480号 联系方式:177523181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高速公路路灯养护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21处 主要标的单价:5.36元/套/月 合同金额:50.09241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银川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9-0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2024-010-2024年——2026年(24个月)景观照明、高速公路照明养护工程服务项目(三标段)合同.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银川市路灯管理处2024年——2026年(24个月)景观照明、高速公路照明养护工程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第一章总则采购人:银川市路灯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银川市亮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480号1号综合办公楼法定代表人:洪长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就银川市路灯管理处2024年--2026年(24个月)景观照明、高速公路照明养护工程服务项目三标段,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根据2024NCZ(YC)002972订立本合同。序号项目名称服务期限中标金额1银川市路灯管理处2024年——2026年(24个月)景观照明、高速公路照明养护工程服务项目三标段2024.09.30-2026.09.29大写:伍拾万零玖佰贰拾肆元壹角陆分/两年小写:¥500924.16元/两年;付款方式付款方式达到考核标准后,每月支付服务费基准价款为贰万零捌佰柒拾壹元捌角肆分(¥20871.84元)。每月付款一次。达到考核标准后,每月支付服务费基准价款为贰万零捌佰柒拾壹元捌角肆分(¥20871.84元)。每月付款一次。养护设施清单:序号街巷名称灯型规格(火)养护数量(套)养护费用单价(元/套/月)合计(元/两年)1绕城高速东环高速路灯绕城高速东环高速路灯5025.3664577.282绕城高速南环高速路灯绕城高速南环高速路灯5495.3670623.363绕城高速北+西高速路灯绕城高速北+西高速路灯8615.36110759.044绕城高速亲水北大街路灯绕城高速亲水北大街路灯585.367461.125绕城高速南高速连接线路灯绕城高速南高速连接线路灯495.366303.366绕城高速影视城连接线路灯绕城高速影视城连接线路灯1615.3620711.047绕城高速望远匝道路灯绕城高速望远匝道路灯1065.3613635.848绕城高速银川东匝道路灯绕城高速银川东匝道路灯2145.3627528.969绕城高速植物园匝道路灯绕城高速植物园匝道路灯745.369519.3610绕城高速亲水大街匝道路灯绕城高速亲水大街匝道路灯585.367461.1211绕城高速正源北街匝道路灯绕城高速正源北街匝道路灯455.365788.8012绕城高速贺兰山匝道路灯绕城高速贺兰山匝道路灯975.3612478.0813绕城高速文昌南街匝道路灯绕城高速文昌南街匝道路灯845.3610805.7614绕城高速北京西路匝道路灯绕城高速北京西路匝道路灯1555.3619939.2015绕城高速新小线匝道路灯绕城高速新小线匝道路灯995.3612735.3616绕城高速文萃北街匝道路灯绕城高速文萃北街匝道路灯595.367589.7617绕城高速平吉堡立交桥路灯绕城高速平吉堡立交桥路灯1935.3624827.5218绕城高速影视城立交桥路灯绕城高速影视城立交桥路灯2445.3631388.1619青银高速银古收费站一黄河大桥路灯青银高速银古收费站-黄河大桥路灯2775.3635633.2820绕城北收费站投光灯8火绕城北收费站投光灯8火75.36900.4821绕城南收费站投光灯6火绕城南收费站投光灯6火25.36257.28总计:20871.84元/月,500924.16元/两年总计:20871.84元/月,500924.16元/两年总计:20871.84元/月,500924.16元/两年总计:20871.84元/月,500924.16元/两年总计:20871.84元/月,500924.16元/两年总计:20871.84元/月,500924.16元/两年第二章服务要求2.1总的要求2.1.1本项目为总承包服务项目,乙方承包及负责采购文件对乙方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服务范围包括设备材料采购、辅助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日常巡检、验收、修复、保养及清洁等相关服务(含电源不含智能控制系统),负责办理景观灯、路灯设施维修相关手续及承担发生的所有费用。2.1.2对外协调事宜由乙方负责处理(如线缆被挖断,设施被盗等外部因素影响设施的损坏。甲方都不予以解决)。政策性调整除外。2.2基本要求:J2.2.1合同价款包括(1)管理费;(2)日常维修材料费;(3)工人工资、福利人工费、劳工意外保险、工伤、医疗、失业、其他福利待遇等;(4)劳保用品、服装费:一切劳保用品、服装费用;(5)培训费:一切专业培训、办证费用;(6)设备折旧费(7)设备费;(8)物资费(9)水电费;(10)车辆保险路费年审等费用;(11)营业利润、应缴的税费;(12)负责办理景观灯、路灯设施维修相关手续及承担发生的所有费用等。签署合同后,如服务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注:①若合同管护期间景观灯、路灯设施进行改造,则双方协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②若合同管护期间所属路段进行改造维修的(不需要景观灯、路灯设施维护的)在此期间甲方不付任何费用。③若因政策性调整,合同需终止执行,按政府相关规定,双方协商后续事宜。2.2.2乙方在维护期间要确保景观灯、路灯设施设施亮灯率达到98%以上,景观灯、路灯设施完好率达到98%以上,排除不可抗力因素,低压故障24小时内处理完成,高压故障72小时处理完成。2.2.3乙方维修作业必须向高速交警、高速设施管理等管理部门申请并按其规定开展维修作业。维修作业现场必须听从高速交警等管理部门现场安全管理。并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每逢法定节日(含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和有重大活动时,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甲方所分配的工作,如在迎检活动中,由于维护工作不到位造成迎检所在项目不合格,扣减一个月维护经费,如累计有二次迎检工作因维护不到位造成迎检所在项目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维护合同,乙方还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2.2.4乙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遵守安全协议的约定,且应按甲方的要求,为上岗工人配置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袖套,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在进行维护作业时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人员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负责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一概与甲方无关。2.2.5乙方应承担的维护内容,及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有关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手续和办理暂住证等手续。安排好下属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2.2.6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乙方员工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2.2.7在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造成原合同内容变更,合同价款进行相应调整。2.2.8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各种原因,造成第三方的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2.2.9乙方无故停止工作,甲方有权按损失程度扣减维护费,并处以乙方合同总额3%的违约金给甲方。若无故停工累计达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还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2.2.10实施过程中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项职责。如发现乙方3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实施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工具)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维护质量达不到标准的,当月考评档次为差,甲方有权根据考评档次单方面终止合同。如甲方选择单方终止合同,乙方还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2.2.11乙方必须积极响应并接受上级领导的监督检查,若受到上级领导的批评,经调查认定情况属实的,乙方须承担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造成恶劣影响的(恶劣影响的情形由甲方决定,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还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2.2.12乙方应设立每日巡灯制度和群众投诉电话,发现问题要及时记录和检修,因各种原因被损坏或被盗的,乙方负责修复。2.2.13乙方必须对景观灯、路灯设施设施进行管理,其它用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同意接驳线路,一经发现,按偷电处理,除扣减乙方一个月维护经费外,并按规定对乙方予以处理,情况严重者(情况严重的情形由甲方决定,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若经甲方书面同意接驳的线路,乙方必须认真配合。2.2.14所有的维护设施不得发生漏电事故,灯、灯具歪斜、倾倒、脱落、掉落等事故,否则一切责任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2.2.15配件的更换必须按照景观灯、路灯设施设施原有设计更换配套的灯具及照明设施配件,若须变更原景观灯、路灯设施设施设计时,必须得到银川市路灯管理处书面同意,乙方要有相应的配件的库存。2.2.16实行景观灯、路灯设施设施设备户籍手册,乙方要做到每个景观灯、路灯设施设施的数量及型号规格都要有档案记录。2.2.17管护期过后景观灯、路灯设施设施完好率达到100%后交于甲方。2.3服务要求:2.3.1维护内容包括:灯具、灯杆、灯内配线、电器设备、电缆、低压配电、控制设备等。其中:灯具维修按照亮化公司与中节能EMC项目维修合同履行。2.3.1.1巡查及清洗对维护内容进行日常巡查,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2.3.2设备设施维护检测:乙方除日常维护维修外应在春、秋两季全面检查电缆、灯具、控制箱各一次,配合景观灯、路灯设施智能系统的检测及维护,并做好记录;重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重大活动(甲方通知)常规检查电缆、灯具、控制箱;绝缘电阻每年测试一次。4并向甲方提交各检测报告。42.3.3日常维护2.3.3.1景观灯、路灯设施设施及其他电气设施维护、损坏更换及被盗修复;配合景观灯、路灯设施智能系统的检测及维护。2.3.3.2交通事故赔偿处理:按照甲方现有交通事故赔偿处理流程处置。2.3.4项目管理及进度安排2.3.4.1乙方在实施维护工程所进行各项工作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2.3.4.2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的安全保障措施,服从现场交通及城市管理人员的指挥,确保交通畅顺,做好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确保过往行人及车辆的安全。2.3.4.3乙方组织安装人员文明施工并保证安装过程的人员安全;并严格遵守市政、环卫、绿化、城管、治安、交通、水、电等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件及承担责任和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安装人员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涉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2.3.4.4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垃圾等,及时清理。2.3.5维护施工要求2.3.5.1乙方负责本项目日常维护设备的维修及调试工作,电气设备维修标准必须满足城市道路照明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合理要求。2.3.5.2乙方须指定维修负责人一名,负责与甲方对接并协调配合维修管理、维修费用报审等工作。2.3.5.3维护维修设备安装所需工具、设施、材料由乙方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行清场。2.3.5.4重要维修设备的拆箱、安装、调试等工作由乙方负责,但必须在甲方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2.3.6验收要求10422.3.6.1甲方根据日常维修、日常检测、巡查记录、维修记录、检测记录、现场查验等对乙方进行评分,以当月考核得分发放相应维护费用。2.3.6.2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发现乙方未达到本项目招标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整改,如乙方拒不按要求补足人员及设备,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还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2.3.6.4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2个月内,配合甲方做好景观灯、路灯设施全面检查5及修复工作。2.3.7质量保证2.3.7.1在景观灯、路灯设施设施维护期间,如果因乙方未按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维护工作,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2.3.8付款条件:由合同生效后第二个月起,乙方每月14日前提交请款报告及乙方每月运营的所有成本构成明细报表(材料包括工作量统计表等,经甲方当月考核评分达标后,上报财政部门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养护费用;每月支付养护费用=2年合同总额/24月,养护费用支付到服务结束止,如考核不达标,将直接在考核当月扣除相应养护费。如乙方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应于收到审核结果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提出的异议后经双方确认于下月核算时予以增减支付经费;甲方每月在增减有关费用后,由乙方开具有效的发票,甲方凭乙方提供有效的付款资料(包括发票、考核资料、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后30日内支付前一个月的养护经费,直至本合同期满。因财政拨款原因导致甲方付款迟延,甲方因此不承担责任。2.3.9其它要求2.3.9.1乙方应于每月维护项目结束后向甲方提供项目验收报告、技术文档,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2.3.9.2旧设备处置: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妥善处置旧设施,将设施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2.3.10考核标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扣分细则)亮灯率1、月亮灯率不得低于98%,每低于标准0.1%扣5分,低于90%扣除当月全部服务费。日常巡视、巡查、维修工作1、景观灯、绕城路灯、灯光小品等维修维护、巡视,每月不少于两次,重大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前必须全线巡查。每月需覆盖所有维修范围,每少1次扣2分日常巡视、巡查、维修工作2、每月在月底之前上报维护、巡视记录,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一次扣2分。日常巡视、巡查、维修工作3、每月组织与路灯处联合查灯一次,未组织扣2分。日常巡视、巡查、维修工作4、记录不全面、不真实扣2分施完好率1、灯具、灯具附件、线材、管材、电源变压器、配电箱箱体完好,无断裂、脱焊及严重锈蚀;评分方法:发现1处扣1分。施完好率2、灯具接线绝缘良好、无破皮、绝缘开裂、电缆接头、接触器、保险、继电器灯部件完好。评分方法:发现1处扣1分施完好率3、照明灯具无歪斜,无损坏,无缺失。评分方法:发现1处扣1分。施完好率4、因电缆及变压器故障引起的大面积灭灯情况,应在48小时内修复(三遥系统故障、高压故障、电缆更换、土建维修除外)。评分方法:未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报告并修复扣3分;当同一配电箱控制范围内当月出现2次以上(包括2次)非外界因素引起的大面积灭灯情况扣7分施完好率5、维修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更改与整个区域不相一致的光源电器,评分方法:每发现一处扣1分,并当月整改。设施、作业、用电安全状况1、用电安全:遵守国家相关用地安全规程、相关供用电安全要求;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白天开灯检修;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接入用电设施。评分方法:未经批准擅自白天开灯检修发现1次扣2分,并按要求限时整改;未经批准擅自接入或被第三方接入用电设施发现1次扣除当月全部服务费。设施、作业、用电安全状况2、施工安全: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组织生产,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维修作业必须按照高速交警、高速设施管理等管理部门要求方可开展维修作业。维修作业现场必须听从高速交警等管理部门现场安全管理。评分方法:发现施工现场工作人员不配备安全装备,施工现场不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出现乱抛乱放施工垃圾不及时清理现象发现一次扣5分。设施清洁率1、灯具及配电箱等设施保持完整、清洁、无乱贴乱画、无严重锈迹污渍。无绳索铁丝悬挂物。评分方法:发现五处(含五处)以上,每增加一处扣1分。投诉及政府临时性指令工作处理率1.考核内容及标准:因巡视不到位或维修不及时,同一地点、同一问题每月连续接数字化城管指令或领导、市民投诉。评分方法:当月投诉两次以上(含两次),每增加一次扣1分。投诉及政府临时性指令工作处理率2、政府临时性指令:承包方应制定相应应急预案,接到政府临时性指令(节假日及其他重要活动)应按照甲方工作部署按时完成任务。评分方法:未按时、按标准完成任务扣3分;未按时、按标准完成任务并受到上级部门责问,扣6分。月度考核计分(100分)合计考核得分达95分以上(包括95分),达标,不扣罚当月养护经费;得分低于95分高于90分(包括90分),每低1分扣减当月养护费用2%;得分低于90分,每低1分扣当月养护费用10%A第三章违约责任1、接甲方通知如乙方未在24小时内维修造成甲方损失的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严重不良影响的情况由甲方决定,乙方无条件服从)或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两年服务费总金额)20%的违约金。2、乙方若违反合同中其他未约定违约责任的服务要求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7第四章争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五章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①本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第六章其他6.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6.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签字、盖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起危以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委托人(签章):授权委托人(签章)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480号地址:邮政编码:750001邮政编码:750001联系人:刘亚军联系人:杨军电话:0951-8508535电话:18609500058日期:2024年9月29日日期:2024年9月29日8安全协议甲方(全称):银川市路灯管理处乙方(全称):银川市亮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银川市路灯管理处2024年—-2026年(24个月)景观照明、高速公路照明养护工程服务项目三标段的施工安全,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到1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进一步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签订该施工安全协议。一、乙方是安全施工作业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对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制度,对本项目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二、乙方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生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甲方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三、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后,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及调度,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内施工,因乙方私自超出施工范围产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章由乙方全部承担。四、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施工临时用电、高处作业防护、施工机械的安装检查、验收制度,对无验收手续或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使用。五、乙方的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如需接电施工,必须经过甲方电工同意或者由甲方电工自行接通电源线后,才可进行作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伤亡事故,后果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9六、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岗位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安全防范意识,特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帽、反光背心等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在作业过程中,乙方人员应当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乙方员工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七、施工机械及人员由乙方直接管理,必须持有相关机械的操作及规范的操作证件。乙方应严格管束全部施工人员,不得打架、斗殴,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八、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后,乙方负责其各个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伤害,如发生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九、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乙方落实甲、乙双方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安全操作、文明作业。防止发生意外人身伤害。如甲方发现乙方违规操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待乙方整改完毕并获得甲方认可后,方可继续施工。十、施工现场严禁烟火,如出现任何火灾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十一、乙方对其所使用的所有作业人员,往返于工程项目途中所发生的意外及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十二、乙方因各种原因造成第三方的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十三、乙方必须按景观灯、路灯原有设施进行管理,其它用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线或同意接驳线路,如私自改线或同意他人接驳线路,造成一切损失及安全事故由乙方独自承担,与甲方无关。十四、乙方应设立每日巡灯制度和群众投诉电话,发现问题要及时记录和检修,不管因何种原因被损坏或被盗的,乙方负责修复。10十五、所有的维护设施不得发生漏电、灯具脱落、灯具缺失、灯具歪斜、线缆外漏等隐患问题,否则造成的损失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独自负责,与甲方无关。十六、配件的更换必须按照景观灯、路灯设施原有设计更换配套的灯具及照明设施配件,若须变更原景观灯、路灯设施设计时,必须得到银川市路灯管理处书面同意,私自变更造成一切损失及安全事故由乙方独自承担。十七、乙方组织安装人员文明施工并保证安装过程的人员安全;并严格遵守市政、环卫、绿化、城管、治安、交通、水、电等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件及承担责任和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安装人员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涉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十八、在施工中必须遵守甲方所有制度,不得有任何违反,如有违反,一次违约处罚500元。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或人员不到位或存在违章操作等情况,一次违约处罚5000元。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5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十九、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盖章):乙方(盖章):1赵存火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480号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480号1号综合办公楼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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