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云南省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新城西路3号橡径云山12幢1单元603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12-09 15:26:4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预算金额30.88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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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月12日10时至2026年1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3057,户名: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云南省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新城西路3号橡径云山12幢1单元603号房屋,以上标的具体情形详见标的调查情况表。 参考价:385998元,起拍价:308798元,保证金:30880元,增价幅度:3000元(或其整数倍)。 本次拍卖房屋尚未进行竣工验收,未办理网签备案,拍卖成交后本院只向买受人出具《执行裁定书》和《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持本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和《拍卖成交确认书》按照拍卖成交价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由开发商统一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具体办理时间以开发商通知为准。办理产权证书时应缴纳的各项税费、过户所需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向开发商或相关登记部门核实。开发商咨询电话:18857112005。 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一,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二,若竞买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外的证件参与竞买房屋,应提前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能否购买该房,和办理过户的相关政策及要求。若因竞买人自身原因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并经法院确认后委托代理人方可参与竞买。如未经法院确认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买受人应向法院另行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由委托代理人携带该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大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有关标的物咨询等服务可联系028-87031474、18281629067(大成司辅),关注微信公众号“大成司辅”完成自助预约看样,即开拍前三天截止预约看样。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候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若有特殊情形无法安排看样,本机构将及时告知,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法律规定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成功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1月2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川羌族自治县支行,账号:9558852308004524231),转账时请备注“(2025)川0726执1925号案拍卖成交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支付或未按时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悔拍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抵冲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参与竞买则视为对竞买须知内容的认可。若本次拍卖信息更新后,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标的物咨询电话:028-87031474/18281629067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廉政监督(投诉)电话:0816-3532018 联系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羊角路5号)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标的列表: 云南省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新城西路3号橡径云山12幢1单元603号房屋(https://paimai.jd.com/item/78FC03F5F51A2D5B9D9CF60047B915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