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预告
发布时间2025-07-28 08:52:5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宁波市奉化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
联系方式
  • 沈女士:0574-88687352
  • 王先生:0574-88595036

正文内容

奉化区 | 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一、采购人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奉化区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地理信息系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08月1日。 七、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范围: 1.采购需求是否存在问题;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其他条款是否存在问题; 4.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八、意见和建议的反馈:各潜在供应商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反馈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九、逾期送达的意见和建议恕不接受。 十、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十一、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十二、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站点(www.nbzfcg.cn)。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茗山路269号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4-88687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奉南新二村13幢 传 真:0574-88595036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574-88595036 附件信息: 采购需求.pdf (125.1 KB) 采购需求.pdf 采购需求一、目标任务在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成果基础上,通过开展2025年度全国国土交更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区2025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进一步夯实国土调查成果作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底数、底版和底图的工作基础,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和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2025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以2025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通过开展国土利用动态全覆益遥感监测提取地类变化信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结合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等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5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利用数据库,形成年度国土交更调查成果。二、工作内容(一)资料收集在国家下发遥感监测图斑的基础上,根据下列资料或数据作为补充提取调查图斑的依据与线索。(1)下发的2025年度各类用地管理信息矢量数据;(2)2025年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审批或备案的矢量数据;(3)尚未备案的各类自然资源用地管理信息的矢量数据,自然资源管理项目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生态修复、废弃矿山治理、国土绿化、河湖治理、移民撤村等;(4)2025年度变更调查跟踪图斑,包括承诺举证图斑、无法到达图斑、“互联网+”在线核查问题图斑等;(5)2025年度不动产登记、征地、供地、督察执法和日常巡查等工作中发现的地类变化图斑;(二)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工作底图制作、外业核实、调查举证等工作。(三)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内部国土利用现状交更调查与农村国土利用现状交更调查同步开展,在汇总时分别统计。充分利用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等,开展2025年度变更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国土利用现状二级地类调查更新工作。各地应及时将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发现的城镇内部国土利用交化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四)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按照统一的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技术要求、数据库变更方法、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开展2025年度变更调查权属更新。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要将已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确定的成果,及时纳入年度变更调查。已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的地区,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要求,保持年度变更调查的所有权权属边界与确权登记成果一致。(五)逐级地类核查根据部下发的监测图斑和自主变更图斑,及时完成外业实地调查举证和地类认定工作。(六)2025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与质检按照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统一标准要求技术方法及质量要求等,基于逐级地类核查成果、日常交更图斑中无需举证的图斑,结合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等工作成果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开展2025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工作。(七)2025年日常变更工作在上一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各地根据自然资源管理需要,结合相关监测监管工作,适时开展日常变更,并在年底纳入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八)2025年全域变化监测项目根据宁波市局下发的全域监测图斑,在各期图斑下发后按规定时间内通过宁波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字化应用系统中的“全域变化监测模块”,参照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相关举证要求,完成下发图斑的实地外业拍照举证工作,配合乡镇完成系统填报工作。三、成果内容根据《技术规程》及年度变更调查技术要求等,2025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主要包括影像、矢量、举证资料、汇总统计数据、文字报告等内容。从成果形式上分为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及其他成果。(一)数据库成果数据成果主要包括遥感影像、矢量数据、统计汇总表格及数据库等。1.部下发的遥感监测成果包括逐感正射影像图、遥感测图斑矢量成果,以及采用高清影像举证的影像图。2.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包括2025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即通过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的增量信惠与各类统计报表,更新后的国土调查数据库等。(二)文字成果文字成果主要包括2025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专题报告、情况说明等。(三)其他成果其他成果主要包括外业调查举证成果及其他有关证明、说明材料等。四、其他要求(1)技术要求:满足自然资源部与浙江省厅的相关技术要求。(2)设备要求:投入平板、无人机等专业、符合条件的举证设备。(3)人员要求:拟投入人员不少于30人,拟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国家级国土变更调查监测与核查遥感监测、国家级国土变更调查内业核查、国土督察等项目工作经验。▲(4)质量要求:符合国土变更查国家级核查,国土变更调查省级核查的相关技术要求。▲(5)工期要求:符合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厅下达的时间节点要求。▲(6)成果要求:符合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的相关成果要求。(7)其他要求:1)成果提交时提供成果文档(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成果版权都归采购人所有。中标单位在项目过程中做好数据保密相关工作。2)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选派专业人员的住宿、就餐和交通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项目总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相关费用。五、商务要求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直至项目通过验收。按国家和省级规定的时间节点按时按质提交成果。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要求。履约保证金形式及支付银行汇票、转账、电汇、保函等形式。履约保证金在服务合同完成后无息退还。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中标人于合同签订前书面承诺放弃预付款或降低预付款支付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项目成果经厅检查合格后上报部级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项目成果经部检查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款项。合同终止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15天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同时酌情扣除保证金。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需求一、目标任务在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成果基础上,通过开展2025年度全国国土交更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区2025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进一步夯实国土调查成果作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底数、底版和底图的工作基础,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和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2025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以2025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通过开展国土利用动态全覆益遥感监测提取地类变化信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结合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等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5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利用数据库,形成年度国土交更调查成果。二、工作内容(一)资料收集在国家下发遥感监测图斑的基础上,根据下列资料或数据作为补充提取调查图斑的依据与线索。(1)下发的2025年度各类用地管理信息矢量数据;(2)2025年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审批或备案的矢量数据;(3)尚未备案的各类自然资源用地管理信息的矢量数据,自然资源管理项目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生态修复、废弃矿山治理、国土绿化、河湖治理、移民撤村等;(4)2025年度变更调查跟踪图斑,包括承诺举证图斑、无法到达图斑、“互联网+”在线核查问题图斑等;(5)2025年度不动产登记、征地、供地、督察执法和日常巡查等工作中发现的地类变化图斑;(二)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工作底图制作、外业核实、调查举证等工作。(三)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内部国土利用现状交更调查与农村国土利用现状交更调查同步开展,在汇总时分别统计。充分利用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等,开展2025年度变更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国土利用现状二级地类调查更新工作。各地应及时将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发现的城镇内部国土利用交化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四)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按照统一的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技术要求、数据库变更方法、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开展2025年度变更调查权属更新。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要将已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确定的成果,及时纳入年度变更调查。已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的地区,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要求,保持年度变更调查的所有权权属边界与确权登记成果一致。(五)逐级地类核查根据部下发的监测图斑和自主变更图斑,及时完成外业实地调查举证和地类认定工作。(六)2025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与质检按照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统一标准要求技术方法及质量要求等,基于逐级地类核查成果、日常交更图斑中无需举证的图斑,结合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等工作成果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开展2025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工作。(七)2025年日常变更工作在上一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各地根据自然资源管理需要,结合相关监测监管工作,适时开展日常变更,并在年底纳入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八)2025年全域变化监测项目根据宁波市局下发的全域监测图斑,在各期图斑下发后按规定时间内通过宁波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字化应用系统中的“全域变化监测模块”,参照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相关举证要求,完成下发图斑的实地外业拍照举证工作,配合乡镇完成系统填报工作。三、成果内容根据《技术规程》及年度变更调查技术要求等,2025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主要包括影像、矢量、举证资料、汇总统计数据、文字报告等内容。从成果形式上分为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及其他成果。(一)数据库成果数据成果主要包括遥感影像、矢量数据、统计汇总表格及数据库等。1.部下发的遥感监测成果包括逐感正射影像图、遥感测图斑矢量成果,以及采用高清影像举证的影像图。2.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包括2025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即通过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的增量信惠与各类统计报表,更新后的国土调查数据库等。(二)文字成果文字成果主要包括2025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专题报告、情况说明等。(三)其他成果其他成果主要包括外业调查举证成果及其他有关证明、说明材料等。四、其他要求(1)技术要求:满足自然资源部与浙江省厅的相关技术要求。(2)设备要求:投入平板、无人机等专业、符合条件的举证设备。(3)人员要求:拟投入人员不少于30人,拟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国家级国土变更调查监测与核查遥感监测、国家级国土变更调查内业核查、国土督察等项目工作经验。▲(4)质量要求:符合国土变更查国家级核查,国土变更调查省级核查的相关技术要求。▲(5)工期要求:符合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厅下达的时间节点要求。▲(6)成果要求:符合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的相关成果要求。(7)其他要求:1)成果提交时提供成果文档(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成果版权都归采购人所有。中标单位在项目过程中做好数据保密相关工作。2)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选派专业人员的住宿、就餐和交通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项目总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相关费用。五、商务要求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直至项目通过验收。按国家和省级规定的时间节点按时按质提交成果。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要求。履约保证金形式及支付银行汇票、转账、电汇、保函等形式。履约保证金在服务合同完成后无息退还。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中标人于合同签订前书面承诺放弃预付款或降低预付款支付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项目成果经厅检查合格后上报部级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项目成果经部检查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款项。合同终止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15天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同时酌情扣除保证金。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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